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廣東吹響第三次“解放思想”的集結號時,勞動者的隊伍里,赫然出現雇傭勞動的童子軍,這就鬧心了。雇傭未成年的童工固然犯法,而童工們在強制義務教育階段被迫失學同樣犯法。這種現象并不是偶然的、個別的、一時的,要說許多企業用了童工、許多地區兒童失學、相當長的時期內不同程度地存在童工現象,并不過分。這就不是什么兒戲了,也不能等閑視之,關系到童工們能否成為今天新一輪“解放思想”的合格人才,能否托起明天那一輪強國富民的鮮紅太陽。
問題主要在于企業是否童工之“家”。社會主義企業曾被說是主體缺位,但卻都是職工之“家”;盡管做得不盡完善,卻也完全能夠當“家”作主。假如廣東等地使用童工的各類企業,同樣個個都是童工之“家”,童工們也完全可以當“家”作主,那么適當參加企業的生產勞動,就完全屬于“家”務勞動;就算用接軌后的觀點看,至少也是以“學工”“學農”為內涵的素質教育或者社區服務。這在當今世界總是無可非議的普世觀念,每個人從小鍛煉十分必要,在“家”勞動不講什么年齡,當然也就無所謂童工了。
無論是職工之“家”還是童工之“家”,首先要講“家”的概念。凡在“家”中,人與人都有天然聯系,只要沒有另立門戶分灶吃飯,決沒有三心二意這個理兒,家庭成員大小都有發言權,往往老少還要受眷顧。該上學的就上學,該看病的則看病,該勞動時都勞動,該休息時得休息,忙不過來就老少爺們一塊兒上,這才叫“家”。“家”中有人會偷懶,但會受責備,甚至受處罰,卻依然還是大小主人,沒有罷工也沒有奴役一說。這個“家”還有一個重要特征,房主可能就一位,但“家”是大家的,勞動成果必然共同享受,財產增值也會合理分配。就算“家庭”不幸破裂了,所有積累也是人人有份。
要說有天這“家”是由外人主宰了,老兒上街頭,女子去洗浴,大人賣苦力,少年當童工,也就正常不過。“家”都歸人了,憑啥你作主?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能夠容你勞動留你住宿供你吃飯,算你天大福氣了。可見勞動者當“家”作主之根本,是這個“家”歸誰所有。資本能夠當得“家”,勞動也非敗家子。反倒是勞動者,更加懂得珍惜自己的勞動成果,更加需要擴大自己的勞動收獲,更加善于支配自己的勞動所得。
本人七八歲參加生產勞動時,既愉快又光榮,還深得大老爺們贊許,并沒有耽誤什么學業,也根本不算什么童工。“家”是自己的,角色分工十分自然。在“家”中勞動,又何來童工一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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