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那么,什么是精神生活富裕?又怎樣實現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呢?下面,對此問題談一些看法:
一、什么是精神生活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精神,是指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的心理狀態,例語“精神面貌”。生活,一是指人或生物為了生存和發展而進行的各種活動,例語“政治生活”“日常生活”;二是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情況,例語“人民的生活不斷提高”。
由此可見,精神生活是指人們在意識、思維、心理方面活動和滿足的狀態。
社會精神生活,則是一定社會人們的精神生產、思想傳播和精神享受過程的總稱。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是社會生活的兩大領域。社會物質生活是社會精神生活的基礎,受社會物質生活特別是物質生產方式制約的社會精神生活是一個歷史地發展的過程。進步的社會精神生活對社會歷史的發展起促進作用,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物質生活的不足;消極的頹廢的社會精神生活則對社會歷史的發展起阻礙作用。一定歷史階段社會精神生活積極成果的總和,即構成該時代與一定的物質文明相應的精神文明。
二、社會精神生活富裕的基本標志
要實現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首先必須搞清社會精神生活富裕的基本標志。我認為,社會精神生活富裕的基本標志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社會精神生活積極進步、向好發展
積極進步、向好發展,是社會精神生活發展的方向,這是因為:進步的社會精神生活對社會歷史的發展起促進作用,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物質生活的不足;而消極的頹廢的社會精神生活則對社會歷史的發展起阻礙作用。例如抗日戰爭時期,延安的物質生活水平遠遠不如重慶,但在延安,社會精神生活洋溢著積極進步的陽光;而在重慶,社會精神生活彌漫著消極頹廢的霧霾。結果,以延安精神為代表的革命進步力量,最終戰勝了以重慶精神為代表的反動腐朽力量,使中國社會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在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積極進步、向好發展更是社會精神生活的應有之義。這些年來,在社會精神生活中,雖然在發展科學教育事業,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出版等文化事業等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另一方面,消極、頹廢、腐敗、奢糜之風也有所增長,販毒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黑社會等一些社會丑惡現象也死灰復燃,引起廣大民眾的不滿。
由此可見,積極進步、向好發展,是社會精神生活富裕的首要標志
二是社會精神生活豐富多彩
社會精神生活豐富多彩,是社會精神生活富裕的重要標志。這是因為,人民群眾對精神生活特別是對文化生活的需求是多種多樣的。例如戲劇,有的人喜歡看話劇,有的人喜歡看歌劇,有的愛看現代戲,有的愛看傳統戲,等等,只有各種戲劇形式都得到相應的發展,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不同需求。
三是社會精神生活滿足人們正當的精神需求
什么是正當?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正當就是“合理合法”。人的精神享受是指精神產品對人們精神需求的某種滿足,但不是所有的精神需求都是合理合法的,例如對吸毒、嫖娼、賭博等方面的精神需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還有一些精神需求,在資本主義國家或許是合法的,但在社會主義國家卻不合法。因此,社會主義國家的社會精神生活是不能滿足這些非正當的精神需求的。
三、怎樣實現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什么是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我認為,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就是社會全體成員正當的精神需求都能得到滿足。要實現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需要同時在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努力:
一是要大力發展精神生產,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只有大力發展精神生產,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通過精神生產,發展科學教育事業,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出版等文化事業,才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進而提高民族素質,豐富人們的精神世界,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精神動力。
二是要構建公正平等和諧的社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情感需求
人們對精神生活的需求,包括尊重、友誼、愛情、審美、道德、求知、才干、理想等多個方面,因此,文化需求只是精神需求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則是情感需求,從某種意義上說,人的情感需求比文化需求更加重要。例如,公平正義,是人類共同的情感需求:每一個人都希望在社會生活中受到別人的尊重和愛護,而不愿意受到別人的歧視和壓迫;絕大多數人都希望社會是公平正義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不愿意看到惡人橫行、好人遭難。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情感的需求越來越高。如果只是重視物質生產,而不能人民群眾對情感的需求,民眾的幸福感就難以提高,就會“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罵娘”。
由此可見,只有積極構建公正平等和諧的社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情感需求,才能真正實現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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