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號召“農業學大寨”,對大寨也多有論述,多次接見大寨的帶頭人陳永貴。其中的“故事”,人們耳熟能詳。當年周總理,不僅三次到大寨視察,還進行了高度概括:“大寨大隊所堅持的政治掛帥、思想領先的原則,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愛國家、愛集體的共產主義風格,都是值得大大提倡的”。
在這里,周總理把大寨精神概括為“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大寨人為什么能夠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并取得成就?
那原因,周總理也說的明確:“大寨大隊所堅持的政治掛帥、思想領先的原則”。
而這些,時人可能感覺很陌生。在沈浩之前的小崗村,找不到蹤影。
小崗精神,從他的“誕生”,就是以“大寨精神”的對立物而存在。因此說,小崗村沒有“大寨精神”,既有的小崗“精神”也不是“大寨精神”。這是“小崗”之所以為“小崗”。
周總理關于大寨的評價與肯定,究竟得到多少人、什么人的認可,現在還真是個問號。
“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看看現實,究竟有多少人,都是些什么人不認可周總理,甚至成為反對與否定大寨的帶頭人與推動者,就不難判斷了。騎墻的態度不存在,也不可取。
小崗村18個農民按了18個“紅手印”,開“分田到戶”之先河。大寨,包括學大寨的先進縣正定縣,也在這個時間點上受到主流媒體的批判,這是偶然的嗎?不!不破不立。批判者與被批判者,都懂。
“小崗精神”形成于何時,是形成于1978年12月那個冬夜“按”紅手印的那一刻?還是之前?
按說,一種“精神”不可能形成于某一時刻。“小崗精神”的形成應該有一個孕育過程,一朝分娩,在“按”紅手印的那個冬夜終于分娩出來了。這,應該是小崗“精神”結出的一個碩果。
什么是“小崗精神”,沒有查到一個“有頭有臉”、斷不了就“拋頭露面”的人物,或者說權威人物的闡述。
到了2011年05月10日,人民網獨家特稿:《小崗村書記丁俊:沈浩精神都是小崗精神的精華》。
作為小崗村的繼任書記,按說,對“小崗精神”應該有他的理解,有他的解釋,以宣傳小崗村這個“典型”。不過,這個理解與解釋就讓人很費解,怎么看都感覺是本末倒置。
眾所周知,小崗村“按”“紅手印”那年,作為蕭縣人的沈浩才14歲。與小崗村雖然同在安徽省,卻是一北一南,是不是知道一個二十戶僅百余人的小崗村在那兒,亦未可知。
沈浩,出生在“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村。對于“集體化”,應該說具有一定的體驗、觀察和感性認識。1986年,沈浩大學畢業,全國農村已經“小崗化”,實現了“分田到戶”。參加工作十八年之后,2004年,以副調研員,即副縣級之身,到小崗村任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可以說是高職低配。這種現象,在“改革開放”之前,是沒有的事。
過去,只聽說先進“典型”那里出干部,沒有聽說還要往先進“典型”那里由外派的大干部去主持工作。此前,沈浩對小崗村、小崗人的小崗“精神”大概沒有格外關注與理性的或者感性的認識。
沈浩,于2004年2月被選派至小崗村。只一個月后,在2004年3月28日的日記中,沈浩就得出:小崗村“一夜越過溫飽線,二十五年不富裕”的結論。這個“結論”,對于小崗人及其支持者,很“殘酷”,很沒有面子。
二十五年,時間不算短。盡管有各級領導支持,有各路財神贊助,還有各種輿論的鼓騷,小崗村卻如同扶不起的阿斗,成了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這是一生中見過的爭議最多、最大,至今仍然有爭議的一個“典型”。
上溯到小崗村“分田到戶”之前,小崗人有“精神”么?應該有。是什么“精神”讓他們在“合作化”、“集體化”之后的二十多年里穩穩當當一直坐在“三靠”村那把爛椅子上不下來?可見,小崗“精神”夠具“韌性”,難以撼動。他們就是靠這種“精神”,實現了“分田到戶”。又靠這種“精神”,傳承了二十五年,讓他們二十五年“不富裕”。
小崗村的不富裕,怪誰呢?當初,可以怪“集體化”。“集體化”被他們通過“按”紅手印,“齊心協力”的埋葬了。到頭來,事物的發展與他們想象的很不一樣。一些人為了生計,不得不拋棄土地,外出打工。土地,成了可以棄之如敝屐的“雞肋”。找不到“北”的小崗人,就在那幾畝地上一直徘徊。等待再一次的“餡餅”從天降。
這,才應該是小崗人一直堅持的價真貨實的“精神”。自新中國,這種“精神”就一直在小崗村一代一代的傳承。至于如何概括、歸納、抽象出這種“精神”,的確不容易。
餡餅,填不飽“無底洞”。省里經過挑選,把沈浩“空降”到了小崗村。這,應該是小崗村人的幸運。
沈浩到小崗村任職半年就發現,并在2004年8月28日的日記中寫道:“小崗村二十多年來之所以沒有發展起來,就是因為正氣壓不住邪氣!公有資產無端被占有(公房、推土機、電腦等),村民的池塘被村霸在個別干部的支持下,強行養魚,不讓澆田,破壞農業生產,村民敢怒而不敢言。看!小崗村的邪氣到了何等地步!”
