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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顆人頭換中國官場20年安定--毛澤東開國肅貪第一戰

王少軍 · 2011-02-12 · 來源:烏有之鄉
毛主席逝世37周年 收藏( 評論() 字體: / /

本文摘自《反腐風暴——毛澤東開國肅貪第一戰》,王少軍、張福興著,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據調查和偵訊結果,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理意見:劉青山、張子善憑藉職權,盜竊國家資財,貪污自肥,為數甚巨,實為國法黨紀所不容,以如此高級干部知法犯法,欺騙黨,剝削民工血汗,侵吞災民糧款,勾結奸商,非法營利,腐化墮落達于極點。若不嚴加懲處,我黨將無詞以對人民群眾,國法將不能繩他人,對黨損害異常嚴重。因此,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
  新中國成立之初,還沒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體系,對劉、張二犯的處理,既無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以依據,又無現成的案例可以參照;而且,劉、張曾是黨的高級干部,有功于革命事業,因此對其處理必須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華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關于對劉、張二犯“處以死刑”的意見后,對報告和其他材料進行了認真的研究,綜合各方面意見,于12月20日向黨中央提出了處理劉、張的意見:
  中央:
  (一)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家資財,克扣、剝削河工、民工費用,勾結私商貪污自肥,已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條件,河北省委通過,經我們同意開除其黨籍。
  (二)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二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準后執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對此明目張膽的貪污罪行未能發覺,發覺后,又未及早堅決地予以處理,犯了嚴重的官僚主義錯誤,應受到黨的指責。
  以上意見,妥否?望中央指示。
  華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時
  在華北局的報告中,原則上同意了河北省委“處以死刑”的意見,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緩期二年執行”。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回憶說:“當時之所以加了或緩期二年執行,是考慮到中央決策時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華北局的意見,都匯集到了黨中央,匯集到了毛澤東的手里。
  是殺?還是不殺?人們在等待著中央的最后決定
  從歷史上看,毛澤東在把握這類問題時,一向是以教育為主,避免打擊面過寬,能不殺盡量不殺;該殺的則決不手軟,鐵面無私、嚴懲不貸。瑞金時期,毛澤東嚴懲了于都縣一個集團貪污案,將貪污數額最大的縣委軍事部長等四人公審之后,執行槍決,余者一律依法嚴辦。延安時期,邊區貿易局副局長肖玉壁,是個勞苦功高、體無完膚、身上有80多處傷疤的老紅軍。為給其治病,毛澤東在供給上給他特別關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無視法紀,公然貪污大洋3000多元。案發后,毛澤東執法如山,嚴令槍決。  

 由于劉青山、張子善的地位和影響,以及廣大干部在認識上的不盡一致,毛澤東在考慮對劉、張的量刑時,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當時,他曾與朱德、周恩來、劉少奇、薄一波、彭真等人在頤年堂開會,議論這個問題。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對那些“手上不干凈”的人,應當區別輕重大小,經過深入調查核實,實事求是地分別對待,以免整錯、殺錯;但是對于像劉、張這樣的大貪污犯,不論他們有多大的功勞,都是不可饒恕的。毛澤東說:“對于這樣的叛徒和蛀蟲,有多少就必須清除多少。清除了他們,不是黨的損失,而是黨的勝利;不是降低了黨的威信而是提高了黨的威信。”
  不殺,就不能平民憤!不殺,就不能正黨紀國法!不殺,就要當李自成第二。
  據有關資料記載,當周恩來將華北局的報告送交毛澤東時,毛澤東看后許久不語。周恩來就問:“主席的意見呢?”
  毛澤東張口說出兩個字:“死刑。”
  周恩來又問:“萬一有人出面講情呢?”
  毛澤東還是兩個字:“不準。”
  雖然中央的意見已經統一,但是在正式作出決定前,毛澤東還是不放心,又委托華北局到天津地區調查研究、征求干部群眾的意見。薄一波回憶說:“1951年12月下旬,華北局通過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屬部門對劉、張兩犯量刑的意見。結果是,地委在家的8個委員的一致意見是處以死刑。地區參加討論的552名黨員干部的意見是,對劉青山同意判處死刑的535人,判處死緩的8人,判處無期徒刑的3人,判處有期徒刑的6人;對張于善同意判處死刑的536人,判處死緩的7人,判處無期徒刑的3人,判處有期徒刑的6人。”
  黨中央和毛澤東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請黨外民主人士傳閱,聽取他們對量刑的意見。最后,毛澤東決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議,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處以死刑,立即執行。
  當時,劉、張的罪行已經通過報紙、廣播公布于眾,廣大群眾尤其是天津地區的群眾,無不咬牙切齒,痛恨萬分。改組后的天津地委曾組織八個縣鎮的黨員積極分子,討論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無一人不主張槍斃的。楊柳青鎮的農民說:劉青山、張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還大,應該把他們弄回來公審槍決。
  黨中央和毛澤東作出執行死刑的決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這樣的決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決心,則一切不可動搖。
  當劉青山、張子善將被處決的消息在內部傳開之后,在河北省各級干部中引起極大的震動。一些干部特別是當年曾和劉青山、張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鬧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議論。有的說:“他們是有功之臣,不能殺呀!”有的認為:“可以判個重刑,讓他們勞動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嘆:“三十多歲正是好年華,說殺就殺了,實在可惜,應該給他們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  

  這些意見和呼聲,集中地反映到了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那里。他覺得有必要向毛澤東和黨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他對薄一波說:劉青山、張子善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了,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在這種情況下,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槍下留人”的意見。
  毛澤東在聽了薄一波轉述的意見后,抽著煙,沉思了一會兒,對薄一波說了幾句話:“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
  對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寫道:“由此可見毛澤東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所下的決心和所做的深思熟慮,他當時的心思完全傾注在如何維護黨的事業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錯誤干部的多數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隊伍的腐化上面。嚴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的果斷作出,實際上是再一次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我們黨決不會做李自成!決不會放任腐敗現象滋長下去!決不會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當時,還有一些人找毛澤東,替劉青山、張子善“說情”。毛澤東對工作人員下了命令:“凡是為劉青山、張子善講情的人,一律不見!”以后,他還在別的場合講過“非殺不可”的道理:我們殺了幾個有功之臣,也是萬般無奈。我建議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我們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么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是這樣。殺張子善、劉青山時我講過,殺他們兩個,就是救了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啊!我說過的,殺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無奈,不得已啊!問題若是成了堆,就要積重難返了啊!崇禎皇帝是個好皇帝,可他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只好哭天抹淚地去了喲。我們共產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絕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華北局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會議根據黨中央和毛澤東的批示,布置了有關公審劉、張大會的事宜,決定在河北省會保定對劉、張執行槍決,并要求組織好公審大會。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擴大政務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并沒收其全部財產”的批示。會議根據華北局的指示要求,決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組成臨時法庭,公開審判劉、張案件。
  當時,周恩來總理還以中央名義給河北省委發來一份電報,要求從人道主義出發,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據中央和華北局的有關指示,詳細研究了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具體事宜,定出了四項具體措施,讓行刑人員和善后單位執行。這四項措施是:  

  (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后心;
  (二)斂尸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
  (三)二犯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
  (四)二犯之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
  判決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孫光瑞和河北省委秘書長李子光來到看守所,與劉青山、張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談話,向他們傳達了“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詢問他們還有什么話講,還有什么要求。
  張子善本來就體態文弱,被逮捕以來,吃不下,睡不著,更加瘦弱了。當他聽到“省委決定,華北局批準,開除你的黨籍”時,長長地吁了口氣,說:“我沒意見。”這個決定早在他的預料之中。
  “還有……”
  “還有什么?”張子善頓時緊張起來,手緊抓著桌沿。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聽到這八個字后,張子善的腦子里一片空白,張大嘴巴,喘著粗氣,一句話也說不上來了。
  沉默了一會兒后,張子善問了一句:“能上訴嗎?”
  在得知已經毛澤東批準后,他放棄了幻想,斷斷續續進行完了最后一次談話。其中說道:
  “我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無意見。這對黨有好處,只有這樣做,才能教育全黨。因為我罪惡深重。”
  “我無什么掛念。我××在村里任支部副書記,和區委宣傳委員關系不好,這點請黨注意。”
  “我毫無意見。請轉告省委、華北局、中央,這樣處理我很感激。第一不罵黨,第二不喊共產黨萬歲。”
  “和省委說一下,處決我自己,留下青山。”
  劉青山是個工農干部,平時說話辦事大大咧咧,罵人訓人時常有之,但他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在審訊他的時候,他就說過:“反正我錯了,省委趕快把材料整理整理處理算了。在反貪污浪費的今天,拿我當典型,可以教育更多干部。南方北方干部認識我的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歷史上說也有用。”他一旦知錯認罪,認帳也就不再含糊。
  劉青山在聽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條:“我還有一句話,我的孩子上學問題。”  

