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邯鄲市磁縣磁州鎮黨委任命閆珍擔任沙營村黨支部書記至今。閆珍,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黨員,系磁州鎮糧斗莊人。他到村后,極力限制村民的民主權利,明目張膽地敗壞集體經濟,村民說胡漢三又回來了!
一、2009年5月份,閆珍在沒有經過村“兩委會”研究,沒有依法召開村民大會選舉“土地承包工作小組”,沒有經過競爭的情況下,在違反《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刑法》的情況下,私自把磁縣沙營村南窯210土地當成170畝承包給關系戶村民李衛某、岳好某,價格是300元/畝。稍后又自作主張補貼給承包人李衛某和岳好某6.5萬元。
承包費每年才5.1萬元,村里卻補貼6.5萬元。在村民中反映巨大。是閆珍腦子進水了,精神不正常?顯然不是!這里一定與閆珍有利益關系。
二、此后(2009年6月),閆珍未經沙營村村“兩委”研究自作主張,把沙營村南窯地約210多畝土地中的170畝向上級有關部門謊稱是非耕地需要“復墾”。其實,這塊土地南開河岳金生已經耕種了20多年,是平平整整的土地(有錄像資料為證)。閆珍卻派人用推土機把平整的土地硬是推成幾個大大小小的“墳墓”,破壞耕地170畝,以達到騙取國家“復墾”補貼款之目的。
閆珍從國家財政騙取“土地復墾”補貼款28萬左右。村干部講,2009年閆珍已從國土資源局領取了10.4萬元“復墾”補貼(其中6.5萬元閆珍未經“村兩委”干部研究私自給了李衛某)。其余17萬元左右的“復墾”補貼款不知去向!
三、另外,沙營村南窯耕地是210畝,合同上寫明承包給李衛某、岳好某卻是170畝,那么還應剩余40多畝土地。到現在多數村干部和村民不知這40多畝土地閆珍給了誰了,但依照常識可以肯定給誰也不白給。
四、是2010年5月份閆珍又違法將沙營村的44個大棚(每個約合7分)以35個承包給一村民王彥某,公開說要當宅基地出售。44個大棚地可規劃88處宅基,每處22000萬元。合計可得1936000元。大棚地緊鄰316省道和京珠高速公路,地理條件優越。明明是44個大棚地,卻以35個與他的關系戶私自簽訂承包合同,這不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搶劫嘛?
另外,閆珍兩非揮霍集體財務的問題還有許多,這里就不一一贅述。
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條、第八十條的規定,應予立案查處,但是,我們多次向磁縣檢察院、磁縣公安局、邯鄲市檢察院邯鄲市公安局檢舉,檢察院說他們只管國家資產,這個案子應該公安局管,公安局說這是支部書記的職務行為應檢察院管。他們互相推諉誰也不管。
改革開放30年了,一直講依法治國,執政為民,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對明目張膽地搶劫集體財產的違法犯罪卻無人管!難道就是這樣“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嘛?難道就是這樣“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
作者單位:河北省邯鄲市磁州鎮沙營村。
作者:李全、李有、王義文、王殿義、李英(手機13653206846)
注:閆珍(手機號15830744025)王毅(村干部,手機號13932090301),王會(村干部,手機號15081091471),陳國寶(1373963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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