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又是一年過去了,回顧2010,仍有很多事情至今依舊歷歷在目。經過一年或幾年的辛苦打拼,在外務工的工友們,為了趕上春節回家與親人相聚,卻仍要面對“欠薪”、“春運”等一道道坎。打工者能否順利、順心回家,也都成為關乎尊嚴的話題!
網絡上,我們能夠找到很多很多關于尊嚴的文章,而勞動者體面有尊嚴的生活,現如今仍停留在理念和追求上。到底哪些關乎打工者尊嚴,打工者自己又怎么看待“尊嚴”?現實情況下的打工者,能得到他/她們想象中尊嚴的生活嗎?
下面就讓我們來瞧瞧咱打工者眼中的“尊嚴”吧!
什么是"尊嚴"
尊嚴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擁有應有的權利,并且這些權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簡而言之,尊嚴就是權利被尊重。
名人口中的尊嚴
亞里士多德: 一個人的尊嚴并非在獲得榮譽時,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
羅素:自尊,迄今為止一直是少數人所必備的一種德性。凡是在權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從于其他人統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勞動者的尊嚴底線
關于體面勞動
尊重勞動,保護勞動,維護勞動者權益,不僅是一個有希望的國家應奉行的價值理念和制度安排,也是“通過誠實勞動創造美好生活”能夠成為一個社會共同追求的先決條件。為此,在一年一度的勞模表彰大會上,胡錦濤在講話中特別強調要完善勞動保護機制,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新華社4月27日電)
胡錦濤的這番話,無疑具有強烈的針對性。在中國,每個人從孩提時代就接受勞動光榮、勞動者偉大、勞動創造世界的教育,各級政府,也通過評選、表彰勞模等方式感召民眾、引領社會風尚,但毋庸諱言的是,仍有許多普通勞動者,比如托起“中國制造”、把大小城市建設得光鮮亮麗的農民工,幾乎成為“弱勢”的象征。他們之所以弱勢,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能體面勞動,勞動也換不來體面的生活。他們的“不體面”,反過來又對社會形成暗示效應,使得一些人特別是青年一代,對“誠實勞動”與“美好生活”之間是否存在等式產生懷疑。
尊重勞動,必須使勞動者通過勞動能換來美好生活,通過勞動擁有尊嚴,而“體面勞動”,正是尊嚴的底線。
必須是安全的
盡管中國經濟多年來保持了高速發展勢頭,然而,與漂亮的經濟數據如影隨形的是巨大的社會成本。據廣東商學院社會工作系謝澤憲教授對6個珠三角城市的工傷統計,僅每年發生在該地區的斷指事故就達3萬宗,被機器切斷的手指頭超過4萬只;而據曾經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介紹,中國依然是世界上礦難最多的國家,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高達2.041,是美國的近50倍。
必須是快樂的
盡管沒有確切數據表明我國勞動者的幸福指數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太高。許多勞動者的工資增長速度趕不上經濟增長的速度,也遠不及物價、房價上漲的水平。每一年,都有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工進入城市,背井離鄉,披星戴月,壘起城市的高樓大廈,但當房子蓋好之日,往往也是他們卷鋪蓋離開之時。他們幫助創造了城市的繁榮,但這繁榮卻不屬于他們。
必須獲得對等的報酬
在與資本的博弈中,勞動者往往處于弱勢甚至喪失了議價資格。以珠三角為例,近年來,該地區企業平均發展水平超過10%,有的企業經濟效益連年翻番,增速超過100%,但與之形成強烈反差的是,不少一線工人的工資還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不止珠三角,其他一些地方企業之間也習慣性地玩“比低”游戲,不管勞動者跳槽到哪里,得到的都是最低工資。
因此,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需要國家層面進一步出臺相應的法律與制度安排,需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公平公正的公共福利、公共服務等社會政策的落實。真正對人民負責的政府,應該嚴守公共服務的本分,用好公共財政,用制度保障“通過誠實勞動創造美好生活”。當務之急,必須建立健全并堅決落實勞動保障體系,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調節收入分配格局,積極回應勞動者的訴求,通過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保障勞動者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從企業的角度來說,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也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可持續的經濟發展方式,一定不是高度倚重“人口紅利”的發展方式,也必然不是建立在“廉價勞動力”基礎上的發展方式。越是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越是摒棄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就越能倒逼企業創新,迫使企業擺脫靠壓低薪酬、省減福利賺“代工費”的毒癮式依賴,創新型經濟前景才可期待。
