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必都知道,無論是小縣城還是大城市,好物業鳳毛麟角,惡物業遍地開花。所以如果你感覺小區里的物業還算不錯,那就偷著樂吧。
其實想想也是如此,物業本身就是一種說不清的存在,嘴上說是業主的管家,實際上他們每天想的都是怎么才能當上業主的主人。
這么多年,你見過管家用老板的資產去賺錢,卻不告知老板賺了多少錢嗎?小區里到處貼的廣告費,社會車輛的停車費,外來合作準入費等等,這些收入都應該公示明細,因為那些地,建筑,可不是你物業的。
然而如今的物業不僅將這些據為己有,還要每年都收業主好幾千的物業費,偏偏平時屁用沒有。天下苦物業久矣,人們動輒破口大罵,卻無卵用。
不過上海人不慣著,近日掀起了一場風波。
上海普陀區“中遠兩灣城”小區的業主遇到了我們上面說的那種“惡物業”,人們的訴求不滿足,只利欲熏心的去吸血。于是他們聯合起來,直接要求查賬,甚至連歷年電費、水費數據都扒了出來。
近日法院判決:該物業向全體小區業主返還4000萬,10天內還清。
這個消息傳出來后,兩灣城的住戶很快被無數網友贈送了外號“最牛業主”。
其實他們只是不愿意繼續忍受來自物業貪婪的吸血行為,從而進行了真正的反抗。但這個小區的業主已經更換了物業,把支出收入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掛在小區里,環境變好了,維修也到位了,雙方相處的非常好。
上海人的這個起頭相當給力,在必要的時候,直接用行動抗爭,才能為自己爭取到權益。4000萬的賠償,就算1萬多戶業主來分,每戶也能分到三四千塊。
關鍵是他們不僅拿到了賠償,以后的生活質量也會隨著惡物業的離開而變好,當然,這是他們應得的,因為他們付出了。
他們付出了整整兩年的時間來進行維權,這也是我要說的重點,維權成本何其之高。這種高維權成本,從一定意義上而言,也促成了部分物業公司類似的惡行。
相反,我們卻沒有能有效遏制物業的法律,以至于物業成了壟斷經營的存在,拿他毫無辦法。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惑,每年要交三四千物業費,物業一年光從業主那里就能收到四五千萬的巨款,可一年對小區的維護真能花掉這么多錢嗎?
小區一共才幾個阿姨做保潔,才幾個保安,他們的工資又才多少?
說來也可笑,為了保障民生,國家對水電氣行政限價,這是好事。可一年到頭,尤其是南方人,水電氣加起來都沒交的物業費高。
這是不是暴利,是不是壟斷,是不是騎在人民群眾的頭上拉屎?
物業年年都被罵,卻年年都得不到整改,這方面已經需要法律來插手了。小區里要什么物業,不該由開發商說了算,應該由業主說了算。物業之中不該存在私人牟利,收支明細不該只有物業自己知道,這些都必須得到執行。
做得好,就繼續做;做不好,就滾蛋。這樣,才能讓他們把物業該做的事情做好,群眾的生活質量才能提高。否則,我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按時交錢,那物業公司還有什么好擔憂,又憑什么不騎到我們頭上囂張?
他們有了能不能干得下去的危機意識,才有能不能干得好之說。否則縱使平時能跟業主客客氣氣的交流兩句,但業主反饋的問題卻根本不解決,也不放在心上,那是赤裸裸的無視,說不定私下里還罵業主屁事多。
上海這次的業主維權事件,是非常牛x的帶頭,意義重大,值得向全國推廣。同時,物業法也需要及時提上日程,人民群眾維權的代價也要酌情降低。
就這樣,希望星星之火后面,是烈火燎原,而不是灰飛煙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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