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推收費制 2030年實現基本無害》一文道:“中國將探索建立包裝物強制回收制度,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收費制度,到2030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則要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接近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然問題的關鍵是,居民真的沒有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嗎?如果沒有繳納的話,那么,每月所繳納的數額不菲的衛生費又是什么呢?
而毋庸諱言的是,現實中,我們確實患上了“收費就靈”,或“收費依賴癥”,且在某種程度上形成了收費養人的“怪圈”;甚至于還陷入到了治理環境不力是因人手不足,進而增加人員,增加人員后又是經費不足,所以監管跟不上,因而就再增加收費額度以解決這了哪了的。可最終的結果是不是多成為錢收了,污染繼續照舊呢?以至于腐敗、瀆職、“養魚執法”的出現,是不是也是因此而造成的呢?
如淮河治污巨額資金打水漂這類遠的就不說了,近期題為《環保部調查徒駭河污染 山東莘縣數十畝小麥中毒》、《環保部:土壤污染問題凸顯 我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等等報道所述和“背書帝”,是不是佐證著污染--治污--再污染--再治污這樣治污資金打水漂的現象并沒有從根源上得到較好的遏制呢?題為《央視揭50年違規收費路內幕 巨額資金已不知去向》的報道和《中國反思收費公路 將增加普通公路建設投入》報道所述的“輸血”普通公路的問題,不也是在佐證著稅和費收了,卻沒有干正事嗎?
再拿水價上調來說,治理水污染是一個主因,可看看我們身邊一些河流、水渠的現狀,你滿意嗎?更為關鍵的是,如題為《遼寧新富集團:企業無證排污 政府背后“撐腰”》報道所述的問題,難倒不是一種普遍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嗎?同時,減少生活垃圾的一個非常好的辦法就是分類,有關垃圾分類的話題講了有些年頭了吧,但做的又怎樣呢?這恐怕才是應當優先解決的問題,其次才是在說明衛生費是否包含了垃圾處理費后,在說有關的收費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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