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AB團事件,乃是黨內反敵特斗爭中規模較大、時間較早的一次。而這次斗爭,在黨史上也是被演義和推導較多的一次。近日來,蒙一位網友推薦了飛揚軍事論壇老衲網友的一系列相關文章,雖然論述并不一定完全嚴謹,事實也不一定完全契合,但其分析卻也頗值得當下的同志們進行思考與比量,以更好的學習主席的智慧、胸懷和勇氣,進一步團結起來弘揚毛澤東思想的內涵。
“鄉村包圍城市”這個概念,最早見于1930年6月11日李立三主持的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標志著立三路線形成的《新的革命高潮與一省或幾省的首先勝利》的決議。李立三在6月9日點名批評毛澤東:“在全國軍事會議中(即五月中旬在上海召開的全國紅軍代表會議——引者注)發現了妨害紅軍的兩個障礙,一是蘇維埃區域的保守觀念,一是紅軍狹隘的游擊戰略,最明顯的是四軍毛澤東同志,他有整個的路線,他的路線完全與中央不同。”在6月11日形成的決議中,不點名的批評毛澤東“不特別注意城市工作,想‘以鄉村包圍城市’,‘單憑紅軍來奪取城市’,是一種極錯誤的觀念”。
決議中對“以鄉村包圍城市”加了“引號”,但卻沒有資料證明這個“引號”是引用毛澤東以往的原話,還是把毛澤東的有關理論歸結為“鄉村包圍城市”而加“引號”著重批判。雖然如此,但是,卻無可辯駁的證明了“鄉村包圍城市”的理論,是毛澤東的獨創!
早在1927年7月4日的中共中央常委擴大會議上,為了應付蔣介石、汪精衛的“反革命”政變,毛澤東就明確提出“上山”以保存革命武力,應付反革命事變的主張。因此,毛澤東在拒絕了瞿秋白的挽留領導秋收起義時,一看執行中央命令攻打城市受挫,就毫不猶豫的率領部隊“上山”,即上了井岡山。
周恩來主管軍事和根據地工作,在推動全黨明確和貫徹毛澤東“鄉村包圍城市”的戰略理論上,也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毛澤東在1923年6月開始,曾擔任中共中央的中央局“五人成員”,并兼任中共中央秘書主管中央日常工作。職位在陳獨秀之下,也即人們慣常所說的“二把手”。這一時期的周恩來是中共“地方干部”,并且在1924年由張申府推薦、毛澤東批準,出任黃埔軍校政治部副主任。
陳獨秀“不視事”后,周恩來與瞿秋白入主臨時中央。著名的“八七”會議上,毛澤東、周恩來同時被選舉為政治局候補委員。但是,毛澤東拒絕了瞿秋白留在中央工作的挽留,毅然去領導著名的“秋收起義”,成了“地方干部”。周恩來則留在中央成了“中央領導”,并且,主管軍事工作。
1927年11月9日——10日,臨時中央召開會議,開除了已經“上山”的毛澤東的政治局候補委員的黨內職務。而且,這一決定經過中央特派員周魯的傳達,在井岡山變成了“開除毛澤東黨籍”。這次會議上,周恩來成了中央常委,從此進入中共中央領導核心。
1928年4月,毛澤東接應朱德、陳毅率領的“南昌起義”殘部在井岡山會師,也即歷史上著名的“朱毛會師”。在之后發生的“朱毛分歧”中,由于臨時中央的“二月來信”(周恩來的指示信)反對毛澤東,導致毛澤東在紅四軍“七大”上失去根據地最高領導權(前委書記)。直接的后果是,朱德分兵下山,導致了“八月失敗”,紅軍隊伍損失慘重。
1928年11月26日,紅四軍在中央“九月來信”(周恩來、李立三的指示信,陳毅執筆)的精神下,朱德陳毅請回了毛澤東,重新出任總前委書記。
1930年1月5日,毛澤東撰寫了給林彪的一封書信,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第一次用文字提出中國革命必須走以農村包圍城市即“以鄉村為中心”的思想。
1930年3月,周恩來從上海動身前往蘇聯。5月間,周恩來到達莫斯科。斯大林明確告知來莫斯科匯報工作的周恩來,應該學習毛澤東的經驗,說:“既然中國的軍閥都能搞武裝割據,你們為什么不能建立大一些的武裝根據地。如果有四川那樣大的一塊地方,中國革命就好辦了。”
在蘇聯期間,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向共產國際報告工作,參加討論中國革命問題,解決中共中央同共產國際遠東局的爭論問題等。周恩來著文講演,根據紅色根據地的發展狀況指出“農民游擊戰爭和土地革命是今日中國革命的主要特征”,“在游擊戰爭與土地革命的發展中,半殖民地的中國革命便有他特殊的產物——這便是中國工農革命的紅軍”。
周恩來從最初的與瞿秋白臨時中央批評毛澤東,到逐漸對毛澤東的“鄉村包圍城市”主張的明確支持和在黨內、共產國際大力宣揚與推動,在中共高層領導人中,是非常突出的。周恩來主管根據地和軍事工作,對毛澤東紅色根據地的發展更為了解。尤其是在1929年的“二月來信”導致毛澤東離職、進而發生“八月失敗”之后,在陳毅對根據地情況的介紹之下,開始逐漸感覺毛澤東方向的正確性,盡管周依然對毛澤東“政治”上有些不放心。
1929年,李立三逐漸掌握臨時中央的實際領導權后,主要領導人李立三和周恩來對毛澤東“路線”的看法開始基本一致,即認為毛澤東“右傾”、“游擊主義”、“富農路線”,這也是周恩來“二月來信”的基礎。陳毅匯報后,李立三和周恩來都表態支持毛澤東,并由周恩來負責、陳毅起草了“九月來信”。但是,李立三和周恩來之間在根本問題上,卻存在著重大分歧:李依然堅持“城市道路”,周則肯定毛澤東的紅色割據政權。李立三把毛澤東的“鄉村包圍城市”命名進行批判,周恩來則對毛澤東的主張逐漸歸結為“鄉村中心”而加以宣傳和推動。“鄉村包圍城市”或“鄉村中心”,顯然是李立三和周恩來長期對毛澤東主張的觀察過程中,形成的同一看法。不同的是,李立三利用共產國際的“城市道路”方向,批判毛澤東“鄉村包圍城市”與國際和中央道路的對立,而周恩來則更加策略,用“鄉村中心”來替代“鄉村包圍城市”這個敏感的詞句,來使得共產國際和黨內在觀感上缺少“對立感”,以便推動“鄉村包圍城市”這個中共革命的方向。應該指出,斯大林對毛澤東的肯定和支持,更加堅定了周恩來的信心。
周恩來回國后,傳達了斯大林的指示。毛澤東則在被“開除政治局候補委員”近三年后,在斯大林的直接干預和周恩來的支持下,接下來的“六屆三中全會”上,又重新當選為政治局候補委員。而周恩來則在“六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提出現在中國革命的“中心在鄉村”。
在“方向”上的支持,并非全面的支持。包括周恩來在內,對毛澤東執行中央指示不堅決、土地革命的“富農路線”、內部肅反的“右傾”等,依然甚為不滿。即,對毛澤東“政治”上也即各種主張與臨時中央的“左傾觀點”不同甚為不滿。這也是緊接著在1930年10月成立的“蘇區中央局”,書記是周恩來而不是毛澤東的根本原因:其他蘇區,都是已經前去的中央特派員出任蘇區中央局書記,比如張國燾等。而周恩來無法前去蘇區時,又指派項英做為“代理書記”前往。項英于1930年12月中旬到達閩西蘇區,1931年1月15日正式成立蘇區中央局,并成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項為主席。而在此之前,也就是1930年6月,毛澤東已經出任中國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