尊嚴是我們的吃、住、行、教育、養老,尊重工作權利權益、待遇。——張遠良
尊嚴:有工人的立場,在各個工作場所得到公平的對待,得到應有的尊重。——汪宗興
受人尊重,勞動受到尊重。——某義工
人格、對自己的認可和別人對我的尊重、認可……——何鑒浩
無論成功或失敗,都得到大家的支持與鼓勵。——伍月珍
就是別人可以對我尊重,不會對我想罵就罵,想打就打,還有說話時的語氣,話里不會帶臟字,或有刺的,等。——黃國平
不受壓迫,得到應有的報酬,付出與回報成正比,工人的價值得到社會的公認。——王軍
尊嚴就是不被歧視,要有自我精神。——鄧培章
我不知道尊嚴在哪里,老家的農田被修了公路了,沒有補償,也沒另外再分給我農田。在外面打工,工廠拖欠工資,沒有買社保,去投訴過沒有一點效果。——楊件寶
生活得好,有自己發言權,享有平等公平的福利,待遇、各種權利。——王秋風
體面的勞動,享受公平公正待遇,我們是自己的主宰,不是他人的支配者,我們自信,并尊重他人。——謝壽根
民主、平等、公平公正。——盧宏生
自身價值得到他人的認可。每個人的存在都是有他的價值的,所以眾生應該平等。——曹勇
尊重我的勞動成果。平等,沒有歧視。——某義工
尊嚴是人最基本的人格品德,只有收到尊重,才會去做其它社會行為,尊嚴影響一個人的行為,——鐘林堅
我們不僅要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還要去爭取更多的權利,改善目前狀況,只有如此行動,我們才能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趙亞
我們要受尊重,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讓廣大的朋友受壓榨,讓更多的人對自己的人生有自信。——王相同
我希望我的心聲能被別人理解和尊重。——某義工
這個人的尊嚴是很重要的。不能讓別人歧視。——某義工
不受欺辱,可以支配自己想法、做法,實現自己的夢想、理想,有人身自由,言論自由,掌握自己的命運。——某義工
尊即為尊敬、尊重;嚴:嚴肅、莊嚴。本人理解問:一種莊嚴的發自內心的尊敬、尊重。——陳定啟
尊嚴是一種被人尊重和就認可的體現,同時也是表明自己的一個立場和責任以及義務和權力。——雷新洲
尊嚴就是不讓別人歧視不受壓迫,得到平等,有自由選擇。——姜振龍
一、活得有尊嚴是我們做人最基本原則;二、只有得到尊嚴,我們才能生活得更加美好。——李青山
尊嚴就是不被別人歧視,自己付出的得到他人認可,人格不被別人侮辱。——覃長連
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睡覺!自由自在地過著!——黃秦
平等、自由、互相尊重。——吳培墩
尊嚴就是勞動者應該有體面的勞動價值。——彭自敏
現實語境下的蒼白“尊嚴”
鏡頭1
裹著雨衣,后座上綁著棉被或行李,三五輛摩托車一組,行色匆匆
19日是春運的第一天,廣西河池市不少農民工成群結隊騎著摩托車冒雨返鄉。
210國道廣西河池段是廣西、廣東通往重慶、四川、貴州三省市的主要通道,這三省市不少在珠三角務工的農民工都取道河池返鄉。
19日晚,河池市境內氣溫只有零度左右,細雨不斷,寒意逼人,但農民工摩托車隊仍時有出現。他們大多一男一女共騎一輛摩托車,身上穿著厚厚的衣服,裹著雨衣,腳上套著的塑料袋上濺了不少泥水,后座上綁著棉被或行李,三五輛摩托車一組,行色匆匆。記者多次在路邊招手提出采訪,但不少農民工都搖頭拒絕,匆忙的神色中,透出對早日回家的渴望。
鏡頭2
穿了五六件毛衣加上外套,還是冷得受不了
晚上8點,在河池市八步收費站附近,記者好不容易攔下一隊由四輛摩托車組成的“鐵騎隊”。借著收費站微弱的燈光,記者看到,盡管大家都穿戴得嚴嚴實實,但依舊凍得瑟瑟發抖,臉上掛滿雨珠。“穿了五六件毛衣加上外套,還是冷得受不了”,其中一位農民工卜元順說。
卜元順介紹,他們從廣東潮州趕回貴州羅甸老家,行程有1000多公里,從17日上午9點出發,除了晚上休息,其他時間都在趕路,“如果順利的話,20號中午應該可以到家”。卜元順說,他們準備當晚趕到貴州獨山縣城再休息,這意味著他們還將在寒冬雨夜中前行100多公里。
鏡頭3
摩托車隊在眾多大貨車之間蜿蜒穿行,讓人捏了一把汗
在鄰近河池南丹縣城路段,記者碰到一對帶著四歲孩子騎行回家的夫婦。孩子裹得嚴嚴實實,被護在父母的雨衣下,只露出一雙穿紅色靴子的小腳。“孩子沒人帶,只好帶著一起回家”,母親邊說邊掖好裹著孩子的小棉被,語氣中不無心疼。
經了解,“省錢”是農民工騎行回家的主要理由。一名農民工說,買一輛摩托車7000元左右,還可以用好幾年,而坐火車從廣東回一趟貴州老家就要600元,“來回一次就花掉半個月的工資了”。
千里騎行固然省錢,但其中的安全隱患令人擔憂。在210國道上,摩托車隊在眾多大貨車之間蜿蜒穿行,著實讓人捏了一把汗。連日來的凍雨更是增加了農民工騎行的難度。記者親眼看到一輛摩托車由于路滑側翻路邊,幸好無人受傷。此外,不少農民工為求早日返家,日夜兼蹋@圖菔弧?br />
“千里走鐵騎”別成永遠的痛
幾十年來,中國在一路追趕現代化。但如果始終伴隨著春運難,始終解決不了春運難,世人會怎么看中國的現代化?春運,不過是中國現代化的一面鏡子,從中我們看到的是現代化亟須補齊的短板,照見的是必須提升的交通運力和服務品質。
世界上似乎沒有什么號令,能夠像春節一樣產生如此巨大的動員力,無聲地驅使著人們自覺自愿地踏上歸鄉的旅程。一年一度春節,如潮的歸鄉人成為世界矚目的一道動人心弦的風景。而這風景,既令人感佩,又讓人心酸。
廣西農民工摩托車隊已然開始了“千里走鐵騎”之旅,他們從務工的沿海城市出發,向著偏遠的山鄉故地,靠一騎摩托穿越數千里層巒疊嶂。他們三五一組,一樣的裝扮,身穿厚衣,復裹雨衣,腳套塑料袋,后座綁棉被行李,皆行色匆匆而去。去年春節,他們共有13萬輛次走千里征程,今歲春節又復如是,明年還是一樣的匆匆騎行否?
