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黨章》與黨風廉政建設的關系
陳寒鳴
(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 天津市 300170)
[摘要]《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把握黨的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準則;當然也是堅持從嚴治黨方針的根本依據,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指導思想。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從學習和落實《黨章》做起。
[關鍵詞]《黨章》;黨風廉政建設;理想信念;廉潔自律;黨內監督
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六次全會上所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指出:“總結我們黨自身建設包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踐經驗,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就是要始終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全黨的一項重大任務抓緊抓好。”這里,科學闡明了《黨章》與黨風廉政建設的關系。《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把握黨的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準則;當然也是堅持從嚴治黨方針的根本依據,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指導思想。是不是真正學習、貫徹和維護《黨章》,關系到能不能保持黨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組織的性質及黨的先進性,能不能保持并加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還關系到能不能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這是與黨的生死存亡密切攸關的大事。
具體說來,《黨章》與黨風廉政建設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下列幾方面:
一、《黨章》是黨風康政建設的根本
作為黨的根本大法的《黨章》,是黨在理論上和政治上的基石。《黨章》集中表述了黨的性質、宗旨、綱領和路線、指導思想以及奮斗目標。《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力量,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自覺認同并服從《黨章》,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奮斗終身。學習、貫徹和維護《黨章》,首先要始終保持黨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組織的性質,牢記實現共產主義這一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切實有效地維護黨的純潔性。這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根本。
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總中央堅決懲治腐敗,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成效明顯。但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反腐倡廉形勢仍然嚴峻。這突出表現為高級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不斷增高,高級干部職務犯罪呈快速發展態勢,這些人位高權重,社會影響很壞,形勢令人擔憂;黨政“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數量增多,2003年1月至2007年5月,全國共處分縣(處)級以上黨政“一把手”4055人,占全國處分縣(處)級以上黨政機關干部的36.3%,這些人在關鍵問題上出問題,群眾反映十分強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狀況?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值得注意的一條,就是有那么一些領導干部背叛了馬克思主義,喪失了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完全否定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根本對立,因而與來華經商辦企業的外商或中國新興的私營企業主打得火熱、交起“朋友”,權錢結易,結成利益共同體。這些年來社會生活中的大量實例表明,幾乎每一個貪腐官員的背后都可以看到資產者的影子。對于前者來說,是用手中的權來謀取私利;對于后者來說,則是用手中的錢去換取權力的支持與保護以謀取更大的利益:角度有所不同,謀取非法私利的最大化卻完全一致,這使他們走到了一起。如果說資產者是貪腐官員的社會基礎,那末,貪腐官員則不僅自覺充任著資產者的保護傘,而且還成為其在共產黨內的代理人。從黑龍江的韓桂芝到海南的謝明中,從北京的陳希同、王寶森到天津的宋平順和上海的陳良宇,無一不是如此。他們的貪腐行為都是始于理想信念的動搖。而黨員干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干部的貪腐,以及消極腐敗現象的蔓延,影響惡劣,將直接導致人心的渙散、信任的喪失、理想和信念的崩潰。
因此,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首先要在思想理論方面正本清源,要在黨內開展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基礎理論的思想教育運動,真正用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體系把全黨武裝起來。尤其要使黨員干部學會自覺地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分析錯綜復雜的社會經濟、政治形勢和現實社會生活中客觀存在著的階級關系、階級矛盾,不斷增強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政的能力和總攬全局的能力。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干部不僅要在行為上慎交朋友,廉潔自律,勤政為民,艱苦奮斗,而且更要在思想上自覺劃清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界線,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提高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加強道德修養,牢記“兩個務必”,真正做到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用改造主觀世界的成效來推進客觀世界的改造。
二、《黨章》是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制度保障
