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受賄不如當國企老總
田嘉力
貪污受賄是犯罪,輕者雙規、撤職查辦,重則坐班房、掉腦袋。雖然有資料表明,巨貪而判死刑并且立即執行的不多,但至少要吃牢獄飯,受牢獄之災。風險太大,有些犯不著,有些劃不來。有些受到嚴懲的官員往往會表示后悔,甚至痛哭失聲,大失水準,完全沒有了“漢官威儀”的那份瀟灑。
近來陸續看到一些企業高管動轍幾千萬年薪的消息,就觸動靈感:與其貪污受賄,不如當個國企老總,又風光又體面,輕輕松松幾千萬到手,還受人尊重,人前人后象個人物,光宗且耀祖,還沒有風險,何樂而不為?
有消息說:數據顯示,中國平安的董事及高管中,有3人稅前薪酬超過4000萬元。其中,董事長兼CEO馬明哲稅前報酬4616.1萬元,另有2000萬元獎金直接捐贈給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累計6616.1萬元,折合每天薪酬為18.12萬元;常務副總經理梁家駒稅前報酬為4813萬元;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張子欣稅前薪酬為4770.4萬元。
看看,人家不去當政府官員,人家選擇了企業高管的道路。政府官員有什么搞頭?最近有位副總理自暴年收入是12萬,還比不上馬明哲一天的收入,人家馬董一天的收入就是18.12萬元。
某學者說,要打仗,不如走后方;要上前線,那就當軍醫。反正,趨利避害為君子。綜合考慮風險和收益,貪污受賄真的不如當國企老總,當個董事長什么的,坐收豐厚利益,而且不擔風險,不但不是犯罪,而且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是當今最劃得來的事情了。
于是就想:我們的企業改革就是為了讓老總們拿幾千萬的年薪?就是為了淘汰幾千萬的國企老職工?這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經驗,還是空前絕后的悖論?黨的十七大重要任務就是要確定“舉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問題。可惜那時候馬董的6600萬年薪還沒有公之于眾,否則,夠代表們為難一番的。馬董年薪的事算是創新還是背叛,恐怕,一百年以內是說不清楚的。
從古至今都有些民謠在民間流傳,比如宋時民謠說:“若要官,殺人放火受招安;若要富,跟著行在賣酒醋。”明朝民謠說:“中書四處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賤如狗。”如今,“貪污受賄不如當個國企老總”,不知能否成為民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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