周恩來在“延安整風”運動中,總結那時的臨時中央工作“重心”時,指出:中心關鍵在反毛。臨時中央采取的一切措施,主要是針對毛澤東而來的。這一點,不僅周恩來給予直接披露,即使后來的“中共中央小伙子”博古,也直言不諱的道出了這一點。還有李維漢等,也直接披露了“中心關鍵在反毛”的事實。
“中心關鍵在反毛”的事實,在蘇區“肅反”中,也強烈的表現了出來,并直接導致了中央蘇區的“肅反”的嚴重“擴大化”。
中共中央1929年11月29日的來信中指出“AB團”在江西有活動,并指示進行肅反。毛澤東由于戰爭的原因,直到兩個多月后的蘇區“二七會議”,才開始執行這一“肅反”指示。關于“AB團”的來龍去脈和生存狀況,最有權威發言的,是周恩來。周主管中共中央特科,而特科則是中共地下“反特”組織的領導機構,對“地下”敵情也即國民黨的特務組織的活動,最為了解。
中央蘇區在“二七會議”開始的“肅反”是正常的,包括“紅色五月”在內,也仍然是正常進行的,并不存在什么“擴大化”的問題。“紅色五月”聲勢大而普遍卻仍然能夠正常進行,顯然是受到臨時中央高度支持的李文林此時離開了蘇區,赴上海參加了由李立三主持的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會議。李文林返回后,于8月上旬主持召開了贛西南特委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不點名的對毛澤東進行了嚴厲的指責和批評,并部署貫徹李立三的指示。由此掀開了血雨腥風的“肅反”高潮。
1930年9月24日,李文林等又發出《緊急通告第20號——動員黨員群眾徹底肅清AB團》。《緊急通告》詳細規定了“肅AB團”的審訊方法和處決人犯的基本原則,也就是鼓動采用肉刑逼供和對“AB團分子”實行“殺無赦”。《緊急通告》指示:“AB團非常陰險狡猾奸詐強硬,非用最殘酷拷打,決不肯招供出來,必須要用軟硬兼施的辦法,去繼續不斷的嚴形(刑)審問忖度其說話的來源,找出線索,跟跡追問,主要的要使供出AB團組織以期根本消滅”。“對于首領當然采取非常手段處決,但須注意,在群眾大會中由群眾斬殺。……富農小資產階級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團殺無赦。……工農分子加入AB團有歷史地位,而能力較活動的殺無赦”。
李文林等贛西南特委厲行的“肅AB團”運動,是十分殘酷的。到10月,在贛西南三萬多共產黨員中已“開除的地主富農有一千多人”,消滅了一千多“AB團”,贛西南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的四分之一被打成“AB團”也大多被殺。
此時的毛澤東,雖然一直在籌劃“反會剿”和“反圍剿”忙于戰爭事務,但是,李文林等贛西南特委的瘋狂舉動,仍然引起了毛澤東的高度重視。10月14日,毛澤東專門向中央寫信,反映李文林等的情況:近來贛西南黨全般的呈非常嚴重的危機,全黨完全是富農路線領導,……黨團兩特委機關、贛西南蘇維埃政府、紅軍學校發現大批AB團分子,各級指導機關,無論內外多數為AB團富農所充塞領導機關。為了挽救這一危局,對贛西南的黨團機構“來一番根本改造”。
毛澤東并不了解“AB團”,而中央的關于“AB團”的指示和李文林等地方反映的“AB團”的情況,不能不引起毛澤東的重視。但顯然,毛澤東的“重視”,主要是針對李文林等現時的“贛西南的黨團機構”,他們已經把根據地引向了“危局”,而且,直接危及了紅軍。袁文才、王佐慘遭屠殺,并因此徹底喪失了井岡山根據地,教訓是深刻的。臨時中央指示消滅袁文才、王佐等“土匪”出身的軍事領導人,毛澤東虛以委蛇設法保護袁文才、王佐,但是,還是被臨時中央特派員結合地方組織和彭德懷給予了屠殺。而李文林等地方組織,這次的“肅反”更加瘋狂,毛澤東決定開展“肅反”,顯然是“反客為主”以防止再次受到臨時中央和李文林等地方干部對紅軍的破壞。
“紅一方面軍”的肅反,是在總前委擴大會議上研究決定的,沒有任何人提出反對意見,都認為有必要進行一場“肅反”行動。同時,會議還討論決定,把“肅反”的權力交給各部隊:團以上成立“肅反委員會”主抓肅反,殺人由師一級決定。
應該指出,此時的毛澤東,不但沒有絕對的權威,而且,在大事上也無法行使“決定權”,只有在與臨時中央的指示保持高度一致時,才有決定權。不然的話,毛澤東的意見就會遭到一些人的反對而無法實施。在此之前的不久,毛澤東就因為反對“城市道路”不主張攻打長沙而被反對和否決。
因此,紅一方面軍的“肅反擴大化”,毛澤東雖然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但是,直接的、主要的領導責任是臨時中共中央,而直接的具體責任,則是師團領導(指第一階段)。從當代的有關回憶中,也可以證實這一點:團領導直接批準抓人,而且酷刑逼供,師領導下令槍斃。當然,必須指出的是,各部隊領導在第一階段亂殺以后,感覺有問題,開始反思并給予了一定的抵制。
李韶九并非毛澤東的“親信”,盡管其象其他人一樣,在日常工作中也受毛澤東的領導。因此,李韶九有著自己對中央政策的理解,并且,私下對毛澤東并不友好,還懷疑毛澤東也是“AB團”。從毛澤東解救陳毅這件事情上看,毛澤東也無法直接強硬的干涉“總前委”的“肅反委員會”:李韶九即使是毛澤東提名任命的,也必須總前委通過批準才能成為事實。
李韶九受命前去“富田”進行肅反,對總前委直接點名的地方領導人進行了嚴刑逼供。但是,必須指出已經被混淆了的事實,即:李韶九的“嚴刑逼供”,并非自作主張,而是在執行臨時中央的指示,也即是十分合法的!1930年9月24日,李文林等發出的《緊急通告第20號——動員黨員群眾徹底肅清AB團》上,明確指示對“AB團”等“敵特”必須使用“嚴刑”,并且列舉了一些“成功”的事例。而這個《緊急通告》則是李文林參加臨時中央會議回來,并清除了毛澤東委派的干部后發出的。也就是說,臨時中央對毛澤東在“肅反”上的“右傾”,是十分不滿的,也因此,才產生了李文林等的《緊急通告》。
“富田事件”的發生,完全是臨時中央的政策和指示以及李文林等人瘋狂推行的結果。而且,李文林等人顯然有著不同的標準:對別人怎么樣都可以,一旦落到自己頭上,就采取不正當手段軍事叛亂,而且,還利用偽造毛澤東書信的辦法企圖挑起紅軍自相殘殺的內訌。好在彭德懷已經上過一次大當(屠殺袁文才王佐及其部隊,也是采用了偽造毛澤東書信的手段,進行誘殺),因而警惕了起來,不然,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對“富田事件”的解決,毛澤東并沒有采取激烈的軍事手段,而是采取了和平的手段,放走了被叛亂首領挑動起來的“紅二十軍”將士。
