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毛澤東在抗大成立三周年紀念大會上講話。】
近日,筆者到中國國家圖書館查閱資料,發現從抗日戰爭到解放戰爭時期存在著另一個特殊的“戰場”——中國共產黨人為中國人民爭取民主自由而向國民黨及其獨裁統治宣戰的“輿論戰場”。其“火藥味”很濃,可謂刀光劍影,驚心動魄,毫不遜色于正面戰場。而沖鋒陷陣在對敵斗爭最前沿的兩把“尖刀”當屬毛澤東親自創辦的延安中共中央機關報《解放日報》和周恩來在國統區領導的《新華日報》。
筆者發現,兩報的很多社論和評論都直接出自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董必武等我黨領袖人物筆下,有些則出自郭沫若、茅盾、陶行知、夏衍、周谷城、吳晗等著名學者,文筆犀利,擲地有聲,就像投槍匕首,直擊要害,真實記錄了中國共產黨人為中國人民爭取民主自由的堅定意志和英勇頑強的戰斗精神。
筆者認真學習一系列相關文章后,整理出七大“論戰主題”:
?孫中山的民主思想
1943年11月12日《新華日報》發表《國父誕辰紀念》的文章,深刻解讀了國父孫中山先生首創的三民主義民主政治。其主要內容如下:
國父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里說:“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他對于民主政治下了一個通俗而確切的定義:“民權主義就是要拿本國的政治,弄成到大家在政治上有一個平等地位,以民為主,拿民來治國家。”
國父對人民在中華民國的地位,曾經不憚煩地說了又說,解釋了又解釋。他問:“中華民國之建設,以何為基礎乎?”他的回答是:“以人民為基礎”,“現在中國號稱民國,要名副其實,必要這個國家是以人民為主。”這就是說,不論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不談建設則已,要談建設,就一定要“以人民為基礎”。
【1925年3月12日,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在北京病逝。圖為孫中山夫人宋慶齡、兒子孫科在孫中山靈堂前。靈堂上方懸掛著孫中山遺囑。】
尤其是在政治上,國父曾經這樣尖銳地提出以人民為主的問題:“共和與自由,全為人民全體而講。至于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仆,受人民供應,又安能自由。”“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翁”這樣的民主思想,是貫徹在國父的每次演講和手擬的每個文件中的。國父對民主政治總說是全民政治或平民政治,而且,總千叮萬囑說:“夫主權在民之規定,決非空文而已”,一定要名副其實,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銘記和求其實現的。
而國父在對政黨問題上,也有其民主的獨到的見解。國父說:“政黨之作用在提攜國民,求進步也。甲黨執政,則甲黨所持之政策,盡力施行之。而乙黨在野時,則立于監督者之地位焉。有不善者則糾正之,其善者則更研究至善之政策,以圖進步焉。”國父主張多黨并存,并確定了在野黨的監督地位和糾正的義務、協助的責任。同時,更對什么是“良政治”、“良政黨”有這樣的指示:“能使國家進步國民安樂者乃為良政治;能使國家進步國民安樂之政黨乃為良政黨。”
而國父對政黨間的競爭是非常重視的。當然,這里說的競爭又是以謀國家之進步、國民之幸福為唯一中心。國父說:“謀以國家進步、國民幸福而生之主張,是謂黨見,”其他則為私見;“因此而生之競爭,是謂黨爭,”其他則為私爭。“黨爭可有,而私爭不可有;黨見可堅持,而私見不可堅持。”
國父主張實行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歐美現行制度之流弊。“要人民能夠直接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夠實行四個民權。”所謂四個民權,就是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復決權,“人民同時享有這四個權,才能算是徹底的、充分的、有效的民權”。人民有了選舉權,不僅可以選舉代議士,而且可以選舉政府官吏;不僅可以選舉地方官吏,而且可以選舉中央官吏。
國父設想通過三民主義的實施能夠“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進而實現國富民強、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
?中國缺乏民主
1944年3月12日,周恩來在延安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大會上發表演說:中國沒有民主,“人民真有發言權的國家才是真民國,”他說,“我們今天紀念孫中山先生,講到他的遺囑,真是無限感慨。遺囑中說,國民革命的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我們知道,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對外獨立,對內民主。可是孫先生已經逝世19年了,這個目的,還沒達到……民國本是應該實行民主的,但國民黨執政已經18年了,至今還沒實行民主。這不能不說是國家最大的損失。”
