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杜絕偽劣假藥和換藥名提價的建議
為能真正有效地杜絕偽劣假藥和換藥名提價,建議制訂藥品法。
杜絕偽劣假藥
藥品法要明確規(guī)定:任何一種藥品,無論是批發(fā)還是零售,都必須與購買者簽訂一份協(xié)議書,保證療效。無效退還全部購藥款;造成事故的除退還全部購藥款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后果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按傷害程度判刑;假藥(比如用面粉丸子冒充名貴中藥丸子)雖不直接傷害患者,但延誤治療本身就是傷害,所以一律予以取締并嚴懲;則偽劣假藥就不敢出籠了。
任何一種藥品,其療效都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而且人也存在個體差異,同一種病同一種藥,有人吃了療效很好,有人吃了沒效,甚至可能有人吃了還有副作用,這都是正常的。但這些問題并不會影響藥品生產(chǎn)廠家與購藥者簽訂協(xié)議書。
比如,某一種藥,將所有成本和合情合理合法的利潤全加上,應當定價50元,一百份應是5000元。其療效為95%,無效4%,副作用1%,無效全部退還購藥款,副作用除全部退還購藥款外,還應根據(jù)患者被傷害的程度予以賠償。任何一種藥品,在被批準正式生產(chǎn)之前,其無效率、副作用及副作用對人的傷害情況以及傷害程度,都應當有詳盡可靠的實驗數(shù)據(jù)。則其100份這種藥無效退款數(shù)量、副作用賠償數(shù)量都是有數(shù)的。那么,這一百份藥實際只有95份為有效銷售,收入4750元,再減去副作用賠款(比如副作用賠款是500元),剩4250元。但藥品生產(chǎn)廠家合理合法的收入應當是5000元,為了實現(xiàn)廠家的正當收入,可將這種藥定價為每份57.90元,銷售95份可得5500.5元,扣除副作用賠款500元,廠家實得5000.5元,廠家不吃虧。而消費者也不吃虧:無效者退回購藥款等于沒花錢,副作用者也得到了賠償,而有效者多掏了點錢,肯定是情愿的。
當然,制訂這樣的法律除上述情況外,還涉及到如何判定是否有療效的問題。在法律中可做出明確的、可操作的具體規(guī)定,決不要含糊其詞。
如果藥品生產(chǎn)廠家不敢同購藥者簽訂這樣的協(xié)議書,那說明藥品本身就有問題,心中有鬼,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予以取締也就在情理之中。如果廠家不愿同購藥者簽訂這樣的協(xié)議書,說明他們生產(chǎn)藥品的宗旨只是為了賺錢而沒有真心實意地想為老百姓解除痛苦。這種毫無社會責任感、毫無愛心的廠家能留著嗎!予以取締也是理所當然的。
杜絕換藥名提價
這些年來,藥品生產(chǎn)廠家將老藥換一個名字,重新注冊一下,換一下包裝,便成了一種新藥,價格一下就上去了,有的甚至上漲幾倍十幾倍,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政府部門也了如指掌,可就是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黑心資本家一心只為賺錢而不顧人民死活,理應遭到嚴正譴責和嚴懲。而政府只是舉手之勞的事情,下決心解決吧。
藥品法要明確規(guī)定:凡審批一項新藥注冊時,除要求申報人提供技術資料(適應癥、研究過程、試驗情況、臨床試用效果、有效率、治愈率、副作用、適應人群等等)外,還應要求申報人提供藥品的完整處方即成分、含量,并提供這種藥品的生產(chǎn)現(xiàn)狀。知道了處方即成分、含量和生產(chǎn)現(xiàn)狀(當然,藥品監(jiān)管部門自己要清楚地掌握情況,不能完全依賴于申報人怎么說),就能知道這種藥的慣常名稱、以前是否有人注冊過,凡已有注冊的老藥,應拒絕注冊,我們的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該鼓勵研發(fā)新藥。還應要求申報人提供生產(chǎn)成本和利潤率,由審批機關直接將價格和廣告詞定好,以避免私自亂定價和夸大其詞地欺騙消費者。成本低、利潤率低的優(yōu)先批復,虛報成本和利潤的不予審批。按理說,療效差、副作用大的藥品也不應該批準生產(chǎn)(治療世界性絕癥的藥品除外,這種藥只要有一定療效就應允許生產(chǎn),并鼓勵繼續(xù)研究以求提高療效)。
一旦出現(xiàn)老藥換新名稱注冊的事,就應當立即追究相關人員的瀆職罪和受賄罪;經(jīng)藥品監(jiān)管部門注冊同意生產(chǎn)的藥品,如果質(zhì)量不過關,或是療效很差,或是副作用很大,也應追究相關人員的瀆職罪和受賄罪。
要求申報人提供藥品的完整處方又涉及到秘方保密的問題,藥品監(jiān)管部門為申報人保密,是最基本的職業(yè)道德,是應該做到的。
事實上,只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心里裝著老百姓,只要有那么一點點愛心想為老百姓做點實事,要解決這兩件事并不難。下決心解決好吧,老百姓看病難、看不起病的問題該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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