1930年11月從上海出發、被臨時中央和周恩來委派的項英,本質上是來替代毛澤東的蘇區最高領導權的。在10月中旬,臨時中央和周恩來決定成立“蘇區中央局”,周親任書記。接著,委派項英以“蘇區中央局代理書記”的身份,前往蘇區。在途中,項英聽說了“富田事件”。于1931年1月中旬到達毛澤東和總前委所在地,取代毛澤東,成了蘇區最高領導人,并開始著手解決“富田事件”。
這里有個問題必須弄清楚,即:項英前來蘇區之時,臨時中央就蘇區“肅反”工作對項有什么指示、持什么觀點?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含混繞過這個問題,必然要發生對歷史篡改的現象。目前,沒有任何資料顯示這個問題,但是,我們卻可以根據事實給予準確的判定:項英依然是銜著臨時中央的“極左”的“肅反”指示前來的。
第一、項英在解決“富田事件”的問題上,并沒有對“肅反”在方針上有什么新見解,而是傾向于淡化“富田事件”的叛亂性質,對毛澤東也“打五十板”,也即所謂的“和平解決”。而實質上,對參與“富田事件”的“紅二十軍”將士,毛澤東早已采取了和平手段,只是等待臨時中央對挑起“富田事件”的叛亂領導人給予定性和處理而已。
第二、與項英幾乎同時被派來蘇區的,還有鄧發。鄧發到閩西南蘇區掌握最高領導權后,“肅反”的動作更是甚囂塵上。同樣受臨時中央委派的兩個領導人,不可能領受兩個截然不同的指示。
第三、同年(1931年)4月4日,臨時中央發出致閩粵贛特委的指示:“普遍的白色恐怖積極的打入到黨的組織內和紅軍中來從事破壞(閩西的所謂社會民主黨、江西的AB團以及其它地方的改組派等),從蔣介石到傅伯翠都有整個的聯系和計劃的”,并要求各級黨組織應對他們采取“最嚴厲的手段來鎮壓”。從這個指示(可能是周恩來起草的。存疑)中可以看到,臨時中央包括周恩來在內,始終對蘇區“肅反”帶有強烈的“極左”命令。而且,這一指示信不久,5月的閩西南,也發生了類似“富田事件”的軍事叛亂。
從表面上看,項英似乎為糾正“肅反擴大化”做了工作,也即對解決“富田事件”有著平和的態度,但是,實際的宗旨只有當時的臨時中央的核心才最清楚。因此,對于項英在處理“富田事件”上的作為,正是周恩來等人所直截了當的指出的“中心關鍵在反毛”,而不是有什么糾正“極左”肅反的方針和主張。
附文1:淺論AB團
1926年末,還是國共合作時期,但是,此時的蔣介石卻已經有步驟的開始策劃反共。1926年11月8日,北伐軍攻克南昌。次日,也即9日,北伐軍總司令蔣介石進駐南昌,便與列強國家進行聯絡,表示制裁共產黨的決心和責任。
首先是日本,接著是美國、英國,在蔣介石堅決鏟除共產黨的態度下,給蔣介石以支持。美、日、英都是老牌的帝國主義,對俄國十月革命建立起來的蘇聯社會主義制度深惡痛絕,竭力限制“共產主義”這個“幽靈”向其他國家蔓延。因此,在蔣介石堅決反共的主旨下,堅決支持蔣,并給予蔣很優厚的條件。于是,蔣介石首先在駐地南昌,拉開了反共序幕。
南昌是江西省省府,政權為國民黨左派所控制。因為是國共合作時期,政權里存在著不少的中共成分。1923年中共“三大”后,開始了國共第一次合作。1924年5月,中共在江西南昌建立了第一個中共支部。到1926年末蔣介石進駐南昌時,江西省已有近千名中共黨員。國民黨也是在1924年4、5月開始在江西以南昌為“大本營”秘密發展其組織,4月開始秘密籌建國民黨江西省黨部。籌建委員會共有7人組成,其中5人是中共黨員和共青團員。在籌建委員會的領導下,國民黨發展迅速,當年即在江西所屬的17個縣市建立了國民黨黨部,并發展國民黨員近三千人。“由于共產黨人的不懈努力,使處于解體狀況的國民黨組織得到了新生”。①
1926年蔣介石北伐攻克南昌時,江西省的政權已被國民黨所控制。而在攻占南昌之前,蔣介石就開始有目的的派遣有關人員進入南昌,籌劃反共組織AB團。1926年9月,首先派遣段錫朋、鄭異以中央特派員的身份進入南昌,名義是考察江西省黨務。11月,又派遣洪軌來到南昌,籌建AB團秘密組織。AB團就在段錫朋、鄭異、洪軌等人的籌劃下成立了,核心成員有段錫朋、鄭異、洪軌等三十多人。
AB團確乎是英文單詞的縮寫,意思是“反布爾什維克”。AB團的“中國話”含義,即“反共團”,目的就是反共,沒有“目的一、目的二、目的三”②。所謂的目的“一二三”,都是一個宗旨,即反共。AB團最初與江西“國民黨左派”的斗爭,也是為了掌握江西大權,能夠更徹底的反共。
AB團對外的名義和機構,是江西省國民黨指導委員會。AB團能夠迅速的在江西個縣市地區發展,也是借了指導委員會的名義和權利,并由此迅速掌握了江西省的地方大權。
1927年4月2日,南昌發生了“四、二”事變,AB團遭到沉重打擊。在“四、二”事變中,時任軍官教導團團長的朱德,也派遣本部人員化裝成便衣,參與倒AB團。主要頭目逃離南昌往南京,一部分頭目被抓捕。5月,朱培德掌握江西省大權,為了向蔣介石買好,派人安慰被抓捕的AB團首領,并隨即給予釋放。
按照中共當代的權威歷史學著作的表述,AB團前后不足三個月的存在后,即土崩瓦解了,既沒有再重新恢復的必要,也沒有重新恢復的基礎。而戴向青、羅惠蘭所著《AB團和富田事變始末》等“著作”,是中共當代評價AB團及中共打AB團肅反歷史的依據和基礎。
從戴氏的“著作”看,1928年,AB團的多個主要頭目,被蔣介石派回南昌,重新控制國民黨指導委員會的權利。AB團在國民黨內部的權利爭斗中,確乎遭到了國民黨內部的反對和打擊,也確乎就此“無形解散”了。所謂的“無形解散”,是蔣介石為了堵住以汪精衛為首的內部派別的口實,也即不給汪精衛等“國民黨左派”以結黨營私的理由進行攻擊。但如果說被打散的AB團的“使命”完成了,就是天大的謊言了。如果說蔣介石為了掌控江西大權,不再重新組織和利用AB團的原有勢力,就是裝瘋賣傻了!
蔣介石再次派遣原AB團的多個頭目回到南昌、重新控制指導委員會,就是讓這些人利用原有的AB團人員和組織,來實現目的。不然的話,蔣介石怎么可能把“人人喊打”的原AB團首領派回江西來完成使命?
1928年7月26日指導委員會舉行的會議決議,也證明了這個事實:“(三)現在情勢迫切我們的工作應如何決定案——決議(甲)指揮教育界原有的勢力活動(乙)拉攏各地青年……”
“原有的勢力”,也即原AB團勢力。這次會議的主持者,多數是原AB團的首領,如劉抱一、曾華英、鄒增侯等。因此,如果不是這些人的原AB團勢力依然龐大的存在、而且能迅速的利用其控制江西省各地大權,蔣介石決然不會派遣這些人為當地勢力所憎恨的人物回江西南昌承擔重任。
那么,這些由原AB團首領重新組織起來以“國民黨黨務指導委員會”為機構重新大發展了的系統,該叫什么名字呢?AB團的中文名字是“反共團”(或者“反赤團”),那么,叫“反共團”是否合適呢?如果合適,這不還是“AB團”么?如果不合適,那就成國際玩笑了——也只有戴向青及其“主子”能開這樣的玩笑!
戴氏寫道:“我們知道,蔣介石組織AB團的目的就是為了反對共產黨,而朱培德所冠之的AB團卻只反國民黨江西省政府和朱培德本人,絲毫不反共產黨,這不成了天大的笑話嗎?”③
按照這種邏輯,國民黨江西省黨務指導委員會豈不是也“絲毫不反共產黨”?