1944年6月13日《解放日報》發表《接見記者團席上,毛主席暢談國內外局勢》的文章,毛澤東直言不諱地指出:“中國是有缺點,而且是很大的缺點,這種缺點,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國人民非常需要民主,因為只有民主,抗戰才有力量,中國內部關系與對外關系,才能走上軌道,才能取得抗戰的勝利,才能建設一個好的國家,亦只有民主才能使中國在戰后繼續團結。”
針對國民黨頑固堅持戰時宜集權而不適宜民主的論調,毛澤東予以堅決反駁:“只有民主,抗戰才能夠有力量,這是蘇聯、美國、英國的經驗都證明了的,中國幾十年以來以及抗戰七年以來的經驗,也證明了這一點”,“沒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有了民主,則抗他十年八年,我們也一定會勝利。”
他進一步指出:“民主必須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軍事上的,經濟上的,文化上的,黨務上的以及國際關系上的,一切這些,都需要民主。毫無疑問,無論什么都需要統一,都必須統一。但是,這個統一,應該建筑在民主基礎上。”
1945年9月27日《新華日報》發表社論——《民主的正軌:毫無保留條件地還政于民》指出:“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一個國家是不是實現了民主,執政當局是不是有誠意實現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應有的權利,毫不保留地交給人民。”根據這種標準來衡量我們當前的政治局勢,就可以知道,我們要完成民主建設,首要的任務就是還政于民,就是把人民應有的選舉、罷免、創制、復決四權,真正交還給人民。
?推崇民主憲政
1940年2月20日,毛澤東在延安憲政促進會成立大會上講話時指出:憲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我們現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它不是舊的、過了時的、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所謂民主政治;同時,也還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
什么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呢?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于漢奸反動派的專政。從前有人說過一句話,說是“有飯大家吃”。我想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義。既然有飯大家吃,就不能由一黨一派一階級來專政……“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就是我所說的新民主主義憲政的具體內容。
1944年2月2日《新華日報》發表社論指出,公民有否選舉權,是評判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主要的標準,真正的民主國家,人民都享有普選權:“選舉權是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所必須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碼的政治權利……如果人民沒有選舉權,不能選舉官吏和代議士,則這個國家決不是民主國家,決不是民治國家……凡是真正的民主國家,就必須讓人民享有選舉權。”文章指出,選舉必須是真正的普選制:“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唯一的標準就是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害,是不是為人民所擁護,因而也就只有讓人民自己去選擇。”
1944年3月12日,周恩來在延安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大會上發表演說指出:我們認為欲實行憲政,必須先實行憲政的先決條件。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
?國民黨拒絕民主
對于國民黨及其政府以種種借口拒絕實施民主政治,共產黨發表了一系列文章予以批駁。
1939年2月25日《新華日報》發表社論《民主政治問題》指出:他們說,民主政治是好的,但是我們的國民不好,不能實行;他們說,我國人民素來缺少教育和自治的訓練,如果貿然實行,就要產生不好的結果。所以現在實現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
