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年:暴力的蔓延及其社會起源
《文化縱橫》2010年第四期
近年來,針對社會成員的各種暴力事件開始在中國社會蔓延。從狹義上看,這些暴力事件限于近年來新聞媒體頻頻曝光的校園血案、公共場合無特定目標的攻擊、針對基層官員和國家執法人員的暴力尋仇,以及多起涉及家庭倫理的“滅門”慘案。從廣義上看,各種暴力體現了各種角色之間的社會關系,包括自我關系和自己與他人的關系。因此,日益上升的青壯年自殺、重度精神性疾病的蔓延,可以看成是一種“個體內在”的暴力;表現在暴力拆遷和公權力濫用行為的官民和警民關系的緊張,可以看作是“國家權力”的暴力;而經常表現為暴力行為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和治安事件,則可以看作是一種“社會性”的暴力;最后,也許還可以算上因特網等媒體上頻頻出沒的針對他人的“語言暴力”。中國社會科學院組織撰寫的《社會藍皮書》,其撰稿人就一直注意著包括暴力犯罪的各種社會問題的迅速蔓延。尤其是在2009年以來,很多人切身感覺到,中國的暴力犯罪和治安案件數目在經歷了數年的相對穩定后,均顯示出快速增長的趨勢。無論海內外,人們對中國社會犯罪頻發和社會不穩表現出普遍的焦慮。
社會暴力蔓延只是中國社會問題的一個側面,但已經成為當下全社會最為關注,也是政府最感棘手的問題。媒體、網絡、學界和決策層對此都已經有很多的討論。社會暴力并非中國所特有,它是一種普世現象。從歷史和比較的角度來看,當前中國社會暴力既具有世界性,又具有中國特色。把握這兩大特色很重要。人們既要理性理解社會暴力的起源,又要從其他國家學習控制、減少甚至化解社會暴力的經驗。具體說來,當代中國社會暴力有兩大類型的起源。一方面是現代化的必然社會結果,就像19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初工業革命后的西方社會現代化過程中的“社會病”。另一根源則具有“中國特色”,也就是最近十幾年來中國發展模式帶來的社會后果。可以認為,正是這兩方面因素的互相作用,尤其是中國特有的發展模式直接和間接的影響,才導致了中國社會在轉型過程中“暴力”的興起。
首先必須意識到,社會轉型不可能沒有陣痛,這早已被西方、日本和亞洲“四小龍”的經驗所證實。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社會能夠逃脫暴力的彌漫。盡管表現方式和程度不同,但所有現代化社會都曾經歷社會暴力化過程。就中國來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的市場化導向的改革,已經造成了中國社會結構前所未有的巨變。但是,變化對社會的每個階層甚至每一個體的影響程度非常不同。一些群體能夠享受市場經濟所帶來的好處,但可以逃避市場競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而另一些群體則要承受市場經濟無情的折磨,但得不到任何外在的保護。
伴隨市場經濟崛起的首先是勞動力和民生產業的市場化。隨著社會勞動力從國家控制下的分配走向逐步成型的勞動市場,以及教育、醫療、住房和養老保險的全面市場化,對于大部分人而言,個體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水平開始完全取決于個人的經濟實力和勞動市場競爭力。競爭導致普遍的物質生活差距拉大和壓力的普遍升高。勞動力和民生經濟的市場化又意味著社會關系全面貨幣化。原來溫情脈脈的親子、夫妻、朋友、同鄉、同事和上下級關系,也逐步被各種赤裸裸的利益理性所滲透。社會經濟競爭場上的弱者不僅逐漸失去來自社會的一般同情,即使是親人、朋友和同鄉之間也開始疏離,很多人甚至直接被隔絕在有意義的社會關系以外(例如由于經濟原因不能結婚者)。就算是頗具競爭力的職場強人,也必須面對在社會單位不斷原子化的各種生存壓力下,個體不得不時時處于高度緊張和焦慮狀態這一事實。所有這些都意味著毛澤東時代建立在單位和農村公社基礎上的“半傳統”社會形態的最終解體。對很多人來說,如果他們在計劃經濟時代的“城堡”內必須承受“不自由”的痛苦,現在在“城堡”解體之后,必須承受市場體制下個體孤立的痛苦。