再看一段戴氏為掌控國民黨黨務指導委員會的原AB團首領們的開脫:“1928年7月,這些人已是‘先經中央常務委員會切實考察’后派到江西的‘欽差大臣’,是蔣介石認為‘絕對信仰本黨主義’、‘絕對不組織和加入其他政治團體’、‘絕對不借黨營私’、‘絕對不以個人情感和意氣用事’的黨務指導委員。他們操有指導江西黨務工作的大權,已經用不著違背國民黨中央關于黨內不準有小組織活動的禁令,再偷偷摸摸地組織AB團與朱培德抗衡。”④
每當看到這些,就沒有一點脾氣了。也知道了為什么大陸的國民黨蔣介石的崇拜者突然迅速的生殖繁衍的原因了。連朱培德都能一眼看穿的蔣介石的伎倆,成了“誠實”“信義”的標桿。
毛澤東、周恩來、朱德、彭德懷、以及陳云,如果泉下有知,不知會怎樣?而陳云恐怕在活著的時候,想必就已經開始忐忑不安了。
對毛澤東的“研究”,已經“到底”了。高華的“著作”所定性的毛澤東為了權力打AB團,在戴氏的“著作”中,也專門引用臺灣“學者”的文字進行“辯駁”。也就是說,對毛澤東在AB團肅反的問題上,再不可能挖掘出比高華、戴向青的“深度”了。
周恩來雖然被戴氏“裝扮”了一番,但是,誰都能看出其中的奧妙。尤其是,周恩來是中央特科的組建者和長期領導者,中央特科“國民黨沒有AB團這個特務組織”的情報,周恩來是怎么處理的?為什么從1928年中共“六大”不久即開始三令五申的談AB團的問題、到1929年后半年開始竟然三令五申的嚴厲督責贛西南地方黨打AB團肅反?
朱德是紅一方面軍的“二號”人物,還是1927年4月摧毀AB團組織的行動者之一,在中央三令五申打AB團以及贛西南地方黨聲勢浩大的打AB團的過程中,是什么態度?在紅一方面軍由彭德懷促使“快速整軍”轉變為打AB團肅反的過程中,又是如何向毛澤東介紹AB團的興亡的?是什么態度?
戴氏的“著作”中,紅一方面軍最初是“快速整軍”,是紅三軍團首先在軍內打出AB團并上報總前委,紅一方面軍才由“快速整軍”變為組成各級“肅反委員會”的肅反。而且,在紅一方面軍總前委還沒有決定“快速整軍”之前,紅三軍團就已經與贛西南地方黨聯合打AB團了。這彭德懷是怎么回事?
陳云自1931年5月,開始擔任中央特科的領導人,不可能不知道中央特科“國民黨沒有AB團這個特務組織”的情報,那么,陳云是如何向“王明中央”建議的?“王明中央”為什么會打AB團打到瘋狂?一九八零年代,陳云又為什么聲稱自己不了解有關AB團的事情?
這些問題,都是戴向青等曲折的提醒人們的關鍵問題。
其實,神經正常的人都能看出:蔣介石派遣原AB團首領回江西南昌掌控國民黨黨務,就是讓這些人再把原來的AB團勢力收攏起來,以發展更龐大的反共系統;而被戴氏所標榜的蔣介石“誠信”的那些話,不過是用來堵反對派的嘴的。也就是說,中共自當時的中央周恩來、李立三、項英等,到蘇區的毛澤東、朱德、彭德懷以及贛西南的李文林等,打AB團決非什么臆測——AB團的中文名字,叫“反共團”。
①②③④:《AB團和富田事變始末》
附文2:富田事變與坑口事變
一、“AB團”的由來
“AB團”的歷史已經由戴向青先生給予了詳盡的敘述,并且,被一些學者和“研究者”所引用,因此,在此不做敘述,而僅僅對中央蘇區“AB團”的來歷給予闡述。
蘇區關于“AB團”的資料,最初見于1929年4月李文林領導的贛西南特委的《贛西特委給江西省委的報告(1929年4月)》,報告認為:贛西南蘇區的領導人認為,最初AB團是產生于江西南昌國民黨省黨部,AB團在江西一直沒有停止過活動。1929年5月贛西統治階級一面是第三黨改組派藉金漢鼎的兵力進行與AB團爭取反革命領導權的斗爭;一面聯合向紅軍進攻。江西國民黨的黨務完全為AB團所操縱,在各地建立他們的權力機構。在吉安國民黨黨務則在第三黨手中。第三黨的計劃:派人打入我們的組織,在我黨內進行挑撥離間,造成我黨分裂,從而奪取我黨的上級機關。
接著,是中共中央特派員對蘇區考察的報告,即《劉作撫關于贛西情形的綜合報告(1929年9月6日)》(劉作撫即易爾士):“贛西特委在去年〔1928年〕七、八月間即被第三黨混入,特委常委兼宣傳秘書長等職的饒敬莊、秘書李燦林并把特委領導的吉安城區的理發工人支部,街道支部等奪去了,一直到十月,特委才發覺他們二人是第三黨,因為朱(德)毛(澤東)給中央的報告,中央給朱毛的文件由贛西特委轉的,均被遺失,省給特(委)的六次大會決議也失落,才證明他們二人竊去了。至到十二月才有方法把饒敬莊解決了。到〔今年〕正月才把李燦林解決了,取得他們詳細的口供。他們的政策奪取特委而領導各級黨部,并用金錢收買右傾分子,用感情拉攏右傾分子,漸漸排除共產黨分子,而且從中挑撥上下黨部感情;所以,他們混入數月之久未曾破壞特委機關即在此……”。
中央特派員張懷萬于1930年1月和4月5日連續向中央報告,在4月5日的報告即《張懷萬巡視贛西南報告》中說道:“吉安城為贛西AB團活動的大本營,其中心在第五中學,宣傳機關為吉安國民日報,他們的領袖為大的政客與豪紳地主,活動的對象為青年學生。他們分A團和B團,即由我們的大校中校,組織系統與我們一樣,不過名字不同罷了。”“贛西各縣市都有它的組織和活動,尤其以吉安、吉水、安福、萬安等縣為最活躍。”“第三黨在贛西南,現已投降了改組派和AB團,無獨立組織……現在整個贛西南,AB團組織和政治勢力大于改組派。”
1930年7月22日,劉作撫的《贛西南劉作撫同志(給中央的綜合性)報告》:“AB團、改組派、富農地主,這幾種在政權機關里發現有,永新破獲改組派的組織,興國、永豐、吉安西區、安福西南區,都破獲有AB團的組織,尤其是吉安西區AB團有二千余人,自首的有七八百人。”“在我們的組織里破獲出來。又如永新八區和城區破獲,破壞AB團的組織,拷問的口供在永新的赤軍里都有幾人,在永新的紅軍學校也打進(出)了兩三人,永新城區的商人有一二十人是加入了(AB團)的。都由于組織不嚴密,對富農斗爭不深入,這些地方的破獲(AB團),大都從富農斗爭中破獲的,只要(對)富農斗爭的更加緊,AB團改組派不難從組織內完全肅請。”
張懷萬和劉作撫都是中央派遣的特派員,劉作撫也就是“富田事件”中被稱作“中央提款員”的“易爾士”。張懷萬和劉作撫作為中央特派員的任務是什么?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盡管沒有資料給予披露,但我們可以從客觀的事實中分析出答案。中央特派員的任務顯然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中央對毛澤東不放心,派出特派員給以監視,及時反饋毛澤東的方針路線,以便“糾正”。這一點,表現在瞿秋白、周恩來的臨時中央身上,也表現在李立三、周恩來的臨時中央的身上,還表現在王明中央的身上。毛澤東從“秋收起義”改變中央的方針政策以來,就開始受到幾度變換的臨時中央的懷疑與打擊。
第二,貫徹和監督中央關于“城市道路”、“土地政策”、“肅反”問題等在蘇區的落實。尤其是“城市道路”和“肅反”問題。綜觀中央特派員的多次報告,都非常重視肅反問題。
