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舟曲泥石流想到的
二則
2010年8月7日 甘肅省舟曲發生了特大泥石流,造成了對人民生命、財產的民巨大損失,為此我也同全國人民一樣感到深深哀悼,對舟曲人民遭受的災難在深表同情的同時,也為此感到憤怒。這樣大的災害除了大自然的作用外,更有一部分是人為的因素,我們現在的“人民政府”標榜是人民的公仆,是為人民服務的,但出現了這么大的災難,難道各級政府的官員們就沒有一點責任嗎?面對受難的同胞只是表示哀悼、捐助就能是一種交待嗎?我也深信一部分人也在私下竅喜,借著災區的重建又可大發一筆“民難”財了。我們的政府實行的是所謂問責制,對于此次災難的人為因素又有誰來承擔責任?
一則
長白山是國家一類自然保護區,在權錢的交易下類似其它破壞森林植被的現象也真實的存在著。2006年本人到長白山腳下的二道白河鎮,就了解到嚴重的破壞環境而無人過問的事情。長白山天池是由火山爆發后形成的,火山爆發地下巖漿噴出地面后,巖漿的漂浮物凝固后形一種固體,當地人稱為江沫石(因為它質量輕,可以漂浮在水面上)。就是這種暫且就叫江沫石的東西吧(因我不知道地質界是否對它有一個確切的命名),讓一些人不惜犧牲環境而擁有它,因為它可以出口韓國變成錢。江沫石貯藏于地表土層200㎜左右以下,貯藏量其厚度最厚處也不超過300㎜,覆蓋上面的是上百年積累的腐殖土層,經多年的自然生長形成了植被。
就是這樣的要以破壞大量環境為代價的商機,讓一些人利益熏心,官商勾結,做著損害子孫后代的罪惡勾當。采集者用推土機將上面的幾十毫米植被鏟去,掠奪著他們眼中的大片財富。
如果這樣下去,中國將無凈土,在不遠的將來也會出現東北的舟曲。
再則
開始于2009年的棚戶區改造工程,國家拿一部分錢(據本人所知到目前為止并沒到位),各省林業、礦產廳拿一部分,地方林業(煤礦)與當地政府給予一些優惠政策,老百姓自己掏一部分,這是國家為了解決林區、礦區職工的居住環境而做的一項民心工程(也可認為是一項撫民政策)。而就是這樣的項目貪官們也不放過,在其中大發特發橫財。你沒有施工資質,你沒干過施工、你沒有專業人員等等,這都不是問題,只要你有錢就行,你要是沒錢,不管你的工程業績再好,施工隊伍再專業那也不行,你要是有錢,那管你是一天工程施工也沒做過,即使你是倒木材的倒爺,也可以名正言順的當上建筑工程的承包老板。至于說國家規定:國投項目必須實行招投標,那就更不算什么了,錢只要到位,內定給你,標底你也到手,一定中標,不中都不行。至于工程質量,那就把難題甩給監理單位吧,誰讓你們也是走向市場,(對了,想對我的工程實行監理不是?拿錢來。)后果我不說各位也知道,老百姓告狀?你不也得找我局長?我一句話,讓下邊解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畢競是我治下的弱勢群體。可能你們要問,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工程的監理,不知道才怪,那都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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