《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也是每個黨員都必須嚴格奉守的行動指南。《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中國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章》明確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一切為了人民作為黨的根本宗旨,并規定了黨員必須遵守的紀律。黨還作出黨員干部紀律處分條例。這些都為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在改革開放進程中,有些黨員干部背棄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對《黨章》關于黨員的紀律規定置若罔聞,對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一系列規定視而不見,見錢眼開、錢利忘義,貪贓枉法,腐敗墮落,成為人民公敵、歷史罪人,如廣西壯族自冶區政協原副主席王慶錄、以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海關總署原副署長王樂毅、河北省原常務副省長叢福奎、遼寧省原省長幕緩新、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廷等等。近年來,各地各部門按照中央的要求,穩步推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領導干部公開、直接地以權謀私和濫用職權現象有所減少,但部分領導干部不廉潔問題依然嚴重,不廉潔人數有所增加,不廉潔范圍有所拓展,不廉潔的隱蔽性明顯增強。一些領導干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和弄虛作假、鋪張浪費行為相當嚴重,對黨的事業和國家、人民財產造成巨大侵害。
因此,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要通過學習和貫徹《黨章》著力解決好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信念觀、價值觀、人生觀、行為觀問題。要嚴肅黨紀,凈化黨風,用遠大的理想疑聚全黨,用嚴明的紀律約束黨員以形成良好的風氣。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地遵守和維護《黨章》,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自重(即在形像上自重,時刻不忘共產黨員的光榮稱號和神圣職責)、自省(即在思想上自省,時常問問自己一言一行是否符合黨員標準和黨的紀律要求,自覺地在內心深處構筑起拒腐防變的鋼鐵長城)、自警(即在紀律上自警,自覺做到警鐘長鳴)、自勵(即在工作上自勵,時刻用高尚的精神激勵和鞭策自己)。
三、《黨章》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依據
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良好的作風是抵御消極腐敗現象和保持清正廉潔的重要保障。而要形成良好的黨風,有效懲治、遏制和預防腐敗,必須注重制度建設,《黨章》則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依據。
這就必須形成有效的黨內監督機制。這是黨員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條規相互監察、相互督促的機制。其實質是黨從人民利益出發,按照從嚴治黨要求進行的自我約束和自我完善,其內容則主要是監督黨的組織和黨員是否正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正確運用和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是否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及《黨章》和其他制度規定。由于目前領導干部中作鳳不正、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奢侈浪費、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因此,黨內監督機制應以黨內民主為基礎,以黨內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為重點,以制約權力、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為核心。
目前黨內監督意識相對薄弱。有的認為既然我們黨是無產階級先進政黨、黨員是先進分子,因而不需要進行監督;有的或認為黨內監督可有可無,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或認為監督是無權者管有權者、看的盯著干的,會干攏決策、渙散干勁、影響效率。諸如此類都是嚴重妨礙黨內監督機制建設和黨內監督活動正常開展的錯誤認識。我們要清醒認識到沒有制約、不受監督的權力是專制權力,專制權力必然帶來腐敗。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是權力的主人;處于執政地位的中國共產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服似于人民,黨員領導干部只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因此,應該并且必須建立健全黨內監督機制,充分實行黨內民主,并進而由此帶動整個社會的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建設。
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優良的黨風是凝聚黨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他又提出執政為民,使權力在陽光下運作的要求。這為黨風廉政建設指明了方向。譬如,明末清初的劉獻廷曾在《廣陽雜記》中寫道:“涇野先生嘗言:‘居要有九病。見善忘舉者爐,知惡不劾者比,依違是非者譎,借公行私者佞,意存覬覦者狡,懼禍結舌者偷,指摘疑似者剋,怒人傲己蓋其所長而論者忿,喜人奔競護其所短而薦者貪。九者有一于此,終一必亡而已矣。’開誠布公,九病可以勿藥而愈矣。”他識到君主專制制度下,“見善不舉”、“知惡不劾”、“依違是非”、“借公行私”、“懼禍結舌”、“指摘疑似”、“怒人傲己而善其所長”、“喜人奔競而護其所短”以及“意存覬覦”而導致宮廷政變屢屢發生等等,所有這些都是鐵筒式封閉的黑幕政治下的必然產物。這又必然會使官場充斥“妒”、“比”、“譎”、“佞”、“偷”、“狡”、“剋”、“貪”等惡行,而為宦者成正宗學人標榜的“正心誠意”的道德修養、“禮義廉恥”的高頭講章則只不過是黑暗、腐敗政治的摭丑布。要糾治政治之弊,必須使政治“開誠布公”。當然,使政治“開誠布公”,這對于劉獻廷來說,只能是一種不可能實現的理想。但在人民當家作主的江會主義社會,“開誠布公”——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卻完全應該成為現實。而要完全做到這一點,從黨風廉政角度來說,當前亟須根據中共中央2005年印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綱要》、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關于“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的要求及其在中紀委第五次和第六次會議上講話精神,科學總結黨風康政建設的經驗教訓,在2001年中紀委、中組部聯合發布的《關于省部級現職領導干部報告家庭財產的通知》基礎上,制定并盡快頒布、認真實施《縣處級以上公職人員及其家屬財產申報公布法》。黨員領導干部在“開誠布公”的陽光下接受監督,將使清正廉潔者得到肯定和嘉獎,貪污腐敗者受到譴責和懲處。這無疑是有培養塑造良好的黨風政風,提升處于執政地位的中國共產黨的社會誠信度,維護和提高黨與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像,密切黨群關系、政民關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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