第三,為中央籌措經費。劉作撫變成“易爾士”,就肩負著“中央提款員”為中央從蘇區提取款項的重任。
中央特派員的每一次匯報,都會得到中共中央相關的指示。1929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發出《中央給江西省委的指示信》,要求江西蘇區“肅清改組派、第三黨、AB團的影響”。1930年2月,再次發出指示,要求開展以打“AB團”為中心的肅反斗爭。1930年4月,中央又指示“須抓緊反機會主義、改組派、AB團的斗爭”。
中共的“肅反”斗爭最初開展于“白區”。1927年革命失敗后,蔣介石國民黨對共產黨及革命群眾進行大規模的搜捕、槍殺。擔任搜捕工作的,是國民黨的軍警、特務,還有共產黨的叛徒。“這些叛徒,熟悉共產黨的組織和人員,特別是那些在共產黨內擔任重要職務的共產黨員叛變,危害特別大。比如顧順章,曾經是中共中央委員,中央特別科部長,中央交通局局長。向忠發是中央總書記,羅綺園(易元)是宣傳部副部長,白鑫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秘書……等等。特別是顧順章被捕后叛變,對共產黨中央機關及各省省級機關破壞最大”(《蘇區的肅反運動》劉平梅)。
為此,“白區”共產黨建立了“鋤奸組”。白鑫就是在上海被“鋤奸組”除掉的。而著名的鋤奸活動,莫過于當代一些人“挖”出來的周恩來與康生聯合進行的對叛徒顧順章一家的鋤奸行動。
國民黨在各個蘇區進行的特務活動,并非當代所描寫的幾乎不存在,而是蘇區實質上是國民黨特務活動的重點區域。被派遣的特務混入蘇區各種組織,收買蘇區的反共分子,搜集情報,刺探軍情,暗殺蘇區領導人等,這類事情在蘇區不斷發生。
中共中央專門成立了情報部門和肅反(鋤奸)部門,為白區和蘇區黨提供國民黨特務活動的情報和動向,并指導肅反。中共中央的這一系統,一直由周恩來直接領導。因此,不僅贛西南蘇區關于“AB團”的報告以及中央特派員的連續的報告,是中共中央三番五次責令中央蘇區開展“以肅清AB團為中心”的肅反指示的原因,中共中央自身對敵情的掌握,也是一個很大的原因。
毛澤東從“秋收起義”遵照中央命令攻打大城市受挫決定上井岡山之日,就開始失去幾度“留洋派”中央的信任,并接連不斷的遭到幾度“留洋派”中央以“中心關鍵在反毛”的無情排斥和打擊。
因此,上了井岡山的毛澤東并不輕松。“三彎改編”確定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改造袁文才、王佐的部隊,教育干部戰士樹立起艱苦奮斗的思想,克服各種雜亂的思維,使部隊在思想上統一起來。就在這一切工作初見成效之時,臨時中央卻對毛澤東開始嚴厲的批判,指責毛澤東的“秋收起義”部隊不能象南昌起義殘部那樣的大肆燒殺,并開除了毛澤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的職務。“右傾主義”、“機會主義”、“富農路線”等等,從此開始扣在毛澤東的頭上,一直到“遵義會議”。
1927年11月9日——10日,臨時中央召開會議,開除了已經“上山”的毛澤東的政治局候補委員的黨內職務。而且,這一決定經過中央特派員周魯的傳達,在井岡山變成了“開除毛澤東黨籍”。這次會議上,周恩來成了中央常委,主管軍事和蘇區工作,從此進入中共中央領導核心。
1928年4月,毛澤東接應朱德、陳毅率領的“南昌起義”殘部在井岡山會師,也即歷史上著名的“朱毛會師”,澄清了周魯的“誤傳”,建立起“朱毛紅軍”,以中央委員的身份成了紅軍領袖。但在1929年發生的“朱毛分歧”中,由于臨時中央的“二月來信”(周恩來的指示信)反對毛澤東,以及中央特派員劉安恭在紅軍中的挑動,導致毛澤東在紅四軍“七大”上失去根據地最高領導權(前委書記)。直接的后果是,朱德分兵下山,導致了“八月失敗”,紅軍隊伍損失慘重。
1928年11月26日,紅四軍在中央“九月來信”(周恩來、李立三的指示信,陳毅執筆)的精神下,朱德陳毅請回了毛澤東。毛澤東于1929年12月,重新出任總前委書記。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召開后不久,瞿秋白被趕下領導崗位,一直到1930年3月,實際主持中共中央的領導人,一直是周恩來。這個時期,李立三進入中央政治局,1930年3月,周恩來前往蘇聯后,李立三控制了中共中央的領導權,展開了為期半年的“立三路線”。
中共中央對毛澤東的所有政策幾乎都嚴重不滿:土地政策被指責為“富農路線”;軍事方略被指責為“游擊主義”和農民習氣;對待地主富農和參加了紅軍的“土匪”政策,被指責為“右傾”;建設根據地的工作,被指責為嚴重右傾,指責毛澤東不象朱德領導的南昌起義的殘部那樣執行中央大肆燒殺的指示……等等。這一切,就是瞿秋白中央開除毛澤東政治局候補委員的根本原因,也是周恩來發出“二月來信”的原因,還是中央特派員和巡視員不斷來到蘇區進行巡視和“指導”的根本原因。
中共中央1929年11月29日的來信中指出“AB團”在江西有活動,并指示進行肅反。實質上,早在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舉行的中共六大,中央就做出了《在關于蘇維埃政權組織問題決議案》,指示“與土匪武裝類似的團體聯盟在武裝起義以前可以利用,武裝起義后宜解除其武裝,并嚴厲鎮壓他們”;“他們的首領應當作反革命首領,即令他們幫助武裝起義亦應如此,這類首領均應完全殲除”。 這一決議,主要是針對毛澤東的井岡山的。而嚴厲指示肅清隊伍中的地主富農分子,則更是數不勝數。
繼1929年11月中央來信指示肅反,1930年2月又來信指示肅反,要求肅清地主富農和社會黨與AB團。此時的毛澤東,在軍務纏身之際,不得不貫徹中央指示:剛剛因為不積極執行中央指示而下臺、又在紅軍和根據地失去毛澤東后的一連串失敗中被請了回來的毛澤東,怎能不顧忌臨時中央的“大棒”?尤其是,毛澤東還得考慮周圍干部對不執行中央指示的反對。蕭克將軍回憶:那時,大家對中央是十分信仰的。
1930年2月初,毛澤東根據中央指示召開了史稱“二七會議”的紅四軍與贛西南地方黨委的聯席會議。但毛澤東召開這次會議的主旨卻不是肅反,而是為了糾正一直無法糾正的錯誤的土地政策,推行有過很好成功經驗的土地政策。同時,改組了贛西南特委。贛西南特委并非僅僅是“觀點上不同”,而是極力破壞土地政策,已經造成了分田運動的混亂。主管分田工作的曾山,在受到李文林、江漢波等的干擾和破壞、分田工作幾乎無法進行的情況下,不得不向毛澤東專門匯報,因此,才有“二七會議”上毛澤東對贛西南特委的改組和對進行私下活動的江漢波進行處分,調整了李文林的工作,并任命熟悉土地工作的劉士奇和曾山主持贛西南特委的工作。
毛澤東的土地政策,一直被中央指責為“富農路線”,李文林等地方領導人也指責毛澤東的土地政策為“富農路線”。究其原因,是毛澤東反對“不給地主富農分田”即不給地主富農以生路的“左傾”土地政策,主張地主富農也應當分得土地。“二七會議”上,毛澤東反過來批評李文林等的土地政策是“富農路線”:李文林等的土地政策,很大程度上是站在自己家族利益上制訂的。