  他得到的答復是什么?是這個大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國家的。你想的還不如組織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劉青山感動了,抹了一把淚,又說:“我不求饒,死了比活著有價值。”并說:“告訴我弟弟,把尸體起走。津市局(指劉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黨的財產,交給黨。”
  劉青山的弟弟劉恒山,1936年參加革命,默默無聞地在農村基層工作了一輩子。晚年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依然感慨萬端:劉青山是我的一奶同胞。我們哥兒倆從小就沒了娘,相依為命給人家當長工,后來就先后參加了革命。那時候參加革命,就如同把命拴在了褲腰帶上,腦袋說掉就掉啊。他是先出去的,參加過共產黨領導的高蠡暴動,那場暴動可是死了不少人啊。我哥他15歲那年就入了黨,后來去了延安。我是16歲入的黨。天下得來不易啊。可是革命勝利之后,他卻沒有經受住考驗,變了心,忘了窮哥們,貪圖起個人的享受來。后來就犯了事兒,結果就給“咔嚓”了。
  當時,孫光瑞和李子光還告訴劉、張二犯:“明天省里開公審大會,對你們進行宣判。組織上希望你們能表現好一點,不要再給共產黨丟臉。”
  明天,明天就要離開這個世界了,劉、張二犯雖然有心理準備,但沒有想到這么快,不由得腿發軟、心發慌。他們有多年從政的經驗,知道處理他們這樣的大案,中央是會有人來的,于是要求見一見中央來的領導,或者省委的領導。但這一點令他們失望了:“這是中央的決定,是毛主席親自批示的,你們應該向人民低頭認罪。”
  而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聽到了省委、省政府關于行刑和善后的四條具體措施:不打腦袋打后心、公費購置棺木、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當他們聽清這幾條措施后,兩個人號啕大哭。
  張子善被押72天,劉青山入監69天。臨刑前的這天晚上,也是他們自被逮捕以來第一次見面,一起共進最后的晚餐。他們在獄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優待,特別是春節期間伙食比較好。當然,這最后的晚餐菜肴更加豐盛,而且破例地擺放了一瓶白酒。
  屋里的氣氛死一般地寂靜。看著面前的酒菜,劉青山閉合雙目,長出一口氣;張子善默默無語,潸然淚下。他們明白,這是他們的“辭陽飯”、“歸陰酒”。  

  劉青山嘆口氣,對張子善說:“毀了,看來咱倆得走了。”
  他端起酒杯一飲而盡,接著又斟滿一杯,叫一聲:“老張,喝!”
  張子善卻沒動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顫抖著,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門煙,好不容易才從中抽出一支。
  劉青山兩眼發紅,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釀的苦酒……
  “拿我做個典型吧,處理算了,在歷史上說也有用。”這是劉青山最后的遺言。
  “傷痛!萬分傷痛!現在已經來不及說別的了,只有接受這血的教訓!”這是張子善最后的遺言。
  1952年2月10日,農歷正月十五,是個星期天,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公審大會在保定市體育場舉行。
  會場之內,寬大的主席臺上方,懸掛著“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的藍灰色會標。會標下懸掛有毛澤東主席的巨幅畫像,兩側各斜展著一面國旗。從上午10時開始,參加公審大會的人員排著整齊的隊伍,從四面八方向體育場走來,依次入場。在他們當中,主要是河北省、保定市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駐保定的解放軍指戰員,也有來自全省所屬各市、各專區、各縣的機關團體及群眾代表,還有遭受劉、張貪污案直接危害的天津專區的災民代表、民工代表,他們是應人民政府的特別邀請出席大會的。總計參加大會的有2.18萬多人。
  會場之外,河北省人民廣播電臺向全省廣播大會實況。保定市啟動了1000多臺收音機,60多個廣播喇叭,組織了近萬人收聽大會實況轉播;唐山市組織了6.7萬多人,石家莊市組織了5.5萬多人,全省九個專區及各縣鎮組織了近20萬人,在收音機和大喇叭旁收聽廣播。
  12時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宋志毅登上主席臺,莊重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組織臨時法庭,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并宣布,由河北省節約檢查委員會委員張慶春擔任公審大會主席。
  接著,公審大會主席張慶春用洪亮的聲音宣布: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開始。他在致詞中說:“劉青山、張子善這兩個大貪污犯,已不是兩個普通的大貪污犯,而是背叛黨、背叛國家、禍國殃民的罪大惡極的大罪犯。今天參加大會的人,都是懷著憤怒的心情,代表著全省人民的意見來參加的。在大會上,我們要徹底地控訴與公正地審判劉青山、張子善的滔天罪行,使劉青山、張子善兩大貪污犯得到應得的判處,同時要顯示我們打退資產階級猖狂進攻的雄偉力量,和徹底剿滅一切貪污分子的決心與毅力。”  

  隨即,劉青山、張子善被民警押進了會場,站在主席臺上,接受人民的審判。
  劉青山頭戴一頂名貴的水獺皮帽,身穿一件樣式考究的藏青色大衣,腳蹬一雙油黑發亮的皮鞋。這和他當地委書記時沒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胸前掛著一塊長2尺寬1尺、上寫“大貪污犯劉青山”字樣的布牌,顯得特別引人注目。剛上臺時,他似乎沒有失態,依舊是一副“江湖好漢”的樣子,還習慣性地看了一眼擺在主席臺上的那一排桌椅。過去在天津地委,只要他參加類似的會議,通常是會在那里就坐的,而且常常是正中的位子;今天在這里,他卻只能作為罪犯、戴著手銬站在一旁。當人們用憤怒和新奇的目光掃向他時,羞愧、恥辱壓倒了他的傲慢、驕橫,一雙不重的手銬像有千斤重一般使他不得不彎下腰,埋下自己曾經高昂的頭。他從始至終緊繃著嘴角,一言不發。
  張子善穿一身熨燙得筆挺的深藍色呢子制服,足蹬一雙新皮鞋,胸前同樣掛著寫有“大貪污犯張子善”字樣的布牌,同樣戴著手銬。他沒有劉青山那么“鎮靜”,雙腿似乎很軟,如果沒有民警在旁邊押扶著,可能根本就邁不開腳步。他一上臺,就老老實實地垂頭站在那里,目光呆滯,神情沮喪。當記者走近照相時,張子善喃喃自語:“照吧!照個相吧,最后一張了,讓后人受受教育……”
  在查處劉、張案件中領導有力的河北省委組織部長、省紀委副書記薛迅,此時已任河北省委副書記。她首先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控訴了劉、張犯罪事實。她指出:劉青山、張子善辜負了黨、國家和人民的重托,在天津地區任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干部期間,為了大量貪污,揮霍浪費,竟膽敢不顧國法黨紀,不管人民疾苦,憑借職權,狼狽為奸,大量盜竊國家資財,剝削治河民工,勾結奸商投機倒把,擾亂金融,破壞國家經濟結構,并在共產黨內公然行賄,散布資產階級毒素,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向共產黨進行破壞,使黨、國家和人民受到嚴重的難以計算的損害。劉青山、張子善已不是普通的貪污犯,而是罪大惡極、禍國殃民的大罪犯。他們雖然曾是共產黨員,在黨的培養教育下,對黨和人民有過貢獻,但他們已被資產階級的損人利己思想、作風侵襲引誘,腐化墮落到完全變為黨、國家和人民的叛徒。他們實際上已經成為反動分子在黨內的代理人。
  薛迅最后說:“同志們,我們絕不允許這樣的大罪犯繼續存在,允許了他們的存在,就是鼓勵了禍國殃民的犯罪行為。因此,我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要求河北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判處他們死刑并立即執行。我要求參加這個大會的所有同志完全贊成我們的控告!”  

  “堅決要求處決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
  “堅決打退資產階級猖狂進攻!”
  會場上頓時掌聲雷動,口號震天。
  接著,天津專區寶坻縣黃莊鎮農民孫樹林,代表遭受劉、張貪污案直接危害的災民和民工,在大會上控訴了二犯的罪惡:“……劉青山、張子善二犯,為了賺錢,搞了個民工供應站,賣的都是壞東西,價錢愣貴,東折西扣,直到現在還欠俺村104個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時他們搗鬼,把好糧食高價賣掉來賺錢,把壞糧食給俺們吃,發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壞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許多人,光俺們村就病了十多個。還有……”一樁樁,一件件,孫樹林泣不成聲的控訴,劉青山、張子善的罪惡行徑,激起了與會人員極大的義憤。
  最后,孫樹林極為憤恨地大聲說:“他們這樣禍國殃民,絕不能再讓他們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眾意見,要求把這兩個大貪污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根據劉、張二犯的嚴重犯罪事實,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當場宣讀了判決書。判決書在簡述了劉、張二人的犯罪事實后,宣布:
  劉、張二犯在資產階級思想嚴重侵蝕下,為達到個人揮霍,假借經營機關生產之名,利用職權,狼狽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貪污、盜竊國家救濟糧、治河專款、干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民工糧、機場建筑款及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1億6272萬元。綜上所舉,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有資財,克扣民工災民,勾結奸商非法經營謀利,瓦解國家企業機關,貪污行賄等嚴重罪行,證據確鑿,該二犯亦已供認不諱。如此背叛國家背叛人民,實屬罪大惡極,國法難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準,判處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并沒收其本人全部財產。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宣讀判決書的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曾任原十專署專員,而張子善時任十地委書記——原專員審原地委書記。  

