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河南省安陽市,因古老的殷墟文化、甲骨文和剛剛確認的曹操墓等一系列的文化遺址而名揚海內外。可同樣是安陽市,卻有一位弱女子的合法權益正在遭受百般蹂躪,法律的公平正義和尊嚴正在遭到嚴重的踐踏。
這位女子叫朱麥蓮,45歲,帶著一個兒子生活,10年前承包了殷都區任家莊村的兩塊土地建設了一個彩色地板磚廠。2003年7月又承包了殷都區任家莊村的一個養殖場可自從她租用了這2塊兒地皮和承包了這個養殖場后,租用的地皮上建的彩色地板磚廠被開發商征用沒有得到最基本的賠償,養殖場里建的廠房設施等被村委會和區政府以創建衛生城市的名義而強行摧毀,造成了她血本無歸,欠債累累的窘境。為此她奔走呼號,要求得到公正的處理,可是,換來的卻是無情的拒絕和變本加厲的報復,使她悲憤交加,幾欲輕生。給這位弱女子造成不幸和被逼上絕路的不是來自民間,不是來自生產和經營,而是來自對她都具有管轄權的各級父母官——村兩委和區政府的相關領導……
彩磚廠的賠償糾紛
朱女士是安陽市殷都區鐵西任家莊的村民,2000年5月,因下崗無事可做就租用了本村的兩塊地皮(在一起,此地原屬任家莊村委下屬的一個叫安陽市新興專用機床廠后一塊兒空地,2003年7月村里收回管理),2003年7月和村委會簽訂有租用合同。合同約定租用期限為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為每年4000元。她籌措了將近26多萬元的資金,建設了一個彩色地板磚廠,廠房800平方米,還購置了全套機器設備。
這個廠子剛開始效益不行,通過幾年的努力,到了2007年,效益特別好。當時合同期限和村委會口頭協議自動延長,她還是按照原合同約定每年繳納租用費。正當她沉浸在成功的喜悅之時,2007年的一天,時任村支書的張慶突然找到他,要她把廠子拆掉,說是一個睿恒房地產公司要開發占用。
筆者詢問當時的情況,朱女士氣憤地說:“張慶支書(掛職干部)給我一說這件事,我就大吃一驚,我可是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啊!就對他說,要拆可以,但要先賠償后再拆。我要求的賠償的原則是我投多少,就賠我多少,張慶滿口答應,并說市政府有文件。我和張慶當面計算的賠償金額是26萬余元,他還說他和這家房產公司的老總很要好,很快就會賠償的。”
在彩磚廠地皮上開發的小區
彩磚廠地皮上蓋起的高樓大廈
“可是,”朱女士接著說道,“以后我天天找他催要賠償,他不是開會,就是沒時間,總之找各種借口不和我談這事,一直拖到了2009年5月他調到殷都區信訪辦工作。再找他,他說他已簽過字了,已交接給鐵西路街道辦黨工委書記元志勇了,元志勇應該賠償我。我找到元志勇,他卻又推給了新上任的村支書李愛國。我又找到李愛國,他卻一口回絕,不給我解決。無奈我就找了殷都區的區長張建國,副區長萬捷和另一位副區長申路平,三位正副區長有的打電話,有的簽字讓李愛國解決我的賠償問題。不料再找到李愛國時,他竟指著我的鼻子大罵:‘你膽子真不小,你敢告狀,你告到北京也沒用,看誰敢給你解決。’聽了這幾句罵,我當時差點氣暈過去。”
養殖場的賠償糾紛
2003年7月18日,朱女士又和村委會簽訂了一份承包本村一個破舊養殖場的承包合同,合同約定承包期10年,自200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每年承包費3萬元整。承包合同生效后,朱女士重新修建了養雞用的場房,修繕了魚塘,砌了豬圈,蓋了辦公的房子。還陸續購買了雞雛、魚苗、小豬等,總投資26萬余元。經營的效益雖然不算太好,但還算可以。2008年4月,還是那位掛職村支書張慶又突然找到朱女士,通知她說:“你的養殖場不允許你再養殖。”
朱女士就質問他:“合同約定的就是養殖,誰違背誰賠償,你為什么不讓我養殖?”
