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本文是2021年12月11日講座《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的文字實錄。小標題為整理者所加。
本文是2021年12月11日講座《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的文字實錄。小標題為整理者所加。
本次講座特別邀請北京梁漱溟鄉村建設中心督導何志雄老師主講。何老師從制度、生產和流通三個方面為我們條分縷析,詳述這些年中國農村發展所邁過的溝溝坎坎。
本文已經演講者審閱。
很高興能夠來跟大家交流我的一些想法。這些想法不一定對,請大家批評指出。
我在鄉建領域做一線工作有十多年。2018年以來,以前的很多實踐的工作都無法開展,再加上最近一兩年的疫情,我就有了比較多的時間做一點理論上的思考。今天就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跟大家做點交流。
要講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話題有點大,一個小時講不了太多內容,我大概分三個領域,就是三條線,講一些關鍵點的一些變化,大概講一個小時。之后跟大家互動一下。
我打算分別從農村的制度的變遷,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變化來進行一些分析。
農村的改革是從制度調整開始的。官方在最近這三十多年制定了很多的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但是在我看來,這些制度大部分并不一定有什么作用,很可能是一些空制度,或者說這種制度的可信度是不高的。從功能主義的角度來看,這些制度并不一定能夠發揮什么樣的功能,但是它往往又是學界或者政策界的學者們吃飯的工作,在持續地進行著。這導致現在中國農村的制度,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復雜的制度。
另外,因為制度的變化導致我們農村開始慢慢地市場化,在市場化的過程中,很多資源都放開了,經歷了大概一、二十年的快速發展,然后陷于停滯,就是1990年代末開始嚴重起來的“三農問題”。中國加入WTO之后,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快速發展,農業的資本化和生產方式的變革也到了一個臨界點。真正的是生產力的變化,反過來會推動農村的經濟關系的變革,當然也會推動一些相關制度的改變。這個可能是更加根本性的。但是這種生產關系的調整,并不一定會反映到政策所制定出來的那些制度的改變上面去。今天要重點分析這一點。
另外就是還有流通,流通也很重要,特別是建立在中國這種有很大量的生產主體的基礎之上的流通。到目前為止,中國農村還有兩億多農戶,規模很龐大,小生產主體跟城市的市場對接,中間的流通環節是一個很復雜的、很值得研究的問題。中國傳統的持續兩千年的小農村社經濟,有其本來的特點,比如說第一個主要是過密化,第二個就是土地產權是以社區為邊界的,并不是像西方那樣的私有化。我們需要做一下判斷,這樣一種根本性的特點,經過最近的發展,會不會發生什么樣的變化?會不會是中國真正的所謂千年未有大變局?
我們具體來說。
中國農村的制度的變遷
第一先說制度。目前我們還是集體土地所有制,這應該算是中國真正的特色。這里的“特色”不是貶義,這是中國目前某種程度上還帶有一定社會主義性質的地方。
東亞的這些小農村社、小農經濟的國家和地區,比如日本、韓國,還包括中國的臺灣,還有東南亞的越南,盡管還是小農經濟,但是他們的土地已經都私有化了。我們中國農村的土地還是集體所有制。真正還在維持這種所有制,沒有搞私有化的,中國是其中之一,不多了。
問題是,要維持這種土地經濟所有制,然而事實上整個經濟已經市場化、貨幣化、商品化,這種土地所有制要適應這種狀況,我們的政策界就有了很強的創造力,搞出很多制度的變化和特征說法。
