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意見指出:“改革開放之初,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將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分設,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極大地調動了億萬農民積極性,有效解決了溫飽問題,農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以下簡稱“三權”)分置并行,著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
感覺很不理解,許多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1)包產到戶有效解決了農民溫飽問題了嗎?
“意見”把包產到戶說成是“極大地調動了億萬農民積極性,有效解決了溫飽問題,”隱含著一個非常錯誤的指責:即毛澤東時代建立起來的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經濟體制,億萬農民沒有勞動積極性,沒有解決溫飽問題!?
我們是親歷那個時代的人,1975年我還到人民公社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與公社社員同吃同往同勞動半年,親身感受到人民公社在發展農村經濟、提高社員生活水平、興建農田水利基礎建設的巨大成就,也感受到社員在醫療、教育、文化等方面得到的保障,感受到社員積極參加生產勞動的精神面貌與社隊干部參加勞動聯系群眾的好作風、根本不是農民沒有勞動積極性、沒解決溫飽的情況。`
人民公社初建時期,確曾受共產風、一平二調的影響走過一些彎路,但經毛主席及時糾正,實行三級所有制調整,1962年以后到七十年代,人民公社普遍在各方面都得到穩定、迅速發展;從全國范圍看,也可能有少數公社或生產隊由于天災、管理不善、或少數農民自發資本主義勢力傾向,影響農民勞動積極性與生活,但決不能以此來否定全國人民公社蓬勃發展的大好形勢,更不能以此作為在全國解散人民公社,搞包產到戶的借口!
農村全面解散人民公社包產到戶以后,頭幾年由于迎合小農經濟自發資本主義傾向,農民在自己承包土地上耕作有一定積極性,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發展生產、改善生活,但時間一長,農村這種一家一戶原始落后的人耕生產方式與現代化規模生產的矛盾逐步顯出,個體農民在自己小片土地上既無法使用機械化農業技術,也無法開展工農牧付漁結合的多種經營,加上農村各家各戶勞動力的差異,幾年以后包產到戶的農村,逐步顯出越來越大的貧富差距,許多農戶無法依靠承包土地解決溫飽而出現大批農民流入城市打工,大量土地荒蕪的情況。如果如意見所說,包產到戶已經“有效解決了溫飽問題”,怎么會產生大批農民離開農村流入城市的現象以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呢?
全國解散人民公社搞包產到戶不僅是對中國農業生產的一次大倒退,而且也是否定毛澤東社會主義革命道路的方向、路線錯誤。
(2)土地經營權流向何方?
毛澤東時代的人民公社,農業生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統一的,公社、大隊、小隊三級所有制都是集休所有制,在不同范圍和層次組織農民進行集體生產、經營與按勞分配。這種集體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統一,既有利于組織大規模機械化農業生產,也有利于社辦工廠、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及多種經營,因此有力地推動農業生產發展、穩步地不斷改善農民生活。解散人民公社包產到戶以后,土地經營權分給個體農戶,各家各戶經營承包的小塊土地,原集體經營的許多水利基礎設施與農業機械,遭到嚴重破壞或擱置,土地所有權雖然名義上仍舊鄉、村集體所有,但放棄了經營權實際上成了空架子。個體經營的個體農民經過短暫幾年的“發展”,必然走向勞動力外流與土地荒蕪困境。土地無人經營才被迫提出土地經營權重新流轉問題。
但土地經營權流向何方?當前明顯有兩條不同的道路:一條是回歸到與原來土地集體所有權統一的道路,參照南街村、華西村等堅持集體所有制農村的成功經驗,重新組織農業合作社,回歸毛澤東思想指導的社會主義農業合作化道路;一條是把個休經營的分散土地重新集中起來流轉給私人經營者,私人經營者也有兩種不同情況:一種是某些原本鄉本土的農民,在全國私有化浪潮中通過各種方式包括外出經商等先富起來的人,他們把本鄉本土個體經營分散的土地流轉成大片土地集中經營,常被稱為大戶或家庭農場,實際上是中國特色大地主,因為他們經營數百畝、上千畝規模的土地,必然要雇工,雇工也大部分是本鄉本土土地流轉出去后的農民;另一種是所謂資本下鄉,由中外資本家用他們辦企業或經商剝削掙的錢下鄉購買流轉土地的經營權,形成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農場、農莊。他們的雇工范圍可能更寬。這是繼續深化農村私有化改革,進一步在農村發展資本主義的道路。從“意見”的導向與當前已經大量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米看,土地流轉的主要方向是后一種:流向私人經營者。
“意見”似乎很強調土地流轉只是土地經營權流轉給私人,土地所有權仍是集體所有,因此并未改變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的生產關系。我認為這是自欺欺人,雖然私人土地經營者在他經營土地所賺利潤中要回歸一部分給土地承包者與土地所有者,但這是很小部分,并不能掩蓋他們依靠資本剝削雇工剩余勞動價值的資本主義實質。這可能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吧?這個問題我們還可用另一例子來分折:改開以來許多礦山的開采被承包給私人經營,私人礦主以資本雇工開礦,對工人進行殘酷剝削,包括不顧安全頻發礦難,因而獲得巨大利潤成為巨富,他們同樣只有礦山開采的經營權并沒有礦山的所有權,但并不影響他們資本主義經營與剝剝的實質。
土地經營權流向何方?是回歸鄉鎮與土地集體所有權統一,重走社會主義農業合作化道路還是流轉給私人走資本主義農莊道路,是農村黨內兩條路線斗爭在當今新歷史條件下再一次尖銳的反映!
(3)農業現代化有沒有一個方向問題?
意見指出“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以下簡稱“三權”)分置并行,著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
任何國家、任何社會,發展衣業必需實現農業現代化這是無可置疑的,農業現代化包括農業機械化、農業電氣化、農田水利基礎建設以及農業高科技應用等,這都需要一個前提:即較大規模的土地經營,一家一戶的小農經營方式是很難實行農業現代化的。毛澤東時代,通過土改、農業合作化、人民公社運動在中國建立了社會主義集體經濟體制,不僅消滅了剝削,勞動人民翻身做了主人,而且也為農業現代化提供了最有利的基礎,人民公社二十多年來大興農田水利建設、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就是有力的證明!“改革開放”以后,解散人民公社、包產到戶,從大規模集體經營倒退到小農個體經營,不僅破壞了人民公社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生產關系,也破壞了人民公社已經建立的農業現代化基礎。如今包產到戶推行二十多年以后,再提出把土地集中流轉到私人經營者手中進行規模經營以推動農業現代化,把它說成是繼包產到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這是借推進農業現代化之名,在農村進一步深化私有化改革。我們并不否認,資本主義國家私人農場的大規模生產經營方式也有利于農業現代化,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解散人民公社 - 包產到戶 - 土地流轉到私人農場,是在農村復辟資本主義的方向路線錯誤。我們億萬被迫流入城市被中外資本家殘酷剝削的農民工,特別是他們與留在農村的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長期分離的困境,將更難得到解決。億萬農民工及其家庭是我國勞動人民的主體,他們的地位與處境最能反映農村改革的方問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
我們希望土地經營權流轉回歸到鄉村集體所有權統一,走合作化的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道路,而不是流轉到私人經營者手中走資本主義農業現代化道路!華西村、南街村等堅持集體所有制農村的現代化農業發展道路也給我們指引了土地流轉回歸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道路的方向。
有關鏈接:
為什么至今還如此推崇包產到戶?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2499-910752.html
私有化改革肢解了數億農民工的家庭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2499-762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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