1930年2 月16日,毛澤東和紅四軍總前委根據中央的多次肅反指示,發出前委通告第一號,通告指出:贛西南黨內有一嚴重的危機,即地主富農充塞黨的各級地方指導機關,黨的政策完全是機會主義的政策,若不徹底肅清,不但不能執行黨的偉大的政治任務,而且革命根本要遭失敗。聯席會議號召黨內革命同志起來,打倒機會主義的政治領導,開除地主富農出黨,使黨迅速的布爾塞維克化。
但是,毛澤東并未認真執行中央的肅反指示,發布通告后,即率領部隊進行了吉水、水南戰斗。對“AB團”,毛澤東并不了解,甚至不清楚其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組織。對臨時中央多次發來的肅反指示,無法推斷毛澤東怎樣想,但卻可以肯定毛澤東對中央指示是不敢公開違背的:前車之鑒尚不遠矣。公開違背中央指示,即使中央指示是錯誤的,也會遭到軍隊和地方領導人的極力反對。自己的職位是否失去是小事,紅軍和根據地的命運是大事:大敵當前,再發生“二月來信”的事情,后果就不僅僅是“八月失敗”那樣簡單了。同時,還可以肯定毛澤東在肅反問題上很大程度是相信中央的:中央有專門的情報組織和鋤奸組織,這些組織都是掌握敵特活動線索的專門組織,而且,由周恩來領導。
因此,可以看到,毛澤東對中央肅反指示的反應是:雷聲大、雨點小。通告完全按照中央的指示發布,但行動依然集中在軍事和分田上。為此,招致了中央的不滿:1930年4月,中央再次指示“須抓緊反機會主義、改組派、AB團的斗爭”。
贛西南特委在書記劉士奇的領導下,為此發動“肅AB團”的宣傳攻勢,展開了“紅色五月運動”。6月25日,中共贛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發了《反改組派AB團宣傳大綱》:如發現群眾中有動搖表現不好的份子,應捉拿交蘇(維埃)政府究辦,凡出來生疏的經過赤色區域必須嚴格檢查,如有嫌疑應即拘捕交蘇維埃政府,赤色區域內的民眾流通應持所屬蘇維埃通行條子。工農群眾只有階級之分,不要顧至親戚朋友關系,凡是來到自己家里或發現其它地方有行動不對的人不論親戚朋友,應報告蘇維埃拿辦。
《反改組派AB團宣傳大綱》同時號召“實行赤色清鄉”和“赤色恐怖”以“肅清紅旗下的奸細”:現在各級蘇維埃應加緊肅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殺豪紳地主反動富農份子以示警戒,但是殺人要有反動事實可證,嚴禁誤殺。
劉士奇是毛澤東在“二七會議”上任命的贛西南特委書記,而且,是毛澤東的“連襟”。在劉士奇領導下的“肅反運動”,也是“雷聲大雨點小”的“群眾運動”:反奸防奸的聲勢造了起來,但卻依然在正常的進行著。一直到1930年8月初,基本都是正常的。
事情的變化發生在1930年8月。
1930 年5月,李立三主持的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會議,贛西南代表李文林赴上海參加。此次會議要求集中攻打大城市,爭取一省、數省的首先勝利,并點名批判了毛澤東的“鄉村包圍城市”的道路。李文林返回后,于8 月上旬主持召開了贛西南特委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即“二全會議”,部署貫徹李立三的指示,不指名指責了毛澤東土地政策和軍事路線,撤銷了總前委任命的贛西南特委任書記劉士奇的職務,并建議上海中央開除其黨籍。同時,掀起了蘇區肅反的狂潮。
1930年9月24日李文林領導的贛西南特委,發出《緊急通告第20號——動員黨員群眾徹底肅清AB團》,詳細規定了“肅AB團”的審訊方法和處決人犯的基本原則,指示采用肉刑逼供和對“AB團分子”實行“殺無赦”。《緊急通告》指示:AB團非常陰險狡猾奸詐強硬,非用最殘酷拷打,決不肯招供出來,必須要用軟硬兼施的辦法,去繼續不斷的嚴形(刑)審問忖度其說話的來源,找出線索,跟跡追問,主要的要使供出AB團組織以期根本消滅。同時要求:對于首領當然采取非常手段處決,但須注意,在群眾大會中由群眾斬殺。……富農小資產階級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團殺無赦。……工農分子加入AB團有歷史地位,而能力較活動的殺無赦。并列舉肅朱家浩的“成功事例”:朱家浩被拘押后,特委即把他拿起審訊,起初他堅決不肯承認,后采用軟硬兼施的辦法嚴審他,才供出來,紅旗社列寧青年社,贛西南政府,都有AB團的小組……所有混入在黨團特委的贛西南政府的AB團分子全部破獲,并將各縣區的組織通通供報出來了。
至此,中央蘇區的“肅AB團”已經走向了極端。到了10月,在贛西南三萬多共產黨員中已“開除的地主富農有一千多人”,消滅了一千多“AB團”。贛西南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的四分之一被打成“AB團”也大多被殺。
有一個疑問是明顯存在的:李文林何以做出這樣的“規定”和舉動?跟中央是否有聯系?盡管沒有這方面的資料披露,答案也是明顯的。本來在中央能夠制約李立三的周恩來,于3月前往蘇聯,李立三的權力得到了膨脹,歷史上的“立三路線”,也就是在這一時期的近半年的時間,而李文林則是李立三的“得力”干部。
此時的毛澤東,由于戰爭事務,沒有時間顧及李文林等贛西南組織的活動。同時,即使毛澤東有時間顧及,李文林也不會“買帳”:李是攜著中央對毛澤東的批評的“尚方寶劍”回來的。但是,李文林等接下來的舉動,迫使毛澤東不得不從指揮戰爭中回過頭來。
1930年10月中旬和月底,李文林又在峽江會議和羅坊會議上公開反對毛澤東提出的“誘敵深人”的軍事作戰方針,并煽動其領導的“紅二十軍”拒絕執行軍事命令。毛澤東布置的“第一次反圍剿”的戰場(在李文林的“地盤”),也被李文林等強行反對,迫使毛澤東不得不重新進行作戰部署,根據地和紅軍再次陷入危機。
該年年初,也就是1930年2月,臨時中央協同地方和彭德懷,已經屠殺了袁文才、王佐及其部隊,造成了井岡山根據地的徹底喪失。在李文林等肅反的狂潮之際,紅軍高級將領伍中豪在根據地被武裝圍殺,有研究者認為,伍中豪的死,跟李文林等有著干系。也在10月,紅一方面軍攻下吉安,在國民黨地方當局的文件中發現了一張李文林父親用真名簽字的“AB團”的便條。
所謂形勢逼人,臨時中央從1929年末接連不斷的肅反指示、李文林參加中央會議后的肅反狂潮,至少預示了兩點:第一,臨時中央對毛澤東強烈不滿,毛澤東又將為此失去權力;第二,根據地和紅軍的命運又將遭受意想不到的挫折。也許,在毛澤東的腦子里還有最可怕的第三點,即,十萬敵軍壓境,對李文林等人瘋狂舉動再不采取措施,紅軍和根據地將遭受滅頂之災。其實,還有來自于紅軍內部的憂慮:再對中央肅反的指示敷衍了事,必將遭到一些高級干部的反對而影響戰爭的勝負。中央三番五次的指示,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攻占大城市”,一是以“打AB團為中心”的肅反。8月在攻占長沙的問題上,毛澤東就遭到了眾多高級干部的反對,而不得不去執行哪個冒險的命令。盡管毛澤東在“九月來信”的指示下又回到了前委書記這個“最高領導人”的崗位,并且于1930年6月出任紅一軍團和彭德懷領導的紅三軍團聯合成立的紅一方面軍的總前委書記,但是,一旦違背中央指示,也就失去了領導的權威作用。