具體說,理解集體所有制,最重要的就是兩權分離。兩權制,這是一個很關鍵的點,也算是中國的一個很重要的特色。它既不同于股份制公司,也不同于改革之前的那種“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當初從《人民公社六十條》開始確定,農村的土地,絕大部分的土地資源,還有生產資料,都是交給最基本的核算單位“生產隊”的,也就是現在的自然村。當然現在很多地方屬于行政村,不一定是自然村。這些制度是從《人民公社六十條》來的,但是《人民公社六十條》是一個文件,不是一個法律。盡管這個文件到現在也沒有人說它完全失效,也沒有完全廢除掉。但是,它當初做的這個最基本的規定,一直延續到了現在。大包干之前,農業生產以生產隊為基本單位,大家集體勞動,記工分。大包干對它進行了調整,不再集體勞動,把土地包給家庭,由家庭自己去自主勞動,自己去安排勞動、經營,但是土地所有權還是屬于集體的。這樣就形成兩權制,把使用權分離出來,包給了家庭。這種制度也不同于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東,好像看起來他們也是共同所有,但是他們不共同勞動。
大包干之后,農村開始正式出現這種兩權制。這是非常有意思的。某種程度上,這是比較適合當初的小農村社生產力的。這不是我個人的判斷。觀察或研究一下中國一、兩千年來農村的發展,它能夠在這么長時間段維持這樣一種特征,肯定是有它內在的道理的。但這種兩權制西方很難理解,西方的學者也不理解。有個國際上很有名的學者,皮特·何(Peter Ho),一位荷蘭人,他是國際上研究土地制度的很權威的學者,也是中歐農業與農村發展協會的主席,很厲害。他專門研究中國的土地制度,他最近有本相關的書要出版,我正好看了一下,覺得很有意思。他把這種承包權理解為是一種債權,他覺得集體是債權人,發包給農農戶,農戶就是債務人。
不是,真的不能理解是債權。
我們現在的法律,《物權法》把承包權、承包經營權規定為用益物權。不管主流法律怎么去稱呼它,我覺得真正把這個性質說清楚的,還是馬克思。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研究一下馬克思在一八五七年和一八五八年寫《資本論》之前的那個手稿,《政治經濟學批判手稿》,那里面有一篇叫《資本主義生產以前的各種形式》,在這里面他區分了三種原始公社的所有制,一個是古希臘、古羅馬的;還有就是日耳曼的,即歐洲北部的;第三種就是亞細亞的,亞細亞主要指東方的灌溉農耕文明的生產方式,中國也是亞細亞生產方式。他在這里面說的很清楚,前面兩種屬于西方的,都是有私有權,有私有制這種概念,在亞細亞的沒有這種私有權概念。在亞細亞的原始社會的公社所有制里面,那個時候就體現出權能跟權屬的分離。所有權實際上是由公社所有,具體的使用、占用權才是由具體的勞動者所有。它是一個整體,但是權能跟權屬進行了分離。
但是在西方就不一樣,像古希臘、古羅馬,還有另一種包括日耳曼森林地區的原始公社,他們的私有跟國有,或者叫城邦所有或公社所有也可以,在地理空間上是分開的。因為他們的地理氣候條件的原因,大家都是農民,可能統一居住在一個城鎮,或者一個城邦,這個時候你才有羅馬的公民權;但是作為一個公民,你會在這個城市的附屬地,農村或者郊區,有一塊私有的土地。這個是直接取決于你的公民身份的。這樣的話,私有的土地和在城市里面屬于國有的、屬于城邦的土地,在地理空間上是分開的。你會發現,這種傳統在很早就已經出現了。
今天咱們不具體講這個,我之所以提這個,是因為我讀馬克思的這些手稿文獻,發現了一些很有意思的東西;還有就是,到現在為止西方可能都很難理解我們這種集體所有制。他們不知道什么叫集體,也更不理解什么叫成員權。我們經常去農村去做調研,跟農民接觸比較多。在農民的眼中,他一直認可的是什么?是成員權。我們主流法律上把它叫用益物權,西方喜歡把它叫債權,但我們都知道,農民很多時候是認可土地調整的,哪怕是三年一小調整,或者五年一大調整,他們都是認可的。農民并不像很多主流的看法那樣,要把土地私有,然后變成私有化,固定化。其實并不一定是這樣的。
我們的集體所有制,以前是兩權制;到最近這幾年,又搞了一個所謂的三權分置。這個三權分置,其實只是把經營權分出來,承包權還是跟戶口掛鉤的,說白了,承包權還是固定的、不變的。為了適應所謂這種市場流轉,又搞出來一個經營權,但問題是,搞了這么多年,一直鼓勵流轉,從八十年代開始,中國政府在政策上就已經鼓勵流轉了,但結果并不如他們的想象。他們覺得放開了,鼓勵流轉了,那土地就一定會規模化,會兼并,會集中起來。其實并不是。
我記得一個大概數據說,2014年、15年之前,政府對土地的流轉的補貼是很高的,那個時候流轉是最積極的,即使2014、2015年最高的時候,土地流轉的比例占全部農村土地比例,可能大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好像還不到這個數字。到現在,基本上承包流轉也就差不多三分之一左右,沒有太大的變化。這個背后的原因我后面會說。我覺得這個跟中國的小農的生產力是有關系的,不管制度上怎么去說,事實上并不會那樣去流轉。
