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民生?
多少年來對于兩會的宣傳都有一個共同的內容:關心民生,對民生又如何如何了。
聽得多了,看得也多了之后便產生了一種感覺:在我們“特色理論”治下的社會里,凡真正關系到民生的好事和消滅損害民生的壞事,做起來都是一樣的,就是“艱巨、復雜”,因而“長期”。
正是:兩會常講民生事,年年關心; 永遠關心,“艱巨復雜”路難行。
為什么會這樣呢?
我以為是舍本逐末所致。
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忘記了解決“深層次的原因”,而這卻正是決定和影響諸多矛盾的主要矛盾。
揚湯止沸只能收暫時之效。
而就這“暫時之效”也足夠我們對“揚湯”決策之英明宣傳好一陣子了。
比如在反腐敗方面,我又看到領導人說要“公示官員財產”了。記憶中這話說了幾年,終究是不了了之,這一次又會如何呢?
這是繼“高薪養廉”之后的又一重要反腐決策么?
這能有效地防止腐敗?“高薪”之后廉養得如何?
誰能保證他們公示出來的就是全部財產?
誰來監督?相關的規定開沒開小門小洞?
我國的監督機構之多恐怕在世界上也名列前矛,但效果如何?
更關鍵的是不按規定辦會如何處理,誰來處理,不處理又會如何?
身邊的例子就是我市一區法院的紀委監察室主任兼法官違反了《法院系統禁令》之后受到各級組織的保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來個組織集體違反禁令,你怎么辦?
再如說曝光公款旅游。
他們能公然地戴著小紅帽,扛著“公費旅游團”的小旗幟去滿世界招搖么?
只要想,借口總是有的,而且要怎么冠冕堂皇就怎么冠冕堂皇。
當然,照例說要“從嚴審核審批和監督”,要“狠抓,追究”,還說“對于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除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責任”,還要“公開曝光”等等,這些話聽來都相當耳熟。
曝光又如何?大不了“免職”,然后再復出,說不定還能提拔。
最滑稽的是,市委書記同時又是人大主任,誰來監督?怎么監督?
我曾發過奇想,幾年前不是說過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述權和監督權”么?那么,除了公示官員的財產,能否再公示官員的社會關系情況,讓人們看看這里面有多少因“一人得道”而升天的雞犬?
能么?誰敢?
不過,即使真的這么做,也只是把腐敗曝曝光而已,于反腐敗和防腐敗其實一點用也沒有。
我市有件眾所周知的事,就是原市委書記賣了五六十頂官帽,他被抓了之后,這些買官的官員有誰被摘了頂戴么?沒有。他們一個個安然地頭頂花翎,享受著燦爛的陽光。
說不準也是什么代表委員之類,人五人六地在討論民生和反腐敗問題。
特色下的社會里,小品的題材真是俯拾皆是。
在兩會的早新聞上看到記者采訪的人大代表不是市長就是市委書記。我不知道他們是如何被選出來當上代表的,也許根本不需要民選,當了官自然就是代表。老百姓恐怕還沒有對他們進行投票的資格。
我想,如果市長公開競選的話,他們能有人被市民選上么?這個是堅決不能跟國際接軌的。
他們本身就是恢復私有制,搶走打碎工人階級手中社會主義鐵飯碗,造成兩極分化的決策者、參與者和執行者。官場腐敗跟他們有著直接的關系-- 很給力。
在分化的兩極中,他們代表著權勢一極,他們能為被他們趕到另一極的人說話、維權和謀利么?
如果真的是為了民生,還會把人民的工廠企業強行奪走賣給私人,造就一部分資本家?
還會強行砸碎工人的鐵飯碗,造成百千萬工人失業,再去接受資本家的敲骨吸髓?
還會反起腐敗除起丑惡來如此“長期艱巨復雜”?
還會單單給自己搞“陽光工資”和“三公消費”?
還......
真的為了民生,會三文不值二文地賣掉社會主義公有制去恢復共產黨人和全國人民歷盡千辛萬苦,付出無數生命的代價才被消滅的私有制?
誰為民生?
忽然想到一句名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些對抗和抵制上面政策的“對策”是誰想出來的?
這里的“下”,無論如何也不會是指平民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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