他們以為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
他們好像忘記了中國今天是處在艱苦的抗戰中,忘記了中國今天來實現民主政治,不僅是歷史發展普通的一般的要求,而且是抗戰特殊的迫不容緩的要求。
1940年12月劉少奇發表《論抗日民主政權》文章指出:抗戰三年了,本來早就應該在全國建立這種抗日民主政權以領導抗戰,那樣,抗戰決不只獲得如今天這樣的結果和成績,可能獲得比今天大千百倍的勝利與成績,也不致引起今天抗戰中的這許多困難與人民的痛苦。然而,沒有這樣做,這是由于大資產階級只顧其“一黨專政”的私利,不顧國家民族危亡造成的。這是國民黨最大的錯誤,這是最違背民意與違反法律的。
1941年10月28日《解放日報》發表文章《結束一黨治國才有民主可言》說,一黨專制是民主的死敵,黨派只有競爭才能生存。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于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于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黨治結束之后,全國人才,才能悉力從公,施展其抱負;而各黨派人士亦得彼此觀摩,相互砥礪,共求進步,發揮政治上最大的效果。
1943年3月14日《解放日報》發表社論《抗戰與民主不可分離——祝第二屆聯合國日》說:他們自稱“繼承民族傳統,排斥一切外來思想”,在實際上他們所真正要排斥的乃是共產主義與自由主義等進步的思想,卻偷運進來大量最丑惡的法西斯主義的私貨,希特勒、墨索里尼的私貨,這就是現在中國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反動的政治代表們所提倡的中國式的法西斯主義之內容。
1944年5月17日《新華日報》發表《民主即科學》的文章,批判“一些頑固派還在用80年前頑固派用過的方法來反對真理”。曾聽見有一位鄉下老先生說:中國人坐汽車會發暈,這就證明汽車只是外國人的玩意。現在卻有些已學會了坐汽車的先生們說:中國人民倘過民主自由的生活,就會出亂子,所以民主只是適用于外國不合國情,豈不是同樣荒謬么?
?用事實說話
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不僅大力宣傳和倡導民主政治的思想、價值、觀念和制度,努力向國民黨政權爭民主并推動國民黨實行民主政治改革,而且以身作則,在自己的工作和行動上積極探索民主政治的發展道路,認真實踐民主政治的原則。
陜甘寧邊區實行“一人一票”選舉邊區各級參議會與政府,從1937年5月到1946年3月先后進行了3次普選,經歷了3屆13年之久,在被認為“根本就不具備民主選舉的基本條件”的環境下,由大字不識的農民選舉出了廉潔高效的“三三制”(由毛澤東首先提出來,根據地政權共產黨員占1/3,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占1/3,不左不右的中間派占1/3)抗日民主政權,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受到黨內外、國內外的廣泛贊譽。
【1941年11月,中共陜甘寧邊區召開第2屆參議會。林伯渠(前排左2)被選為邊區政府主席,非中共人士李鼎銘(前排右3)被選為副主席。圖為全體參議員合影。】
1944年7月,時任中印緬戰區司令官兼蔣介石參謀長史迪威將軍的政治顧問謝偉思陪同美軍觀察組到延安考察,毛澤東與他們一行談話時說:我們的經驗證明,中國人民是了解民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長期體驗、教育或“訓政”。中國農民不是傻瓜,他們是聰明的,像別人一樣關心自己的權力和利益。你們可以在我們的地區里看到這種不同之處——人民是生氣勃勃、富有興趣和十分友好的。他們具有人類打發情感和精力的機會,他們已經從沉重的壓迫底下解放出來了。
1946年1月24日《新華日報》發表一篇《不識字的人就不能選舉嗎?》的文章,介紹了解放區民主選舉的基本做法:“一種是識字的人,寫選票;一種是不識字的人,則以投豆子代替寫選票。”
事實雄辯地證明,國民黨及其政府之所以害怕民主選舉,極力阻止中國共產黨人推動的民主進程,還百般刁難和污蔑解放區的民主成果,其根本原因就是要頑固地維護其獨裁統治,就是要維護其反動政權,就是要維護國民黨小集團利益,而置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于不顧。同時,事實也雄辯地證明,民主選舉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給不給的問題。
?敢為民主拼命
1944年6月2日《新華日報》發表短評《為民主拚命》,黃炎培先生在復旦大學關于憲政與民主的一篇泛談中說得好:“民主是不成問題的,一定要民主,怕的只是假民主。”又說:“我們是為民主而戰,為自由而戰,就一定要民主,要自由。”他更指出,不管別人是不是有誠意實行憲政,“我們自己不動,休想別人把憲政的禮物送上門。”所以他主張“為民主拼命”。最重要的一點是,黃先生痛切地大聲疾呼:“民族的苦難日益嚴重,希望我們大家以后做人要改革作風。我以前作事也未免有些地方怕困難、怕阻礙,今后要說就說,要干就干,良心以為該做的便做,認為不當做的便不做,絕對不做。要做民主國家的人民,這是起碼的條件。”這是完全正確的。三心二意、口是心非或心非口是,都不是做人的方法,更不是爭取民主的作風。要爭取民主,就是要從改變這種怕困難、怕阻礙的作風做起,要敢于拼命。黃先生的話,是值得我們記取的。
