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昌明:是什么釀成了“歐金中殺人案”?
——官僚主義才是“殺人不見血”的刀
日前,“歐金中殺人案”引起社會輿論的極大震動與關注:
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歐金中(曾經是救過人、做了好事不求回報的人),卻因建房被阻、走上“尋仇”殺人(致2死3傷)之路;結果墮落為被有關部門懸賞通輯的罪犯,直至以“拒捕、畏罪自殺”告終,實屬遺憾。
網友們各自對此案發表了不同看法。
多數網友認為,歐金中殺人犯罪,理該依法處理。然而,他危房被拆,經政府部門批準合法重建,竟長達五年、一直被惡鄰阻攔(他曾依法尋求基層黨組織和各級政府及媒體解決,均無果或杳無音信),致一家人一直無法安身。今臨時鐵皮棚房屋頂被臺風吹落,又遭惡鄰羞辱。不由得舊仇新恨湧上心頭,喪失理智,持刀上門殺人,實屬情有可憫。
亦有網民胡某者,批駁上述看法。認為不該對殺人罪犯有這種同情與憐憫。生活中不乏矛盾與不公平事件的發生,受委屈的人只能在法律層面追求正義,維護法律的神圣權威。歐金中違法殺人,不僅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也必須受到社會的譴責。只有這樣,才能從道德層面震懾有犯罪動機的人。
還有人認為,鄉村中有許多事情“說不清、道不明”,黨組織與基層政府是無法解決的。關鍵是法律還不夠健全,全是缺乏一部《鄉村綜合治理與規劃法》所致。
上述言論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都未觸及事件的真正病根。凡事皆有因果,只有從源頭上尋找它的起因,今后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類似事件再生。筆者以為,此事件的源頭起因,是黨和政府中的官僚主義造成的。
什么叫“官僚主義”?
官僚主義是指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做官當老爺,不負責任的領導作風。如不深入基層和群眾,不了解實際情況,不關心群眾疾苦,飽食終日,無所作為,遇事不負責任;其他如獨斷專行,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主觀臆斷瞎指揮,等等。
毛主席最痛恨無視群眾疾苦的官僚主義。早在1934年的《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
“我們應該深刻地注意群眾生活的問題,從土地、勞動問題,到柴米油鹽問題。 ……一切這些群眾生活上的問題,都應該把它提到自己的議事日程上。應該討論,應該決定,應該實行,應該檢查。要使廣大群眾認識我們是代表他們的利益的,是和他們呼吸相通的。”
建國初期他又指出:
“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在我們的黨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個大問題,就是在一個很長的時期內還將是一個大問題。就其社會根源來說,這是反動統治階級對待人民的反動作風(反人民的作風,國民黨的作風)的殘余在我們黨和政府內的反映的問題。”
“凡典型的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事例,應在報紙上廣為揭發。其違法情形嚴重者必須給以法律的制裁,如是黨員必須執行黨紀。各級黨委應有決心將為群眾所痛恨的違法亂紀分子加以懲處和清除出黨組織,最嚴重者應處極刑,以平民憤,并借以教育干部和人民群眾。”(《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見《毛澤東選集》第五卷)
歐金中為何會殺人? 全因在長達五年的時間里,惡鄰一直阻礙他合法建房,致使歐一家失去安身之處。歐金中依法向基層黨組織和政府部門訴訟,但始終得不到解決。以后又向媒體及上級有關部門投訴,亦杳無音訊、無果而終。
歐金中危房拆毀,重建新房是得到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是合法的。惡鄰阻止他重建才是違法的。從法治角度講,無論是基層黨組織、政府還是公正輿論,都是應該維護歐重建的合法性,幫助他解決惡鄰阻礙問題的。可是遺憾的是,由于官僚主義作風作祟,這樣一個簡單的維護法制問題,居然成為一個“老大難”。正是這個“老大難”沉淀為歐金中與惡鄰之間的“仇怨”,且越結越深;加上偶發因素——讓歐喪失理智,最終才釀成了慘案。追根溯源,這難道不是官僚主義惹的禍?
毛主席對官僚主義“惹禍”事件是這樣批判的:
“有些人如果活得不耐煩了,搞官僚主義,見了群眾一句好話沒有,就是罵人,群眾有問題不去解決,那就一定要被打倒。現在,這個危險是存在的。如果脫離群眾,不去解決群眾的問題,農民就要打扁擔,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學生就要鬧事。”“現在,有這樣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無憂,可以橫行霸道了。這樣的人,群眾反對他,打石頭,打鋤頭,我看是應當,我最歡迎。”(《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歐金中死了,也算是喪失理智的代價,罪有應得。但從社會長治久安角度看問題,難道不應從這一事件中吸取一些教訓嗎?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