接下來,他們在2015年搞了一個“三塊地”的改革。這三塊地的改革,除了剛才說的鼓勵土地流轉之外,還有就是農地的征地,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宅基地的有償退出和使用;第三個就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和上市。也就是農地、宅基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這三塊地的改革。
在以前的法律,比如說在一九八六年頒布的《土地管理法》,回避了有償的問題,因為這個很不好說,對農村的土地來說,比如說宅基地,它是集體所有的,是免費地、無償地分給每一戶農民的,農民沒有花錢。農民拿了這個宅基地,可以在上面蓋房子,自己用、自己住。如果一旦要說宅基地可不可以有償流轉,或者在上面建房子,小產權房,能不能去交易?這一部分就很混亂了,說不清楚。如果說可以的話,那集體肯定就會說,我是免費給你的,現在拿出去有償轉讓,交易了,那集體是不是要收費啊?搞不清楚。現在這些學者對這些政策也理不清楚。以前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2002年搞的土地承包法對此的修訂,也都在回避這個問題。不僅僅是宅基地,經營性建設用地也是一樣。
2015年做“三塊地”改革試點,本來試點之后會有一個結論。要不要全國推?經過三年的試點,到現在為止一直在延期,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說法。延期的原因也很奇怪,比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試點快要結束的時候,2018年北京大興發了一場大火。大興發大火的那幾個鄉鎮,都是當年被定為三十三個試點改革的區縣之一。就是,那幾個地方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可以跟國有土地同權同利,可以直接上市。這樣就不用征地了。征地的話,給集體的一畝地可能只能拿十萬塊錢,如果直接上市,一畝地兩千萬甚至更高。當年大興一把火,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就一把火了,這肯定是一個很偶然的事情,但是就是因為這一把火,當地政府把外來打工的都趕出去,借這個機會趕緊把門關了,好把這些土地收回去。干嘛呀?集中上市唄。他不愿意把這地租給外來人住,或者租給你們搞小出租房,或者搞所謂的低端產業,附加值太低。那次大火之后,到了2019年底,新冠疫情來了,這個事情就一直延期到現在。反正我是沒看到一個明確說法。
到現在為止,全國也只有那些有試點的地方,像成都的郫都區戰旗村,福建的晉江等等這些有試點名額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直接上市,這對他們來講是有好處的。但是很多地方還不能,不具備這個資格。
關于土地征地就不用說了,這個大家都了解的更多一些。農村征地,最早是在深圳。深圳作為特區,當年開始大量引進三來一補的外資企業。那個時候剛剛改革開放,深圳有這種機會,土地上不用種莊稼,可以蓋工廠、建房子,甚至是建商品房。因為剛開始搞農村改革,沒有規定,政府也沒有經驗,只是去學了香港的一些土地制度。但是對農民來說,對集體來說,政府沒有明確規定,他就可以隨意去做,隨意用土地搞工商業開發,結果這個就成了深圳的遺留問題,導致現在的深圳是這個樣子。真正有錢的深圳土豪都是這種城中村的原住民,就是因為他們當年還沒有政策規定的時候,集體的土地不用征地,不用通過征地手續從集體所有變成國有,然后才能夠招拍掛,當時根本不需要,直接就可以跟資本結合搞產業開發。后來盡管深圳的這些城中村都進行了所謂的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改制,但只是換了一個名稱而已,實際上深圳房地產的一半基本上都是集體土地提供的。你也可以說他是小產權,但也無所謂。深圳當年的農民才是現在真正有錢人。