  在公審大會前夕,宋志毅曾以雙重身分——過去的戰友、同志和今天的審判官,見了張子善一面。此時的張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過去大家的批評、抵制,甚至揭發,都是為了挽救我和維護黨紀國法,這樣做是對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過兩次監獄,過去是坐敵人的,搞學潮,在監獄作過絕食斗爭,是為革命,是光榮的。現在坐自己的監獄,是犯了罪,給黨和國家造成了極惡劣影響,是可恥的。現在吃不下飯,可不是絕食,是負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以我為戒”,把我當成一個敲鐘的棒,用我來敲敲吧。
  當判決書宣讀完畢時,公審大會會場立刻響起了一片口號聲。
  “擁護廉潔奉公的人民政府!”
  “擁護光榮、偉大的中國共產黨!”
  “毛主席萬歲!”
  “共產黨萬歲!”
  聽到這樣的宣判,這樣的口號,劉青山渾身一顫,下意識地挺一下脖子,抬頭看了一眼,又無力地垂下了頭。而張子善則明顯地被“死刑”二字嚇癱了,雙膝一軟,直往下出溜,若不是兩個民警扶持著,肯定會癱倒在地。
  宣判之后,劉、張二犯被捆綁起來,押赴刑場。押下主席臺時,劉青山雙腿邁動得機械而僵硬,五官如同石刻,但還能自己行動。隨后的張子善卻癱了,雙腿無法站立,在兩位民警的架拖下,才離開了會場。
  在劉、張二犯被押離會場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楊秀峰在大會上作了講話。他說:“大貪污犯對國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損失,除了他們直接貪污盜竊的數目以外,其他政治上、經濟上的損失,則更難以計量。其次,我們也清楚地看到了資產階級向革命隊伍的進攻是多么兇惡猖狂,劉青山、張子善被資產階級所引誘,不但已經被糖衣炮彈所完全打敗,而且已經馴服到向資產階級投降,并很快成為資產階級在我們內部的代理人了。”他號召全省工人、農民和各界人士緊張動員起來,把“三反”、“五反”運動堅決進行到底,在毛主席、黨中央的領導下,為爭取這一偉大斗爭的徹底勝利而奮斗。
  楊秀峰講完話后,全場起立,口號聲再次響起:
  “擁護人民政府槍決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
  “嚴辦拒不坦白交代的大貪污分子!”
  “堅決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
  大約下午1點半,公審大會結束。
  押解劉青山、張子善的刑車駛出體育場后,拐上了大街,奔向保定東關大校場。車隊的最前面是一輛開道吉普車,隨后是分別載著劉青山和張子善的兩輛敞篷吉普車,劉、張二犯的身邊各有兩名民警押解。最后是一輛大卡車,滿載著全副武裝的人民警察。
  車隊緩緩前行。沿途街道兩旁站滿了前來觀看的群眾,還有許多人,或騎自行車,或跑步,跟在刑車的后面,他們要到刑場親眼看一看這兩個大貪污犯是怎樣被處決的。  

  保定東關大校場,曾是中國近代第一所軍事教育高等學府——保定軍官學校的所在地,從這里曾走出過蔣介石、葉挺、白崇禧、陳誠等許許多多的風云人物。但是,隨著歷史的變遷,到20世紀50年代初期,這里已經變成了一片荒野,并成為了保定市的刑場。
  刑車駛進大校場中央,民警將劉青山、張子善從車上押了下來。劉青山一下地,僵硬的雙腿似乎失去了知覺,雖然他想努力站穩,但還是踉踉蹌蹌差點跌倒。在民警的押解下,他自己走向土坑,跪了下來。而張子善幾乎是被民警抬下車的,兩名民警架拖著將他帶到土坑前跪下,人們看見他臉上濕乎乎的,滿是淚水。
  刑場上肅靜無聲。人們靜靜地等待著。
  “砰!”“砰!”——兩聲槍響過后,兩顆正義的子彈從背后穿過劉青山、張子善的身體,結束了他們的一生,在冬日枯黃的草地上留下了兩灘鮮血。時年,劉青山36歲,張子善38歲,正是年富力強、本可大有作為的年紀。
  在刑場,早已準備好了兩口通體紫紅的松木棺材,收殮了這兩個曾經的革命功臣,今日的人民罪人。
  共產黨說話歷來是算數的,履行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四條承諾。
  張子善無后,劉青山則有三個孩子,孩子的撫養和上學問題是他最關心的。在劉青山被處決后,中共中央、華北局、河北省委三級領導研究后作出決定:劉青山長子和次子由國家供給,每人每月15元生活費,老三由劉青山的妻子范勇撫養。當時的15元,折合150斤小米,是基本能滿足一個月生活所需要的。1954年范勇改嫁后,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一度被取消,后在省委的干預下又恢復了供給。1961年劉青山之弟向石家莊地委反映劉青山的孩子生活困難,又領到了補助款幾十元。1962年老大劉鐵騎上高中后開支加大,省委決定將其生活費提高為20元,老二劉鐵甲的生活費仍為15元,并給老三劉鐵兵補為每月15元。兄弟三人每月共50元,維持到1970年劉鐵騎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之時。“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欠發998元,1981年省紀委查明后也予以補發。
  在三個孩子中,劉鐵騎學習刻苦,成績優秀,1965年考入北京石油學院,1970年被分配到撫順石油一廠,1975年調到廊坊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供應處。劉鐵甲吃苦最大,“文革”開始時已上到了高中二年級,“文革”后期便回農村務農,曾到東北編籮筐賣錢。1976年在哥哥劉鐵騎的幫助下,成了一名石油管道工人,后在內蒙古二連輸油公司工作。劉鐵兵高中畢業后回家務農,因父親的問題未能參軍。他曾在曲陽煤礦下礦井,解決了農轉非問題,后又調回安國縣工作。
  在劉青山被處決時,老大劉鐵騎七歲,老二劉鐵甲四歲,老三劉鐵兵剛幾個月大。后來,三弟兄先后跟叔叔劉恒山在老家安國縣南章村生活、長大。劉恒山后來告訴記者:“我哥死后,那一家是爹死娘嫁人啊!我無兒無女,就把我哥的那幾個孩子接了過來,是我給帶大的。當然政府也沒忘了劉家的后代,劉青山被槍斃之后,這幾個孩子一直拿政府的撫養金,‘文革’期間由于受左的路線的干擾,孩子的撫養金一度被中斷,后來我找有關方面申訴此事,引起了有關方面重視,后來也都補發了。現在他們都在忙自己的那份工作,干得都挺好的。”  

  劉青山給他的兒子們帶來過榮耀,但他留給兒子們更多的是心靈上永遠無法抹去的陰影!
  作為共和國第一反腐大案,毛澤東親批斬殺有功之臣,又要求當地政府撫慰其后代,如此決策,在新中國歷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
  在公審大會的第二天,1952年2月11日,《人民日報》、《河北日報》、《天津日報》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標題,在頭版詳細報道了公審大會的消息,《河北日報》還用整版篇幅,在二版位置刊登了12幅公審大會的紀實照片。
  當時,《人民日報》在刊發報道時還出現了一個小插曲:報社一位負責同志向中央反映說,劉青山前不久剛出席了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行的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會,并當選為常務理事,《人民日報》已經發表了消息。現在,再發表劉青山被處決的消息,恐怕在國際上會帶來不好的影響。這位同志建議,在發表劉青山被處決的報道時,是否把劉青山的“青”字加上一個三點水,寫成“劉清山”。這樣,在國際上人們可以理解為,這個被處決的“劉清山”,不是被選為常務理事的“劉青山”。毛澤東當時明確表態:不行!你這個三點水不能加。我們就是要向國內外廣泛宣布,我們槍斃的這個劉青山就是參加國際會議,并且被選為常務理事的那個劉青山,是不加三點水的劉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劉青山。
  與此同時,全國各大城市的報紙、電臺以及人民畫報社、中央廣播電臺和港澳的一些新聞媒體,也都對此案迅速作了報道。
  香港的一家右派報紙禁不住驚呼:“共產黨殺了共產黨!”
  的確,官官相護自古如此。從舊中國過來的人,早已習慣了官場的腐敗黑暗,他們擔心:共產黨執政后,會不會也像國民黨一樣很快走向腐敗?
  然而,從保定東關大校場傳出的這兩聲槍響,打消了人們心頭的疑慮——共產黨不是國民黨,毛澤東不是李自成。
  處決劉青山、張子善后,社會各界和億萬人民贊嘆不已:“共產黨真偉大!能夠公開揭露自己的錯誤,懲治貪污犯,甚至對劉、張這樣的老干部也作這樣大義凜然的處置”。
  當時一家報紙發表文章稱:“沒有想到,中國共產黨進城不久,會這樣快進行全黨、全民總動員,掀起聲勢浩大的‘三反’運動,對于危及該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腐敗現象,施以‘巨型爆破’。這在中國歷史乃至世界歷史上均屬無此前例。更沒想到,槍斃劉青山、張子善,竟是毛主席親自批準的。過去擔心共產黨勝利了也和國民黨一樣貪污腐化,現在放心了。共產黨、毛主席偉大,了不起!”
  在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第二天,《河北日報》刊登了一封署名“彥文”的讀者來信。其中寫道:劉青山、張子善二人,過去都是中國共產黨的比較高級的負責干部。從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看,從來沒有像他們這樣身居顯要地位的人,因為損害了人民的利益,而受到國法制裁的。共產黨就絕對不是那樣,而是有高度的原則,決不寬恕任何損害人民利益的行為。不管是什么人,犯了國法,就要依國法治罪。  

  一個叫陳步湘的人,當時也寫信給《人民日報》編輯部。他說:劉青山、張子善被判處死刑的事實,使人更進一步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和公正。共產黨大公無私,處處以國家人民利益為重,誰要是危害國家人民的利益,誰就要受到應得的處分。任何罪犯都不會因其地位高、資格老而被寬恕。
  當時,記者曾采訪了一位河北滄州專署的干部。這位普通的干部說:“劉青山、張子善都是比較高級的干部,都對革命事業有過貢獻,但是當他們犯了嚴重的罪行之后,中國共產黨毫不姑息地開除了他們的黨籍,人民法院毫不手軟地將他們判了死刑,這充分證明了中國共產黨無比偉大,人民政府空前廉潔。全國人民對這樣的黨,這樣的政府,完全信賴,衷心擁護。”
  當時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日僑小川維熙,對中國共產黨果斷處理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十分贊賞。他說:“看到報紙發表天津的貪污案后,感到共產黨與其他政黨不同,共產黨偉大之處,是對不法分子不管他地位多高也要依法懲辦。”
  民心所向,眾望所歸。正是中國共產黨這種不徇私情、嚴懲腐敗的決心和行動,贏得了國人的衷心擁戴和世人的無限欽佩,打消了人們對中國共產黨的疑慮,極大地提高了中國共產黨的威望,增強了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政治合法性。
  同時,查處這一腐敗大案,嚴懲劉青山、張子善,在中國共產黨內也起到了警戒作用,極大地震懾了那些已經或正在走向腐化墮落的人,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黨的干部,促進了黨風和社會風氣的全面好轉。
  當時有的老干部說:“八年抗日戰爭,三年解放戰爭,我都經歷過,從死人堆里爬出來幾次,從不知道害怕。可不知為什么,當我看到黑乎乎的槍口對準了劉青山、張子善,我的腿有些發軟,腦袋嗡地一下脹得老大。過去認為自己的居功自傲思想沒什么,享受點沒什么,今天看到劉、張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才讓我大吃一驚!我們應該時時警惕自己,自覺抵制資產階級的侵襲,千萬麻痹不得呀!”
  從刑罰的角度說,對劉、張二人判處極刑,無疑充分發揮了刑罰的懲罰功能、威懾功能和教育功能,在當時和以后很長一個時期內,都對保持干部隊伍的廉潔產生了重要影響。
  鄧小平后來曾說過:“1952年殺了兩個人,一個劉青山,一個張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
  江澤民2000年1月14日在一次中紀委會議上也指出:“當年,我們黨果斷處理了劉青山、張子善案件,對黨員、干部進城后注意反腐倡廉、拒腐防變起了很大的警戒作用。”  