這只是春節期間一個令人唏噓的鏡頭而已。當你置身熙來攘往的歸鄉人流中,看那肩挑背馱,挈婦將雛的陌生面孔,卻多是約略一樣的焦急情緒。聽那排數夜的隊只為買一張歸鄉的票,有七尺男兒為買不到票而嚎啕大哭。見那票販子活躍異常、往來穿梭,在窗口、找關系買不到票,但只要肯出血票販子手里永遠有票。辛酸得都有些麻木了。
春節是中國人大遷徙的季節,也便成了覓食者的季節,從遷徙者身上扒下一層皮成了眾多覓食者的生存之道。廣西的農民工為了省錢,又不堪“一票難求”之苦,選擇了甘受風雨嚴寒相欺的數千里長途鐵騎飛奔,不用說我們也能夠體會到那種歸鄉的身心自由,那種總是向故鄉不斷靠近的踏實喜悅。但是,還有更多的人沒有這種選擇,只能任由覓食者宰上一刀,或受那旅途的艱辛與勞累。
世人稱嘆中國人的可佩,在于要求不高,只要能求全,委曲也行,只要能歸鄉,再艱辛的旅程也愿意承受。在于什么也阻隔不斷歸鄉的心,不管他人用什么樣的眼光看著他,不管付出多少勞苦,他都只想以全部的心愿回到親人的身邊。春節誠然是無聲的號令,但這號令背后的那種熾熱的情感、純粹的理性,不正是我們民族千百年來淘漉不掉的文化的根、文化的力么?為著中國人的這種不可阻擋的團圓,我們難道就不該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來提供方便以滿足么?難道就不該用最決絕的辦法讓一切覓食者無法覓食么?“春運難”,我們都喊了幾十年了,為什么到今天依舊是難?為什么春運期間的旅途質量依舊沒有根本性改觀?我不相信春運是解不開的死結,春運之難不可能破解不了。關鍵是從什么樣的高度來重視中國人的春節團聚問題,站在什么樣的角度來看待歸鄉人的旅途問題,用什么樣的科學辦法來解決實際難題。如果各色票販子絕跡了,買票真的還那么難么?如果科學引導不同群體的出行流量,旅途真的就那么擠么?如果對乘客以人的尊重、禮待、理解,歸鄉人的心真的就那么累么?
不要說,春運難是現代化進程中必然產生的一個現象,也不要說春運是中國現代化不能承受之重。春運,不過是中國現代化的一面鏡子,從中我們看到的是現代化亟須補齊的短板,照見的是必須提升的交通運力和服務品質。
底層勞動者生存現狀同生存需要沖突嚴重。他們的父輩相比,80、90后為主新生代工人心懷夢想,同農村的關聯也越來越小,希望盡快在城市立足。對工資的訴求不只是提高最低工資,而是需要有生活工資,即工資的支付不是按照所謂的最低工資標準來計算,而是要滿足一個工人的個人和家庭開銷、風險抵御以及未來發展等需要來制定。他們不希望一年到頭埋沒在流水線上,對個人工余空間需求更大,他們也對嚴苛的管理方式越來越反感。他們需要的是有尊嚴的生活。
2010年末,四川渠縣智障人被販賣為奴工的事件,震驚全國。事實上,自2007年山西磚廠黑窯工事件以來,全國各地不斷爆出智障人“被奴工”事件。
專家指出,單純追討一起事件的責任人“意義不大”,需要從制度層面解決問題,建立智障人士福利體系。
根據2006年的一次抽查數據,我國智障人士總數近千萬。其中有較好工作能力并處于就業年齡段的150萬人。而因智障人士福利制度缺失,他們大多處于無機構庇護,無機會獲取勞動知識甚至被遺棄的狀態。也因此有“被奴工”的風險。
如何從制度上保障智障人士的尊嚴、安全和發展,成為渠縣奴工事件背后更緊迫的命題。
2010年12月29日,北京演樂胡同110號,北京慧靈智障人士社區服務機構所在地,馬波(化名)和伙伴們正在忙碌。
四合院內,幾名伙伴正在做飯,中午他們將招待幾名來自歐洲的游客。另幾名伙伴正在展覽室向客人推介他們制作的手鏈等手工藝品。
該服務機構的創辦人孟維娜介紹,慧靈為成年智障人提供日間托養服務,并讓他們學習簡單的勞動技能。該機構主要生存方式是,與歐美一些國際旅行社簽約,讓這個四合院成為固定旅游景點,旅行社支付一定報酬。此外,游客購買手工藝品帶來的收入,會以津貼形式獎勵給智障學員。
若不是言語反應稍慢或唐氏綜合征明顯的臉龐,馬波和他的20多名伙伴看起來與常人無異:會做可口的飯菜、把“暗戀”的人畫在紙上、開心地笑、小小的惡作劇……
這天中午,馬波在整理100多人的簽名。他們在聲援四川渠縣遭受奴役的智障人員。
這一天,渠縣62名被解救的智障奴工,陸續被送往回家的方向。
1月4日,渠縣公安局政委李森介紹,目前解救工作已結束,警方已幫助33人找到家。目前警方的工作重點已從“解救安置”轉移到偵辦奴工案本身。
而在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前司長王振耀看來,怎么長久妥善安置這60多名智障人員以及他們背后數百萬智障人士才是重點。他指出,事件背后,不是某個人犯了錯那么簡單,“我們的制度有缺失,亟待補上。”
一百多智障人“被奴工”
一個叫曾令全的農民和渠縣救助站的安置基地,后來做著同樣的生意:輸出智障工人
在四川渠縣渠江鎮一個叫“幸福壩”的地方,一個兩層樓的院落,走廊和陽臺全由鋼筋封閉,大鐵門緊鎖。
這個院子,曾叫做“渠縣乞丐收養所”,后改名“渠縣殘疾人自強隊”。
院子的主人、“渠縣殘疾人自強隊”負責人叫曾令全,一名46歲的農民,他的另一身份是渠縣工商聯執委。
其母俞必珍介紹,曾令全以前種地、養豬。約1993年,他去縣城農貿市場撿菜葉子回來做飼料,“撿”回一個蓬頭垢面的“討口子”(方言,指流浪乞討人員),名為李兵,留下來幫著養豬。
隨著養殖業擴大,曾令全又“撿”回兩名智障人員,李小平和朱國慶。