到九十年代初的時候,當地的地方政府就已經發現這個問題了,覺得這個權利不能留給集體,要上收。如果全國其他地方的農民、集體都能學當年深圳的農民、集體的話,那還了得。九二年南巡之后,全國各個地方都搞工業區,大干快上。要是全國各地農民都這樣學,那完蛋了,地方政府喝西北風去了。于是國務院出臺文件,把這個權力上收。以后集體就沒有了自主權,想用土地干什么,特別是工商業開發,必須要經過征地,變成國有,然后才能夠上市。這就是那個時候開始變的。能夠享受到第一個吃螃蟹的好處的,只有深圳,以及沿海的其他幾個地方,如佛山、中山等等。其他的省份就不行了。
最近這些年進行的所謂的“三塊地”改革,其實就是在能不能給農村集體土地同權同利上做了一定的嘗試,結果就是一直延期,也沒有一個說法。但在我看來,即使有個結論,全國是否可以再去推廣,也很難說。
按照目前的這種情況,就算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上市,我估計主要還是由鄉鎮一級來主導。他們可以成立聯營公司來統籌這個事情,農民在其中的話語權可能還很難說。
總之,從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來看,真正值得說的就是這幾點。并且大家可能會發現,這幾點恰恰跟農業、跟耕地關系不大。因為真正說來,農業、耕地這一塊是不賺錢的,因為不賺錢,市場不喜歡它,資本也不喜歡它,政策肯定也不喜歡它。反正就是憲法做個簡單規定,只要你不動我的集體所有制和農民家庭的承包權,經營權你要不要去抵押,能不能抵押,可不可以去貸款?這些東西,說是鼓勵,但是在我的調研經歷中,絕大部分的地方人家是不認的。這個能不能做得好,對主流的那些人來說,他們可能并不關注。
三權分置,大概就是這樣。制度這一塊,其實我覺得沒有其他太多的可以講的。
要真正去發現、發掘農村的革命性的變化,根本性的變化,光從制度層面是看不出來的,我們最好還是去做調研,從生產方式的角度去看一看。但這里說個題外話,中國農村的這種制度改革,1978年開始搞家庭承包制,沒搞幾年,到1984年的時候,農村的問題就出現了。本來說,改了之后釋放了積極性,糧食產量大增,可是到了八四年,就發現出問題了,不行。那個時候就開始發一號文件指導農村改革。
這個時候,中國開始跟世界銀行合作。世界銀行本質上是什么玩意,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最近這幾年翻譯了很多國際上有名的學者,如邁克爾·赫德森等等的文章。他們的文章里面有很多揭露世界銀行的分析。世界銀行前面那幾任行長,包括現任,都是美國國防部的部長、副部長之類的人,你就知道世界銀行是什么樣的性質了。世界銀行有一個項目,方向就是專門支持發展中國家和第三世界國家推行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改革。同樣,當年中國開始搞改革了,它也給中國貸款,就是那種低息、無息貸款,推動中國的農村改革向著土地私有化的方向去轉變。當年中國農村改革試驗辦公室在全國做試驗的時候,也確實是按照那樣的思路去做的,只不過做到九十年代后期的時候就發現,不對,按市場化設計的邏輯不成功,它設想的那些都沒有做到。后來這個事情就終止了。這里就是提一下。并不是說地方政府或者農民集體,有所謂的自主性,自己要向什么方向去探索,那不是,可能是有一些外在的推動。
制度這塊我就不多講了。
中國農村生產領域的變化
我們現在說一下農村的生產方面的一些變化。
下面我用的這些數據圖有點老了,但是它反映的趨勢和根本點是沒問題的。這些數據來自于中國人民大學劉守英教授的團隊。他們做的社科基金項目里面,樣本量也夠大,應該是超過一萬的樣本量。他們在全國各個地方做了數據調研,這個數據其實能反映出很多問題。
我們可以一個個來看,看看農村真正的變化。
在我看來,在2000年之前,或者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個時候的說法是,八億農民給兩億城里人搞飯吃。大家可以想一想,這會是一種什么樣子。大包干之后,這種八億農民、兩億農戶給兩億城里人、四五千萬城里的居民戶,給他們提供糧食,提供農產品,那種方式跟現在是完全不一樣的,反而應該說跟中國的古代傳統比較接近和類似。那時候的農村,你可以把它看成一種準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我小時候的記憶就是這樣,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是兼業戶,我是82年出生的人,我對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的農村記得很清楚。家里什么都種,什么都養,僅僅是把剩余的那部分當作商品去賣,而且還是等著商販過來收購。也就是,全國八億農民都是這個樣子,兼業戶把剩余的農產品提供給城市就行了。
