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事業單位改革只能越改越走樣
為什么?因為它不是整齊劃一的改革,而是一分為三樣的改革。是一分一部分歸行政,一部分歸企業,還有一部分歸公益。還美其名曰是什么“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聽著挺好聽,但實際卻可能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為什么呢?因為我們都知道,所謂事業單位,實際就是指能服務于整個社會的單位。具體無論是像教育,醫療,衛生,文體,科技,科研等等,其實總的來講,這些單位無非是既得要吃皇糧,也得要靠自己努力。具體就是不論是在市場體制之下還是在計劃體制之下,其實這些單位的承擔職能,其實統統都應該是由社會來劃分,社會來確定。具體像什么農技服務單位,農技服務單位是只為農業服務的嗎?農業關系千家萬戶,怎么能說農技只是為農業服務的呢?還有,教育、醫療,文體衛生,科學研究,科學技術推廣等等,其實每一樣無不是直接關系全社會,全整體。就這一點來講,搞事業單位改革,其實只能根據事業單位的具體特征而搞。而不能自己認為是什么“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結果就非要搞一個什么“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
具體說,事業單位目前有沒有定位不清,或者定位復雜的一貫問題呢?要按說也不是一點沒有。但問題是所謂定位不清,其實不是指只要“行政歸行政,市場歸市場”,然后留下純公益。因為“行政歸行政,市場歸市場”,定位也不一定能清。因為“行政歸行政,市場歸市場”實際只是搞了一種隸屬關系的改革,而根本沒搞定位的改革。還有就是“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最終只能把大家搞公益的心給弄寒了,最后誰都不愿再搞公益。
具體就是“公益”是什么?,“公益”其實也并非就是指對大家都有好處,都有益處,不是!公益是指對大家都有需求,也都有所用。具體就是你用也是用,我用也是用。但具體到底誰應該用,誰應該不用,其實只能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設定。
比如像醫療、教育。醫療、教育的公益是什么?醫療教育的公益就是人人都必須有份嗎?醫療教育的公益是怎么能對有需求教育或有需求醫療的人,能周到具體的服務得到,那就是最大的公益。
可自改革以來,這種公益的公益性質卻被嚴重的改變了。改變成教育的公益是必須人人有份,誰不受教育誰就這個不能干,那個不能用。不管當官、提干,干什么,沒有高等教育,全都玩去!
而醫療也是治病不分什么樣的病人全都一律要不醫保,要不自費,而就是唯獨公務員卻既不醫保,也不自費。可這樣一來醫保變成了什么?變成了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醫保是花自己的錢”。而花自己的錢那還能算是“醫保”嗎?真正的醫保是什么?真正的醫保是指就有病的人來說,應該盡量不花錢或少花錢。可我們的醫保卻是人人有份。是不管你有病沒病,全都有一份醫保(資金),每月按人領取。醫保不分人,不分什么醫療,全都一樣,這能叫醫保嗎?這樣的醫保能醫保得了嗎?本來治病也得分怎樣治病,醫保也應該分怎樣醫保。可我們的改革卻是不管什么人,全都一律有份,比如不管什么人,不管有病沒病,全都有醫保,全都無償每月領取醫保保障金,然后你看病再用,不看病就留著自己花,可這還是公益嗎?這不簡直就是一個大分贓嗎?分什么臟?分公益的臟。具體就是誰應該享受公益,全都不根據具體公益的具體需求,具體需要,而是根據公益到底能有多少錢能給每人不多不少都來點,可這還是公益嗎?根本就不是了。
把事業單位要一改三,是什么意思呢?我說其實就是要確定什么人將來不再屬于是事業了,什么人不再屬于是行政了,什么人不再屬于是企業、市場了。可這樣的改革能使誰受益?能使誰更能得到更多的好處?政府把包袱甩了,老百姓呢?老百姓還能受得了嗎?
事實表明,只要在事業單位這里一開刀,將來無論什么單位,什么領域,什么部門,什么行業,什么地方,就全都有可能要搞“一改三開”。為什么?因為一改三開是一個“甩包袱”的好辦法。具體就是今天誰不想甩包袱?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單位,沒有一級行政政府不想甩包袱。可問題是自改革以來,其實像這樣的“甩包袱”的改革,其實可能也不是搞過一次了。但事實表明,越是想“甩”,有時卻越是麻煩要多。因為一改三開是等于把一個系統給硬生生的分成三截,分成你不屬于我,我也不屬于你。可事實上,真正的不屬于是應該這樣的“誰的歸誰,誰的不歸誰”的改革嗎?真正的一改三開不是要“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而是要不管行政不行政,市場不市場,盡量今后都不能再把行政的工作當成公益的工作去做,把市場的職能全都用到公益水平、事業當中來。具體就是“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是指什么?是指不管你現在是屬于什么性質,什么問題,什么情況,什么發展需求,全都要按照所謂“這個歸這個,那個歸那個”來搞。可這樣最后將要怎樣?最后就是誰到底還是不是不歸誰、歸誰?其實可能也就不再能分得清了。因為所謂事業,其實就是對大家都有需求。可對大家都有需求的,您今天不按照大家的需求去改,相反,卻要死認定根據你的意志去改,比如既要改成“定位清晰”,還要改成“政事不混”,還要改成“事企要分”,最后還得“機制靈活”,那么所謂事業單位的事業二字還能具體找得到根據嗎?我看是一點也找不到了。
“事業”不是像某些人想象的是什么一個可以機動靈活的意思,更不是什么非得要不與政府沾一點邊兒,不與市場掛一點勾,不與每一人有一點實際需要的構成一點聯系,不是。恰相反,所謂事業,那其實是只要能有事,那就能有業。可你把事業單位一分為三,那其所謂的事,所謂的業,到底還往何處去找?何處去認?
今天的改革越來越不靠譜,越來越一點不符合邏輯,讓人怎么能放心?讓人們怎么能放得下!今天的改革純粹是一個經驗主義和教條主義的大雜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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