曾令全收養“討口子”的“事跡”在當地流傳開來。其弟曾國華說,1997年,四川日報以《一個豬倌和三個乞丐》為題報道。曾令全的舉動也得到當地政府肯定,縣領導多次到曾家“現場辦公”。
曾國華介紹,約1999年,曾令全收養的智障人達到十來名。這時期,新疆一家豬場老板看到報道后,聯系了曾令全。曾帶著5個智障人員去新疆幫忙養豬。
后來這名老板又把曾的工人介紹給另一老板。曾令全從中獲得一些回報。他發現,這遠比養豬來錢,自此開始了收養、培訓、輸出“智障工”的“生意”。
曾的培訓手段是:不聽話就打。鄰居稱,常在夜里聽到基地傳出慘叫聲。
據記者調查,為擴大“智障工”來源,曾令全向渠縣三輪車和出租車司機打招呼,以每人100元-300元的價格,“收購”智障人員。
他還成立“抓捕隊”上街抓人。后來被解救的奴工之一的李紅階,能清晰地與人交流,可以工整地寫出姓名和家庭地址。
他告訴本報記者,他2009年正月到渠縣,在縣城撿破爛時,突然一輛車停下將他強拉進去。在接受了“培訓”13天后,他們一行13人被送到西寧一個工地背沙。干了一整年,沒有一分錢工資。
在這起奴工案中,渠縣救助站也牽扯其中,被爆出與曾令全一樣輸出“智障工”賺錢。
據曾國華向媒體介紹,渠縣救助站站長劉定明曾多次將智障人員送到曾令全處,并收取費用。劉定明則稱,自己將救助站安置基地以3000元每年的價格轉包。
記者獲知,目前渠縣民政局長王勇、救助站長劉定明等人已被免職。
17年來曾令全到底控制了多少智障人員目前尚無數據。
在一份材料中,曾令全稱1993年至2006年收養137人。這些人被編成8個小組,分別在北京、天津、深圳、新疆、西寧等地“打工”。
智障人被侵害風險大
處于就業年齡段的輕度和中度智障人超150萬名,他們是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標人群
“暴露出來的只是冰山一角!”2010年12月28日,中國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主席張寶林,表達對渠縣事件的憤怒。他有個智障女兒。
張寶林介紹,根據中國智殘協會的統計,2007年山西黑窯工事件后,河北、河南、安徽等10多省份也出現過大量侵害智障人員事件。
2009年4月,安徽界首兩個小磚窯從山東誘騙“購買”了32名智障人做“奴工”。
2007年以來,福建、遼寧等9省發現礦工殺害智障工人偽造礦難敲詐等類似案件近20起,死亡近20人。
據《法制日報》2010年6月報道,安徽合肥大量搬家公司專門“招募”智障流浪人充當搬運苦力,沒工資,生存條件惡劣。
張寶林介紹,根據2006年所做的一次抽樣調查,全國約有智力殘疾人554萬,此外,在1352萬多重殘疾人中有大約430萬人伴有智力殘疾,也就是,智障人總數近千萬。
他介紹,智障人士按殘疾程度劃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在554萬單純的智力殘疾人中,輕度和中度約占7成,超380萬人,其中處于就業年齡段的約40%,超150萬人。他們具有相對好的勞動能力,是各地奴工事件中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標。
“智障人是殘疾人中更為弱勢的群體,就業情況差,社會保障也不完善,所以至少這100多萬人中,不少人存在成為奴工的風險。”張寶林認為,從目前各地發生的事件看,奴役智障人已成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會現象。
在致本報的公開信中,張寶林嚴正譴責買賣、奴役智障人的行為,他希望各地各級政府能“以最近發生的事件為戒”,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無保障下存流浪可能
孟維娜認為,如不建立起相應保障體系,任何智障人都可能成為流浪人,存在被奴役風險
渠縣奴工事件曝光后,有觀點認為勞動監察部門若加強督察,可遏制智障人被侵害。四川省人社廳勞動監察處副處長陳進對此表示異議。
陳進是此次渠縣奴工事件調查組的負責人之一。
他認為,靠事后勞動監察來杜絕此類事件,“防不勝防”。他介紹,四川180個縣,除成都下轄縣外,每個縣專職勞動監察員平均不到2人,平均5個縣只有一臺執法車。
有專家提出,應建設智障流浪人員的收留機構,防止他們被控制販賣。
北京慧靈智障人員社區服務機構創辦人孟維娜認為這一提法沒有切中根源,“千萬不要鼓動建什么專門收留所。”
在做了23年智障人員服務工作的孟維娜看來,智障流浪人本身是個“偽命題”。她說,智障流浪人是智障人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缺失造成的結果,而不是引發問題的原因。
根據她的經驗,重度和極重度智障人沒能力走出家門,常年在家里;而輕度和中度智障人有天然的安全意識,出門一般不會走太遠。
孟維娜介紹,智障人如幼年時沒被父母遺棄,成年后也很少會被父母遺棄,“智障人士父母的天倫之愛,比正常孩子的父母還要強烈。”
她分析認為,大多數智障流浪人是被誘騙拐賣,少部分可能是父母去世后無人照料,從而外出乞討。