數據來源:劉守英《中國農業的歷史轉型與農業現代化》,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E4MTM3Nw==&mid=2649870026&idx=2&sn=6f8ee18c0431d0ac4f31eabe92a89f0f&scene=0#wechat_redirect,下同
這張圖的數據你會看到,全國農民的類型分為四種,一兼戶,二兼戶,純農戶和非農戶。一兼戶就是以農為主,打工或者副業為輔助;二兼戶相反;純農戶就是完全靠農業;非農戶就是完全不靠農業,要么經商,要么打工。這種結構到現在來看已經發生非常大的變化。我們會發現,現在農村的經營主體的比重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在最近這些年,國家鼓勵土地流轉,鼓勵家庭農場,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農民與企業的合作,結果到現在你會看到,不是說一兼戶、二兼戶占很大的比重,現在情況是專業農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專業的家庭農場,他們真正成為了中國農村農產品的真正的生產和經營主體,占了絕大部分的產量。
我的估算是,現在農村里面常住人口大概只有五億多,可能應該是五點四億左右,還有將近兩三億的流動農民工,但是常住人口里面,真正的農業勞動力可能就一個億。
再具體劃分,就會發現這里面大概只有四、五千萬個專業的農業生產主體,他們都在干嘛呢?第一,大棚蔬菜,這是一個特別大的類型;第二,養殖,養豬、養雞等等,這也是一大塊;第三個,果林經濟;第四,水產養殖,我們中部地區、湖北、湖南、江西這些地方,養小龍蝦,水產品等;還有就是種植其他一些經濟作物的主體。基本上這些都是很專業化的生產方式,他們提供了市場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品化的農產品。剩下的就是生產大宗農產品,生產糧食的。他們創造的產值占全國GDP也就8%左右,但問題是他們的人口占比是40%以上的,這是很不匹配的。
日本、韓國,和我們中國的臺灣地區,基本上是以不到10%的人口占比,產出不到GDP的10%的產值,基本上農民可以得到社會平均收入。他們這個比例是匹配的,我們是不匹配的。當然,日本就更低了,產值占比是5%以下。這也體現了城鄉二元的分配的不平衡,按照官方的說法是發展不平衡。其實就是差距分化,這是很明顯的。
至于農戶的經營規模的變化,基本上也可以看出這樣一個趨勢。我前面已經說過,土地流轉的比例一直上不去,基本上是三分之一左右。
我們再往下看,前面從總量變化來看,如果從微觀的層面來看,是有一些根本性的變化的,大概應該是發生在2003年、2004年那段時間。為什么呢?
我們可以找到一些原因。
在那之前,從八十年的改革,一直到2003、2004年,這一段時間里面,中國農村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雖然說南巡之后,九十年代就開始有很多人出去打工了,但是畢竟不是特別多,占的比例也沒有那么大。在我的記憶和印象中,我的老家江漢平原,真正開始大量去打工是2000年之后。這個原因可以從一些外部解釋來看。
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中國同步地遭遇了第一次生產過剩危機。遭遇危機之后,時任總理開始大量發國債投資基礎建設拉動經濟。從那時候算起,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崛起,抗震救災,把這些全部加起來,到現在有二十多年,中國印了最少二十到三十萬億的國債搞基本建設。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從2001年中國加入WTO到現在,每年吸收的FDI,外國直接投資,每年平均超過一千億美元,到現在將近兩萬億美元,換成人民幣又是十幾、二十萬億元。最近這二十年,這么龐大的內部投資加上國際投資,加上大量的產業轉移,2003年之后中國進入了狂飆突進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就是在這個過程中,才真正把中國的農村的過剩勞動力全都給轉移出來了。勞動力出來之后,我們能看到一系列的指標上對應的變化。