中國特色的暴力生成機制
如果只是以上的轉型造成的社會變遷,中國社會雖然會面臨目前的許多問題,例如高自殺率、精神疾病多發、人際關系淡漠,以及普遍的社會壓力,但也許還不會如今天這樣面對社會暴力快速蔓延的局面,尤其是“社會化”的暴力。當前的社會暴力更多直接源于社會公平正義的缺失和社會秩序某些道德“底線”的失守。這背后更深遠的因素,就是中國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的經濟社會發展模式。這種追求交易規模和發展速度的模式,一方面加快了社會轉型的步伐,強化了社會轉型中各種“壓力”的生成機制;另一方面,也破壞了維系社會體系健康運轉的根基,從而直接導致社會的暴力控制機能失效。
從90年代初中國各項改革深化以來,在國家的各職能部門中,形成了一種內生的、強調GDP增長的系統動力,即人們所說的GDP主義。在這種動力的直接驅使下,各級政府在行為上開始一味地追求擴大貨幣“交易”范圍和產能規模的增長(尤其是資源產業、民生產業和城市規模)。從權力部門尋租到瘋狂的土地開發,從大規模的國有企業產權改制到經濟的“金融深化”,從教育產業化到鼓勵房地產投資(投機),從城市房地產熱到大幅度壓低要素價格以“招商引資”,種種行為一步一步地把GDP主義推向了中國社會的各個角落。GDP來自交易,交易越多,GDP越大。毋庸置疑,各種經濟和社會因素的“交易”化對于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財政能力建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得國民經濟在短短十年內,取得了近乎年年兩位數增長的奇跡。但與此同時,中國社會在短短十幾年間也發生了根本性和不可逆轉的變化,原來在西方國家可能需要上百年的市場化、貨幣化、原子化和共同體解體過程在中國大大地加速了。在這一點上說中國社會變遷基本上是“經濟驅動型社會”,是毫不為過的。社會基本上被拖著向前走。這也使中國有別于西方許多“社會驅動型”(例如新教驅動下的西北歐資本主義發展)或者經濟社會發展較同步的東亞國家。應當指出的是,在西方,隨著社會關系的市場化,社會保護機制也隨之出現。教會等組織在市場化的早期扮演了保護社會的角色,而后來更多的社會保護功能是由政府來承擔的,主要表現為通過社會改革和社會政策的確立,從原始資本主義過渡到了福利資本主義。而在中國,各級政府在大力促使社會關系市場化的同時沒有有效的作為來提供社會保護。在親民和親商之間,各級政府選擇的是后者。
激進的“經濟驅動型”社會轉型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分配結構的嚴重扭曲。由于國家自始至終主導和控制著市場的開放與封閉,并始終按照國家財富至上(一種單面向的“國家能力”)的原則主宰收入和財富分配,財富的產生和收入初次分配很大程度上服從了“權力”和“資本”共同主宰的原則。這樣留給社會大部分成員,包括中小企業、工薪階層、農民和城市社會底層的所得偏少甚至過少。與此同時,由于民生事業——實質上就是社會細胞賴以生存、發展和再生產的那些最基本的經濟基礎,大部分早在90年代中葉就被大規模產業化,以便符合“做大做強”的GDP主義和減少國家負擔的財政主義原則。在那些最需要福利保障,同時也是財政最難以自足的地方,例如縣、鄉、村級基層政權,以及保障性住房這樣的社會政策領域,政府反而從正常的公共領域中退出了,留下一個強者通吃的“無政府狀態”真空。隨著國家公共品投入的相對減少,那些所得偏少的社會底層實際上不對稱地承擔了相對最大份額的改革成本。在任何社會,諸如教育、醫療和住房等社會領域都是政府需要大量財政和政策投入的,但在中國,這些領域在很多年里成為暴富的領域(這一趨勢只是在最近幾年,在社會改革的逐步推行下,才得到一定的遏制)。