孟維娜介紹,這些年他們遇到許多家庭有智障孩子不小心走失,但報警時對方聽說是智障人,往往“愛理不理”。“現在社會資訊渠道這么發達,公安掌控人口信息能力這么強大,如果我們的報失體系積極發揮作用,就不會產生智障流浪人的問題。”
“需要從制度層面解決根源問題,建立智障人的服務體系和保障制度。”陳進認為,這樣才能“治本”。
孟維娜認同這一觀點,“如果不從源頭上解決問題,任何智障人員都可能成為智障流浪人,也都可能面臨被奴工的風險。”
民間服務未獲發展
服務于智障人士的民間機構,很難獲得“合法”身份,多數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態
在孟維娜看來,建立智障人服務體系,最核心的內容,是讓智障人走出去,“走出家門,獲得交流,學習,他們的生活品質才能提高,同時獲得康復訓練”。
而中國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主席張寶林介紹,現實是,許多智障人沒地方可去,從生到死,一輩子封閉在家中或在街上游蕩,甚至遭拐騙。
張寶林說,國內登記成立智障人員服務類民間組織很難。在北京,會有一些智障孩子的父母自己組織起來,其中幾個家長辭職,把街道附近的智障人集中起來照料,也做一些培訓。但因為沒有合法身份,這類民間組織很難得到捐款。也得不到政府的扶助,自生自滅。
而70%以上智障人員生活在廣袤的農村,更缺少可以接納他們的場所。
張寶林說,他去過一些西部智障人家庭探視,“家徒四壁,只有一床爛棉絮,狗窩一樣,靠周邊鄰居每天扔一點殘羹冷炙生存。”
孟維娜介紹,目前他們在全國10個城市建立了服務機構,但也只限于城市社區。
她說,慧靈找不到掛靠單位,只能在工商注冊,無法獲得非營利機構身份,不能獲得稅收優惠,捐贈也大幅縮水。
據了解,北京有100多家為智障人士提供日托服務的民辦機構,大多生存艱難。
全國有多少這類機構?中殘聯相關部門稱,沒有這類數據。
中殘聯常務副理事長王乃昆在2010年9月份的中國特奧高峰論壇上透露,截至2009年底,全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僅3474個,僅能為全國包括智障人在內的約11萬殘疾人提供服務。
智障人處“隱性”狀態
這些智障人士居住在哪里、是否有生活保障……關于他們生存狀態的數據尚不完備
在湖北十堰市鄖西縣關防鄉沙溝村,55歲的楊遠忠是一名輕度智力殘疾人。父母早逝,他獨自生活,能自己做飯吃,但不會種地。
近10年來,楊遠忠一直跟隨村里同族的包工頭在山西磚窯打工,每年得到兩三千元報酬。那里是2007年發生黑窯工事件的地方,他這樣的智障工人必須時刻呆在窯廠,走出去,就可能被別的黑窯廠抓走成為黑窯工。
這兩年,楊遠忠患了嚴重的胃病,干不動了。他是村里的五保戶,但村干部擔心他死后需要一筆安葬費用,因此常扣他的五保金“備用”。
現在,他靠前些年打工積攢的一點錢,買米面生存。
楊遠忠的處境,或是中國農村智障人員生存現實的縮影,不過智障人群體的生存情況,記者尚查不到相關數據。
中國社科院助理研究員李敬介紹,目前中國唯一關于智障人的數據,來自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這是一個推測數據,并非普查。幾百萬智障人在什么地方?他們有無監護人?有無基本的生存保障?哪些人面臨流浪的危險?我們都不知道”。
中國殘聯相關部門坦承,他們還沒掌握智障人員就業、托養、保障等情況的數據。民政部社會管理司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北京慧靈智障人員服務機構顧問、香港社工周佩儀介紹,在香港,智障人員有完備的服務體系。
一個孩子出生后,由母嬰健康院初步診斷癥狀,成長到一定時候,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對其作詳細評估。確定智障后,將被建立特別檔案,終生有社工跟進服務:在0至6歲,為其聯系特殊幼兒中心,接受學前服務;6至15歲,進特教學校;15歲之后,進行職業訓練或輔助就業……
周佩儀介紹,香港社會福利處的社工平均一個人對應約百名智障人員,終身跟蹤服務。“有些智障人就喜歡流浪的生活方式。也會有社工保持跟進,定期把他們‘抓’回去理發,洗澡。”
福利體系待建設
王振耀認為,“殘疾人的產生是人類發展的代價,照顧他們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張寶林介紹,近幾年,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開始嘗試建設智障人服務體系。
據廣州市殘聯理事長梁左宜講,廣州從2007年開始建設“康園工療站”,目前已在全市154個街道鋪開,主要是提供日間托養和庇護性就業場所。目前接納人數有限,不過家長反響很好。
張寶林說,這兩年殘聯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建設的智障人社區服務機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殘聯力量有限,目前服務規模還很小。
“在我們渠縣,如果一個殘疾人一個月能拿到三五百元的補助,就能解決他們的基本生活。也不會有這么多智障流浪人了。”渠縣公安局政委李森說。