這張圖是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上我們可以把最低工資當作農民工在城里打工的工資。拿這個圖指標看,你會發現在03、04年之前,有差不多十五年左右,最低工資基本上就沒什么變化,就五百塊錢左右,一直都不會變。原因很簡單,那個時期農村的勞動力是絕對過剩的,農村的勞動力再生產的成本基本上是很低的。八零后、七零后,再往前面年代,在農村里面,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貨幣化程度很低,不需要花多少錢,就把一個勞動力養大了。勞動力再生產成本就這么低。勞動力過剩,這也決定了農民工工資不會有什么樣的變化。真正的變化從04、05年開始。這個變化并不是說因為勞動合同法出臺,勞動合同法是2008出來的,肯定有一定的推動作用,根本性的原因就是工業化帶動農民出來打工。不再是完全的過剩了,農民工的工資可以有一定的博弈和談判的權利了。這才是關鍵。當然從那之后,農村本身內部的貨幣化程度越來越高,現在農民的生活跟城鎮居民的生活其實沒有多大的差別,吃什么都是買,用水、用電、用網,全部都是要花錢買。勞動力再生產成本決定工資必須得漲,不漲的話,工人階級一定會鬧,就這么簡單,這是客觀規律所決定的。我們從這里也能看得到。
我們再看,在農村內部勞動力成本的變化也是這樣的。前些年在農村,請個人幫你插秧,或者請個人幫你摘棉花,或干什么別的,一天一兩百元,有時候甚至更高。這個跟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完全不一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你去找鄰居、找村里的人幫你去插秧,不用給錢。我記得我小時候這些事不給錢,就是中午管一頓飯,給兩包煙。你幫人家干,人家幫你干,換工互助,還是那種小農村社經濟的內在的傳統。
農業勞動力價格變化,也是從03、04年左右開始出現明顯的上漲。后面還有土地的生產率跟勞動的生產率的變化,這也特別能說明問題。
農村的土地生產率基本上不會有太大變化,光合作用起決定作用。勞動的生產率上升的比較快,同樣,大家也要關注這個時間段,也是03年左右,從這個時候開始,大量地使用機械,并且對農民家庭來說,從經濟理性的角度考慮,外面明明有打工的機會,我為什么一定要去種田?那肯定是不愿意的。只要把農村里老幼病殘的勞動力,留下來搞點農業就行了,有機械幫忙,能打工的肯定都出去了。同時,也要看到農村機械化利用率的變化,增長也非常快。看時間段也差不多是那個時候。這很明顯。當然還有畝均用工量等等,這些基本上就體現出來了。
這個圖我也不多說,其實大家可能也能看到了,就是我前面給大家提過的,就現在農村的生產結構,它所體現出來的,主要是這種專業化的農業生產主體。你要么是家庭農場,要么是專業合作社,要么是龍頭企業,還有小部分的一些集體經濟組織,他們才是真的專業生產。這種專業生產其實不能完全看作傳統農村的那種過密化的農業。傳統的過密化農業就是,反正我沒有外出打工的機會,我家的地也不多,勞動力多,那就內卷。現在很流行的內卷的概念,在西方的學術里面本來就是指代土地過度投入勞動力的術語,勞動過密化,也不講邊際效益了。
現在資本投入程度很高了,不管是大棚種蔬菜,還是大棚養雞,或者大棚養豬,一個大棚十多萬塊錢。家里幾個大棚,加上其他的農資投入,資本化程度相當高。這種做專業農產品生產的,大體上能得到社會的打工平均收入,挺辛苦的,面臨的市場風險也很高。畢竟四五千萬個生產主體,同質化很嚴重,競爭很激烈,并且市場上又是完全信息不對稱,也沒有任何組織性。我們既沒有農會,也沒有什么農業行業協會來組織大家。分散在全國各地這么多的生產主體,相互競爭,一定是風險很大,同時也導致生產基本都是過剩的,蔬菜也好,豬也好,雞也好,水產也好,全部都是超過世界平均水平的兩到三倍甚至更高,這都是完全過剩的。
最后就是糧食生產這一塊,雖然現在還是大量包地,包幾千畝幾萬畝去種糧食,可能沒有前幾年那么多了,但是糧食生產,已經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已經資本主義化了。雖然看起來很多時候是家里的老人、婦女去看管一下,整個種植糧食等等的環節,機耕、施肥、打藥、收割、簡單的脫粒加工等等,全部都機械化了。機械化利用率比美國還高。
所以在我看來,雖然農戶看起來還是家庭經營,其實收的不過是地租。
