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三胎政策落地“,近期我國多個省份旋即出臺新的生育政策,延長女性產假。在已經通過和正在審議中的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女性產假延長30天至半年不等。然而這一政策的推出,隨即加劇了女性對職場性別歧視和“喪偶式育兒“問題的擔憂。
近期各地紛紛審議、通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內容大約有以下幾個方面:延長女性產假、男性陪產假,增加育兒假,發(fā)放生育津貼或補貼金,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
然而,一系列生育新政似乎不能提振職場女性的婚育意愿。在社交媒體討論中,可以看到女性對招聘環(huán)節(jié)中的性別歧視、職場中針對孕婦的不合理解雇、產假過后工作崗位不保的吐槽和擔憂。
謹防喪偶式育兒
意指家庭教育中一方(多指父親)的缺失。比如父母中的一方長期外出,或者父母均在子女身邊,但是缺少其中一方的情感支持(如早出晚歸、子女很難見面、無語言交流等)。
除了女性產假和男性陪產假,各地亦出臺了育兒假政策。男性陪產假以及家庭育兒假的設置,有助于男女雙方分擔育兒責任,一定程度減輕女性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壓力以及因生育遭受的職場歧視。
根據子女年齡,夫妻雙方每年育兒假時長達到5至30天不等,最長可休一年。絕大多數地區(qū)給予夫妻雙方同等長度的育兒假期。重慶做出了更為靈活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5至10天的育兒假”。
不過,必須指出的是,由于性別薪酬差異問題,這類靈活分配的育兒假在實踐中可能變相延長女性產假,產生”喪偶式育兒”。一項性別薪酬差異報告顯示,2020年,城鎮(zhèn)就業(yè)女性的平均薪酬僅為男性平均薪酬的75.9%。單從經濟角度考慮,由于男性收入水平更高,夫妻一方可休的育兒假很可能變成女方休假,造成女性職業(yè)中斷。
此次生育假期的調整進一步凸顯了傳統(tǒng)性別分工,即生產與撫育責任主要落在女性身上,這反映了傳統(tǒng)的所謂女主內男主外的不平等價值觀。綜合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考慮,我國女性可享受的生育假期遠長于男性。相比之下,主要發(fā)達經濟體,如G7各國的男女雙方產假與陪產假長度較為相當。
產假政策:“政府請客,企業(yè)買單”
目前,產假產生的用工成本主要由企業(yè)承擔,這包括產假期間的工資、社保成本,也包括替代人員等成本。因此,許多專家指出,延長產假政策是“政府請客,企業(yè)買單”。尤其私企對用工成本更為敏感,招聘環(huán)節(jié)的性別歧視屢禁不止。《2021中國女性職場現(xiàn)狀調查報告》顯示, 55.8%的女性都曾遭遇過“應聘過程中被問及婚姻生育狀況”的情況,29.6%的女性曾在求職時因為性別原因被用人單位限制。
澎湃新聞引述復旦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任遠就表示,近期出臺的政策,對于減少家庭生育的壓力,對加強生育的服務和支持都是非常積極有益的。但是,生育假的延長可能也會有一些負面的作用,例如生育假的延長會增加企業(yè)的成本,也會弱化女性在就業(yè)市場上的競爭力。
“生育保險能夠有效地減少企業(yè)因為女性職工生育的成本。但是企業(yè)的考慮可能不僅僅是生育津貼的工薪成本,女性生育和哺乳期帶來的勞務中斷,也構成了企業(yè)發(fā)展的成本,企業(yè)對于各種生育相關的假期是缺乏熱情的。”任遠還提醒,生育假本來是保護家庭和女性的政策,要避免在實施中卻傷害女性發(fā)展。
當下的勞動力市場上企業(yè)對女性勞動力本就存在歧視,很多企業(yè)在招聘時更愿意選擇男性勞動力。如果女性在勞動力市場本身就處在弱勢地位,延長產假政策會讓她們在勞動力市場上的處境惡化。
無論是不敢休還是不讓休,實踐中,完全落實生育假期的企業(yè)僅占一小部分。早在2016年,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全國12個省(市、區(qū))開展了“全面兩孩政策下生育保障制度實施情況”專題調查,發(fā)現(xiàn)32.7%的女職工產假不足90天,甚至低于《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98天產假。
官方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參加生育保險2.14億人,其中生育人數430.3萬人,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354.2萬人。對比當年出生人口1465萬人,估計絕大部分生育女性沒有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享受生育津貼的更少之又少。非公就業(yè)、非正規(guī)就業(yè)女性以及女性農民工難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能夠休足產假、獲得足額生育津貼的女性僅占少數。
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另一項調研顯示,受家務勞動特別是生育影響,34.5%的女職工收入降低,24.2%升職機會被影響,17.7%職業(yè)中斷,16.6%失去進修機會,16.3%產假后未能返回原崗位,7.8%社保中斷。
正如湖南省在修正《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生育)假期過長有可能影響女性就業(yè),從長遠看不利于維護和發(fā)展女性權益。必須在女性就業(yè)權和生育權益之間取得平衡。
實際上,目前中國日益嚴重的人口和勞動力問題中,女性問題是必須要認真解決的:一方面老齡化嚴重、生育率低,需要提高生育率,政策上鼓勵女性生育是國家必然需要做的事情;而另一方面,如果女性就業(yè)受到影響,從國家層面上是勞動力的減少,小而化之是女性就業(yè)權和勞動尊嚴被剝奪,長遠看甚至會進一步降低女性的社會地位。政府方面除了應當承擔部分生育成本,更要健全社會公共服務支持體系,真正營造家庭友好的工作環(huán)境,讓中國女性真正實現(xiàn)家庭和職場就業(yè)兼而得之的生活。
總而言之,資本家老板無利不起早,沒有哪個資本家愿意讓員工休幾個月產假還給她發(fā)工資,對資本家來說最優(yōu)解就是少招女性員工。迷信法律你就輸了,他們連《勞動法》都不遵守,又如何會老老實實地安排女員工休產假呢?要想讓人生三胎,不從根本上改變壓榨員工的雇傭勞動制度,那就只能指望有錢人和有覺悟的黨員同志了。
隔壁車間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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