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了60歲了,一輩子干三農工作,越干越困惑、越干越糊涂了,請求相關部門及專家學者幫我解惑。
困惑十六:為防萬一,不怕一萬。有必要嗎?
常言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其含義是指在做事情時要考慮可能出現的偶然性意外,不可以掉以輕心。意思是不怕在預料之內的情況反復出現一萬次,但害怕在預料之外的偶然事情出現一次。這是因為后者可能會導致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費,甚至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后果。因此,這句諺語告誡人們在處理任何事務時,都必須保持警惕,以防萬一的風險。
現在行政體制內出現了一種新奇的現象:為防萬一,不怕一萬。什么意思呢?為了防止萬分之一的人“出事”,不怕得罪或犧牲一萬人。例如:為防止轄區內萬分之一的人上訪,損害轄區內所有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為了防止萬分之一的孩子暑假溺水,讓所有鄉村干部及家長天天打卡防守,人盯人也在所不惜;為防止萬分之一的貧困戶自然返貧,要動員數以萬計的人嚴防死守、人盯人……。
我的困惑是:就一個人而言,溺水而亡雖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如果出現了,但后果是毀滅性的,所以我們個人或家庭必須萬分小心、以萬全之策做到萬無一失。這明顯屬于私人領域的事情,與他人關系不大。在一個縣市區,有數萬的學生,暑假期間如果出現個別學生溺水而亡的事情,對社會不是毀滅性的打擊。如果政府為了避免此類事情發生,把這個責任強加給屬地官員和老師,老師和政府官員為了推責,一是動用公共資源天天加強家長責任,擾民;二是剝奪孩子們的游泳權利。人從小不學會游泳,一生中溺水死亡的概率不知會提高多少倍。這就變成了“為防萬一,犧牲一萬”了!
一個鄉鎮,每年出現百分之幾的貧困戶返貧,實屬正常。如果上級政府一定要基層官員做到萬無一失,萬一有失,就要追責處分基層干部。本屬自然發生的事情一定不許發生,如果發生就要給屬地干部政治前途“毀滅性”追責,這就會逼迫基層干部不惜付出動用數萬人力及數萬倍物力防百分之幾的貧困戶返貧——以數萬倍的代價換一個百分百脫貧。這就是典型的“為防萬一,犧牲一萬”了!
這些犧牲,最終都將轉化為了財政負債和老百姓負擔或個人權利被侵犯。
我在想: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國家,上級政府不指揮下級政府,下級政府也不聽上級政府的。他們不可能做到“為防萬一,犧牲一萬”,難道他們國家就天天發生兒童溺水?天天發生農民上訪?天天發生貧困戶返貧?我想,發生率也應該在正常概率范圍內吧!這就是說,我們“為防萬一,犧牲一萬”,通過加強管制造成的體制優勢的濫用,有可能是徒勞無益的,只是為了追求一個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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