這一切都導致經濟起飛初期的一般性社會后果——生活成本的急劇增長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在中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展開。這其中,又以昂貴的生活成本——醫療、住房和教育價格的飛速提升最為突出。畸高的房價和生存成本對改革開放后成長起來的年輕一代的影響更大,它們不知扼殺了多少無權無錢的普通年輕人融入大城市的希望。扭曲的分配結構,使得大多數人無法充分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而只能含著挫敗感和迷茫復雜的心情,接受一種充滿“被”的生活。在這里我們很容易看到無數個鄭民生背后那千篇一律的故事:辛苦工作十幾二十年卻無法成家立業,最后只得抱怨社會的“專業人士”(例如鄭是社區醫生)。那些帶著破碎的夢想一躍結束生命的富士康青工,當年又何嘗不是堅信能夠通過勞動改變命運、城市夢終能實現的年輕人?生活成本的提升和財富收入的畸形分配,構成了社會暴力滋生的經濟背景。
社會暴力化的另一個主要機制是公權力的工具化。以國家代理人的身份為社會提供經濟發展、福利保障、教育醫療、公共安全、基礎設施、行政監督、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等各種公共品的國家職能部門,在扭曲的激勵機制和整個社會生態的作用下,很多都偏離了公平正義的原則,成為部門掌權者利益最大化的工具。這并不難理解,因為任何國家權力,無論是對暴力還是暴利的控制,雖然都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器,但反過來也可以成為尋租和暴力的工具。現在鬧得沸沸揚揚的拆遷糾紛,就屬于這個類別。普通居民對自家房屋拆遷的態度,由于自身經濟條件和價值偏好的差異,可以說是千差萬別,但行政當局的考慮正是整齊劃一的城市擴建翻新。這種情形本來應該通過公平協商的形式最大限度保全雙方利益,最后卻常常變成一種全由行政力量主導的單方面強制行為,更有甚者,許多地方的拆遷更以暴力掠奪的形式上演。久而久之,這必然激起利益受損一方的極大不滿,這種不滿一旦根深蒂固,就會埋下暴力的種子。
維護公平正義的公權力一旦失去規制,本來就存在于轉型社會的各種“社會病”也就必然日趨嚴重。現在中國社會彌漫的浮躁心態、投機主義、暴力傾向、依附權貴、虛無主義等社會取向和各種極端個人主義思想,源頭正是權力偏離了公平正義,導致國家和社會規制能力的雙重減弱。在極端的情況下,公權力的暴力還會引發個人直接針對公權力的暴力尋仇。在“躲貓貓”、“喝水死”、“自焚抗拆”和襲擊警察、法官事件之間,看似毫不相關,實際上兩種暴力行為正是一枚硬幣的兩面。一些社會成員把那些對公權力實施暴力的犯人視為英雄,可見社會和公權力之間的互相不信任和矛盾已經發展到何等程度。
此外,十多年來中國狂飆式的經濟增長,加上最近30年來的社會大變遷,在造成社會價值多元化的同時,也導致了整個民族主流價值的弱化和精神層面的混亂。最近20年來,中國人一直遵循一種經驗主義和實用主義的原則——對于發展有效的就是好的。從官方到民間,都缺乏一個強有力、能夠指導行動的主流價值觀。市場化改革培養了物質主義的一代,但當對物質主義具有高度認同感的年輕一代的物質需求得不到基本滿足的時候,會發生什么是可想而知的。今天,中國社會已經形成了不問是非,只問效果,“潛規則”橫行的狀態,“自我中心主義”和“價值虛無主義”成為一個時代強大的思想潛流。這種狀態可以說為暴力滋長提供了一個主觀大環境。這種大環境一旦形成,就絕非少數個人的道德榜樣,甚至大規模的道德宣傳運動所能逆轉。有人說當前中國暴力問題的癥結在于缺乏宗教,應該利用宗教的價值觀來制止暴力,但這種說法本身就是“唯效果是問”的宗教工具化的表現。就拿校園慘案為例,施暴者實際上已經泯滅了一切基本的道德,把自己和他人生命棄之如敝屣,又如何能夠通過一種宗教來拯救?雖然中國現在到處是自發的宗教復興趨勢,但宗教復興和暴力增長是同時進行的兩個社會過程,因為兩者其實有一個共同的源頭——個體和社會面對壓力和失序的自發“對抗”機制(雖然就其功能而言,宗教價值觀可以克服對人對己的“暴力”傾向)。