  當年曾揭發劉青山、張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來頗有感慨地說:“殺了兩個人,管了幾十年。”他還說:“劉青山、張子善最后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至今我認為,我們黨在‘三反’、‘五反’期間,根據廣大干部群眾揭發出來的大量事實,對劉、張這樣的高級干部采取果斷措施,處以極刑,是完全必要的,處理得及時,處理得對!”
  許多老百姓都有這樣的共識: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的安定。
  是啊!半個多世紀以來,那兩聲槍響,確實起到了振聾發聵、扶正祛邪的良好效果,就像兩聲渾洪的警鐘,震蕩大地,穿越時空,搖撼著數代中國人的心。它實際上是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中國共產黨人決不會做李自成!中國共產黨人決不允許腐敗!中國共產黨人決不容許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對自己肌體的侵蝕!同時,也是再次告誡每一個領導干部,無論手中權力有多大,資格有多老,功勞有多高,都必須加強學習,加強世界觀的改造,防微杜漸,克己奉公,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否則,就會走向人民的反面,成為人民和歷史的罪人。
  對于查處劉青山、張子善貪污大案所產生的巨大影響,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劉、張案件的發生和處理,也使全黨進一步認識到了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侵蝕的危險性和加強執政黨建設的重要性,直接推動了全國性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的興起和深入發展,形成了共和國歷史上的一場反腐肅貪大風暴——“三反”運動。(來源:人民網)  

   

反腐風暴 開國肅貪第一戰
作 者: 王少軍
出 版: 中共黨史出版社
定 價: 28元
ISBN: 9787509803080
出版日期: 2009-05

 
 
 
反腐風暴 開篇的話
開篇的話    
反腐風暴 上篇 警訊
反腐風暴 中篇 誡示
反腐風暴 下篇風暴
    60年前,公元1949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門城樓。毛澤東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歷經五千年滄桑歲月,從此,古老的中華民族揭開了嶄新的歷史篇章。

    作為新中國的主要締造者,毛澤東一生酷愛讀書,尤愛史書。“因勝利而驕傲,因驕傲而腐敗,因腐敗而亡國”,這是他從讀史中得出的一條深刻教訓。

    建國前夕在西柏坡召開的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告誡全黨:“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

    他的話,不幸而言中。

    劉青山、張子善就是這樣的典型。建國初期,一個是天津地委書記,一個是天津專署專員。他們都是參加革命20年左右的老黨員,在國民黨的監獄里,他們堅貞不屈,表現了共產黨人的英雄氣概;在長期的革命戰爭中,他們出生入死,為新中國的誕生立下赫赫戰功。但是,進城后,僅僅兩年時間,他們就倒在了資產階級的“糖衣炮彈”下,貪污腐敗,蛻化變質,由革命的功臣成為人民的罪人。

    劉青山、張子善這樣的貪污腐化分子遠不是一個、兩個。新中國剛剛建立,腐敗現象就開始在黨內滋生起來,其蔓延之迅速,程度之嚴重,令人震驚,毛澤東曾稱之為“貪污浪費的狂瀾”。

    “我們決不當李自成。我們都希望考個好成績。”毛澤東把勝利與執政稱之為進京“趕考”,從成立中紀委到倡導民主監督,從整風到整黨,都是為了保證共產黨“考個好成績”。

    “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面對劉青山、張子善這樣的大貪污犯,毛澤東決不手軟,用實際行動向全社會表明:共產黨決不會放任腐敗現象滋長下去!

    “搜尋大老虎,窮追務獲,不要停留,不要松勁,不要滿足于已得成績。”毛澤東親自發動領導了全國性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大張旗鼓,轟轟烈烈,形成了共和國歷史上的第一場肅貪反腐大風暴。

    我們可以自豪地說:進城三年,面對反腐倡廉這張大考卷,剛剛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考出了好成績,交出了人民滿意的答卷。

    前事不忘,后世之師。重溫那段歷史,認真總結和思考它的成功經驗,對于新世紀新階段的反腐倡廉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北京,中南海豐澤園菊香書屋。

    這是一座古老的四合院,東南西北四面各五間房。院內鋪十字甬道,卵石圓潤;矗七棵巨柏,四季常青。這里是新中國的締造者、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辦公和生活的地方。

    1951年11月,初冬的北京已有幾分寒意。在一個萬籟俱寂的夜晚,菊香書屋里依舊燈火通明。燈光下,毛澤東正在批閱一份報告——一份令他震驚的報告。

    這是11月1日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高崗呈送的報告,題目是《關于開展增產節約運動,進一步深入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的報告》。

    報告中說,東北地區從9月份以來,反貪污蛻化、反官僚主義的運動已先后在東北局一級機關和各省市開展起來,并發展成為了有領導的民主運動。由于在斗爭中揭發、批判和打擊了各種貪污蛻化行為,大大提高了干部、群眾的覺悟水平,從而使貪污現象得到遏制,機關開支大為緊縮。

    報告列舉了在運動中揭發出來的一些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行為。其中提到:沈陽市僅在部分單位中就揭發出3629人存在貪污行為;東北區貿易部檢舉和坦白的贓款高達5億元人民幣(注:本書所指均為人民幣舊幣。1955年3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的人民幣,代替舊的人民幣,新幣1元等于舊幣1萬元);浪費現象和官僚主義也十分嚴重,僅東北鐵路系統就積壓了價值上千億元的材料,無人處理,無人過問。

    報告著重概述了東北地區開展反貪污蛻化、反官僚主義運動的經驗,主要是:第一,必須開展一個群眾性的民主運動,才能收到最大的效果;第二,首長負責、親自領導,對本單位所存在的主要缺點進行誠懇的深刻的自我批評,一次做不好,再做一次,直到真正把群眾發動起來;第三,反貪污蛻化斗爭是一個復雜尖銳的斗爭,領導必須為群眾撐腰,加強思想領導,提高群眾的積極性;第四,及時處理已經弄清的問題,這樣可以安定坦白者,推動有顧慮而不敢坦白的人坦白,也便于爭取群眾,使壞分子孤立;第五,隨著運動的深入與發展,群眾覺悟的逐漸提高,不斷研究新的問題與經驗,以推動整個運動的前進;第六,以一批能力強的干部組成檢查小組作為領導的助手,深入檢查,及時反映情況,并協助領導機關總結經驗,指導運動。

    同時,東北局的報告還談到了不法資本家對黨員干部的腐蝕問題。報告說“從兩個月來所揭發的許多貪污材料中還可看出:一切重大貪污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私商和蛻化分子相勾結,共同盜竊國家財產。”“資產階級、私商對我們干部的引誘、侵襲幾乎無孔不入,而我們的各種制度還很不嚴密。因此,除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群眾的正確政治教育外,還必須嚴格一切干部和私商往來的紀律,堅持貫徹在這次運動中所修訂出的各種制度。”

    這份報告中所提到的增產節約運動,是根據毛澤東的建議開展起來的。之所以要大力開展增產節約運動,主要是由新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和國內形勢所決定的。

    新中國成立伊始即面臨嚴峻的經濟考驗,生產萎縮,交通梗阻,失業眾多,民生困苦。據統計,1949年同歷史最高水平相比,工業總產值減少大約50%,鋼產量減少80%,糧食減少25%,棉花減少48%。當時人均國民收入只有27美元,不到亞洲人均44美元的三分之二,不足印度人均57美元的二分之一。這種經濟狀況,就使得全力恢復國民經濟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恢復國民經濟,開展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必然需要付出大量的資金,而資金的來源只有增產節約一條康莊大道可走。
    一方面,恢復國民經濟需要大量的財政開支;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大量增加也加重了財政開支的負擔。當時,隨著全國各級政權的建立和對文化教育事業的接管,以及對國民黨遺留和起義人員實行“包下來”的政策,國家負擔的公教人員數量急劇增加。1949年為700多萬人,1950年上升到900多萬人。這樣,國家的行政開支費用也驟然增加。根據1950年全國財政收支概算,當年的行政費用支出占國家總支出的21.4%,這對新生的共和國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國內經濟千瘡百孔,亟待復興;國際形勢同樣惡化,戰火燒到了鴨綠江邊。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在戰爭爆發的第三天,美國悍然宣布武裝援助南朝鮮,同時命令其海軍第7艦隊侵入臺灣海峽,插足中國領土臺灣,干涉中國內政。在這種情況下,黨中央和毛澤東應朝鮮黨和政府的請求,毅然決定組建中國人民志愿軍,并于當年10月19日開赴朝鮮作戰,開始了一場歷時3年的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正義戰爭。抗美援朝戰爭使新中國的經濟再次進入戰時狀態,國家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來支持戰爭和進行國防建設。據統計,1950年國防費用開支達28億元,占當年財政總收入的比重高達42.9%。1951年秋,財政部對全國財政狀況進行了一次匡算:當年財政支出要比概算增加75%,其中軍事費用為55%,當年財政收支平衡的計劃將無法實現,而且還會影響到下一年度財政預算。毫無疑問,抗美援朝戰爭對舉步維艱的新中國無疑于雪上加霜,大大加重了財政困難的局面。正如1949年12月5日毛澤東在《軍委關于一九五○年軍隊參加生產建設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的:“我們今天要將革命戰爭進行到底,要醫治長期戰爭遺留下來的創傷,要從事經濟的文化的國防的各種建設工作,國家的收入不足,開支浩大,這就是我們今天所遇到的一項巨大困難。”

