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政府獎勵”下重視人才工作方法岐義性
報載,地方近日出臺措施,為鼓勵人才地方落戶,獎勵“新上山下鄉”者衣食住行全方補貼還加巨額獎金。半響,呆滯;恍然大悟:這豈不是用改革前對萬民百姓的福利政策待遇,轉化只為“精英人才”??顚S孟硎芊諉??! 新中國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全國各地,對公有制下一切遵紀守法民眾,均享受住房免費分配治療免費健康和免費教育支出;享受各種風險補貼和社會低物價供應等。細致一下,過去這樣的免費待遇政策,不就等于今天的“精英人才”的洋插隊消費補貼總和,對吧!叫人不明白的是,三十多年來改革政策指導方針,就是要徹底消滅前三十年全體公有制下民眾曾經享受達三十年之久的福利待遇條件。經過三十多年改革后,當然非常成功完成了對全民全部普通百姓之徹底改制,即徹底剝奪過去真正社會主義所有制下普通百姓的一切福利待遇政策。那么,這樣的剝奪,該是一視同仁,這才體現如同太陽光輝的公平正義意義。為什么現在單就“精英人才”不但繼續享用前三十年的國家福利待遇政策分配,而且享受著比原來“待遇”更高條件--比如法外開恩,比如“裸官”做學者等等。 還有當初改革政策出臺之時,出臺政策制定者就是現在這些改革下“精英人才”分子們的自己想出來的理論?,F在他們完成了對百姓民眾的革命性剝奪,卻把原來服務中國大眾百姓利益的福利待遇政策全部轉化為只對自己“精英人才”小金庫極品專用,這憑什么??? 社會的財富是誰在創造,是“精英”在制造?不是。說到底還是工人農民現在的民工,普通的藍領與普通商業流通領域工作者。換句話說,優越豐裕的待遇政策最該享受對象是這些真正國家勞動者而不是靠搖頭晃腦過日子的“精英人才”。只有這樣,才能夠說真正體現出社會公平正義的意義來。 過去有句老話好鋼用在刀刃上,這“好鋼”就是今天的好錢,就是國家的財富。這樣的財富如果用在促進廣大青年、大學生、轉業軍人就業立根,就能夠不斷創造社會財富并且有穩定社會根本之舉功能。反之,將國家的財富、國家的好錢用在少數“精英人才”們身上;不僅不能借雞生蛋,倒是極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因為現在中國所謂“精英人才”隱形身份大多是“裸官學者”。中國資本流失難道不是世界之最,全球第一嗎。 總之,即使改革了對于目前引進人才工作,態度還應該是全心全意為人民利益服務出發,而不是為地方GDB發展下政績提高個人升職需要指導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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