要實現這樣一種適合大田作物、大宗作物的機械化、規模化生產,并不一定要先把土地私有化,然后再把土地集中,才能夠轉變到新的生產方式。不需要。現在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機耕隊,農技服務公司,烘干公司,加工公司,多的很,農村到處都是。農村土地托管給他們來生產的很多。家里的老人,頂多去照看一下,他不是種田,他是看田。他是看一下,管一下。人家機械收割隊伍一路從南到北,正好利用小麥成熟的時差、季節差,一路過去,全部都幫忙做了。
最后,你一畝地賺上兩百塊錢,幾百塊錢,其實就相當于是你拿到地租了。整個生產方式已經資本主義化了,給你的就是地租。當然我們現在政策法律等等不這樣看。但是你要維持這個地租還不容易的。假如說我們開放糧食進口,國際上的大規模農場的糧食價格很低,如果完全進口的話,中國這種要支付地租成本的農業,這種糧食農業肯定是競爭不過的。所以中國必須提供保護價收購,才能夠保證農民拿點地租收入,就這樣子。
這就是農業生產方面的變化,有兩個類型:一個是小資產經濟生產方式,水產、大棚蔬菜、經濟作物之類;還有就是糧食生產這一塊,資本化、機械化程度相當高了。
總之,我的判斷是,中國已經不再是傳統的那種過密化的小農村社經濟,也不再是小農生產方式的農業了,已經不是這樣子了。但是對這種新的變化,怎么去命名,怎么去定性,我也不好說。總之,你真正接觸農村,去做調研的話,你是能夠感受得到的。
現在大量的農民工不會回去了,就是,他回去也不會去搞農業,現有四五千萬的生產主體,已經足夠生產全中國需要的農產品,并且完全是過剩的。所以就算經濟形勢不好,農民工回農村去,回去了也不能搞農業了,因為沒空間了,頂多去縣城搞點其他的事,做點小生意。
生產領域的變遷就簡單說到這兒。
中國農村流通領域的變遷
流通領域這塊,我在調研過程中發現了挺有意思的一個方面。我應該是2005年開始下鄉,參加鄉建的工作,去山東某縣的一個村子里面蹲點,蹲了一兩年,去做一些農村的農民合作組織的工作。那個時候,農民經常問我水稻為什么病,什么蟲害,我也不懂,就去縣農業局里面去問局長。一來二去跟他很熟了,熟了之后我就知道那個縣農業局除了局長之外,副局長和下面一些人,都在開農藥化肥店。再后來我才知道,他們縣里面整個的植保站、土肥站、農技推廣中心、供銷社,通通都在賣農藥化肥。他們要不賣農藥化肥,靠那點工資養家糊口都是問題。
市場化就這樣子了。后來我們才知道,在改開之前,在人民公社時期,這些所謂的“三站”都是服務性質的,都為農民的生產、生活服務的,并且是國家計劃,由國營單位統一經營的。這些政府部門,為什么到全部市場化之后,現在都變成了盈利部門了?部門和資本結合起來了,并且還挺有意思、挺搞笑的,原來沒這樣改的時候,一個縣或者一個鄉鎮,只需要養活這三站就可以了,但是現在市場化了,賣農藥化肥的可就不僅僅是這些政府單位了,還有很多商業資本也進來了。越市場化,結果是農業生產的成本越來越高。因為要養活的中間環節、流通環節的這些商業資本和部門越來越多了。這就很有意思了。
并不是說市場化了就有效率,農資這一塊,反而是農業生產的成本越來越高。我推薦大家去看一看中國農業大學陳義媛老師的研究。她做了些調研,跟我在農村做的調研特別像,而且我們碰到的問題都是一樣的。
流通這一塊,你還會發現一點,很多資本下鄉去,本來在農村去大量包地,可能他一開始是想去包地之后搞先進的現代化農業生產的,但是包地之后,他發現搞不下去。
我在山東鄒平縣做的調研也很有意思,那邊有個大的公司,流轉了十幾萬畝土地,一開始雇農業工人搞農業生產,后來發現根本就控制不住成本,不賺錢。后來干脆就把這些地分成五百畝,或者是更小點兩百畝一塊,然后再分包給其他的一些種糧大戶,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托管戶,然后他自己就完全變成一個社會化服務性公司,專門賣農資,提供統一種子、化肥、農藥,提供烘干設備,加工設備和運輸設備,它變成中間商賺差價去了。他不愿意自己去生產,自己生產就虧了。這個很有意思。大資本下去,也愿意在流通領域里面去搞,不愿意去做生產。這可能跟我們中國人多地少和農村的資源稟賦有關。這是沒法改變的。這跟北美、南美,澳大利亞、新西蘭、巴西這些國家是不一樣的。那兒是殖民地,原住民都被消滅的差不多了,可以搞大規模單一化種植的大規模農場,在中國,這種方法很難弄。
所以,盡管我們在形式上跟那些大農場的資本主義農業不一樣,但是在生產關系上面,其實已經資本主義化了。它必定會產生副作用,危害也都很明顯,比如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等等,因為大量使用農藥、化肥等等,這些問題全部都體現出來了。