    恢復國民經濟,需要資金;支援抗美援朝戰爭,需要資金,那資金從哪里來?出路何在?答案只有一個:走開源節流的路子。

    1951年10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專門分析研究朝鮮戰爭發展的趨勢及其對策。會議根據毛澤東提出的“戰爭必須勝利,物價不許波動,生產仍須發展”的戰略方針,確定了解決財政困難的5點辦法:(1)節約兵力,整訓部隊,將總兵員從610萬人減少到465萬人。(2)精簡機關,縮編人員。(3)緊縮開支,清理資財。(4)提倡節約,嚴禁浪費。(5)組訓民兵,準備推行義務兵役制。其核心內容就是要增產節約。

    10月23日,在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上,毛澤東在開幕詞中向全國發出了“增加生產、厲行節約”的號召。他指出:“大家都明白,如果不是美國軍隊占領我國的臺灣、侵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打到了我國的東北邊疆,中國人民是不會和美國軍隊作戰的。但是既然美國侵略者已經向我們進攻了,我們就不能不舉起反侵略的旗幟,這是完全必要的和完全正義的,全國人民都已明白這種必要性和正義性。為了繼續堅持這個必要的正義的斗爭,我們就需要繼續加強抗美援朝的工作,需要增加生產,厲行節約,以支持中國人民志愿軍。這是中國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務,因此也就是我們這次會議的中心任務。”
    在這次會議上,政務院副總理陳云作了關于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報告,其中專門論述了增產節約問題。他提出,增產節約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財經政策之一。從現在起,要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個增產節約運動。

    毛澤東、陳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意見,受到與會政協委員的一致贊同。會議號召,全國人民立即行動起來,開展一個愛國增產節約運動,用實際行動支持抗美援朝戰爭和國內經濟建設。

    會后,一場轟轟烈烈的、群眾性的愛國增產節約運動在全國展開。在這場全國性的增產節約運動中,東北地區是走在前列的,實際上在中央發出正式號召之前就已經開始了。

    東北是全國解放較早的地區,作為一個大行政區比其他地方早一年進入和平建設狀態,機關干部和職員也較早地擁有了控制資源的機會,因而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現象也就較早地由可能性轉變為現實性。如沈陽市在一些國家機關和國營企業中發生嚴重的貪污現象,僅中國煤業建筑公司沈陽分公司、東北紡織管理局沈陽八廠等4家單位發生的貪污案,即造成國家損失達40余億元。同時,東北又是支援抗美援朝戰爭的前沿陣地,在財政經濟上壓力更大。因此,在東北地區,增產節約運動起步較早,反貪污蛻化、反官僚主義的號召也提出得比較早。

    1951年7月,沈陽市人民監察委員會針對當時嚴重的貪污現象,配合各部門開展了一場反貪污斗爭,除懲治犯罪分子外,同時在領導作風、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干部政策等方面加以改進,以防止貪污現象的發生。

    8月31日,中共中央東北局第一書記高崗主持召開東北局直屬機關干部大會,發表了《反對貪污蛻化,反對官僚主義》的講話,號召東北局的全體黨員及工作人員開展反對貪污蛻化、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據《人民日報》報道,在2000多名干部參加的###上,高崗作了3個小時的報告,“深刻而尖銳地批判了貪污腐化現象和官僚主義作風”。幾天后,東北局正式通過了《關于開展反對貪污蛻化傾向,反對官僚主義作風的決定》。由此,東北各地的反貪污蛻化、反官僚主義運動全面開始,并很快收到了明顯成效。

    10月22日,東北局又發出一個關于全面展開增產節約運動的通報,要求擴大實行增產節約運動的部門。通報指出:“這一運動不僅在工業與生產部門應該開展,而且在東北所有一切部門,包括財政、貿易、合作、文教、學校與政府其他各部門都要開展起來。”通報要求這些非生產部門,一方面要學習國營廠礦企業開展運動的經驗,另一方面要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目前主要是結合各機關開展的反貪污蛻化、反鋪張浪費與反官僚主義斗爭,制訂增產節約與提高工作效率的計劃,有領導有組織地開展這一運動。從這份文件可以看出,“增產節約”運動正逐步地超越經濟領域,開始和反貪污腐化的“整黨”結合起來。

    11月1日,高崗就東北地區開展增產節約運動,進一步深入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的情況,向中央作了書面報告,對運動開展情況進行了總結。

    后來,毛澤東曾經講過:“發現貪污問題的嚴重性和大規模地懲治貪污分子,從東北開始,是由高崗同志親自動手的。”

    在增產節約運動中會暴露出一些問題,如貪污浪費問題,這本來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在率先開展這一運動的東北地區,會暴露出如此嚴重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問題,不能不使毛澤東感到震驚,因為這事關共產黨的生死存亡,事關新中國的興衰成敗。共產黨剛剛執政,共和國剛剛建立,能不能跳出“其興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毛澤東陷入了沉思……
    在劉青山、張子善案發后,一位曾和他們有交往并一同投身革命的“老冀中”,感到相當震驚。他回憶說:“剛解放時,我到楊柳青張子善家做客,他穿得很樸素,連家具都沒有,很是清貧。沒想到,只一年多的時間,他竟會變成了這個樣子。槍斃他們時,我在家里聽廣播,當時把我驚呆了。這怎么是真的呢?簡直不可思議……”

    劉青山、張子善貪污腐化,違法犯罪,落入法網,可謂咎由自取。但是,人們不禁要問:在短短兩年的時間內,劉青山、張子善貪污犯罪為何能夠發展到如此地步?為何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呢?顯然,上級黨委和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說,李克才向河北省委一位領導反映劉青山等人的問題時,這位領導不以為然,說:“劉青山吸毒,我知道,累出來的毛病嘛!何況他現在已經改掉了。”并意味深長地批評李克才:“小李呀,你要注意與老劉和老張搞好團結!”更有甚者,這位領導私下里還說出這樣的話:“賣主求榮,不好!”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在給華北局的報告中,自請處分。報告寫道:“他們違法犯紀胡作非為,為時已久,而省委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未能及早覺察處理,給以嚴格的教育,致使國家資財和黨的影響受到巨大損失,劉、張二犯走上了不可挽救的道路,實甚痛心。請求給我們以嚴格處分,以教育全黨。”

    12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也就劉青山、張子善大貪污案的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寫出了報告,并檢查了省政府領導上的嚴重官僚主義,請求給以處分。

    更令人贊賞的是,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同志不僅勇于承擔責任,而且把“檢討”在報紙上公開發表。

    在12月30日劉青山、張子善大貪污案正式向全國公開后,黨內外群眾震驚、高興、感動,還有反思;他們拍手稱快,衷心擁護,同時許多人都認為河北省委必須認真地深刻進行檢查,給人民群眾一個答復。

    當時一些人投書《人民日報》質問道:劉、張小集團進行貪污行為已有一年之久,而天津地委同志和李克才等亦不斷有過檢舉、報告,河北省委為什么長期沒有發現這件事情?像他們這樣大規模地貪污、盜竊國家財物,在天津專區鬧得風聲很大,為什么河北省政府竟長期沒有發覺?

    為了深刻總結劉、張案件的教訓,給人民群眾一個答復,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先后在報紙上作出了檢討。

    1月5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河北省委副書記馬國瑞的文章:《堅決反對官僚主義——劉青山、張子善巨大貪污案給予我們的教訓》。這是馬國瑞代表省委作的檢討(這一檢討本應由省委書記林鐵作,因林休養,由馬代作),報紙還加了一段旗幟鮮明、言辭尖銳的按語。在文章中,馬國瑞檢討了省委自身的官僚主義問題,寫道:劉青山、張子善貪污、蛻化、叛黨的罪行,所以發展到如此嚴重的地步,固然主要是由于他們個人嚴重的自私自利思想,經不起資產階級的迷惑和腐蝕,但與我們省委領導上所犯的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也是分不開的。劉、張盜竊國家財產投入“機關生產”遠在1950年即已開始,1951年入春以來即勾結私商進行非法經營,狼狽為奸,剝削治河民工,而我們省委領導竟長期無所聞,說來難以令人相信,自己也無以解脫,然而卻又是事實。官僚主義的嚴重性及其對黨的危害就在這里。
    馬國瑞在文章中還指出:劉青山、張子善對黨內民主一貫采取極端反對的態度,重大問題不經黨委會討論,擅自作主,獨斷專行,取消民主,惟我獨尊,把黨委制錯誤地變為家長制。他們長期不過黨的組織生活,實際上成為黨內的特殊人物,脫離了群眾的監督。因此,各級黨委必須吸取這一案件的教訓,克服自由主義、官僚主義,加強黨委制和黨內的正常組織生活,加強黨員干部的黨性鍛煉。

    1月8日,在《人民日報》的第三版,又發表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楊秀峰的長篇文章:《沉重的責任,慘痛的教育》。文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格求實的精神,深刻分析了省政府對劉、張貪污案沒能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的原因,檢討了省政府和自身存在的官僚主義問題。

    楊秀峰在文章中,首先一針見血地提出了問題:許多人警覺到,像劉青山、張子善這樣的人,雖然經過戰爭的考驗,建立過功績,但是因為他們經不起和平環境的考驗,在資產階級自私自利思想的猛力侵蝕下,竟腐化墮落到完全成為黨和人民的無可饒恕的叛徒。同時,許多人也責問著,像劉青山、張子善這樣參加革命二十年左右的老干部,為什么竟在不長的時間內墮落到這樣的地步?像他們這樣大規模地貪污、盜竊國家財富,在天津專區鬧得風聲很大,為什么河北省人民政府竟長期沒有發覺未能及早處置呢?