事實也正是如此。正當毛澤東為打破第三次“會剿”和第一次“圍剿”殫精竭慮之時,1930年10月,臨時中央已經剝奪了毛澤東在蘇區的最高權力和軍事決策權,只是毛澤東等不知道而已。9月24日至28日,中央在上海召開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批評了以李立三為代表的“左”傾錯誤,結束了“立三路線”。10月,經周恩來提議,成立蘇區中央局,周恩來任中央局書記。由于周不能前來蘇區,指派項英于10月前來蘇區出任代理書記,掌控最高權力。毛澤東則于10月底召開總前委會議執行中央的肅反指示,受到與會干部的擁護。
10月14日,毛澤東向中共中央匯報贛西南李文林等特委的情況:“近來贛西南黨內呈現非常嚴重的危機,全黨完全是富農領導。……黨團兩特委機關、贛西南蘇維埃政府、紅軍學校,發現大批AB團分子,各級領導機關,無論內外多數為AB團富農所沖塞。……肅清富農領導,肅清AB團。贛西南黨非來一番根本改造”。
10月26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了紅一方面軍總前委和江西省行委的聯席會議。這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強調:“改造全部黨的組織,重新建立,不使一個富農反革命分子(AB團)留在黨內團內……嚴厲地鎮壓AB團,處決AB團中一切活動分子”。
如果翻開中共中央多次發來的肅反指示信和李文林等贛西南特委在中央支持下的關于肅反的通告,總前委的“決議”,依然顯得十分“右傾”。但好在沒有兩個月前毛澤東不主張攻打長沙時的強烈的反對,而是一致討論做出決議。會議上還討論通過具體的肅反方略:由各縱隊(相當于師級建制)自主肅反,團以上成立肅反委員會,團一級擁有捕人的權力,縱隊一級則擁有殺人的權力,不必向軍以上領導機關請示匯報。
從蕭克與黃克誠的回憶中可以看到:擁有捕人權力的黃克誠和擁有殺人權力的蕭克是如何肅反的。據蕭克回憶,在“肅AB團”達到高潮的1930 年11 月底至12 月初,他當師長的師“沒干什么別的事,主要精力就是打AB團”,先殺了六十人。十幾天后,該師又決定再殺六十多人,后經軍政委羅榮桓的援救,蕭克迅速趕往刑場,予以制止,才救出了二十幾人,“但還是殺了二十多人”。
《羅榮桓傳》中則是這樣記載的:“部隊撤到寧都縣境時,軍政治部通知第十二師師長肖克和政委張赤男說,十二師的宣傳隊長和一個宣傳員是AB團。于是,師里立即將這兩人逮捕。提審時,這兩個人不承認,一用刑,承認了,又供出了十幾個人。再抓,再打,再審,這十幾個人又供出幾十人,11月底,這個師已抓了100多人。當時前委規定,捕人由各團黨委決定,殺人由各師黨委決定,毋須向軍黨委和前委請示報告。十二師準備殺幾十人”。 但是,羅榮桓并未能阻止亂殺,還是有二十幾個人被十二師黨委殺掉。
很難想象,蕭克為師長的師的亂捕亂殺、黃克誠任“肅反委員會主任”的團的亂捕亂殺,跟毛澤東有什么關系!毛澤東批準肅反(部隊開到宜黃時,毛澤東批準開始肅反)、總前委決定“捕人由各團黨委決定,殺人由各師黨委決定”,就是亂捕亂殺的理由?實質上,總前委的“放權”僅僅是一個原因,而部隊許多干部戰士的混亂思想,才是主要原因。之前不久,蕭克在師里推行“連坐法”也許能說明這個問題。
《羅榮桓傳》中還提出了一個問題:紅一方面軍的肅反,是誰提議的?“部隊開到宜黃時,毛澤東批準開始肅反”,顯然是在他人的提議下毛澤東批準的。也許有人會說:毛澤東可以不批準。問題是,毛澤東有這個權力么?這是中央的三番五次的指示,毛澤東已經拖了一年的時間,兩三個月前,毛澤東已經因為不積極(變通)執行中央指示而遭到了大多數高級將領的反對。朱德說“打長沙就我和毛主席不同意”(〈西行漫記〉),可見反對的力度,而結果也是毛澤東被否決。也就是說,如果毛澤東不執行中央指示,不要說彭德懷領導的紅三軍團,即使紅一軍團,毛澤東也指揮不動!
部隊開到宜黃、毛澤東批準開始肅反,已經是1930年11月底。毛澤東于10月14日向中央匯報贛西南李文林等的情況要求“徹底改造”,以及月底召開肅反會議,一個多月沒有行動。毛澤東不執行中央指示或者“陽奉陰違”的變通中央指示,早已是高級將領眾所周知的事,并且,一些高級將領常常以此反對毛澤東:蕭克回憶說,大家對中央是十分信仰的。向毛澤東“提議”肅反,實質上也是不滿和反對。十萬敵軍壓境,毛澤東怎么也不會因為這個問題而引起一些高級將領的反對導致影響“反圍剿”,而且,毛澤東也確乎想對李文林等地方組織來個“徹底改造”!所以,在所有的“回憶”和“研究”中,不存在毛澤東對紅一方面軍在肅反中的什么“行為”,而是統一集中在“富田叛亂”這個事件上。在紅一方面軍肅反的問題上,所有資料涉及到毛澤東的大概只有兩件事:一個是毛澤東解救了陳毅,一個是毛澤東被李韶九懷疑為“AB團”。
從毛澤東解救陳毅的事情上,也能說明毛澤東在肅反問題上并沒有多大的權力。或者換句話說:毛澤東不具有決定權,盡管他是總前委書記。毛澤東雖然在“九月來信”下重新成為主帥,但是,“九月來信”也對毛澤東進行了批評。因此,涉及到中央指示的問題,毛澤東并不比任何一個高級將領權力更大。因此,毛澤東對肅反的主要視點,放在了對付李文林等破壞“反圍剿”和根據地的贛西南地方領導人身上。
所有披露的資料中,“肉刑”成為肅反政策,開始于李文林參加中央會議歸來后發布的《緊急通告第20號——動員黨員群眾徹底肅清AB團》。這個“通告”,是李文林的“自作主張”還是中央指示?沒有資料給予披露,更沒有“研究者”給予研究。但是,從1931年4月的中央關于肅反的指示中可以知道,“通告”中的推廣肉刑,是中央支持的:1931年4月的中央關于肅反的指示中仍然命令用“最嚴厲的手段”,不但對肉刑未有絲毫的不滿,而且,還在強調。這個時候,中央早已知道贛西南在1930年9月發布的肅反的“緊急通告”,也早已知道“富田事件”的發生。而1931年4月的中央指示信,有研究者認為,周恩來起草的可能性最大。
從黃克誠及蕭克的回憶中也可以知道,毛澤東和總前委批準肅反后,所做的決議中并沒有允許使用“肉刑”的字樣。如果有的話,他們不可能隱瞞,必然積極的披露出來。由此還可以說明,紅一方面軍各師在肅反中使用“肉刑”,本質上是“自覺”執行中央的指示,或者,就是自作主張。比如黃克誠的回憶,黃本人就是團肅反委員會主任,是否使用肉刑,抓誰不抓誰,對大部分人有決定權。黃將軍令人敬佩的地方就是其自我反省:我黃克誠一百個人頭也不夠抵命!
