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了老教師車禍后的申訴,令人振聾發聵。昔陽縣公安局為了掩蓋交警隊執法錯誤,竟然兩次在山西省信訪網上面發布虛假《信訪受理通知書》,在《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謊報證據公開等信息,甚至不惜道義用“賠償”騙取老教師在《不信訪承諾書》上面簽字,實在口頭發憋,不得說一說。
首先奇怪的是,交警隊沒有過錯,為什么要三番兩次給老教師賠償?既然公安局要賠償解決問題,為什么又要說交警隊沒有過錯?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昔陽交警隊認定事故責任,如果確系水平問題,知錯則改,或許情可原諒。問題是有意執法違法,一錯再錯,還請“專家”做擋箭牌,請上級做保護傘,三番兩次用“賠償”騙取老教師放棄申訴,那就不可理喻了!
昔陽公安局確實是個“仗義”的上級,不但欺下瞞上謊報《處理意見》,而且親自出馬以打印有12萬元的《司法救助申請審批發放表》向老教師騙取了《不上訪承諾書》,然后又幫助交警隊維護錯誤。可謂一把上好的保護傘了!
公安局是執法機關,是社會治安的維護者,是國家的安全支柱,是人民的公仆,秉公執法是其天職。沒想到在這個人民公仆的部門,竟然出現了詐騙人民的行為,你不感到義憤填膺嗎?
說其詐騙,可能有人不解。因為詐騙一般是指騙取錢財,現在只是騙取了一份承諾,好似無法相提并論。不要忘記,這份《承諾》,是騙取了個人權益,毀滅了人格尊嚴,比騙取錢財有過而無不及。就與錢相關來說,不讓老教師上訪,也沒有公正的《認定書》,訴訟不成,或者訴訟遭受損失,應得的賠償得不到,這些損失是不是被騙子悄悄騙走了?這個騙子肯定不是無賴或者罪犯,是誰?是不是公安部門?
更有過而無不及的是,騙子只是騙取個人財產,而他們除了騙取個人權益外,還騙了黨,騙了人民。
監守自盜、執法違法,古今中外并不罕見,但官騙民還是奇聞寡見的。尤其是我們社會主義的今天,黨中央懲治腐敗、執法隊伍整頓的今天,出現這種令人發指的既有損公安形象又違背社會道義的人民公安詐騙人民的事件,可謂奇聞軼事了!
懲騙打拐是公安部門的職責,也是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的工作。昔陽公安懲騙打拐成績怎么樣我們不清楚,但老教師確實被公安賣吃了!
向這樣吃著人民的飯,拿著人民的俸祿的大老爺,反過來又以權護私、上假下騙的執法者,是否感到心安理得?
希望真正的公安,能夠懲罰一下騙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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