    文章接著寫道:這主要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特別是我在領導上有著嚴重的官僚主義。文章隨后從四個方面詳細分析了官僚主義的表現和危害:

    首先,表現在我們對干部的思想政治領導極為薄弱,對毛主席一再告誡我們的必須防止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體會極差。由戰爭到和平,由鄉村到城市,是一個翻天覆地的變化。隨著這個變化而來的是有些干部在思想上也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享受思想在發展,譬如大家比房子好壞、比“大方”、比“闊氣”、比設備,本省與外省比,農村與城市比,中小城市與大城市比,總覺得自己的場面不如別人,這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又譬如多報預算,節余不交公,損大公利小公,強調上級照顧下級、全局照顧局部等追求個人享受風氣上升,要求日漸提高,造成了嚴重的浪費現象。同時,嚴重的貪污現象也在滋長,甚至有的單位由少數人貪污發展到集體貪污,由隱蔽貪污發展到伙造假賬,而在察覺這些情況時還覺得很平凡。這充分反映了資產階級腐化影響侵蝕毒害的嚴重。像這些情況以及劉青山、張子善平常鋪張浪費、請客送禮,“招待如飯店,客人如流水”,領導上不是毫無所聞的,但由于我們領導思想上也受了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影響,對于這種貪污浪費現象,不是警惕而是麻痹。兩年來,我們雖然也處理了一些貪污案件,但未能提高到原則高度上來加以注意,更沒有想到大張旗鼓地發動群眾來堅決反對。事實證明,入城以來政府工作人員中受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影響是普遍、迅速而且很嚴重的。特別是供給制思想與腐化思想影響相結合,就發展為“抓一把”的惡劣作風,抓人、抓錢、抓東西,無限制地向公家要求,挪用公款,任意揮霍,習以為常。我們對于這些情況昏然不覺,或有覺而重視不足,當然更談不到掌握和研究干部思想情況了。我們對劉、張事件所以長期不能發覺,第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對毛主席的指示領會極差,放松了從這方面對干部加強思想領導。
    其次,我們在掌握干部政策上也是有缺點和錯誤的。我們對干部認識了解上存在著嚴重的片面性,“偏信、偏聽”。覺得這些干部過去不錯,有功勞,英勇斗爭,完成任務,有辦法,因而對干部的了解片面化了,未能進一步從基層去了解干部。張子善的居功自傲、欺上壓下,有其歷史性,我們只偏于看他過去艱苦奮斗的一方面,偏于看他“有辦法”、“能完成任務”的一方面,而忽略了他壓抑民主的家長式統治、欺上壓下的惡劣品質作風的一方面;只看到完成任務,而未深究是怎樣完成的。各專區干部中有“老實人吃虧”的議論,這首先是不滿意天津專區劉青山、張子善等人蒙上欺下的可恥行為而說的。我們也聽到一些輿論,但我們總覺得天津專區的災情重、任務大,所以有意識地照顧他們一些困難。哪知這些照顧恰恰發展了他們的地方主義和本位主義。劉青山、張子善的壓制民主、作風惡劣到極點。毛主席曾指出說我們的國家一向缺乏民主傳統,要我們特別注意發揚民主,我們對這一點也作得很差。直至現在為止,真正自下而上的人民反映還很不夠,像各界人民代表會也是如此,自上而下的貫徹多,自下而上的反映少,一方面下情不能上達,一方面我們又未切實注意下面反映,這就充分地反映缺乏民主生活了。像一九五○年冬李克才曾要求調動工作,當時如果注意追根究底,也會發現問題的,但是卻被我們輕輕放過去了。滄縣專區有些干部對張子善囂張浮夸、欺上壓下的不正派作風也曾對我說過,我們對張子善雖也曾進行過批評教育,但終未引起我們應有的警惕。

    其三,我們的官僚主義作風,還表現在形式主義、文牘主義嚴重。文牘主義者滿足于訂計劃、看報告、下指示,卻疏于檢查。遇到報告寫得好就覺得工作好,數了收支相符的就準予報銷,而不再作深入調查。天津專區張子善恰是一個善于迎合又善于蒙混,專門偽造證件寫假報告的人,譬如上面問干部強迫命令情況,他提筆就寫出該專區犯錯誤者若干人;明明國家糧款已被他挪用了,但他的報銷冊子中還仍保存有這筆數字,對此我們居然相信了。1951年春,劉、張自設河工供應站,高抬物價,本府曾經查出,并曾指示糾正,但究竟糾正了沒有,未再檢查,還僅僅認為是“本位主義”,而未警惕與深察非法剝削企圖的本質。我們雖然也有過不少次的檢查工作,但接觸上層多,接觸廣大干部和群眾很不夠,了解情況受到很大局限。特別像劉青山、張子善之徒親自布置一套天羅地網、單線領導秘密掌握,藉以蒙弊掩飾罪行,天津地委、專署許多同志對于他的財產贓物都摸不著底,粗枝大葉的檢查工作者就更難發現了。他們極端惡劣的家長統治,干部敢怒不敢言,某些干部雖然不同意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動用公糧,但未敢提出反對意見。直到1951年夏,劉、張為調動工作問題,他們卑鄙無恥地誰也舍不得這塊“肥肉”,都希望自己留下,對方調走,因而內部發生矛盾,上下左右拉攏、互相排擠,機關生產罪行的秘密才逐漸暴露出來。同時也由于堅持原則斗爭的李克才最后向上級揭發,罪案才得以揭破。由此可見,天津專區干部中的自由主義也是嚴重的。官僚主義與自由主義相給合,上面不了解下面情況,下情不能上達,這就大大助長了劉、張罪行的嚴重發展。
    其四,由于我們官僚主義的領導,也由于缺乏嚴密的制度,在財政上給下面留了兩個很大的漏洞。一是地方糧局由專署及縣管理,許久以來,不少地區有挪用事情,甚至有用以從事非法經營者。省府雖曾指示糾正,并于去春規定了地方糧開支辦法,始終因我們領導上存在著“重國糧輕地糧”的思想,監督不嚴,檢查很少,未能貫徹。這就給了下面以濫用的空隙,許多地方從中鉆空子。因此張子善憑借專員地位,有權調用,竟竊取至28.9億元之巨,而省府長期不知道。二是機關生產存在著嚴重的無政府狀態,機關自理。其資金來源與業務經營政府很少檢查,開支更未過問。于是弊端產生,不少已化為違法營私報廢空洞和鋪張浪費的擋箭牌。一切無法報銷的賬目,就在機關生產中解決,助長了貪污浪費。有的負責人單線領導搞鬼,損大公利小公。公開盜竊葬送了不少干部,劉青山、張子善是突出的典型。今后機關生產如何管理,極須適當解決。財政供給制度不夠合理的地方,也是值得領導上檢查的。

    在分析了官僚主義的問題后,楊秀峰懷著沉痛的心情寫道:“以上是我從領導責任上對劉、張罪行所作的極不全面的初步檢查。我深刻感到我的官僚主義毒害的嚴重責任,它使國家資財受到了巨大損失,并使人民政府的信譽蒙受了無可挽回的損害!想到這些,萬分痛心!事實充分證明了官僚主義是培養貪污浪費的溫床。”

    那么,怎樣克服官僚主義呢?楊秀峰認為:“最根本的一條是放手發動群眾,發揚民主。只有真正發動起群眾來,才可以大量披露貪污浪費的事實。在中央提出大張旗鼓地開展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斗爭以來,許多骯臟事情都被揭露出來了。所以只要真正發動群眾、發揚民主、建立經常的民主監督,那些集體舞弊、封鎖上級、欺壓干部的行為就不行了,領導上的耳目也就聰明了。劉青山、張于善的案件使我大吃一驚,刺痛我很厲害,使我深刻感覺到了自己官僚主義作風之嚴重。更深刻感覺到了大張旗鼓地開展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不僅對貪污浪費分子是沉重的打擊,也是對官僚主義者一個嚴重的制裁。沒有廣大群眾揭發出來的許多大吃一驚的事實,是不足以刺痛嚴重的官僚主義者的。這是我個人的深刻教訓。因此,開好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放手發揚民主、批評領導、批評干部,同時,切實有效地開展機關內部的民主運動,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向官僚主義作斗爭的基本環節。為了克服官僚主義作風,必須加強對干部的政治思想領導,有計劃地進行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教育,進行民主與法治的教育。必須糾正單純業務觀點,把思想政治教育貫徹到每個工作環節中去。同時,要加強人民監政工作,進一步貫徹干部審查的制度。過去我們的檢查辦法是各部門互相檢查,對各級領導機關總的領導情況(如對專員、縣長或政府委員會的工作)卻沒有人管,或管得很少,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必須解決。”

