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pan-europe.info
德國政府正在兌現其競選前要在年底前將草甘膦這個備受爭議的除草劑從市場上撤下的承諾。但如果布魯塞爾重新批準草甘膦的使用,德國的國家禁令可能變得難以維持。
由德國三個執政黨共同擬定的的聯合協議聲明:“我們將在2023年底之前將草甘膦從市場上撤下。”
繼續批準草甘瞵除草劑的廣泛使用在德國乃至歐盟都引起爭議。雖然批評者警告說草甘膦存在相當大的環境和人類健康風險,但支持者認為這沒有科學依據。根據聯合政府協議,新政府上臺以來,德國農業部已采取措施禁止草甘膦,還包括在相關法規中規定了淘汰日期。
“聯合政府意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在德國不再使用草甘瞵是正確的,”農業部發言人告訴歐盟媒體EURACTIV。但這可能并不那么容易實現,因為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歐盟將決定是否延長草甘膦可以作為植物保護產品中活性物質的授權,該授權將在2023年12月15日后過期。如果授權得到更新,德國政府的全國性禁令可能會變得非常難以實施。
歐盟的障礙
通常,歐盟負責授權活性物質,而隨后由成員國批準使用基于該物質開發的植物保護產品。委員會消息人士告訴EURACTIV,如果植物保護產品是基于歐盟授權的活性成分的,個別成員國只能“根據其領土內的特定農業和環境情況對投放市場進行拒絕或限制"。這實際意味著如果草甘膦在年底后仍然獲得歐盟授權,德國政府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則只能對草甘膦在特定情況或特定地區施加使用限制而不是全面禁止。
德國農業部證實:“只要該活性成分在歐盟獲得批準,根據歐盟目前的法律情況全面禁止草甘膦就是非法的,也是站不住腳的。”相反,一位發言人告訴EURACTIV,“考慮到成員國的具體情況,合理限制使用”是可能的。他們解釋說,如果歐盟對草甘膦的授權確實得到延長,德國政府將“研究全國禁止使用的進一步措施”。但是,正如最近在盧森堡發生的事件所表明的那樣,在歐盟批準仍然存在的情況下,這些措施在法律上就很難變得無懈可擊。
盧森堡案例
雖然盧森堡從2021年1月起禁止使用草甘膦,但就在幾周前,一家行政法院在化學和制藥公司拜耳提起的一起案件中推翻了該禁令,稱其不符合歐盟法律。該法院指出,盧森堡政府沒有充分解釋在歐盟內部批準后,該國又以什么具體情況為由來實施禁令。
專家表示,由于盧森堡法律的特殊性,該裁決不能直接照搬適用于德國。但此案表明,國家禁令的法律要求很高。面對EURACTIV的詢問,拜耳發言人拒絕表態:在歐盟繼續批準的情況下,如果德國禁止使用草甘膦,該公司是否也會采取法律行動。
他強調說,“只有在狹義的例外情況和嚴格的條件下,經由相關成員國證實”,成員國才可以拒絕授權那些已經得到整個歐盟授權的活性物質所開發的植物保護產品。“這正是盧森堡法院在關于含有草甘膦的植物保護產品的裁決中所參考的背景。”該發言人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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