李韶九去“富田”肅反時,所采用的“肉刑”,也就是中央支持下的李文林等贛西南地方組織肅反時普遍使用的,而且是命令通告要求的。也即李韶九的“肉刑”是“合法”的。
下面摘引一段高華《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一書中對李韶九所用酷刑的描寫:
“李韶九對這批同志施用了‘打地雷公燒香火’等多種刑法,被打同志‘皆體無完膚’、‘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
“據當時資料記載,被害同志‘哭聲震天,不絕于耳,殘酷嚴刑無所不用其極’”。
“12月8日,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來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當作‘AB團’抓起來,被施以嚴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在慘酷的刑訊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萬邦、劉敵、周冕、馬銘等‘是AB團首領,并供出紅軍學校有大批AB團’”。
再看一下李文林等贛西南特委和江西行委(李文林任書記)所用“肉刑”的情況:
“在省保衛處,有所謂軟硬并施辦法。軟要誠懇,硬要莊嚴。所謂誠懇者,就是用言語騙出犯人口供。如果此法行不動(通),即開始硬的方法,通常捆著雙手吊起,人身懸空,用牛尾竹掃子去打。如果仍堅持不供的,則用香火或洋油燒身,甚還有用洋釘將手釘在桌子上,用蔑片插入手指甲內。在各縣的刑法無奇不有,有所謂炸刑(萬泰),打地雷公,坐轎子,坐飛機(各縣皆然),坐快活椅子,蝦蟆喝水,猴子牽韁,用槍通條燒紅通肛門(勝利縣)……等。就勝利(縣)說,刑法計有一百廿種之多。每一犯人,至少要用刑一次。在勝利縣,常將犯人吊起,從第一晚上七時起,吊至第二天早晨的。在萬泰(縣),不論犯人招與不招,每審必用刑。總之,犯人不招供,審判的辦法,就是用刑來對付”。(《江西蘇區中共省委工作總結報告(一、二、三、四月總報告)(1932年5月)》)
1930年末,六屆三中全會之后,中共中央派遣的兩位“大員”達到蘇區。一個是新增選的中央委員鄧發,被任命為新成立的中共閩粵贛特委書記。一個是中央政治局委員項英,達到蘇區后,即擔任了蘇區中央局的書記,即,成了整個中央蘇區的最高領導人。
從歷史留下的客觀事實看,項英和鄧發,是領受著中央統一的命令來到蘇區的。因此,在“肅反”問題上,項英和鄧發有著一致的方針政策。此時的中共中央,主要是在李立三和周恩來的領導之下,而周恩來是主管軍事和蘇區工作的。
因此,當代一些人故弄玄虛的說項英等人對蘇區的“肅反”進行了糾正,基本上是對歷史的篡改。有兩個因素,必須加以區別分析。
第一,中共六屆三中全會對蘇區“肅反”工作的指導方針是什么?在流行資料不存在披露的情況下,只能根據項英和鄧發到達蘇區后的所作所為給予客觀的證明。鄧發所領導的閩粵贛地區,雖然名義上受蘇區中央局的領導,但是,由于兩個根據地還沒有打通,因此,鄧發實質上是在直接推行六屆三中全會的指示精神,或者,是在直接推行中央主管領導人的指示精神。由此可以斷定,項英在“肅反”的問題上,也秉承著同樣的指示精神。
第二,項英來到蘇區后,確乎在著手解決“富田事變”的問題,但是,這與項英對蘇區“肅反”工作有著與鄧發相同的指導思想并不矛盾。這只能說明臨時中央在最初下達“肅反”工作之時,在個別領導人的思維中,就存在著嚴重的“宗派主義”傾向。而這個“宗派主義”傾向,矛頭就是針對毛澤東的:這一點,可以從李文林中央會議回來后召開的“二全會”得到證實。因此,項英到蘇區著手解決“富田事變”所采取的“調和”的手段,不是一種在“糾正思想”指導下的糾正工作,而是“宗派主義”驅使下的一種必然。就是說,即使不是項英,而換成任何一個人,也會采取同樣的手段的。因為掌握中央權力的是李立三,而李文林等人,則是李立三在蘇區的“代表”。
換句話說,如果不是中央支持的李文林等人“二全會”后的囂張行為直接導致了“富田事變”的發生,則項英來到蘇區后,無疑會產生跟鄧發相同的行為。這是毋庸置疑的!
只有在這樣的客觀情況下,才能解釋清楚同樣是受中央指派的項英和鄧發,為什么會有著似乎“截然相反”的做法。近乎同時受到中央委派的項英和鄧發,根本不可能帶著兩個截然不同的中央指導思想。而把鄧發在閩粵贛蘇區的行為,完全歸咎于鄧發的“個人因素”,顯然是一種故意的歪曲。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中央蘇區的“肅反”工作,演化成后來為人們所詬病的“恐怖”事實,根本的原因,并不是當代對毛澤東所誣陷的那樣;根本的原因,是當時的中央排斥毛澤東在中央蘇區的方針路線,而又無法排除毛澤東,更主要的是無法離開毛澤東,因此,才故意采取了一種讓蘇區組織程序混淆,從而在蘇區形成抵制毛澤東方針路線、貫徹中央精神的地方態勢。在這種情勢下,矛盾日久尖銳,紅軍內部發生武裝內訌,就是一個不可避免的事情。而且,如果不是毛澤東,武裝內訌,不僅僅會只有“屠殺袁文才、王佐”事件和“富田事變”。
而從發生的實際情況看,“肅反”激烈時,毛澤東都是在緊張的指揮軍事。即使發生“富田事變”后,毛澤東在紅一方面軍進行整肅時所發生的“殘酷”現象,也基本是跟毛澤東沒有直接關系的。毛澤東直接領導的紅一軍團,從當時主管肅反的政治保衛局局長羅瑞卿等人的回憶中可知:紅一軍團根本沒有亂殺一個人。而紅三軍團,由黃克誠的回憶可知,在1930年11月——12月期間,僅僅黃克誠擔任團政委和該團“肅反委員會主任”的哪個團,就殺了一百多人。而且,不是誰要求的,而是自己內部進行的。而且,當“上面”開始直接干預(此時,中央團已經在蘇區坐鎮)時,才采取了“抵制”,而且,還是毛澤東的“親信”羅榮桓保護了紅三軍團的一些干部戰士。
這些回憶,難道還不能說明問題么?
還有陳毅的事情,當陳毅被關押起來時,毛澤東都不知道,而且也不能直接給予釋放,而是采取了一個“曲折”的方法。“中央團”坐鎮,毛澤東沒有直接的權力,即使他又被中央任命為“中央局書記”。毛澤東只有間接的權力,這種間接的權力,就是中央和“中央團”對毛澤東是倚重的,因此,毛澤東可以通過對某些人的信任表示,阻止這些人被亂殺掉。由陳毅這件事,完全可以證明,蘇區“肅反”直接受“臨時中央”的操控,而毛澤東根本不應承擔什么領導責任!
在“富田事變”上,毛澤東確實有責任。但是,這一責任并不是直接對幾個地方領導人點名捉拿,也不是委派李韶九帶領一個排的戰士去執行。毛澤東的錯誤,是毛澤東沒有預料到被捉拿的這些人,真的比“AB團”還要壞!挑動紅軍隊伍武裝叛亂、挑動紅軍武裝內訌,是各類特務組織想做而做不到的,而被捉拿的這些人,卻做到了!
這里涉及到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即:毛澤東是否該對李文林等“地方宗派主義”者領導人采取果斷措施?這一點,只要稍微了解當時的歷史情況,而且心地正直的人們,都會給予肯定。李文林等人的“地方宗派主義”,已經嚴重的戕害了蘇區,而且,直接制約著毛澤東和總前委在軍事上反抗國民黨“圍剿”的成敗。
在毛澤東成為中共領袖后,對蘇區“肅反”問題的責任,歸屬于當時的王明中央的“極左路線”,顯然是極其中肯和公正的。因為,各個蘇區的“肅反”責任,認真追究起來,恐怕,從瞿秋白、李立三、王明博古三屆“臨時中央”的主要領導人及其各方面的“代表人物”,都是首當其沖的。而且,毛澤東并沒有掩飾過自己的責任。
尤其是,毛澤東徹底改變了“極左路線”的方針,在此后的歷次運動中規定“一個不殺,大部不抓”,雖然這個政策并不能完全杜絕黨內“宗派主義”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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