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城管田間執法惹怒瓜農的視頻近日引發社會關注。7月22日,遼寧省新民市行政執法局認下這事兒,發布“情況說明”稱已取得當事瓜農的諒解。
(點擊圖片觀看視頻)
網傳的執法過程視頻顯示,一輛貼有“城市管理執法”標識的白車停在田間地頭,駕駛室坐著的一位執法人員質問瓜農,“你插這是廣告不?是打的廣告吧?”瓜農扯著嗓子說,“那我種西瓜、種香瓜不興賣呀?”
另一位執法人員手里拎著剛拔下的粉色旗子。旗子上印著“香瓜”等字樣。錄像的瓜農繼續說,你們也太霸道了,還跑到我家地里來管?你們管城里,還管到地里來了?而執法人員指著田地不遠處說,那是公園。
“這是我花錢買(租)的地不?”“你花錢買地行、種地行。”“我種地打個條幅咋地?”“那肯定不行。”“你們執法大隊咋這牛逼了?”
眼看執法人員要收走旗子,瓜農再次問:“我插在我家地頭還不行?”執法人員也再次向瓜農解釋,“這是廣告!”
“不打廣告,我賣給誰?”在瓜農的質疑聲中,執法人員把一捆剛拔下的旗子放上執法車,后又摘了瓜農拴在田地旁邊樹上的紅色條幅……
該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和媒體跟進。瓜農劉先生向媒體講述,他是靠種地為生的。有20多畝香瓜地,大約有七八萬斤香瓜。此前,他每年都會在車上打廣告,然后開進城里賣瓜。
今年,城管部門不允許在車上打廣告進城賣瓜,因此,他選擇在田間插一些廣告旗,掛著“XXX陸地香瓜開園啦!”
劉先生想著,上面有他的電話,可以打開一些銷路。未料,此舉也能引來城管執法。
隨著輿情發酵,新民市行政執法局發布“情況說明”:7月19日,我局在例行巡查中發現,遼濱街道林里公園附近有瓜農在路旁私自設立違規道旗廣告和條幅廣告。在溝通拆除過程中,執法隊員與瓜農發生言語沖突。
事件發生后,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與瓜農取得聯系,取得當事人諒解。同時,我局與遼濱街道協調相關單位,連夜解決賣瓜難題。我局對涉事隊員執法當中文明程度不高的問題進行了批評教育,并組織全局人員進行相關的教育培訓,提升文明執法水平。在以后工作中,我們將以此為鑒、汲取教訓,溫情執法、文明執法,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又是行政執法挨批后取得群眾諒解!
筆者注意到,瓜農是否為真心諒解,網友對此仍有疑慮。“不得不諒解吧?”“誰敢不諒解?”“不獲得諒解能怎么滴,還想不想混了?”“這是事情發酵了,如果是一個不會發視頻的老農民,那就得吃啞巴虧。”
不過,“情況說明”中也提到,執法部門“連夜解決賣瓜難題”。至于結果如何,沒有明說,只是表露了他們“正視”賣瓜難的態度。
社交平臺的評論區,還有網友留言提到,店門口放個小矮凳子不行;電瓶車下雨停在店門口走廊下面不行,下雨也得停那給雨淋;店門玻璃上不允許貼廣告,招聘、轉讓都不行;店門口的空調外機上放綠植不行……
城管是執法部門,工作中需要有執行法律法規的剛性一面。然而,城管人員也是公務人員,要時刻樹立為民之法、為民服務的初衷和理念。上述拔旗事件中,城管人員在執法前,有無想到瓜農存在“賣瓜難”?
執法只是手段,服務才是目的。涉事執法者拔旗之外,想過解決“賣瓜難”嗎?從事后的通報來看,新民市行政執法局還是有渠道和方法來嘗試解決“賣瓜難”。奈何,辦法總是被“逼出來”的。
再者說,一線執法者在工作之外,也都是小老百姓。這些人手里的權力并不大,但卻總能用微小的權力,來最大限度地為難別人。這便是執法工作被群眾接受的“痛點”。
從“管得寬”到“服務好”,還需要多久才能實現?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