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科·蒂內洛(Marco·Tinello),1977年出生于意大利帕多瓦,神奈川大學國際日本學部副教授,研究領域為日本史、亞洲史。2016年沖繩文化協會第38屆比嘉春潮獎得主;2018年著作《從世界史看琉球處分》(榕樹術林出版)獲得德川紀念財團第16屆德川特別獎。本文原載2024年7月11日《沖繩時報》,翻譯:姚亦鷺
琉球和美國于1854年簽訂《琉美修好條約》,2024年7月11日,該條約迎來了簽訂170周年紀念。近幾年,圍繞《琉美修好條約》名稱及地位的研究非常火熱。這次有幸邀稿神奈川大學馬爾科·蒂內洛(Marco·Tinello)副教授,帶我們從“從黑船事件“到“琉球處分”,通過琉球所屬問題看日美兩國在太平洋地區的帝國主義進程。
直到前幾年,“琉球處分”一直都被認為是中國、琉球與日本之間的問題。本文作者在《從世界史看琉球處分》(榕樹術林出版。2017年)一書中,探討“琉球合并”問題時,加入了一新角色(列強),通過分析幕末時期,琉球同西方列強簽訂的三款條約,論述了近代西方列強對琉球處分產生的影響。
琉球于世界史的定位研究才剛剛興起,近幾年大多數的研究都在關注,琉球簽訂的三款條約正式名稱。
本稿基于馬爾科·蒂內洛副教授修改后的英語論文(Marco TINELLO“Islands between empires:the Ryukyu shobun in Japanese and American expansion in the Pacific”Critical Asian Studies,2022)進行介紹。
琉球與美國、法國、荷蘭簽訂的條約
琉球與列強簽訂的文書有,“盟約”、“規約”、“條約”等多種形式,為方便論述,以下對琉球與美國簽訂的文書簡稱為“盟約”,對琉球與美國、法國、荷蘭簽訂的三份文書合稱為“三條約”。美國、法國、荷蘭各自認為與琉球簽訂的文書形式為“盟約”、“協約”、“條約”,但日本和清朝認為琉球與列強簽訂的文書僅有“條約”一種形式。
琉球與列強簽訂三條約,與其說是體現琉球近代的獨立性,不如說是薩摩藩與德川幕府已難以繼續在琉球維持統治。例如,佩里曾說過“琉球對中國或日本的忠誠度已經很低,看上去像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琉球和幕府直到19世紀50年代,都在對外隱藏兩者之間的關系,因此,列強對琉球所處的政治地位也沒有清晰的認知。
基于三條約簽訂的事實,明治政府實施“琉球處分”時,締結條約的列強就可以對其進行干涉。因此,“合并琉球”的過程中,如何獲得西方列強的同意,也是明治政府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之一。
1872年,日本“合并琉球”時,為取得美國的同意,承認并繼續保留了《琉美修好盟約》中的美國特權。1873年,意大利和德國同意不介入“琉球合并”問題,取而代之,須賦予意、德兩國與美國同等的特權。日本對美國在琉特權的“保留”可以認為是明治政府與美國利害 一致得出的結果。
之后,日本尋求國際社會支持,西方列強各國雖聲明對此事“不予以干涉”,但實質上日本已經獲取國際社會的認同,國際形勢也更有利于日本。相比主張琉球作為獨立國家與列強簽訂三條約的清朝,日本明治政府則更強調同意保留條約中的列強特權,明治政府也由此展現更強硬的態度。琉球的所屬問題可以說一直都關系著歐美、中國以及日本的利益問題。
利益的調整
接下來進一步跟隨《從世界史看琉球處分》,將“琉球處分”的視角拓展至小笠原群島、“夏威夷合并”以及“韓國合并”。
日本明治政府把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朝鮮半島編入國家領域之時,因西方列強早已與這些地區的政府簽訂條約獲得特權,思考如何重新進行利益調整,便是此時日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日本明治政府利用之前在利益問題上,與西方列強交涉的經驗,巧妙地反向用于列強在亞洲各國、地區的利益問題上。進而,日本也與美國“合并夏威夷”時進行的利益調整有所關聯。
1876年,日本明治政府宣布小笠原群島為日本固有領土。為獲得英美兩國的默許,日本接受英美兩國公使提出的要求,承認兩國在該地的領事裁判權。1910年,明治政府再次同英國為首的西方列強約定,保留并維持該國在殖民地條約上的經濟特權。消除西方干涉的顧慮之后,日本有恃無恐地對韓國進行了“合并”。
1897年,日本要求美國保留日本與夏威夷之間通過協議獲得的特權,但美國依據當時的國際法,反對日本提出的要求,堅持廢除了夏威夷王國與日本間簽訂的協議。日本對于美國的此種態度,因為綜合國力的差距,只能無奈地承認美國對夏威夷的“合并”。
互相承認治權
日本明治政府宣布琉球、小笠原群島、朝鮮半島為日本固有領土后,通過調整與西方列強之間的利益關系,維持西方國家在該地區的條約特權,從而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同意。近代日本國家的形成過程中,從日本領土的確定以及擴張的角度來看,日本明治政府與西方列強之間密切的來往與交涉,相互影響著日本與西方列強以及亞洲各國之間的關系。
至今為止的日本東洋史研究都未曾著眼過“夏威夷合并”事件。本文章因夏威夷條約涉及日美交涉問題,所以還將視野進一步擴大至太平洋史。美國是日本、琉球和韓國最先簽訂條約、盟約的國家,但不管在“琉球處分”問題上,還是“韓國合并”問題上,美國都更加重視與日本的關系。
19世紀70年代,美國對日本“合并”琉球群島,以及小笠原群島國有化都采取了默許的態度。另一方面,日本明治政府對1897年美國“合并”夏威夷群島的行為也采取了承認的態度。1905年,美日達成《桂太郎-塔夫脫密約》[ 美國戰爭部長威廉·霍華德·塔夫脫(Willam Howard Taft)和日本首相桂太郎的會面期間做出的備忘錄。該備忘錄被發現于1924年。事實上,它不是成文條約,甚至連密約都算不上。僅僅是一紙關于日美關系的備忘錄。],互相承認對方位于太平洋地區的統治范圍。因此,美國政府對日本在1910年進行的“韓國合并”也同樣采取了默許的態度。之后1922年,日本承諾繼續維持原條約中的美國特權,以此獲得南洋群島的委任統治權。美日雙方通過互相承認治權,在東亞太平洋地區建立秩序,從而使帝國主義進一步得到發展。
最終,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期間,美日雙方互相承認的治權領地(夏威夷、菲律賓、關島、南洋諸島、小笠原群島、沖繩、韓國),因美日之間的戰爭都成為了二戰時期的重要戰場。二戰結束后,美國成為太平洋地區唯一的帝國,日本居于美國的核威脅之下,曾經雙方互相承認治權的地區也都開始部署美軍基地。
通過《琉美修好協定》的簽訂、“琉球處分”、“小笠原群島國有化”、“韓國合并”、以及“南洋群島的委任治權”重新審視了美日之間的關系。若將視野放大至整個太平洋地區,則可觀察到更大范圍的東亞國際關系史。
通過以上論述,我們不能忽略琉球對美日關系產生的影響。日本與美國之間的關系始于佩里抵達琉球。之后在近代日本國家的形成、國防、以及戰后的地緣政治問題上,琉球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琉球不僅聯系著現代日本、帝國主義日本以及帝國主義美國,同時還是影響中日關系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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