“結果張慶回答要搞文明城市,”朱女士說,“當時我也不知就里,乍一聽這可是大事啊!就當即表示服從大局,可以不養,但要求張慶給我點時間,讓我把這些雞啊、豬啊處理一下。可張慶卻用更加神秘、更加莊重的口氣告誡我說,這是市政府的指示,要我馬上處理。我一聽,頓覺緊張,恐怕耽誤了政府的大事,就立即三分不值二分的把這些雞啊、豬啊全部處理掉了。”
“我草草處理的這些雞和豬,讓我損失慘重,但為了大局,也不好說什么,可讓我想不到的是,沒過多長時間,趁我不在家時,張慶派人用大型推土機把我養殖場的包括廠房設施、雞舍、豬圈、魚塘等全部設施推得一干二凈,一點不剩。我回來一看,差點栽倒,真是欲哭無淚啊!”朱女士說到此處不由得嗚咽起來。
被填平的魚塘
被鏟平的雞舍痕跡
“我決定去告張慶。他聽說我要告他,就給我說,同意賠償我。我問他怎么賠償,他說只給我6萬元,我遭受了這么大的損失,只賠我6萬元,我不同意,就一直向上級反映。張慶在我的損失要求材料上曾簽字認可。”
養殖場承包費糾紛
“2009年8月,新任支書李愛國讓我交養殖場欠交的承包費5萬元,我認為村委會欠我賠償款幾十萬元,一直拖著不給我,使我負債50多萬元,生活完全靠親戚接濟,還曾到村委會借了5000元,哪有錢再交這部分錢?這不是往死里逼我嗎?”提起這事,朱女士十分凄慘地訴說道。
“為了承包費的事,我去找新支書李愛國,請求他救救我,先把彩磚廠的賠償款給我一部分,不料他說,借給我的5000元錢就算彩磚廠的賠償了。緊接著,到了8月20日,他就貼出公告,停我的水和電。”
“2010年1月16日那天,氣溫降至零下12度,天寒地凍,冷風嗖嗖,在李愛國的指使下,新任村長王文新帶領數十人要封我養殖場的大門,我一看這陣勢,真是有氣又怕,頓時昏倒在地,醒來后不由得嚎啕大哭,去找村支書李愛國,李愛國竟然對我大喊:‘你別在這兒裝瘋賣傻,沒人可憐你。’當時我悲傷、哭求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啊!結果我養殖場的大門還是被他們封了,直到我以后交了錢,他們才撤封。”朱女士無奈地訴說道。
村委會領導帶著數十人氣勢洶洶地封堵養殖場大門
有人主動請纓提供幫助,原來是……
朱女士說:“當我被村委領導欺騙,得不到一點賠償時,2008年4月28日,我的一個熟人李某帶著兩個人來到我的養殖場,他介紹說一個是某某區的紀檢委書記,一個是某某區的書記。他們幾個聲稱我承包的養殖場地塊要被征用開發,能為我擺平征用賠償的事,其中一人說要我得到100萬元的賠償,多要的部分由他們自己分配,就不讓我管了。我真是感覺送來了幾個大救星,不由得感激涕零。接著他們說讓我意思意思,我說不懂就問他們。他們說讓我先拿2萬元錢,又說別拿錢了,拿錢不安全,要我到丹尼斯去買2萬元的代金券,另外再把他們在紅太陽、喜相逢等酒店的飯錢結了,飯錢共計8700元。我當時也是利令智昏,也不管是真是假,就按他們的說法照辦了。先把他們的飯錢結了,又到文源小區門前的一輛車上把買好的代金券交給了其中的一人,我讓他打條他說不用打。以后卻沒有了消息,我找李某,他說事情雖沒辦成,但錢已經花出去了,還問我少退點行不行。”
對于朱女士說的這個情況,筆者進行了解,與6月15日下午在李某開的一個位于安陽市健康路某賓館門口見到了李某。李某對這個收錢的事,十分大方的說知道。他說他和朱女士熟識,和那兩個人都是多年的朋友,當時他是為了給朱女士幫忙才介紹另外兩人一塊兒去的。筆者問他收錢的那位到底是什么身份,并一再強調收錢當時的身份,他說那人以前曾任過某縣的紀檢委副書記,當時是做生意的。他本人的身份也是經商的,朱女士說他是一個房地產公司的老板。只有另一位從某區書記的職務調到某市當更大的領導了。李某還一再強調,這事和他沒啥關系,他只是介紹人的身份,錢不是他收的,還說這錢已經花出去了,再要不好要。最后答應給那兩位捎到信,就是朱女士表示一定要退錢的事。
筆者與6月18日下午和某大領導聯系上,說明了此事,可他稱時間長,想不起來了。
可是到了19日,朱女士本村的老支書出面協調,稱不讓再追了。又說那幾個人雖然沒辦成事,可也花了一部分錢。不管怎么說,有了一個結果,朱女士得到了15000元的退賠款。筆者尊重朱女士的意見,不便曝光這幾個人的大名。
村委會為了應付上級曾虛構事實
任家莊村委會資產界定辦公室于2009年8月6日,曾向上級提供了一個《關于村養殖場朱麥蓮欠費之事的調查報告》。對于這份材料中的不實之詞,朱女士的反駁意見簡述如下:
一、該合同未經村民代表討論與公示,更未進行競標,理屬暗箱操作。
駁:該合同是經村兩委研究決定、村委會認可的,并非暗箱操作。如是暗箱操作,有什么證據?又是誰徇私舞弊?
