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民為柔水,既能載舟,亦能覆舟。人心向背,決定一個國家、一個政黨的盛衰。雖然我們天天能聽到“以人為本”、“執政為民”這些熱詞,但因生活在幾乎天天都會發生的“損民、傷人事件“氛圍中,總是難解真諦,直到近日看到香港老太逼停了造價逾700億港元的港珠澳大橋項目后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才是真正的以人為本。
據《齊魯晚報》4月20日消息說, 66歲的老太朱綺華認為港珠澳大橋工程沒有評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懸浮微粒的影響,因而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雖然在她提出的7項理由中,法官只認可了一項,卻也霸氣地推翻了環保署的批準,為“港珠澳大橋香港段”急剎車。而這一剎可不得了,即使環保署放棄上訴補做環評亦需半年至兩年,致使2016年通車無望,總造價將提高30%至40%,單計大橋主體工程,港方就得多付68.2億至91.1億港元。
只是,港珠澳大橋被老太逼停,并不是她有多大能耐,而是因為她所在的香港,有一套能保證公眾充分參與規劃的制度,有一個容納普通人利益訴求的通暢渠道。特別地,即使署長批準了報告,如果有居民認為規劃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也可就個案提出起訴,由法院做出裁定。這就是朱婆婆走的程序。要是她生活在大陸,那她就只有干生氣的份了!
君不見,在大陸各地,大到高鐵、建新城,小到拆遷、引項目,有誰聽過你普通百姓的意見。一些官員對于毛澤東與民眾打成一片,形成魚水關系的做法沒學到,卻繼承了“局部服從全局”、“一切行動聽指揮”的戰術。動輒是國家需要,你聽也得聽,不聽也得聽!仍在屢屢上演的強拆中,一個被一些強拆者用得最嫻熟的口號就是“為了發展,你必須作出犧牲”。 為了發展,也果然血案不斷。
更有甚者,2009年3月9日,邢臺縣機關司機張運波駕駛“冀E00099”中型客車參加公務活動返回邢臺時,撞倒了一名騎自行車由南向北通過路口的14歲男生李沛垚(八中學生),當司機下車察看男生傷情時,而乘坐該車的邢臺縣縣長及其他領導卻換乘其他車趕去吃飯了……
群眾利益無小事。胡錦濤同志在近年來的講話中多次鎖定在“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這件件細微、個個具體的目標,生動地說明“老百姓的事就是國家大事”。且反過來說,國家大事也往往由老百姓的小事構成。不管是哪一級政府,都應將民生之需,視為最重要的“公務”。對于各級政府而言,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保證“老百姓的事是國家大事”,不僅需要執政理念的變革,同樣需要治理方式的轉變。
回到老太逼停大橋事,如單算經濟賬,也許會覺得是小題大做,要讓政府多支付好幾十億港元,值得嗎?但朱綺華老太的代理律師黃鶴鳴說得好:理解港珠澳大橋對經濟發展和區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應因為經濟利益和加速區域融合,而放棄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比如通過環境評估保護生態和公眾利益。”這其實就是一個發展理念的問題。香港老太“叫停”港珠澳大橋,是實實在在地幫助我們走出發展誤區的清醒劑——如果今天可以因發展的名義犧牲一部分人的權益,那么總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會被以發展的名義傷害。建立在最大限度保護民眾權益基礎之上的發展,才是穩健的、可持續的發展。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既然當官就要為民,就必須懂得百姓與之則興,百姓非之則危,百姓悲之則亡的道理。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都應時時為群眾所想、替群眾打算,以群眾情緒為第一信號,讓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背離民意的事堅決不做,符合民意的事情抓緊去做,并盡最大努力做好。實際上,中央三令五申的科學發展觀、轉變發展方式,就是要給一些不科學、不健康的“發展”糾偏。為了避免“發展的傷害”,為了讓發展更具含金量,我們寧可慢一點,就像那座暫停建設步伐的大橋。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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