1945年7月3日《新華日報》發表《爭民主是全國人民的事情》的文章說,曾經有一種看法,以為民主可以等人家給與,以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給人民,于是就有了等待這種“民主”,正如等待200萬元的頭獎一樣。但是中外古今的歷史都證明了,民主是從人民的爭取和斗爭中得到的成果,決不是一種可以幸得的禮物。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一國的民主可以由國際條件來決定。固然民主潮流普遍于全世界,而一個民主的中國將不僅對中國有好處,也對世界有好處。這種國際形勢是有利于民主在中國的實現。但是,世界的民主潮流是由于全世界每一個國家中的人民衛護自己的權利,并抗擊逆流而爭取來的。中國人民假如放棄了自己的責任,專一依靠國際條件來促成中國的民主,這也正和依賴外援來獲取抗戰勝利同樣是不可靠的。
實現民主是有關廣大人民的事,也必須依靠廣大人民的力量。人民一定要積極起來,主動地參與國內政治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反對實現民主的一切障礙,中國才能真正走向民主之路。
?莊嚴的承諾
1940年12月劉少奇發表《論抗日民主政權》文章指出:一黨專政是反民主的,中國共產黨的任務是建立民主國家,決不會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凡是八路軍、新四軍所到之區域,只有可能的話,就不能不建立抗日民主政權,不能不實行三民主義的民主政治,不能不建立抗日各階級的統一戰線政權。
這個政權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權利,如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居住、營業、思想的自由。任何人只要沒有勾結敵寇和漢奸的行為,沒有破壞與反對抗日軍隊的行動,沒有違犯政府法令的行為,不論他是屬于何黨何派,屬于哪一階級、階層,政府一律保護。一切黨派只要抗日,不反對民主,一律有合法的地位。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蔑。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并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作為民主的勢力,愿意為大多數人民、為老百姓服務,為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民主政權而奮斗。這種政權,不是一黨一派一人所得而私的。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夠選舉自己所愿意的人來管理自已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就毫無保留地還政于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來管理。共產黨并不愿意包辦政府,這也是包辦不了的。所以,共產黨很愿意一切抗日的黨派、團體和公正的人士來參加抗日民主政權,共同管理政府。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他的利益與目的。
1941年5月26日《解放日報》社論《切實保障人民權利》指出,邊區施政綱領明確地規定:“保證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責成當選為行政人員的共產黨員應堅決執行之,“人民有用無論何種方式控告任何公務人員非法行為之權利”。中國共產黨莊嚴承諾:“中國共產黨一向是忠實于它對人民的諾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綱領中的每一條文與每一句語,都是兌現的。”
筆者以為,當年發表的這一系列文章,是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初心和根本意志的宣誓,無不閃耀著毛澤東“人民至上”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光輝,也是探索打破“國家興衰周期率”的經驗總結。1945年7月4日,毛澤東在延安窯洞莊重而充滿信心地對來訪的黃炎培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邸報已泛黃,此言猶在耳……
(原創首發,圖片源自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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