二、該合同簽訂時間太長,且收費明顯不合理。
駁:國家關于農業養殖方面的政策規定是承包期30年不變,所以時間并不長。至于收費不合理,更是無稽之談。當時由于養殖場經營不善,已無法再經營下去,不得已只能對外承包。村委先找的是村民賀忠珍,由于他不同意村委的合同條款,故村委才找到我。
三、張慶稱“因創衛芳林街改造屬于市政規劃及重大政策變化,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朱麥蓮的要求是無理取鬧。”
駁:根據《河南省拆遷管理條例》規定,賠償款應先賠償給承租人。我投入巨資興建的彩磚廠豈是一句無條件服從就可了結的?當時村書記張慶、村委主任李建生都曾答應給我拆遷補償款,可他們都出爾反爾,不遵守承諾,是對承包人合法權益的侵犯。村委不講誠信在先,我拒交承包費在后,何來無理取鬧?
四、朱麥蓮嚴重違背了合同第四款:乙方合同期間自主經營養殖種植及相關多種經營業務,不得轉租、承包給他人,如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駁:我并沒有違反合同第四款,養殖場到現在還是我自主經營,養殖種植多種業務,并沒有轉租或承包給他人。倒是殷都區領導及張慶、李建生等人,禁止、阻止我養雞、養豬等。他們擅自終止合同,其行為違反了合同第十款。
五、朱麥蓮借口芳林街改造,創衛拒不執行原合同內容,欠費長達兩年半之久,違背了合同第五款。
駁:我并沒有違反合同,歷年承包費我都按時足額繳納,有會計收據為證。說我借口芳林街改造、創衛一事,更屬荒唐,眾所周之的事實無須辯解。當時村委領導都同意我暫時緩繳養殖場承包費,待說清補償數額后再一并結清。
朱女士曾以此反駁材料向上級反映,均沒有得到任何反饋。
被逼迫簽訂了一份協議
“2009年3月28日,我在叫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的情況下,被迫和村委會簽訂了一份屈辱的協議,協議中我無奈的放棄了彩磚廠的賠償要求。我想,既然請求你們不行、告你們也不行,那就隨你們的便吧,反正我是被逼到絕境了。說欠你們錢,你們說欠多少就欠多少,對我來說是沒任何意義了。”
朱女士解釋她和村委會簽訂的這份協議時,表露出了癡呆、麻木和無所謂的神情。
幾欲輕生
為了這幾年的冤情,朱女士四處奔波,呼號,可始終得不到回應,還遭到更嚴重的報復和刁難,使她身心疲憊,憔悴異常,未老先衰。她哭干了眼淚,喊啞了喉嚨,跑折了雙腿,真是無助、無奈又無望啊!
她說:“很多時候,我都想到了死——也許只有死才能讓我得到解脫。他們的勢力太大了,我簡直是拿雞蛋往石頭上碰啊!”
