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蹭”農民的“大鍋飯”
那個“蹭”字可能刺痛一些人,好像誰在沾農民的“便宜”。雖然分析起來可以這么說,還是給它打上了引號。畢竟,那不是故意而為,個人也不負任何責任。只是那些污蔑、砸爛“大鍋飯”的人,應該摸著良心,如果還有——就應該捫心自問,“大鍋飯”虧待你們了嗎?沒有。只是阻擋了他們及其子弟發大財。這才是他們不但要砸爛農民吃“大鍋飯”的鍋,也要砸爛工人的“鐵飯碗”的根本原因。其它美麗的辭藻,動聽的許愿,都是為根本原因服務。不如此,他們怎么能端起“金飯碗”,讓子孫一出世就含著金湯匙!
要說誰“蹭”了農民的“大鍋飯”,意識到的可能不多。其實意識到意識不到,歸根到底還是對“大鍋飯”的認識不同。如果叫真兒一下,恐怕誰與“大鍋飯”的聯系也是“剪不斷,理還亂”。雖然他們不是砸“大鍋飯”的人。
大鍋飯,本來是農民的“大鍋飯”。農民靠“大鍋飯”養活自己,發展自己,這沒有什么可說。
正是“大鍋飯”,讓他們度過了最艱難,甚至可以說最難熬的日子,沒有形成全國性的“逃荒流”、“難民潮”。而且穩定了國家這個大局。他對國家的奉獻,對社會的貢獻,決不僅是供國人吃穿的農產品。
“大鍋飯”不只是在土地不斷的減少,人口在不斷大增的情況下養活了農民自己。還讓農民的壽命延長了。這也是事實。
人的壽命長短是衡量國家經濟發展和衛生水平的又一個指標。在毛澤東“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思想指導下,曾經出現過全國性的送醫送藥上山下鄉“運動”。一般農村,有了衛生室,有了受農民信賴的“赤腳醫生”。
對于危害農民身體健康的“血吸蟲”、“麻風病”、“天花”、“瘟疫”等進行了集中專項治理,包括著名的“除四害,講衛生”。雖然曾經一度冤枉了小麻雀,但是,很快被糾正。盡管被某些“公知”揪住不放,卻也說明,共產黨、政府一經發現問題,能夠及時改正。體現了,毛主席在《為人民服務》中提出的“為人民利益堅持好的,為人民利益改正錯的”。
1949年,中國人均不足35歲。1976年提高到65歲,延長接近一倍。與人均壽命逐步提高相對應的是嬰兒成活率由20%提高到80%以上。這樣的奇跡,發生在“大鍋飯”期間。這個價值沒有辦法計算出來。
國民受教育程度,1949年85%以上的農民多是文盲。小學都沒有普及。我的同伴雖然比前輩幸運,小學雖已經普及,不過,80%以上止于小學。到1979年,已經普及了初中,社社都有高中。即使是貧困村,可能沒有解決溫飽,恐怕村村都有小學,小學不出村。1949年至1965年,全國年均掃盲600多萬人。六十歲以下的人想想自己受到的教育,想想許多目不識丁的父輩,難道不覺得“大鍋飯”為初等教育付的很多么?此其二也。
對困難農民的救濟與撫恤。那時農村中,每個大隊都有“五保戶”、困難戶、烈軍屬。其中不少是喪失或者沒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文件規定,烈軍屬不能低于中等水平。烈屬月不過幾元錢的撫恤金,軍屬的補助及其他人員的補助只能來源于生產隊、生產大隊。那些人都是祖祖輩輩生活在一起的鄉親、兄弟,或者為國捐軀,或者為國扛槍站崗,幫助、照顧他們,責無旁貸。他們吃的主要是“大鍋飯”。沒有人非議。而現在,這筆錢,恐怕是由國家出了。因為,廣大農村已經拿不出這筆錢。
當農村中唯一的集體經濟組織生產隊解散之后,村委會本來就不是經濟組織,承擔不了對他們的撫恤、救濟。個體農民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都不負有絲毫責任。這個責任,只能落到國家的頭上。國家只能為他們“另起爐灶”。國家每年付出多少?有司應該有統計,有預算。可推算當年“大鍋飯”付出了多少。此其三也。
交公糧、賣公糧,支援國家和城市建設。那時叫“愛國糧”。賣的越多,越光榮,對國家的貢獻就越大。這是集體農民的價值觀。
部隊的軍糧;城里人,包括哪些高高在上,詛咒“大鍋飯”政客、“精英”吃的商品糧;不小體量的工業、醫藥、飼料加工等用糧;供應城市的肉旦禽產品,包括“特供”的農產品,盡管憑票供應、為“精英”詬病,為“巨嬰”不解,那也需要糧食飼養;還有至今不知道有多少像小崗村那樣吃“返銷糧”的農民,吃的糧食都是他們的農民兄弟種的。