    除楊秀峰等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檢討外,這一階段,《河北日報》還先后刊登了省財政廳廳長、省生產救災委員會秘書長、省水利廳廳長、中國人民銀行河北分行行長、省勞動人事廳等單位和個人的文章,檢查本單位及個人在劉、張問題上的責任。針對性、尖銳性的文章報道日日不斷,對一些單位、一些省級市級黨政領導進行指名道姓的批評揭發,被批評揭發的單位及領導也作出檢查檢討。《人民日報》還發表了河北省委書記的妻子弓彤軒的文章:《檢討我接受劉青山、張子善禮物的錯誤》。隨后,中共保定市委辦公室李春、谷雨投稿給《人民日報》,文章的標題是《弓彤軒應重新檢討》……可見,建國之初,廣大干部是勇于負責、勇于承擔責任的。
    他們的檢討,特別是楊秀峰的文章,認識深刻,態度誠懇切實。在深人開展反腐敗斗爭,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今天,重溫這些文章,發人深思,意義重大。

    揭發劉青山、張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來也對劉、張案件的教訓有過一段總結。他說:主要責任當然應由他們本人負擔,但外界原因也是一個方面,應當永遠引為鑒戒。一是某些領導嚴重的官僚主義和麻木不仁的態度,這是劉、張二人貪污案沒有被早日揭露的第一個原因。二是黨內生活不健全,干部管理上規章制度不嚴,特別是對一些黨的高級干部監督不力,也是個教訓。三是財務管理上漏洞大,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助長了貪污和浪費,這一點對劉青山、張子善這樣意志薄弱的干部教訓尤為沉痛。

    在檢討自身官僚主義問題的同時,河北省委、省政府以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作為典型教材,大力推動河北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

    1951年12月17日,河北省委發出《關于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的指示》,要求“今冬明春”在全體干部及工作人員中進行“三反”運動,先從省、市、專區級機關單位開始,堅決肅清資產階級對黨的影響。

    12月18日,河北省委召開省直干部“三反”動員大會,省委副書記馬國瑞作了題為《立即行動起來,大張旗鼓地展開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的報告,并宣布了省委決定,將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開除黨籍,交給政府依法懲辦。報告指出:劉、張事件向我們敲響了警鐘,必須高度警惕資產階級的侵襲、腐蝕,必須向資產階級的影響進行無情的斗爭。

    12月20日,中共天津地委發出了《關于肅清劉青山、張子善帶給黨內的資產階級思想影響的決定》。該《決定》指出,劉青山、張子善這種背叛黨、背叛人民的罪惡行為,和他們帶給黨的資產階級腐化思想影響,已經嚴重地損害天津地區黨組織的健康,也嚴重地損害了天津地區的群眾利益和黨與群眾的關系。為了勝利地開展增產節約運動,全區必須首先開展以肅清劉青山、張子善罪行在黨內的嚴重影響為主要內容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使每個同志從劉、張貪污事件中得到教育,把資產階級腐化影響從黨內徹底清除出去。

    該《決定》強調,肅清劉青山、張子善思想影響的斗爭,是一個高度原則性的斗爭,是保護黨的健康,保持黨的優良作風和光榮傳統的斗爭。這一事件向我們提出了警告,現在是全黨動員向一切侵入黨內來的資產階級思想影響進行堅決斗爭的緊要時候了,如不立即堅決地有系統地開展這一斗爭,我們就會犯嚴重的錯誤。

    該《決定》并要求,在這次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中,要求每個同志都自覺地、積極地、堅決地參加。為了使每個同志真正得到教育提高,必須采取由黨內到黨外、由上到下逐級貫徹的方法,首先進行專區級的干部整風,然后展開各縣鎮的干部整風,各縣黨的代表會議結束后,再在區級進行。在進行方法上,要充分發動群眾,廣泛發揚民主,領導干部親自動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該《決定》同時也指出:劉、張的罪行之所以沒有及早揭發和糾正,與過去地委委員中嚴重的自由主義是分不開的。因此,地委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與檢討,全區黨員干部亦應充分提供意見,幫助地委改進領導,糾正錯誤。
    12月29日,即劉青山、張子善案件公開披露的前一天,華北局發出了關于組織討論劉青山、張子善事件的指示,并經毛澤東轉發各中央局。華北局的指示寫道:

    揭發處理大貪污犯天津地委前任書記劉青山和現任書記張子善的報道,人民日報即日公布。請你們重視此事件的公布,各地均應毫無例外地立即利用一切會議,并密切聯系實際,在黨內外組織廣泛的深入的討論,尤其是河北各地特別是天津地委及其所屬各縣,應把此項討論當作一件大事去辦,傾聽并及時反映黨內外干部和群眾的意見。其他各地亦應同時注意利用此事件,切實推動正在逐步開展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以及在黨內肅清資產階級影響的斗爭。討論情況和各種意見望及時報告華北局。

    華北局

    十二月二十九日

    12月30日,河北省委發出《給全省各級黨組織的通知》。該《通知》指出,劉青山、張子善不但貪污揮霍了大量的國家財產,而且公然在上下左右施行賄賂,送錢送禮,肆無忌憚地從內部來腐蝕黨的組織,有不少同志受其拉攏或迷惑,不同數量地接受禮物。這種惡風所及,嚴重地損害了黨的健康。因此,“根據省黨代表會議的提議,茲特決定:所有接受劉青山、張子善賄賂禮物的干部,均應無例外無保留地進行深刻檢討,向黨寫出申請書,聽候黨的審查處理。”

    1952年1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就劉青山、張子善貪污一案進行自我批評,同時提出了處理非法動用糧、款歸還辦法。天津地區成立了機關生產清理接管委員會,負責處理和退還劉青山、張子善盜用貪污的糧、款,并辦理其他善后事宜。

    1月4日,華北局發出關于改組和加強中共天津地委領導的指示:一、天津地委必須改組,地委委員應分別加以檢查、鑒定,好的加以獎勵,壞的特別是和劉、張同流合污、狼狽為奸的,必須給予應有之處分;二、天津專區各縣應一律于今冬明春召開縣的黨代表大會,嚴格檢查工作,選舉縣委會;三、天津專區機關生產財產應一律凍結,不許亂動,聽候處理,違者論處。

    同日,河北省委又專門作出了關于接受劉、張賄賂和禮物的處理決定:一、接受現款者全部退還;二、接受禮物者,原物一律退還;三、凡受賄受禮者,不論其多寡,均必須進行深刻檢討;四、凡黨員干部對接受賄賂禮物隱匿不報或報而不實者,定予嚴懲,絕不寬恕。

    1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關召開反貪污和坦白檢舉大會,6000多人參加。省政府副主席金城作了動員報告,并當場依法逮捕幾名拒不坦白的貪污分子。

    1月31日,河北省直機關團體舉行近萬人的反貪污斗爭大會,省領導馬國瑞、楊秀峰等出席,會議當場逮捕了一些拒不坦白的貪污分子。據后來統計,僅因劉、張案所涉及的大小官員,竟達數百人之多。

    一場轟轟烈烈的“三反”運動在河北大地全面展開,劉青山、張子善也在這場反腐風暴中走上不歸路。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據調查和偵訊結果,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理意見:劉青山、張子善憑藉職權,盜竊國家資財,貪污自肥,為數甚巨,實為國法黨紀所不容,以如此高級干部知法犯法,欺騙黨,剝削民工血汗,侵吞災民糧款,勾結奸商,非法營利,腐化墮落達于極點。若不嚴加懲處,我黨將無詞以對人民群眾,國法將不能繩他人,對黨損害異常嚴重。因此,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

    新中國成立之初,還沒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體系,對劉、張二犯的處理,既無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以依據,又無現成的案例可以參照;而且,劉、張曾是黨的高級干部,有功于革命事業,因此對其處理必須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華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關于對劉、張二犯“處以死刑”的意見后,對報告和其他材料進行了認真的研究,綜合各方面意見,于12月20日向黨中央提出了處理劉、張的意見:

    中央:

    (一)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家資財,克扣、剝削河工、民工費用,勾結私商貪污自肥,已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條件,河北省委通過,經我們同意開除其黨籍。

    (二)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二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準后執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對此明目張膽的貪污罪行未能發覺,發覺后,又未及早堅決地予以處理,犯了嚴重的官僚主義錯誤,應受到黨的指責。

    以上意見,妥否?望中央指示。

    華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時

    在華北局的報告中,原則上同意了河北省委“處以死刑”的意見,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緩期二年執行”。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回憶說:“當時之所以加了‘或緩期二年執行’,是考慮到中央決策時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華北局的意見,都匯集到了黨中央,匯集到了毛澤東的手里。

    是殺?還是不殺?人們在等待著中央的最后決定

    從歷史上看,毛澤東在把握這類問題時,一向是以教育為主,避免打擊面過寬,能不殺盡量不殺;該殺的則決不手軟,鐵面無私、嚴懲不貸。瑞金時期,毛澤東嚴懲了于都縣一個集團貪污案,將貪污數額最大的縣委軍事部長等四人公審之后,執行槍決,余者一律依法嚴辦。延安時期,邊區貿易局副局長肖玉壁,是個勞苦功高、體無完膚、身上有80多處傷疤的老紅軍。為給其治病,毛澤東在供給上給他特別關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無視法紀,公然貪污大洋3000多元。案發后,毛澤東執法如山,嚴令槍決。

    由于劉青山、張子善的地位和影響,以及廣大干部在認識上的不盡一致,毛澤東在考慮對劉、張的量刑時,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當時,他曾與朱德、周恩來、劉少奇、薄一波、彭真等人在頤年堂開會,議論這個問題。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對那些“手上不干凈”的人,應當區別輕重大小,經過深入調查核實,實事求是地分別對待,以免整錯、殺錯;但是對于像劉、張這樣的大貪污犯,不論他們有多大的功勞,都是不可饒恕的。毛澤東說:“對于這樣的叛徒和蛀蟲,有多少就必須清除多少。清除了他們,不是黨的損失,而是黨的勝利;不是降低了黨的威信而是提高了黨的威信。”
    不殺,就不能平民憤!不殺,就不能正黨紀國法!不殺,就要當李自成第二。

    據有關資料記載,當周恩來將華北局的報告送交毛澤東時,毛澤東看后許久不語。周恩來就問:“主席的意見呢?”

