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則通知看強拆種種手段
中央紀委獲悉,中央紀委、監察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征地拆遷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
說實話,公眾對這類通知能有什么效果,已經失望得麻木不仁了。可以說,愈演愈烈的強折現象,是伴隨著一個又一個通知走向火暴的。其實,這類通知之于中國其他嚴重問題的作用,也大抵如此。
不過這類通知也并非空洞說教、言之無物,其“指出”、“強調”“要求”部份往往與實際情況結合得很緊。
通知要求,要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有關政策規定,做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工作。農民房屋拆遷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征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準補償,被征地拆遷農戶所得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要能夠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比如, 通知要求,切實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力度,重點查處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為,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仍然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等問題。
這個“要求”至少能反映兩個問題:
一是對各地五花八門的強拆手段作了高度概括。“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還算是“文逼”,“文逼”不奏效便上演“全武行”,“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則是上述文武之道的配套措施。可以想象,經歷過五花八門強拆手段的被強拆對象,是如何十分驚恐、六神無主、五魂出竅、gip門反言之無物,在產、食品人妖空姐,這這現象愈演愈烈的過程上四體發僵、一心求死的。
二是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仍然有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情況存在。要不也用不著再發通知強調,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盡管取消行政強拆是民心所向,但公眾心里很明白,從行政強拆到司法強拆的轉型,并不會一帆風順。如此看來,發這個通知確屬必要,真心希望這個通知點剎強拆能收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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