而該縣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縣10萬殘疾人,只有100人每月可享受50元補助。不過,該縣的黨政事業單位基本拒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這些單位按比例足額繳納,可征收500多萬元”。
2010年12月30日,談到渠縣智障人被奴工事件,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前司長王振耀說,“渠縣這事發生是必然,不發生才是偶然”。
在王振耀看來,要消除渠縣智障奴工這類悲劇,一方面國家要承擔起責任,從制度上建立福利保障,另一方面,國家應放權,讓大量民間服務機構成立,發揮民間社會的巨大能量。
王振耀介紹,1978年之前,我國殘疾人照顧是單位負責制,民政部門通過建立福利院,提供補充性管理、照顧服務。改革開放后,照顧殘疾人的責任全部落到家庭頭上。
他介紹,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殘疾人福利法》,我國還沒有,只有少數殘疾人有機會納入低保體系或納入農村“五保”體系。我國雖有《殘疾人保障法》,但里面很少談到“錢”。
“我們全社會都缺少殘疾人福利觀念,認為殘疾人是家庭的責任,誰家有殘疾人誰倒霉。事實上,殘疾人的產生是人類發展的代價,照顧他們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王振耀認為,國家應盡快制定《殘疾人福利法》,把殘疾人單獨作為一類保障人群,不分其家庭是否富有,統一享受福利。
2010年11月16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正式下發。王振耀說,這是我國首次專門針對一類人群的福利保障制度,“希望從孤兒福利制度開始突破,逐漸擴大到智障重殘人群,再到老年人群,逐步建立我們的特殊人群福利體系”。
王振耀認為下一步可針對智障人群建立這種普惠福利。參照孤兒福利政策,他算了一筆賬:1000萬人,每人每月600元,一年720億,“我們的財政收入都8萬億了,720億不多”。
□本報記者 楊萬國 四川、北京報道
我要勞動
這個“五一”節曾經在西北大學當司機的老劉過得很不踏實。因為勞動糾紛,老劉和原單位對簿公堂,案子歷經仲裁、一審、二審,4月14日二審開庭的時候,對方原本是答應調解,可是就在五一前老劉再去找單位,單位又變了卦。據老劉的代理律師趙先生說,可能過完“五一”就會下判。但是對于即將面對的判決結果,老劉心里既充滿期待又惴惴不安,老劉完全不敢想象如果一旦敗訴,自己該怎么辦。
今年55歲的老劉已經在單位開了26年車,可是就在2008年,新《勞動法》出臺實施以后,老劉向單位提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不僅不同意,而且還故意找借口于2009年5月停止了老劉的工作,此后老劉多次要求上崗無果。對于老劉提出的要求單位為自己繳納三金及支付加班延點工資等,單位也拒絕給予辦理并支付。
55歲已經是老人的年紀了,可是為了生計,別無所長也別無門路的老劉只想著好好在單位干,通過勞動掙到一份穩定的工資,退休后領一份有保障的退休金。可是沒想到突然生變,想勞動卻沒了崗位,退休保障更是無從談起。絕望之下,打官司成了最后的選擇,二審時,老劉明確提出了要求繼續工作的調解意見,原單位當庭表示的愿意調解的態度甚至讓老劉有些喜出望外,老劉以為“五一”節之前自己就能回單位上班了,他甚至還和家人說“要是真能這樣,今年的“五一”勞動節就太值得紀念了!”可是沒想到,當他滿懷希望再一次找到單位時,單位卻態度生硬地表示:“調解方案領導不同意。”完全沒有商量的余地。
“五一”當天,老劉一天沒有出門,飯也吃得很馬虎,他焦慮地關注著電視和報紙新聞,想看看勞動節這天有沒有替勞動者維權的消息與相關的新聞,但是似乎很讓他失望。當記者打電話給老劉時,老劉心情沉重:“調解是沒希望了,聽律師說有可能會重審,我完全沒了主意,重審的結果怎樣且不說,光是這個漫長的過程我已經感覺有些承受不了,我已經很久沒有上班,也很久沒有工資和收入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該先找份臨時工干著,可是我這么大的年紀,誰會用我?唉······”
我要保障
李令今年29歲,畢業后就在城內一家事業單位工作,雖然工資不算太低,但是這家單位對于勞動用工卻實行的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一部分人是正式編制,一部分人算是招聘編制,對于像李令這種招聘編制的人,三金、保險是統統沒有的,去年10月份,李令生孩子,不僅沒有一分錢的報銷,生孩子期間連一分錢的工資都沒有。
對此,李令稱:“敢怒不敢言,明知單位這么做是不合勞動法的,但單位幾十號人都這樣,別人不說你提出來,單位一定讓你走人,再找份工作從頭開始多艱難不說,說不定待遇還不如這兒,所以就先混著吧······”但是這畢竟是李令的一塊心病。