無論是歷史上還是近十年前,中國社會抑制暴力行為的自發機制,就是源于人們對共同體生活的一些基本道德準則,例如在與人交往時,要求將心比心,要講“情理”,要“有所不為”,要有“不忍之心”,不能為了一己之私為所欲為。但十多年來一直緊緊圍繞著經濟增長的GDP主義,早已將個體與集體割裂開來,將個人“原子化”為只有數量而沒有本質差別的“勞動力”,以求最大程度地讓個人發揮其經濟價值;與此同時,卻沒有找到重構社會的辦法,將原子化的個人重新變成完全的“社會人”。富士康的困局即在于此:以最大化勞動力效用為本的“功能完備”的工人社區,終究只能成為“宿舍”而不是“社區”。據說富士康正考慮把所謂“社會服務”職能還給城市,可是中國城市的社會整合能力,終究受到各種看不見的“社會墻”的限制——不同身份,不同地位,不同背景的人,享受著完全不同的“公民”權,處于天差地別的生存狀態,不同社會群體間充斥著不信任甚至潛藏著仇恨。所謂存在決定意識,在社會高度分化和信任普遍缺乏的今天,重構“主流”價值和基本的道德共識,這個關乎社會整合大局的重大問題,自然擺在全社會的面前了。更使人憂慮的是,那些已經浮出水面的暴力事件,可能還只是冰山一角。從互聯網上言論反應看來,“仇富”、“仇官”、“仇社會”以及對政府公信力的質疑,這種種趨勢都已經比幾年前更加嚴峻。在襲擊警察法官事件過后,被害的警察法官得不到社會同情,行兇者反而被許多人看作是正義的化身。“殺貪官”成為一個最具時代性的網絡情緒標簽。諸如此類令人憂慮的趨勢可能并不能完全以“經濟發展導致兩極分化”來理解。當前社會信任的解體和暴力蔓延的趨勢,更應該放到中國現當代歷史和社會心理框架中加以理解。
普通中國人并非天生憎恨官員和富人;相反,普通中國人敬畏權力,向往富裕,為此也完全能接受權力和財富不均勻的分配。“父母官”、“致富光榮”這些十幾年前還耳熟能詳的詞匯,都反映了一種常態下的社會文化心態。問題是當代人對于“錢”、“權”的社會期望與社會現實之間,逐漸形成了巨大的鴻溝。無論是成長于毛澤東時代的“50后”和“60后”,還是成長于改革初期的“70后”和一部分“80后”,每一代人大多都發現自身早期熟悉和認同的一套公平正義的標準在被現實不斷“更新”中,而自身(以及對于子女)改變命運、開創事業和幸福生活的理想,也在現實中漸行漸遠。相反,“錢”和“權”卻可以不斷改變規則,暢行無礙,并且已經開始將權力和財富向下一代傳承。本來應該有責任引導社會成員走向共同富裕的“領路人”和“先行者”,現在被社會廣泛視為是相對剝奪感的源頭。
重建國家和人民的直接聯系
不過,從經濟和政治精英的角度來看,他們也的確有自己的苦衷。通過設計和靈活運用“規則”增加國家財富和推動經濟發展,本身又有什么問題?難道經濟增長不是讓大多數人在絕對意義上獲利?可是,精英、中層階級和社會底層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他們之間常常相互隔膜。一方面,生活在政治和經濟“城堡”之內的精英與生活在赤裸裸市場經濟里的普通人已經完全隔絕,前者根本不能體會到底層生存的切膚之痛。與普通中國人相比,國家和企業管理者生活在一個充滿“經濟數字”和語言符號的美麗世界。很多人可能難以想到,決策當局的一念之差,在中國當前的政治經濟體制下,可能會一層層放大,導致社會中下層付出難以想象的代價。另一方面,十幾年來的經濟模式畢竟有其自身的制度邏輯,并非某個個人或者群體所能左右。尤其是當精英被自然定義為“受益者”的時候,面對很大程度是屬于“體制外”的社會問題,體制內的改革動力自然也就有捉襟見肘之憂。社會實體暴力的蔓延和與其相應的網絡空間中的“暴力言論”,都說明體制本身的糾錯機制已經失效。如何溝通體制內外,推倒形形色色的社會墻,將極端的暴力行為與言論化作促進社會公平和社會保障的漸進改革動力,從總體上進一步協調經濟、社會和政治現代化,避免暴力積累導致的總體社會危機,將是中國今后改革的重大課題。作為掌舵中國發展方向的政治、經濟和知識精英,已經難以坐視形勢繼續惡化。
