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南通。
12月6日,一則視頻在網絡上迅速流傳。
一群穿著制服的人,迅速上前,圍住一個老人,將其一整車(自行車,豎放)的甘蔗全部收走,放在了一旁的皮卡上,與之相伴的則是路人詫異的目光和老人凄厲嘶啞的“啊啊”聲。
這群人的衣服背面和皮卡車身都寫著“靜通市容”四個字。
聽著老人的痛哭聲,筆者真的崩不住了,這簡直是喪盡天良啊!
這甘蔗是73歲的老人辛辛苦苦幾個月地里種出來的,這可是是老人生活的依仗和依靠啊。
如果覺得影響交通,影響市容,可以進行勸說,可以講明能做與不能做,或者可以幫助他挪到合適的地方啊。一上來就這么粗暴地對待,這簡直是摧毀一個年過七旬老人的希望啊!
至于所謂的市容問題,本來就是可以逐步解決的。原來許多城市都一刀切地不許擺攤,現在不也是從便民、民生、生存.權等角度出發,逐漸放開一些地段允許擺攤了嗎?這不也是管理嗎?只不過用的是另一種更為合理的方式罷了。
還記得去年4-7月間那全國的地攤經濟熱嗎?總不能將擺攤當廁紙,需要的時候拿出來用一下,為的是“民生”;不需要的時候,直接扔掉,因為“市容”。
然而,這不是連續五年成為“文明城市”的南通因為“市容問題”第一次上熱搜。
今年9月15日,南通經開區城管驅趕擺攤老人,多次推搡,折斷老人秤桿,最后甚至將試圖拿回自己東西的老人拎起摔倒地上。注意,是拎起再甩地上,對待的是一個老人。
然后這位吳姓的協管員被行拘15日,經開區管委會又是登門探望老人,又是責令整改,并且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隊伍建設。
然后,時隔數月,南通另一個區的“城管”再一次用幾根甘蔗將自己送上了熱搜。
不過這一次,不再是協管,而是服務外包。
形成輿情之后,事發地南通海門三星鎮鎮長表示,視頻中制服人員為政府購買服務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與要求理念格格不入,缺乏溫情。已約談公司,對責任人暫停工作,并啟動問責程序。并將于7日登門拜訪當事人,向其道歉。
這應該是真實的,不是為了甩鍋找的“臨時工”,這也從側面證實了,這一群“粗暴執法”的人并沒有執法權。
說到政府購買服務,許多朋友可能會比較詫異。
然而,這在今天已經成為了普遍現象。
在筆者的經驗范圍內,至少有兩類:
一類是編外勞務人員,其勞動關系、社保、部分管理都屬于第三方勞務公司,與編外人員服務的單位無關,但日常工作事務和管理又接受單位安排,與本單位人無異,這是人的外包,勞務的派遣;另一類,則是物的外包,直接將本應屬于公共服務的職能給整個打包,外包給第三方的企業或社會機構,相關單位只負責給錢、監督、管控流程等等——這可以是環衛、市容,也可以是基層社區治理、群眾服務工作、基層黨建等等。
可以理解的是,至少在目前的格局之下,編制少,工作人員少,但任務又極重,外包,這是一種無奈之舉。
背后則是一種萬事萬物皆可市場化的新自由主義理念的滲透與落實。
在這種理念之下,原本按《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不得進行委托,這一原則被突破也就成了必然。
意即,雖然第三方購買的服務涉及到市容,有意無意地就讓渡了行政強制權(即“執法權”),這是違法的,不被許可的,但又成為了某種勢所必然。
當地的回應中,這家第三方服務商叫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事發后已經進行了罰款并將其拉入了黑名單。然而在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江蘇)地方頻道輸入類似名稱只能檢索到一家登記在南通海門,名為“江蘇靜通市容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公司。這意味著,這一家公司的愿景,是希望將“生意”擴散到全省?
公開信息顯示,該鎮接下來一年期的市容服務外包金額為1080萬元。這相當于新的合同剛定下來,然后就出事,上熱搜了。
這還真是新的包字進城,一包就靈啊!這下連行政執法層面的社會治權、管理權、執法權都一股腦給賣了。
這些第三方公司的臨時工,反正拿錢不多,素質也不見得高,手頭乍然有權了,自然難免趁機斂財。如果不是這次哄搶的是老人,引發網友的共情和關注,形成輿情了,那些“甘蔗”會不會被他們給吃了?當地有關部門最初的說法竟然還口口聲聲地稱是為了“取證”,然而《城市管理執法辦法》中取證并沒有這一項,說是“罰沒”還能沾點邊。
當然了,一線小嘍啰只是拿點好處費罷了。
承包的公司當然無利不起早,是要賺錢,甚至要賺大錢的。這時候,“服務”是手段,獲利才是目的。難道它就不會一頭吃發包方,另一頭吃小商販?
至于能拿下這么大的單子,靠的究竟是能拉來一幫小弟詐唬人的“實力”,還是與發包方的親密關系,這就不是我等所能揣測的了。
下一步,是不是干脆把發包方,鎮級的單位整個給打包給“鄉.賢”們呢?這不就向傳統社會的“XX不下縣”給看齊了?多好啊!
只要這“包”字還在,肯定還會繼續出幺蛾子事,只不過下一次不一定是城管,也不一定是南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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