那些“精英”可能不知道,或者裝不知道,那時國家可沒有多余的外匯進口糧食。朱自清是有而不吃“嗟來之食”。他們想吃“嗟來之食”而沒有。不吃農民種的糧食就得餓死。他們顯然沒有以“兩彈一星”為代表的科學家們的豪氣,硬是餓著肚子,運用近乎原始的方法,在艱苦的條件下搞出了鎮國之寶——“兩彈一星”。也沒有朱自清那樣的骨氣,雖然沒有少吃一口,卻時不時拿“吃不飽”說事,好像他們是多么體恤民生,其實,他們什么都不是,或者說,只是一些蠅營狗茍之輩。
那些“精英”或許知道知道而裝不知道,農民寧可吃不飽,提供的那些糧食,并不是按照“市場價”賣出。農民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這就形成了“剪刀差”,即國家低價收購農產品,用于工業生產。而工業產品卻高價出售給農民。這種“剪刀差”,難道不是農民對國家的無私奉獻?這幾十年的差價,值多少錢?上層建筑領域中的那些人們,包括“象牙塔”里的人們,哪個沒有從中受益?農民說過什么沒有?此其四也。
龐大的民工派遣,也是出自“大鍋飯”。國家的諸多工程,在缺少大型機械的情況下,完全是靠人的兩只手,靠“人海戰術”,就少不了農民,甚至主要是農民的參與。如,遍布全國的大小八萬坐水庫,工地上主要是“民工”。
所謂“民工”不同于現在的“農民工”。民工都不拿工資,受原生產隊派遣,而都是身強體壯,能夠承受高強度勞動的壯勞力。由生產隊記工分,而且記的是最高分,納入年終“分紅”。并按照一定的時間進行輪換。即使在十年中最亂的時期都沒有中斷。如河北省的根治海河工地。那時候的農民,他們以此感到光榮、感到自豪。這是集體農民的情懷!
有人計算,僅八萬坐水庫創造的GDP就可達120萬億元。有誰計算過全國各地農民的付出值多少錢?這些水庫,許多都是城市的供水水源。如成為北京重要水源的密云水庫、懷柔水庫及十三陵水庫等,都是“大躍進”,即“集體化”初期“大鍋飯”的產物。此其五也。
土地被國家征用,從來,包括現在,就不是按照“市場”的價值規律交易。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的農民,其實毫無發言權,就不要說定價權。所謂國家征用即“征購”,即開發商按市價從政府購買。錢的大頭到了政府與開發商那里。農民想在自己的土地上搞“開發”,或者想在“開發商”那里以土地“入股”分紅,以保障農民生活,卻不行。即使在政策不明朗的情況下,蓋幾座樓,也只能算是所謂的“小產權”。政府把征購的土地的錢從“開發商”那里拿走之后,就可以成為“商品房”,買高價。全國在幾十年中賣地所得到底有多少?國家、政府從農民的土地上拿走了多少錢?應該有個數,起碼能夠估算出個數。事實上,恐怕連個準數都沒有。直到現在,有的地方財政收入仍然靠賣地或者轉讓土地指標。此其六也。
幾十年來,中國數以十萬公里計的高速公路,數以萬公里計的高鐵,無數的高樓大廈,城市的市政建設,是數以億計的“農民工”背井離鄉,艱辛的付出而收入微薄。他們創造了多少“剩余價值”?創造了多少“稅收”?那個統計學家能夠統計的出?可以說,農民的“大鍋飯”在“市場”的名義下,被一些人“吃起來”理直氣壯,心安理得。此其七也。
如此種種,不一而足。那或許就是農民為國家、為社會奉獻的“剩余價值”。只是,這些“剩余價值”,有一部分的被貪官污吏、個人收入囊中。有一部分成為一些人合法的“高收入”。當然,也有一部分用于國家建設,人民的福祉。這種“價值”在國家中的政治、經濟地位與作用,恐怕是金錢衡量不出來的。也是個體農民創造不出來的。
試想,生活在中國大地的國人,哪個與農民的“大鍋飯”沒有聯系?所謂的“大鍋飯”,到底是誰的“大鍋飯”?是農民自己的嗎?是農民自己在吃嗎?有人是“蹭”了而不自覺。有人是“砸鍋賣鐵”還大言不慚的指責,這正是一種悲哀!決不是農民的悲哀!
時下農村中的農業狀況,靠農民自己已經很難支撐下去。甚至連自己的生存都成了問題。為了維護農村的穩定,農民的生存,國家不得不“反哺”農業、農民。農村,農民,好像真的成了國家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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