“發展”和“穩定”從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就是國家之大計,兩者互為基礎,相輔相成。但最近十年來,兩者之間的關系已經出現了某些細微的變化。層出不窮的暴力事件是對“社會穩定”這一問題復雜性的最新注腳。如果說貧富分化、環境污染、貧窮落后、教育醫療投入不足等問題,還可以分別通過調整分配、加強環保、扶貧助困和加強社會政策等方法來治理,那么“暴力化”作為一個社會深層次問題,治理起來就困難得多。只是通過“以暴制暴”來威懾暴力,就算是應付亡命之徒的困獸之斗都很困難。因為個體隨機的攻擊,可以隨時隨地地發生,往往防不勝防,而一個連身家性命都不要的人,除了發明一些更嚴酷的刑罰之外,大概是很難用一般的武力來威懾的。至于自殺和自殘的行為,以及更多潛在的暴力傾向,不僅比犯罪行為更難以覺察和提防,導致其發生的深遠社會原因更是難以根治。社會暴力的泛濫和公平正義的缺位,既是我們這個時代影響穩定的兩個相關的重大問題,也是難以治愈的體系痼疾。作為“發展”帶來的“穩定”問題,這兩個問題已經完全不能像其他“穩定”問題那樣,可以通過“發展”直接(積累財富)或間接地(政府用錢)解決甚至改善了。暴力現象的劇增,不能不說是對我們的社會政策以致整個發展戰略提出了嚴峻的考驗。
雖然社會暴力有復雜深遠的系統性根源,但直接導致社會公平底線失守還是90年代中葉以來的社會領域的過度市場化和保護性、矯正性社會政策的缺位。國家退出社會領域的同時,卻沒有及時找到系統性重建社會的辦法。筆者認為,積極推行在住房、教育、醫療和養老等領域的社會福利制度建設,以及針對社會底層的生活、教育和就業保障,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關頭。多年來,伴隨著經濟發展、國有部門改革和國家金融財政制度建設,中國的財政能力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預計在2010年,中國財政收入規模可能達到世界第二,僅次于美國。如果考慮國有壟斷企業沒有上繳的利潤,中國其實完全有能力在下兩個五年計劃之內,大規模地重建以國家為主體的、覆蓋全社會的福利和保障體系,并進一步將在城市初具規模的社會保險體系全面覆蓋到農村和農民工。與此同時,要切實保證錢真正用在社會工程上。這就需要配套社會政策改革的行政和管理制度改革。為此,中央政府應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的參與和監督,充分利用媒體,讓官方媒體成為社會理性聲音的聚合器。同時通過有效的行政改革,約束和削弱地方和部門在社會領域的特權、行政干預和尋租能力,在建設平等的“公民權”的旗幟下重建國家和人民的直接聯系。30年來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改革”是“發展”的根本動力和基礎,沒有“改革”的“發展”,必然是極不均衡的、自我擊敗式(Self-Defeat)的發展。從當下來看,通過社會改革及其配套的體制改革促發展,是中國逐步解決當前社會問題魔咒的唯一方案。社會暴力的滋生應該成為社會改革全面展開和深化的動力。
(作者單位: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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