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棍李莊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其心可誅!
剛剛看到訟棍李莊的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竟然有這樣的文字:一個律師在給死刑犯辯護時,第一次被306條,已經引起國人矚目,今天,他又一次被同一個罪名,在同一個地方受審,審理的內容卻是在上海做的事,單單程序上的不公,已經可以說是,決嘉陵之波,流惡難盡。罄歌樂之竹,難書其罪。之后恐怕不管實體如何判,如何文字構陷,罪輕罪重,已難堵天下悠悠之口。
潘太史認為,不論訟棍李莊是否有罪,僅就斯偉江的上述辯護詞來看就已經構成了嚴重的犯罪!其中“決嘉陵之波,流惡難盡。罄歌樂之竹,難書其罪”顯然是在抄襲隋朝末年祖君彥為《為李密檄洛州文》中的一句明言。原文是: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竭東海之波,流惡難盡!著名成語罄竹難書其實就是源出于此。
斯偉江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介公民,依法從事律師行業、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原本未可厚非!但是豈能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竟然在公堂之上如此惡毒地攻擊重慶當局,難道僅僅審判了一個訟棍李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統就失去了正當性了嗎?如此狂妄的叫囂,已然構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且白紙黑字,證據確鑿!本人強烈呼吁重慶當局立即將斯偉江逮捕法辦!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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