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費應減少一半
摘要:大學學費高,已超過了普通工薪階層的承受能力,引起人們的強烈不滿。大學學費究竟高在哪里?國家有沒有對大學收費的規定?按國家規定應當收多少合理?本文通過對二所大學學費的計算,發現這二所大學的學費均高于按國家規定的教育培養成本項目進行計算得出的應收學費,其中A大學高出1.1倍,B大學高出1.6倍。
關鍵詞:大學學費,國家規定,高1.1~1.6倍
一、大學學費已超過了普通工薪階層的承受能力。
目前,大學學費高,已成為普通工薪階層不堪承受的沉重負擔,眾多的仁人志士都提出應對大學學費進行聽證。大學學費高,已成為全社會普遍的社會心理,它引起了普通大眾的極度不滿。尤其對勞動者階層中的溫飽型、貧困型勞動者而言①,高昂的大學學費讓他們陷入困境。同時,高昂的大學學費,也阻礙了一部分高中畢業生進行進一步深造的機會,也使這部分青年的就業變得更為困難,這些有志青年希望通過接受高等教育來改變自己的命運,但高昂的學費使他們的希望變為幻想,一些初中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在初中階段就喪失了努力學習的信心,這不僅是他們個人的損失,也是國家的損失。然而,大學教育在我國已不屬于義務教育,免費上大學已成為不可能的事。上大學應當交學費,但究竟應當交多少?有沒有一個合理、合法的數額?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個謎。
中國的大學學費高,大學學費占人均收入的比例高于世界上很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②。中國的大學學費為什么這么高?大學的收入,支出項目都有哪些部分組成?哪些支出項目應由學生分擔?哪些項目不應當由學生分擔?目前,沒有規定大學應當將其收入、支出向學生公布或進行審計后向學生予以說明,這是很多人要求對大學收費進行聽證的主要原因。本文根據二所大學近幾年的收入、支出項目的平均比率分析,做一個嘗試性的探討。因受資料的限制,本文對其具體成本項目支出的合理性沒有進行分析,同時,這二所大學的情況可能并不一定代表所有大學的收入、支出情況。
二、A、B二所大學的收入、支出平均比率分析
序號 |
項 目 |
A大學 |
B大學 |
1 |
財政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 |
39.15% |
35.51% |
2 |
上級補助占總收入的比例 |
15.11% |
|
3 |
事業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 |
45.34% |
58.18% |
4 |
其中:教育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 |
31.85% |
49.15% |
5 |
科研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 |
||
6 |
其他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 |
||
7 |
事業收入占事業支出的比例 |
54.66% |
69.07% |
8 |
教育收入占國家規定的教育培養成本支出項目的比例 |
52.42% |
66.13% |
9 |
科研收入占科研支出的比例 |
90% |
假設為100% |
10 |
收入支出結余率 |
20.58% |
15.8% |
11 |
2004年全國工業企業年均成本費用利潤率 |
6.25% |
說明:大學屬事業單位,大學的財政收入為國家對學校教師等正式職工工資及部分辦學經費的撥款;上級補助為大學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大學的補助;事業收入為教育收入(主要是大學學費)和科研收入;支出為事業支出,事業支出包括教職工的工資、福利、獎金、學校的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在事業支出中,部分為教育培養成本支出,部分為科研成本支出。
三、A、B大學學費占教育培養成本支出的比率分別為52.42%和66.13%,均高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對于大學的支出項目,哪些項目應由學生進行分擔?分擔的比率是多少?根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教育培養成本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教職工人員經費等正常辦學經費支出。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和標準由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共同作出原則規定,在現階段,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不得超過25%”。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大學生一年的教育培養成本為1萬元的話,大學學費應低于2500元/年。
在A、B二所大學的事業支出中,大學的科研支出應不屬于學生應分擔的項目。在A、B二所大學的事業總支出中,減去科研支出,剩余的項目為教育培養成本支出,應由學生進行分擔,分擔的比例國家規定為不超過25%。A、B二所大學學費,占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分別為52.42%和66.13%,分別超過國家規定的1.1倍和1.6倍。即如果按國家規定,以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為25%為標準進行計算,則A大學的學費應減少52%,B大學的學費應減少62%。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A大學的平均收入支出結余率為20.58%,B大學的平均收支結余率為15.8%。2004年,全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為6.25%,如按33%計算所得稅,則2004年全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凈利潤率為4.19%。大學享受免征所得稅的優惠,收支結余率相當于企業的成本費用凈利潤率。如此,A、B大學的收支結余率分別為全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凈利潤率的4.9倍和3.8倍。很明顯,A、B大學的盈利能力遠遠超過了全國工業企業的平均盈利能力。大學是以培養人才為目的的教育事業單位,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企業性單位,然而事實上二者的收益能力卻恰好相反,這是否合理?
四、大學學費應進行聽證。
大學學費的收取數額,應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計算,每個大學因其教育培養成本的不同、學生數量的不同,大學學費也應由所不同。對大學學費數額的確定,應當進行聽證。由大學對教育培養成本支出向社會公眾,至少是應向國家物價部門、審計部門進行申報,由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各界代表進行聽證,以確定其成本項目中哪些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教育培養成本支出;認定其支出數額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在此基礎上按照“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不得超過25%”的規定進行計算確定。
參考文獻:
1.康新貴 《當代中國社會分層與勞動者階層分析》 網絡 (學說連線) 2005年12月15日發布;
2.文志傳 《啊,謎一樣的大學學費》 網絡 (人民網)2004年7月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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