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錢云會案,只有對溫州官員及辦案警員測謊才能取信于民
關于錢云會案,溫州地方政府做出的姿態是很高的——歡迎公民團體獨立調查樂清案,看來是非常有信心澄清涉案傳言。以我對社會的了解,我絕對相信他們的“信心”是有充分的“事實”依據的,如果是預謀,那么如何處理證據應該也是預謀的一部分,這是常識。何況溫州警方一直在“處理”這個案件,“處理”了這么久,如果還沒有信心接受人民獨立調查團,那么警方的也太不專業,效率也太低下了。所以,我認為現在一切存在著的“證據”應該都是證明錢云會死于交通事故的。所以,我并不看好“業余人士”調查“專業人士”處理過的案件,那無疑是一場“公證”儀式,只是給人添堵罷了。當年云南躲貓貓案不是還有“職業網友”參與的“業余調查”嗎?結果怎樣,我們大家都看著的呢。重溫馬克思的話,想起“資本”這東西的秉性,在幾百億的資本面前,即使有一百個“錢云會”,那也是螳臂當車。
昨天看到溫州警方使用先進的測謊設備,對所謂的目擊證人進行了測謊,說明證人撒謊。和溫州政府一樣,當地村民與該案件有利益糾葛,所以村民為了自身利益夸大其詞而說謊,這我是相信的。另外,測謊是一個技術活,測謊的問題設計很關鍵,精心設計的問題,完全可以得出想要的結果。對于錢云會案,具體案情我并不是很了解,只是感覺有些蹊蹺:有人不想看到錢云會活著,于是他就死了,而且又那么“完美”的被卡車壓死——正好從脖子附近。一般交通事故,人往往是被撞倒的,這倒在地上的姿勢是隨機的,要剛好倒下把脖子放到車輪下,這樣的概率非常小。警方既然愛玩高科技,那么可以利用力學原理分析一下,錢云會是如何倒下又如何剛好將身體躺在路中間,然后脖子又剛好在車輪下,這確實是小概率事件,警方可以做實驗,要怎樣撞才會有這樣的效果。
不過,我認為去分析“證據”太繁瑣,所以受溫州警方啟發,干脆測謊算了。不過這次不對案件證人測謊,對溫州利益牽涉單位的領導和辦案警方進行測謊。由中央派出測謊專家對溫州官員和警員測謊,測謊過程進行電視和網絡直播。這樣,估計溫州政府就用不著這么費勁的自己去澄清了。如果由我來設計問題,基本上可以讓溫州主管官員和辦案警員全部撒謊。比如,我可以問主管官員:你有沒有受過賄?有沒有二奶情人?問警察有沒有收過錢?有沒有冤枉過人?對啦,反腐敗為什么不適用測謊儀?雖然準確度不一定很高,但完全可以寧殺勿縱,有包二奶受賄嫌疑的人統統不要做官,這不是一個簡單有效的反腐方案嗎?建議今后每個組織部都配備一臺測謊儀,所有官員都需要通過測謊實驗,把測謊作為官員升遷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測謊過程錄像公開然后存檔,官員離任也進行離任測謊。這是一個好主意,溫州警方也算是打開了一道反腐敗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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