“現在年輕還好說,再過些年干不動了還是得靠社會保障,所以特希望有人打頭為這事兒鬧一鬧,畢竟是家大單位,說不定就解決了。”然而當記者問李令為什么沒想著通過訴訟維權時,李令顯然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太興師動眾了吧,也太麻煩,而且一定打不過單位,賠了夫人又折兵,代價太大算了吧。”
我要尊嚴
呂娜家住在長安區,2007年開始進入晴朗家政公司做家政服務員,雖然這兩年每小時的工錢越來越高,但是呂娜卻越來越想換個“體面”的工作。
“再苦再累我都能行,可就是害怕看見雇主們眼里輕賤、鄙視的神情。”呂娜說,她們進入雇主家里,常常是在監視下勞動,呂娜甚至遇到過一家客戶,在她前兩次上門工作時故意在床底下、要洗的衣服里放個五塊錢、十塊錢考驗她。當她第二次把錢如實交給女主人時,女主人和老公會心而神秘的一笑才讓呂娜意識到這是個測試。
“在有些雇主眼里,我們家政工就是下等人,完全不需要尊重,而且遲鈍到完全看不出他們的歧視。”呂娜曾經服務的一家上海雇主,女主人特別講究干凈,每次呂娜給她洗完的內衣都要全部再拿滾燙的開水燙一遍,男主人特別節省,再冷的冬天,也不允許呂娜用熱水擺抹布、洗衣服,說那樣太浪費天然氣。每次家里有了不新鮮的水果、快過期的食品,主人還總會故作慷慨地送給呂娜。
46歲的李師傅在高新區某建筑工地當伙食工,他說,包工頭為了省錢,每天下午專挑便宜菜、爛菜拿到工地,“西紅柿是變了味的,蘿卜是糠心的,土豆是芽長得多長的,至于蔫黃瓜、被老鼠挖洞的爛冬瓜都要算是好的呢。”看到農民工們每天攀上爬下地干著重活累活兒,卻吃著這些垃圾一樣的飯菜,李師傅心里特別不好受,好幾次他忍不住提出讓包工頭買一些好菜、新鮮菜,湖北籍的包工頭卻說:“民工,還想讓他們吃啥!”“其實我聽說這個包工頭最早也是出來當民工給建筑工地運沙子的,怎么自己當了包工頭卻還這么苛刻。”李師傅想不通。
我要工錢
對于絕大多數勞動者而言,勞動都是他們賴以生存的謀生手段,因此吃再多的苦,受再大的累,甚至是再難的委屈,只要能掙到錢,他們都選擇了忍耐。但是在現實中,我們越來越頻繁地聽到關于欠薪、討薪的話題,當勞有所得的底限被擊破,絕望而無助的農民工們只能到各部門投訴,甚而圍堵、爬塔吊,為了要回辛苦錢。
或許更多的時候欠薪的程度沒有那么激烈,因此被欠薪者再一次選擇了容忍。
在我市東郊興慶路一家中等規模的川菜館打工的丁輝告訴記者,起初,老板給他許諾,每月工資800塊錢,可第一個月末只給他發了700塊錢,理由是他打過幾個碗盤;和丁輝一起打工的鄭力做的是幫廚,一個盤子沒打過的鄭力月底同樣被老板扣掉了100元,原因是老板說他配菜用料太多,炒菜太費油。據丁輝說,幾乎每個月末,老板總要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克扣他們的工資,誰要是不服,老板就讓走人。
在南關正街附近一家廣告公司做平面設計的馮美每月工資3500元,可是公司有條不成文的規矩,所有設計人員的工資都是推遲兩個月發放,馮美每個月28號領到的都是兩個月前的工資,也就是說公司總是欠著馮美兩個月的工資也就是7000塊錢,其他設計人員也都一樣,工資越高欠得越多,如果一旦跳槽離開公司,這筆錢就別想要了。“其實公司就是用這種辦法變相地控制設計人員跳槽,所以有時候即使加薪要求被拒絕,或是頻繁加班加點,都得逆來順受,除非是有特別提升的機會,為了這筆說多不多,說少卻不少的工資也會選擇留下”。
“體面的勞動”作為一種概念,在1999年6月,由國際勞工組織新任局長索馬維亞在第87屆國際勞工大會上首次提出。時隔11年之后,記者在今年勞動節及其前夕所做的調查,僅這幾個事例卻依然讓人清晰地感受到,讓勞動者“體面勞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體面地勞動、有尊嚴地生活,是全世界勞動者共同的愿景。實現“體面勞動”,最根本的在于改善勞動者的勞動處境,讓廣大勞動者共享經濟社會的發展成果。實現“體面勞動”,重要的是讓“體面”落在實處。這就需要黨和政府做出系統的制度性安排,唯有這樣才能確保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們期待著有一天,普通勞動者不再為自己的工作權利、自己的工資、自己的社會保障和自己的尊嚴而苦惱,真正能夠體面地勞動。
實現尊嚴生活,我們可以做些什么?
倡導最低工資變“生活工資”
最低工資能糊口卻不能養家。辛辛苦苦在外打工,連家人都養不起,還有什么做人的尊嚴可言?體面勞動又從何談起呢?深圳工友期待:變最低工資為“生活工資”,并認為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定為每月1500元-1700元比較合適
2010年6月8日下午,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整為每月1100元,將于2010年7月份正式實施。在閉幕的深圳“兩會”上,鄭學定、肖幼美等10名人大代表,建議深圳的最低工資標準應該定在每月1448元到1963元之間。無獨有偶,同期本報記者通過調查發現,大多數工友也都期待最低工資應向“生活工資”靠攏,定為每月1500元-1700元比較符合“體面勞動”的方向。
■記者調查
最低工資能糊口,卻不能養家
辛辛苦苦在外打工,連家人都養不起,還有什么做人的尊嚴可言?體面勞動又從何談起呢?
