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玫瑾言論看她的雙重標準
據說,李玫瑾是當代第一犯罪心理學家,反正各類媒體上是這樣評價李玫瑾女士的。是不是第一,沒有公開的選秀,暫且不好評論,但李玫瑾在多個場合自稱專家,我是有目已睹的。
李玫瑾在評價藥家鑫案件時,一再聲稱擔心輿論影響司法,這我非常理解。司法不能以輿情取代,如果輿情取代了法律,那還要法官干什么。李玫瑾女士這樣的擔心是有道理的。不過我想,如果李玫瑾女士是在自己的“農家小院”里關上大門,或者站在公安大學的講臺之上,講這番話,同時又以這樣的理由拒絕各大媒體的采訪,我相信李玫瑾真的就是擔心輿論影響司法的公正性的。我看到的的確是一個道德高尚、職業操守嚴謹,另人尊敬的教授。但恰恰相反,李玫瑾是在CCTV這樣的權威媒體上公開發明“彈鋼琴”殺人法遭到質疑之后,才說出這樣一番話語的,這不能不讓我看到在她身上流淌著的雙重人格的血液。
按照李的意思是:我的評價是不會影響司法公正的;但其他人的評價是會影響司法公正性的。
多么可愛的專家啊!
李玫槿的農家小院里我去過,我也坐愛楓林晚了一會,大體瀏覽了一下她農家小院里的風光。看了看李玫槿女士種的那些她本人想吃的、想看的、和向往的東西。在這個農家小院里,我看到了李對火災、教育體制、甚至建筑等方面的評價,忽然想起李反對肖鷹教授的言論,大意是在自己非專業的領域要閉嘴。我像李教授忽然明白了“彈鋼琴”似的殺人動作一樣,也忽然明白了李教授的“寬以待人,嚴以律己”。她是可以評價非專業領域的,他人不行,他人應該閉嘴。
看看李教授的自我感覺多好:我可以的事情,你們是不可以的。
至于李教授分析的藥家鑫犯罪心理是不是有道理,我是非專業領域的,不敢評價。但我們都生活在這個國家,我也和李女士一樣都應該屬于人的范疇,我想李女士不應該反對吧?既然同屬人的范疇,況且還生活在同一個文化環境、法律框架內,我想我有權利說這樣一句話:你可以的隨便評價的東西,也應該允許我們嘟囔幾句。大狗叫,小狗是不是也可以叫?
把自己凌駕于別人之上的人,早晚會被別人摔下來的。
讓我們共同讀一讀詩人藏克家的《有的人》,李教授不應該拒絕吧。
有的人
有的人活著
他已經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還活著。
有的人
騎在人民頭上:“呵,我多偉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給人民當牛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頭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著地下的火燒。
有的人
他活著別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著為了多數人更好地活。
騎在人民頭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給人民作牛馬的,
人民永遠記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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