這個具體案例,具體怎么一步步成這個樣子,我也不多說了。情況就是如此,很多資本下鄉,都會轉去搞中間環節;有些一直搞生產的,大部分后來都是虧損的,就跑路了,不干了。
我今天早上接了個電話,山西某某縣有一個政協委員給我打電話,咨詢我一些問題。他接到農民的投訴,當地很多農民說,當地有個企業流轉了七千畝地種樹,前幾年還還能給租金,最近這一兩年經濟形勢不太好,給農民的租金發不下去,農民就鬧,說不租了,地要收回來。本來簽了合同的,企業說我現在不行啊,我確實沒錢,你要鬧我就破產了。農民就找這些委員,這些委員說企業也沒辦法,那我有什么辦法呢?可以來幫企業出點主意,找新的融資方式解決一下周轉資金。現在大的環境就是這樣的。
以前很多資本下鄉,看中的是國家對農業方面鼓勵流轉等等的補貼。一旦沒有補貼,他們基本上就活不下去了,就搞不下去了。但這也不是說,再回到某種小生產的方式就可以了,也不行。現在農業的生產結構就是這樣一個潛伏的危機很嚴重的情況。
很難說我們能提供一個改變狀況,或者是把它做的更好的建議和方案,基本上沒有。因為三農問題某種程度上來說無解。能夠做一定的改良都是已經不錯的了。這個問題可能需要有更大的、整體性、全局的調整,比如共同富裕吧。
現在社會物質財富已經不再靠農業了,農業產值占GDP不到百分之八,今后可能還會越來越低,根本就不要指望搞農業賺錢讓大家共同富裕,不需要。
其實農業有其他的一些多功能性。像馬克思所說的,上午釣魚,下午去打獵,等等。農業本來是一種休閑的、服務型的產業,生命產業。農業不是像工業產業那樣的,不要指望它去賺錢。盡管現在有一些政策,比如說中央也強調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我覺得集體經濟,至少這個概念上其實還是很好的。具體一點,堅持集體所有制,并不是說還是要像原來《人民公社六十條》規定那樣,把生產小隊作為一個基本單位,把大家組集體組織起來集體勞動,然后記工分,不是那個意思,不是要回到那樣的程度。至少我覺得堅持這種集體的分配方式,把農民作為成員權所對應的收益的分紅權、分配權,這個要落實。
至于說這種集體經濟,如何去改變它的業態,如何向第三產業轉型,或者去搞一些更賺錢的業態,不僅僅是集體自己能做的,確實需要國家的支持,需要金融的支持和產業上面的扶持。你可以將集體定位成收地租的單位。就是就像我前面講的,農業本質上是收地租。地租也是社會剩余、社會財富一種分配方式。
城里的房地產很明顯,一部分人因為房地產的爆發,得到了房地產的級差地租,賺了好多的錢。農民也可以分地租,就是這種分配方式,我們不用說地租就一定壞,做好制度設計,也是能夠調整貧富差距的。
但是,這些是一些可能的改良做法。我只能這樣說。
小結
一個小時演講時間馬上就要到了,我做一點小結。
農村經濟的這種變化,到現在已經不再是傳統的那種小農村社式的經濟了,本質上它不再是那樣子的。所以對于未來農村的治理,是不是要把幾個億的農民工全部轉成城市戶口,是不是還要繼續提高城鎮化和城市化的比例,改變戶口、戶籍,這些都不重要。這種改變只是名義上的,真正還是要考慮的就是如何縮小貧富差距和城鄉差距。至少讓兩個數字百分比要匹配,我覺得最簡單的一點,因為匹配不一定是說要進一步減少農村生存的人口就能做到的,不一定。并且現在這種后工業化,或者說逆城市化,在現在的時代和環境背景下,生態危機很嚴重的情況下,其實很多人愿意生活在農村,甚至生活在小城鎮。
看一下歐洲。歐洲的很多國家,超過百萬人口的城市就那么幾個,像德國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就生活在十萬人口以下的小城鎮中。不是說一定要生活在東京、東京灣這種地區,長三角、大灣區這種一兩千萬、兩三千萬人集中的城市帶。那種生活方式很不人道,不一定要這樣子。有很多服務業,包括城市的服務業、教育、養老、醫療,大學,可以搬到農村的鄉鎮,環境更好一點,也能夠使農村的產值升上來,占GDP的比例匹配上來。
我們不是一定要想象一種完全的城市化,使這兩個百分比達到平衡,其實可以逆城市化,也許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更加容易做到所謂的共同富裕,生態文明戰略等等。
好,正好講了一個小時,我就不多講了。謝謝大家,也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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