今年26歲的劉南是湖北人,目前是龍崗區一家電子廠的熟練工人,因為喜歡自由,他在外租房住。劉南平時用手機上網,喜歡看時政新聞,特別是與打工者利益密切相關的。他知道溫家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知道三月份以來,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紛紛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4月27日,胡錦濤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提出:“增加勞動報酬,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這個劉南顯然也知道,因為他說:“我們根本不是體面勞動,最低工資定這么低。”
據了解,全球各國普遍實行最低工資制度。我國自2004年起實施《最低工資規定》,為基層勞動者的收入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由于企業的逐利天性,往往把最低工資變成了工人的“最高工資”,珠三角地區的外來務工人員更是“享受”著此種待遇。因為“最高工資”就是“最低工資”,為了能養家糊口,他們必須沒日沒夜地加班,不加班的話,勉強能養活自己,卻可能要餓死家人。在深圳寶安區務工的小方說:“超時加班違法?一些沒良心的企業還會說,工人是自愿超時加班,不讓加班他們會鬧啊。”
在記者廣泛接觸、調查的深圳勞務工中,就一向被視為“關外”的寶安、龍崗區而言,目前一個不包食宿的工人每月最基本生活支出幾乎都超過了1000元,與劉南所說一致。以絕大多數勞務工家庭有6個家庭成員(一對夫妻、兩個老人、兩個小孩)來計,如果夫妻倆都有工作的話,則折算出平均每人需贍(撫)養1.5人,那么寶安、龍崗兩區目前每月900元的最低工資根本無法供他們養家。
不少資深工友都向記者表示, 最低工資能糊口,卻不能養家。辛辛苦苦在外打工,連家人都養不起,還有什么做人的尊嚴可言?體面勞動又從何談起呢?
■專家觀點
實現體面勞動 須有“生活工資”
生活工資就是工作所得應該能讓人負擔得起自己和家庭的開銷,包括可隨意支配的收入,并且還要考慮到受扶養的家庭成員
相關專家認為,政府、企業、工會在討論如何增加勞動者勞動報酬時,或者在討論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首先要看受薪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否得到了滿足,簡言之就是維持一個工人家庭在該地區各項生活所需要的支出。對家在內地的珠三角地區勞務工來說,除了養活老家的家庭成員,子女在打工地受教育和家庭團聚也是兩項重要支出。
工人只有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滿足,才是體面勞動,這就需要以“生活工資”取代最低工資。目前,全球各國相關機構都在積極進行這方面的研究或推動。研究和推動者認為,生活工資就是工作所得應該能讓人負擔得起自己和家庭的開銷(住房、設備用品、營養、衣服、保健、教育、飲用水、兒童保育、交通、通訊、雜項商品及儲蓄),包括可隨意支配的收入,并且還要考慮到受扶養的家庭成員。
最低工資表面增長,實際下調?
政府除向社會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結果外,還要公布調整的測算依據和方法,確保依據工人的生活所需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規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則說明了三種通用方法:比重法、恩格爾系數法、國際通用的社會平均工資法。
“社會平均工資法”即月最低工資一般是月平均工資的40%-60%。拿此法來看,以2009年為例,深圳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為3621元,龍崗區最低工資標準為900元,僅僅是“社平工資”的24.86%。
再看,從2006年至2009年,深圳生產總值(GDP)每年以10%-15%的增長率增長,2007年人均GDP增長開始過萬美元,成為我國內地首個跨越“發達”狀態標線的城市。但是,從所占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比來看,近4年來深圳最低工資增長微乎其微,甚至出現下調的情況。與2006年度相比,2007年度最低工資表面上增長了50元,實際卻低了0.24%;2008年度相比2007年度表面增長20%,實際只增長了2.2%,相對2006年度實際只增長1.96%;2009年度與2008年度相比,最低工資都是900元,表面上保持不變,以最低工資所占月平均工資百分比計算,則低了2.97%。
“廣東省最低工資研究”課題組在研究最低工資時,有“三線”分析:即設定能滿足食品類、衣著類、居住類、雜項商品及其它服務類支出所需費用為勞動者的“生存線”,低于此線的居民家庭會陷入絕對貧困狀態,甚至危及生命;生存線加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類、交通通信類支出為“溫飽線”;溫飽線加醫療保健類、文娛教育文化服務類支出為“發展線”。以國際通用“社會平均工資法”,分析確立生存線應取30%、溫飽線應取35%、發展線應取40%。
依照該課題組的分析,深圳寶安、龍崗兩區近幾年的最低工資都難以滿足受薪勞動者的生存所需,處在絕對貧困狀態,離體面勞動更是相去甚遠!相關專家認為,政府除向社會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結果外,還要公布調整的測算依據和方法,確保依據工人的生活所需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工人建議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調整為1500元-1700元
根據社會平均工資法或恩格爾系數法以及“體面勞動”的方向,比較符合 “生活工資”的標準
深圳工人的生活工資如何計算,最低工資標準應如何調整呢? 記者所調查的勞務工大都認為應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法,取發展線40%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輔以恩格爾系數方法調整基本生活所需。
算一算
按照簡明的社會平均工資法,取深圳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0%計算,最低工資標準應調整至約1500元。
依照恩格爾系數法計算,以2007年中國營養學會推薦的居民食物最低食品量計算,深圳當前人均最低食物月支出費用為369元。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劃分標準,恩格爾系數在60%以上為貧困型;50%—60%為勉強度日溫飽型;40%—50%為小康型等。如果選取溫飽型的中位數標準,以當前人均贍養1.5人的標準計算得出生活工資:(369元÷55%)×2.5=1677元。
以比重法來計算,如左表所示, 目前深圳關外一個工人月基本生活所需是1080元,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應為2700元,這個標準接近深圳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工友們知道,把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定為每月2700元是不現實的。他們認為,根據社會平均工資法或恩格爾系數法以及“體面勞動”的方向,定為每月1500元-1700元,比較符合 “生活工資”的標準。(本報記者 詹船海 通訊員 羅春麗)
結語:我們不僅要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還要去爭取更多的權利,改善目前狀況,只有如此行動,我們才能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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