這是沈浩面對小崗人發出的感慨!小崗人、支持小崗村的人,面對沈浩的如此感慨,該有何感想?只要心沒有變成木石,能沒有感想么?那種感想應該是苦澀的。
應該承認,“分田到戶”后的小崗村,風氣被進一步惡化了。連“集體化”時期沒有的“村霸”都“培植”出來了。小崗村不過是農村中的一個縮影。
沈浩看到的這種表象,應該是小崗“精神”在某些人中的極端的、具體的表現。
小崗村的“風氣”、“作風”,表現的同樣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一旦形成,也會長期發揮作用。
小崗村的問題,歸根到底是那里的村民恪守的仍然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古老思想,是自私自利觀念膨脹的結果。這是小崗人,不,是小崗村共產黨人的世界觀與“集體化”的經濟基礎不相適應,不愿意相適應。也可以說是那里的黨組織在多年中不作為所致。
在新中國,伴隨著農村的“土地改革”,“合作化”、“集體化”不僅是一場深刻的土地制度的一場史無前例的革命,也是人們思想上的革命。這一革命的結果是,廣大農民創造了許許多多的人間奇跡。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小崗村當年雖然完成了“合作化”、“集體化”的改革,但是,小崗村人們的思想卻沒有因此發生轉變和變化。在“公有制”建立二十多年之后,思想仍然停留在“個體家庭經濟”時期,以“個體家庭經濟”時期的“小農思想”辦“集體”的事,怎么可能辦好?
有人報道小崗村人如何“要飯”,如何“餓死”,那不是小崗村的榮耀!
沒有付出,那有收獲?小崗村的現實,到底是“大鍋飯”養了那幫子“懶漢”,還是那一個個“懶漢”毀了集體的那口“大鍋”,直到把它雜碎?眾人拾柴火焰高。人們看到的是小崗村這些老少爺們寧可討飯、餓死,也不愿意為“大鍋飯”添柴,幸福焉能從天降?
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不換思想就換人”就在全國傳播開來。許多地方都這么做了而且還在這樣做。對于小崗村,人,無法換,也換不了。雖然通過“擴張”地盤,“稀釋”了小崗村的人口,“改良”了小崗村的環境,這不過是表面文章,仍然無濟于事,于事無補。
“改革”前后四十多年的歷史證明,靠小崗人自己,致富希望渺茫。外派去的幾任領導,恪守“分田到戶”、“大包干”,多無功而返。擺在沈浩面前的,只有換思想一條路。否則,只有重蹈覆轍,仍然一事無成。
如果不把造成小崗村成為“三靠村”的“精神”扭轉過來,給小崗村注入一種新的“精神”,形成一種新的作風、風氣,要改變小崗村的社會面貌恐怕沒有希望。
這樣,改變小崗人的思想,培植一種新的“小崗精神”的歷史使命,就落在了沈浩的身上。而沈浩,不負使命,是一個真正的、信仰堅定的共產黨人。
沈浩到小崗村任職,成了小崗村的一個新起點和轉折點。是“小崗精神”造就了沈浩?還是沈浩改造了小崗村?
