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仰:足球黑幕與“看不見的手”
劉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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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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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很多年前就不看中國足球了。中國足壇最近出了很多事,抓了很多人,黑幕越揭越大。如何看待中國足壇的黑幕和腐敗?曾幾何時,中國足壇提出,要像西方一樣,足球要走市場化的道路。因為,西方理論和西方實踐似乎都告訴我們:足球市場化可以解決問題,可以使足球市場繁榮,可以使足球水平提高,可以使球迷滿足。然而,到了今天我們發現,足壇的黑幕和腐敗,就是從足球市場化開始的。問題出在哪?是市場化本身不好?還是我們對市場化的理解有誤?導致我們在推進市場化的時候發生了重大的偏差?其實,中國足壇正好可以做一個解讀市場化的典型。
市場化簡單說就是自由競爭,這就像各支足球隊爭奪比賽輸贏。然而,我們對于市場化的理解,有一個難以改變的絕對真理般的認識,即“看不見的手”。這種觀點認為,在自由市場中,“看不見的手”可以實現公平和繁榮。事實上,很多中國人受西方影響,對于“看不見的手”理解有誤。對于足球比賽來說,公平的比賽必須有公平的制度,還必須有貫徹公平制度的具體措施,比方說裁判。只有制定了公平的制度,并且建立了能夠體現公平的裁判,公平的競爭才會出現。
其實,制度和裁判不是“看不見的手”,而是“看得見的手”。當我們說一個社會、一個市場需要法制的時候,就應該認識到,自由競爭所依據的所有法律,都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來監督、實行、維護的。換句話說,“看不見的手”不是無條件的,而是有條件的。“看不見的手”只能在“看得見的手”公正的維護下,才能發揮公平的作用。沒有公正的“看得見的手”,“看不見的手”只會導致不公正。也就是說,沒有公正的裁判,就沒有足球比賽的公正,就沒有足球市場的繁榮,就會有足球的腐敗。在這里,足球比賽制度、裁判、違禁藥物檢查等等,就可以理解為政府在市場上的作用:政府不能離開,必須公正地存在。
“看不見的手”這一理論認為,一切交給市場就可以了。那么,政府應該干什么?在市場化高于一切的、市場化就是靈丹妙藥的思路下,政府行為似乎也應該交給市場。在足球里,這就等于說,裁判也應該交給市場。那么,市場的第一原則就是唯利是圖,我們又有什么理由不讓裁判去圖利?實際上,理論家們在這里犯了一個錯誤,這就是:夸大了“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導致我們對政府的作用也產生誤解。用足球來說,公正的比賽必須有公正的裁判。推及到市場化就是說,市場的公平競爭必須由外部條件來保證,這就是政府的作用。只有一個公正的政府存在,才能實現市場的公平競爭。同時,這個政府還必須強大,這就好比裁判僅僅公正是不夠的。如果裁判的公正判決不被接受,反而出現雙方球員圍攻裁判的局面,裁判的公正也得不到貫徹。足球比賽出現官員和裁判腐敗,并不是我們不要官員、不要裁判的理由。反而,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必須保證擁有權力的足球官員和裁判,始終是公正的,否則,市場化就是丑聞,就是災難。
這也應該是我們對政府的要求。政府有腐敗,不應該成為把政府趕出去的理由,而只應該是讓政府變得公正的理由。所有的監督,意義也就在此。監督不是要丑化政府、貶低政府,而是要讓政府實現公正。如果我們過于迷信“看不見的手”,認為市場可以解決一切,不需要政府,足壇的黑幕和腐敗就是結果。因此,要求政府退出比賽,做裁判的不能兼做運動員,這是對的(但也應該針對不同的情況),但是,我們千萬不能忘了,必須同時要求政府擁有權力,并公正地行使權力。“看不見的手”的迷信就在于,在要求政府退出比賽之后,理論上,它連裁判都不要了。但事實上又不可能。“看不見的手”不可能單獨發揮良性作用,如果沒有制約,“看不見的手”就會發揮不好的作用。公平競爭永遠不可能自然實現,只有在公正權力的約束下才可能實現。要想實現公平的自由競爭,一定要依靠公正的“看得見的手”來保證“看不見的手”在良性范圍內發揮作用。“看不見的手”如果沒有約束、超出了一定的范圍,就會作惡。完全“看不見”就必然有黑幕,有幕后操縱;“看得見”才是公開透明,才能監督。
觀念上的差別也許只有一點點,到了實踐中就會出現“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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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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