央視這次滿屏幕都是英國皇室的豪華婚禮,是贊賞“好東西”民主制度?還是永恒的封建特權?
請看包括一個英國人在內鼓吹自由、民主、平等的“斗士”們難以擺脫的悖論:
英國王室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大約1500年前。在這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中,不同血緣的家族以武力的或和平的方式,使得英國王冠多次易手。在那個年代,封建國王難保終身制,國王的血脈也難保千秋萬代。當年秦始皇都失敗了。
但是,1688年英國資產階級“光榮革命”之后,君主立憲制被憲法確立,封建英國王位居然獲得了一種千秋萬代的絕對安全。以前隨時可能被推翻的危機不見了。自由、民主、平等的憲法,居然保障了封建英國王室可以永遠高高在上,享受任何一個普通英國公民絕對不可能享受的特權地位。從此,民主制度中的君主立憲制,成為一種對民主制度本身最大嘲諷。
在民主制度以前,對于每一個英國人甚至外國人來說,至少在平等的意義上說,還存在著一絲一毫成為英國國王或者女王的可能。例如,帶領軍隊打敗國王,或者在國王無道時,號召民眾廢黜他。但是,君主立憲制度卻使得每一個英國公民絕對失去了這種可能性!封建的英國王室的特權有史以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獲得了無可動搖的法律保障,連當年“君權神授”時都沒有這么牢固!所以,即使我是一個純粹的英國人,我也不可能成為英國國王。
資產階級和封建國王真象一個中國人說的“是一母同胞”?
對于今天的英國公民來說,有一個問題永遠沒有答案:王室成員為什么比普通人特殊?當年資產階級為了獲得社會地位的肯定,而與英國封建王室的交易——君主立憲制——為什么要讓現代英國人繼續承擔不平等的義務?為什么要用納稅人的錢,供養一個除了丑聞什么也不能為社會作貢獻的封建王室?
如今,在英國的法律中,政府官員還是由國王或者女王來任命。但是,王室的這個權力只是名義上存在,在實際過程中,根本不能發揮作用,因此,這個形同虛設的封建王室還有什么存在下去的價值呢?封建王室的存在對于法律來說,造成一個難堪的局面:雖然法律確認國王或者女王也是自然人,但是,如果國王或者女王觸犯了法律,能否成為被告?至今,英國法律對此也沒有明確認定。
英國王室的存在還帶來一個宗教與世俗社會的嚴重矛盾:世俗法律規定國王或女王是與普通國民一樣的自然人(雖然規定與實際有著明顯的自相矛盾)。但是,在王室和教會以及一部分英國人的心中,國王或女王是上帝挑選的。這個矛盾對于接受君主立憲制的人來說,永遠無法自圓其說。
今天大概還有一半的英國人希望保留英國王室,雖然這種主張更主要的是對傳統的留戀,但是,他們永遠無法走出法律上嚴重的自相矛盾和對立。對此,我倒有一個建議:如果英國人依然想保持君主作為擺設,不如通過一項法律,讓每一個國民都有可能借助民主選舉成為國王。(民主選舉這個東西,真的那么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東西”嗎?)
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已經存在了300多年,面對上述種種無法解決的自相矛盾,要求徹底終止君主制的呼聲在英國從來沒有停止過。如今仍然在位的伊麗莎白二世,在上個世紀90年代,由于遭遇戴安娜王妃的變故,以及王室成員接連不斷的丑聞,更加面臨取消王室的持續呼聲。2005年,英國議會破天荒地對英國王室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了審核,英國王室的地位再次遭遇嚴重挑戰。已經有人斷言,英國王室的存在從現在算起,不可能再延續100年。
可世界上卻有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央視,卻對英國王室的慶典津津樂道!
君主立憲制度是民主制度中最難看的一個爛補丁,不僅英國如此,其他如西班牙、瑞典、比利時、荷蘭等歐洲國家都面臨同樣的局面。相對于歐洲社會對封建王室存廢的議論不斷,亞洲國家例如日本,對這個問題似乎沒什么反應。但是,我相信,君主立憲制度對于民主制度的嘲弄不可能一成不變地延續下去,未來的結局有兩種可能,一是徹底放棄,二是改變封建王位的世襲制度,采用民主選舉辦法。如果是后一種狀況,那么到了那一天,如果我真的是一個老不死的英國人,就會快樂地看到自己終于也有了一種平等權利,有了一種榮登王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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