沈浩到小崗村后,沒有躺在小崗村“分田到戶”、“大包干”的功勞簿上“吃老本”、睡大覺。
如仔細想想,“分田到戶”也沒有什么“老本”可吃。分了,就了了。分了,就斬斷了村民之間在生產上、經營上的聯系,就各走各的獨木橋去了。是貧是富,是不是“共同富裕”,互不相干,相互沒有責任與義務。村委會,村黨支部不是生產組織、經濟組織。更不是農村中的“集體經濟組織”,沒有義務、沒有能力充當村民致富的組織保證。
沈浩于2004年2月去小崗村任職。顯然承擔著帶領農民走向富裕的責任,甚至是使命。上任之后,對小崗村的“發展之路”進行了反思。必須改變小崗人的思想、觀念。因此,他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
2006年3月,沈浩帶領小崗村包括村主任、會計、婦聯主任及當年“分田到戶”時按過手印的18名人中的4人計13人,開始了沈浩所謂的“洗腦之旅”。
這時的沈浩,對偉人“代表先進階級的正確思想,一旦被群眾掌握,就會變成改造社會、改造世界的物質力量”這句話應該是深信不疑。
在參觀南街時,他留下了“學習南街村,壯大集體經濟,走向共同富裕”這樣的留言。
在大寨,沈浩握住郭鳳蓮的手,第一句話就說:“你們大寨是干出來的,而我們小崗村卻是‘按’出來的”。
沈浩到底是有文化、有思想、有智慧的人,用心良苦。那些留言和談話,對于南街與大寨,反映的是他支持什么、反對什么,立場鮮明、規定明確。焉知這不是給隨行的小崗村的“改革先鋒”們看的、聽的?帶領他們去參觀、考察,目的是什么?就是引導他們改變思想,改變觀念。只有他們意識到了、接受了才有意義。
沈浩在日記中寫道:“按當前形勢,靠一家一戶種田是不可能有希望的”,“需要第二次革命——再走合作社之路”。
“合作化”、“集體化”,就是把個體農民轉化成為農村先進生產關系的代表。讓他們以先進的思想共產主義、集體主義思想武裝起來。這是共產黨的責任與使命,這才是農民的根本出路。這,難道不是共產黨領導農民鬧革命時的初心么?回歸初心,不晚。需要帶頭人。沈浩就是他們的、清醒的帶頭人。
沈浩要帶領小崗村走什么路,他心中已經十分明確,進行了艱難的探索。甚至可以說,沈浩是累死在小崗村奔往的致富路上。他的努力與付出,終于見成效,讓小崗村看到了曙光。在一定意義上說,小崗村的改變,是以沈浩的生命為代價。
沒有沈浩,靠小崗村人按照自己的思路,堅持固有“精神”,自己“摸著石頭過河”,摸了二十多年,都難以跨越富裕的門檻,就不要說某些人臆想中的“先富帶后富”、“共同富裕”。
小崗村因沈浩,重新走向了“合作化”的道路。總之,是“另辟蹊徑”,改弦易轍,脫離了“分田到戶”、“大包干”的“小康”之路。富裕這道坎,因沈浩帶領小崗村重新走“合作化”、“集體化”的道路而跨過。
帶頭人變了,思路變了,道路變了,小崗村也變了。這是一條清晰可見的路子。說明,沈浩已經看到了“大包干”在小崗村走到了盡頭。是沈浩,重新塑造了“小崗”。
小崗村“包產到戶”二十多年的實踐再一次證明,“個體農業”不是農民的致富路,甚至連“溫飽”都無法解決,不得不靠外出打工補貼生計。改變的不過是“討飯”的形式。小崗村是這樣,全國數以億計的農民都是這樣。
扎根基層、無私奉獻、艱苦奮斗、銳意改革”這樣的“沈浩精神”,怎么就成了“小崗精神”,而且還是“精華”?如果小崗人有這種“精神”,哪怕是其中之一,怎么可能成為“三靠村”?如果小崗人有這種“精神”,怎么“分田到戶”之后25年還不富裕?
“小崗精神”與“沈浩精神”本風馬牛不相及。把沈浩精神“按”在小崗頭上?是“移花接木”,名不副實。
2005年10月1日,沈浩在日記寫道:“小崗幾十年沒有發展起來的原因在哪里?還不是根子在干部,沒有一個真正好的帶頭人。
沈浩在小崗村的作用充分說明,也是無數事實說明,一個基層組織,沒有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無私奉獻的帶頭人,就帶動不了一個黨支部,就無法帶動群眾。
帶領小崗村“按”紅手印的群眾“領袖”,有的雖然掛著共產黨員的招牌,也是名不副實。他們充其量就是“陳勝吳廣”式的人物。人雖然進入了20世紀,思想卻停留在兩千年之前。他們可以破壞一個舊世界、舊秩序,決沒有建立一個新世界、新秩序的胸懷、眼光和能力。
關于“小崗精神”,若大個中國,不缺乏“詮釋”之人。又過了幾年,在丁俊之后,《光明日報》在2016年5月4日王丹在《重溫“小崗精神”將改革進行到底》中稱,“小崗精神”是“大包干精神”。
“大包干精神”是什么精神?注家蜂起。可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抵都差不多是一個調子,似乎不得要領。這是一種與“沈浩精神”完全不同的、不相包容的“精神”。
小崗村的“大包干”就是“分田到戶”、就是“單干”。這種以否定“集體經濟”為前提的所謂“大包干精神”,就是“單干精神”。
在丁俊的“沈浩精神”中,就沒有什么“大包干精神”。也看不出沈浩對“大包干”有多么熱心和上心。小崗村的“大包干”經過沈浩,趨于終結。
嚴格說,“分田到戶”不是小崗人的什么“創舉”。
小崗村實行的“分田到戶”,毋庸諱言,這如同解放前農民從地主那里租種或者佃戶與土地的關系一般。農民對分到戶的土地享有買賣權利之外的所有權利。這仍然是一種“個體生產”方式,與秦皇漢武時代的生產方式差不多。
如果“大包干”是一種精神,那么,“合作化”、“集體化”是不是也是一種“精神”?按說也應該是的。到底那種“精神”應該提倡,是應該具備的精神?對于共產黨人,這難道還需要討論么?