“但是,我還是不服,難道他們可以永遠的這樣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嗎?中國的法律就管不到他們嗎?他們可是瞪著眼睛欺負人啊!”朱女士又十分悲愴地說道。
“我的母親已九十多歲的高齡,心中的苦楚又不敢告訴母親,只有默默的獨自承受。我的年幼的兒子也因這些事而遭受了心靈上無法彌補的創傷,性格變得自卑、孤僻,提早輟學出外打工。一來是想躲避開這個是非之地,二來也是孩子懂事,為了替我還債而辛勤勞作。”提起兒子,朱女士又為無法給兒子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而自責。
現 狀
朱女士說,養殖場的后門在4月22號被封堵, 5月22號村委會又派人在她的養殖場的必經之路上焊接、安裝了攔車用的橫鋼管,前后門都被封堵,致使她到養殖場的車輛進不去,困在場里邊的車輛出不來,給她的生產和生活都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在養殖場大門外的必經之路約100米處安裝的鐵欄桿
被封堵的養殖場另一大門
被堵在養殖場內的運輸車
為這些事,朱女士來還一如既往的向上級反映著,雖說希望十分渺茫。
根據以上情況,筆者提出一下幾點意見:
一、睿恒房地產公司要開發占用這塊土地,屬什么性質,是公益還是私人開發,是通過政府征用還是和村委會直接對接,這中間涉及批準占地是否合法的問題。為了這塊地皮的開發的情況,筆者向幾位村民了解,有村民竟說因為這塊地被占的事很多村民還正在上訪,還曾到過北京,被政府派人接回來過。如果是合理合法的征用,按照政策給予了合理的賠償,為何還會有這種情況發生。看來對因征用這塊地引發的糾紛,遠非涉及朱女士一人。
二、按照常理,不管征地是否合法,征地款總是要支付的。朱女士租用的這個彩磚廠的地皮,誰也不會相信村委會從朱女士奪回后是無償奉送給開發商的。那么這筆征地補償款到底哪里去了,這也是需要調查清楚的。
三、村委會有權隨意封堵承包人的大門嗎?遍查現今中國的法律為何卻找不到依據?如果因合同而引起的糾紛,村委會可起訴至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執行程序來解決;如果是政府行為應有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出面處理。而本文中的村委會的權力是否太大了,根據他們的做法,是不是國家的司法和政府的一些執法部門應該取消了,因為他們村委會完全可以自己辦理。
四、創建衛生城市的標準是什么?就是封堵幾個大門,安裝幾個攔路攔桿嗎?本文中被封堵的大門是什么樣子,筆者從各種角度去審視,怎么也看不出這個大門封堵住比不封堵有什么更雅觀的。至于這個鐵欄桿,更看不出和創建衛生城市有何關系。這個養殖場并不在繁華的街道內,而是在偏僻的小巷中,焊個鐵攔桿一堵的確是阻撓了養殖場車輛的進出。至于其他還能起到什么作用,確是讓筆者感到茫然。
五、本文中村委會這些領導們以及那位張慶書記,要說他們有涉嫌黑社會的嫌疑,恐怕要冤枉他們了,因為他們欺騙、欺負的對象是一位弱女子,只有孤兒寡母組成的家庭。他們動輒撕毀合同、通告、強行摧毀,看來也只有面對這樣的弱女子了。是因為朱女士不會請他們的客,不愿給他們送禮? 不會逢迎他們這些有權有勢者?作為村兩委領導需要什么素質,需要什么覺悟,需要怎樣的為人民服務的熱情,這個問題不用多說了吧!
六、村委會領導聲稱,借給朱女士的5000元就折抵了彩磚廠20多萬元補償款的事,這是幾歲小學生都會算的帳啊!這是明顯的不公平,既不合情,又不合理,難道他們自己都不覺得荒唐嗎?
七、朱女士和村委會最后簽訂的那份協議,朱女士稱是在被逼迫的情況下簽訂的,這個說法是讓人信服的。因為這是是明顯的不公平。朱女士債臺高筑,已身陷絕境,走投無路,怎么會自愿放棄數十萬元的補償款呢?一個弱女子,確實無力與強大的對手抗爭,可是這樣的境況下簽訂的協議能有什么法律效力?
總之,一個弱女子與涉及政府及各種權勢的抗爭無疑是非常艱難的,可能還會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或者會受到更嚴重的打擊和報復,可能還是隱性的,但只要堅持,那些不正當的、見不得人的勾當,一定會大白于天下。那些參與這些勾當的人,雖說有些暫時還如日中天、興旺發達,但總有一天,一定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朱女士反映的這些情況,希望能引起上級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關注,督促相關部門盡快公正、合理的解決。
同時也希望得到全國網民的聲援,積極展開輿論監督,支持朱女士維權之路的順利進行。
對于這些事情的進展,筆者會陸續向全國網民及時報道!
2010年6月20日
朱女士拿著此篇文章交給了殷都區的現任區長張建國,張區長批轉到鐵西路街道辦黨工委書記元志勇哪里。朱女士找元志勇,元志勇稱他管不了。朱女士又找張區長,張區長說他沒時間。截止7月1日上午,朱女士反映的這些問題又被當成皮球踢到了無人問津的境地。朱女士萬般無奈,只得請求筆者發表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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