小崗村18戶農民為什么要“分田到戶”、“單干”,即實行所謂的“大包干”。從實際看,他們已經不相信,或者說從來沒有相信過集體的力量能夠解決他們的吃飯問題。也沒有信心、沒有能力通過集體的力量解決自己面臨的生產、生活問題。他們相信的,只有他們自己。
小崗人的夢想就是像祖宗那樣,依靠個人的努力,在屬于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實現個人夢想。那時一種什么精神?人們并不陌生,那不就是“小農”世世代代遵循的“單干”精神么?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農民離開了“集體所有制”這個基礎,那里還有“集體主義精神”?靠“承包”的土地不能養家糊口的農民,只能拋棄土地,盲目涌進城里尋求生活出路。一些城市問題發生了,“三農問題”發生了。治理這些“頑疾”付出了多么大的代價?
小崗村“分田到戶”的行為,如鳳凰衛視石齊平先生所說:“當時可是犯了一個很大的一個忌”。
這,其實國人都看的清清楚楚。違法,法不追究,國人能奈何?
熟悉共產黨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人都知道,小崗村的18個村民犯的是什么“忌”。他們犯了“黨章”和“憲法”的大忌。那時的小崗人是不是“法盲”?應該不是。因為他們知道有風險。為了個人和小團體的利益而鋌而走險,不惜坐牢。這是一種怎樣的“精神”?肯定不是現今提倡的“法治精神”。
如果說不惜搭上身家性命,敢于突破黨章、憲法,與共產黨的既定政策“對著干”,那樣的小崗“精神”不就是一種為一些當權派和什么“精英”深惡痛絕的“無法無天”的“造反精神”么?這一點,還有什么可懷疑?
這樣,“違法”的小崗村,成為了“改革先鋒”,尊法的,如大寨等堅持“集體化”的典型卻被戴上了“極左”、“思想僵化”的帽子,被大加撻伐。
小崗“精神”,不僅摧毀了共產黨在農村的經濟基礎,也“顛覆”了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在廣大農民中形成的共產主義精神、集體主義精神的。神圣的法律在小崗人面前竟是那么的不堪一擊。他們給人們思想上造成的混亂更是巨大的,難以估量。
現在的小崗村,拋棄了“聯系承包責任制”,是不是“按”了紅手印,沒有聽說。憲法是不是再一次為小崗村而修改?猜不出。
小崗村的做法,無論對錯,畢竟只是一個小村。即使符合他們那里的“村情”,未必符合其它農村的情況,不該“一刀切”。這本不是什么深奧的理論問題。全國卻按照小崗村的“模式”向全國的集體經濟組織生產隊采取了“一刀切”:解散。
看來,有人沒有把改變農村中土地的生產經營方式看成是一個工作方法問題。而是要改變農村中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取締集體經濟。在這個問題上似沒有討論的余地,也沒有調和的余地。有小崗村他們要這樣做,沒有小崗村他們仍然要這樣做,他們是鐵了心的要這樣做。這不是小崗村能決定的了的。小崗村便被放到了火爐子上烤。盛名之下其實難副。這不以小崗村人的意志為轉移。
2016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小崗村考察期間強調:“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還指出:深化農村改革需要“著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人們知道,小崗村的“分田到戶”之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不復存在,農村集體經濟被徹底瓦解,農民都被排除在“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焉知不是小崗村的“改革”,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改沒了?當此之時,在一個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的村莊,何談“集體經濟”?這是一個極其簡單的邏輯關系。
“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對于小崗村,是不同于“大包干”的新的方向、新的道路!
總書記離開小崗村不到一年,2017年2月9日,“小崗村集體資產股份經濟合作社分紅大會在大包干紀念館前舉行。當天,在村集體資產股份經濟合作社分紅大會上,小崗村4288位村民作為股東首次每人領到350元的分紅款”。
這說明,小崗村的生產方式正在或者已經從“個體”向“集體”的轉化。由于“集體”了,才有“分紅”。
小崗人實現“分紅”,正是在重新走向“集體化”、“合作化”之后。
所謂的“大包干精神”,與習總書記在小崗村的指示精神是南其轅,北其轍。
小崗精神到底是什么?
小崗人固有的精神可以休矣!
沈浩精神應該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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