    毛澤東張口說出兩個字:“死刑。”

    周恩來又問:“萬一有人出面講情呢?”

    毛澤東還是兩個字:“不準。”

    雖然中央的意見已經統一,但是在正式作出決定前,毛澤東還是不放心,又委托華北局到天津地區調查研究、征求干部群眾的意見。薄一波回憶說:“1951年12月下旬,華北局通過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屬部門對劉、張兩犯量刑的意見。結果是,地委在家的8個委員的一致意見是處以死刑。地區參加討論的552名黨員干部的意見是,對劉青山同意判處死刑的535人,判處死緩的8人,判處無期徒刑的3人,判處有期徒刑的6人;對張于善同意判處死刑的536人,判處死緩的7人,判處無期徒刑的3人,判處有期徒刑的6人。”

    黨中央和毛澤東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請黨外民主人士傳閱,聽取他們對量刑的意見。最后,毛澤東決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議,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處以死刑,立即執行。

    當時,劉、張的罪行已經通過報紙、廣播公布于眾,廣大群眾尤其是天津地區的群眾,無不咬牙切齒,痛恨萬分。改組后的天津地委曾組織八個縣鎮的黨員積極分子,討論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無一人不主張槍斃的。楊柳青鎮的農民說:劉青山、張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還大,應該把他們弄回來公審槍決。

    黨中央和毛澤東作出執行死刑的決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這樣的決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決心,則一切不可動搖。

    當劉青山、張子善將被處決的消息在內部傳開之后,在河北省各級干部中引起極大的震動。一些干部特別是當年曾和劉青山、張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鬧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議論。有的說:“他們是有功之臣,不能殺呀!”有的認為:“可以判個重刑,讓他們勞動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嘆:“三十多歲正是好年華,說殺就殺了,實在可惜,應該給他們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

    這些意見和呼聲,集中地反映到了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那里。他覺得有必要向毛澤東和黨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他對薄一波說:劉青山、張子善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了,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在這種情況下,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槍下留人”的意見。

    毛澤東在聽了薄一波轉述的意見后,抽著煙,沉思了一會兒,對薄一波說了幾句話:“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

    對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寫道:“由此可見毛澤東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所下的決心和所做的深思熟慮,他當時的心思完全傾注在如何維護黨的事業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錯誤干部的多數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隊伍的腐化上面。嚴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的果斷作出,實際上是再一次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我們黨決不會做李自成!決不會放任腐敗現象滋長下去!決不會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當時,還有一些人找毛澤東,替劉青山、張子善“說情”。毛澤東對工作人員下了命令:“凡是為劉青山、張子善講情的人,一律不見!”以后,他還在別的場合講過“非殺不可”的道理:我們殺了幾個有功之臣,也是萬般無奈。我建議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我們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么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是這樣。殺張子善、劉青山時我講過,殺他們兩個,就是救了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啊!我說過的,殺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無奈,不得已啊!問題若是成了堆,就要積重難返了啊!崇禎皇帝是個好皇帝,可他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只好哭天抹淚地去了喲。我們共產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絕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華北局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會議根據黨中央和毛澤東的批示,布置了有關公審劉、張大會的事宜,決定在河北省會保定對劉、張執行槍決,并要求組織好公審大會。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擴大政務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并沒收其全部財產”的批示。會議根據華北局的指示要求,決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組成臨時法庭,公開審判劉、張案件。

    當時,周恩來總理還以中央名義給河北省委發來一份電報,要求從人道主義出發,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據中央和華北局的有關指示,詳細研究了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具體事宜,定出了四項具體措施,讓行刑人員和善后單位執行。這四項措施是:

    (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后心;

    (二)斂尸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

    (三)二犯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

    (四)二犯之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

    判決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孫光瑞和河北省委秘書長李子光來到看守所,與劉青山、張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談話,向他們傳達了“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詢問他們還有什么話講,還有什么要求。

    張子善本來就體態文弱,被逮捕以來,吃不下,睡不著,更加瘦弱了。當他聽到“省委決定,華北局批準,開除你的黨籍”時,長長地吁了口氣,說:“我沒意見。”這個決定早在他的預料之中。

    “還有……”

    “還有什么?”張子善頓時緊張起來,手緊抓著桌沿。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聽到這八個字后,張子善的腦子里一片空白,張大嘴巴,喘著粗氣,一句話也說不上來了。

    沉默了一會兒后,張子善問了一句:“能上訴嗎?”

    在得知已經毛澤東批準后,他放棄了幻想,斷斷續續進行完了最后一次談話。其中說道:

    “我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無意見。這對黨有好處,只有這樣做,才能教育全黨。因為我罪惡深重。”

    “我無什么掛念。我××在村里任支部副書記,和區委宣傳委員關系不好,這點請黨注意。”

    “我毫無意見。請轉告省委、華北局、中央,這樣處理我很感激。第一不罵黨,第二不喊‘共產黨萬歲’。”

    “和省委說一下,處決我自己,留下青山。”
    劉青山是個工農干部,平時說話辦事大大咧咧,罵人訓人時常有之,但他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在審訊他的時候,他就說過:“反正我錯了,省委趕快把材料整理整理處理算了。在反貪污浪費的今天,拿我當典型,可以教育更多干部。南方北方干部認識我的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歷史上說也有用。”他一旦知錯認罪,認帳也就不再含糊。

    劉青山在聽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條:“我還有一句話,我的孩子上學問題。”

    他得到的答復是什么?是這個大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國家的。你想的還不如組織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劉青山感動了,抹了一把淚,又說:“我不求饒,死了比活著有價值。”并說:“告訴我弟弟,把尸體起走。津市局(指劉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黨的財產,交給黨。”

    劉青山的弟弟劉恒山,1936年參加革命,默默無聞地在農村基層工作了一輩子。晚年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依然感慨萬端:劉青山是我的一奶同胞。我們哥兒倆從小就沒了娘,相依為命給人家當長工,后來就先后參加了革命。那時候參加革命,就如同把命拴在了褲腰帶上,腦袋說掉就掉啊。他是先出去的,參加過共產黨領導的高蠡暴動,那場暴動可是死了不少人啊。我哥他15歲那年就入了黨,后來去了延安。我是16歲入的黨。天下得來不易啊。可是革命勝利之后,他卻沒有經受住考驗,變了心,忘了窮哥們,貪圖起個人的享受來。后來就犯了事兒,結果就給“咔嚓”了。

    當時,孫光瑞和李子光還告訴劉、張二犯:“明天省里開公審大會,對你們進行宣判。組織上希望你們能表現好一點,不要再給共產黨丟臉。”

    明天,明天就要離開這個世界了,劉、張二犯雖然有心理準備,但沒有想到這么快,不由得腿發軟、心發慌。他們有多年從政的經驗,知道處理他們這樣的大案,中央是會有人來的,于是要求見一見中央來的領導,或者省委的領導。但這一點令他們失望了:“這是中央的決定,是毛主席親自批示的,你們應該向人民低頭認罪。”

    而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聽到了省委、省政府關于行刑和善后的四條具體措施:不打腦袋打后心、公費購置棺木、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當他們聽清這幾條措施后,兩個人號啕大哭。

    張子善被押72天,劉青山入監69天。臨刑前的這天晚上,也是他們自被逮捕以來第一次見面,一起共進最后的晚餐。他們在獄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優待,特別是春節期間伙食比較好。當然,這最后的晚餐菜肴更加豐盛,而且破例地擺放了一瓶白酒。

    屋里的氣氛死一般地寂靜。看著面前的酒菜,劉青山閉合雙目,長出一口氣;張子善默默無語,潸然淚下。他們明白,這是他們的“辭陽飯”、“歸陰酒”。

    劉青山嘆口氣,對張子善說:“毀了,看來咱倆得走了。”

    他端起酒杯一飲而盡,接著又斟滿一杯,叫一聲:“老張,喝!”

    張子善卻沒動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顫抖著,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門煙,好不容易才從中抽出一支。

    劉青山兩眼發紅,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釀的苦酒……

    “拿我做個典型吧,處理算了,在歷史上說也有用。”這是劉青山最后的遺言。
    “傷痛!萬分傷痛!現在已經來不及說別的了,只有接受這血的教訓!”這是張子善最后的遺言。

    1952年2月10日,農歷正月十五,是個星期天,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公審大會在保定市體育場舉行。

    會場之內,寬大的主席臺上方,懸掛著“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的藍灰色會標。會標下懸掛有毛澤東主席的巨幅畫像,兩側各斜展著一面國旗。從上午10時開始,參加公審大會的人員排著整齊的隊伍,從四面八方向體育場走來,依次入場。在他們當中,主要是河北省、保定市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駐保定的解放軍指戰員,也有來自全省所屬各市、各專區、各縣的機關團體及群眾代表,還有遭受劉、張貪污案直接危害的天津專區的災民代表、民工代表,他們是應人民政府的特別邀請出席大會的。總計參加大會的有2.18萬多人。

    會場之外,河北省人民廣播電臺向全省廣播大會實況。保定市啟動了1000多臺收音機,60多個廣播喇叭,組織了近萬人收聽大會實況轉播;唐山市組織了6.7萬多人,石家莊市組織了5.5萬多人,全省九個專區及各縣鎮組織了近20萬人,在收音機和大喇叭旁收聽廣播。

    12時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宋志毅登上主席臺,莊重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組織臨時法庭,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并宣布,由河北省節約檢查委員會委員張慶春擔任公審大會主席。

    接著,公審大會主席張慶春用洪亮的聲音宣布: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開始。他在致詞中說:“劉青山、張子善這兩個大貪污犯,已不是兩個普通的大貪污犯,而是背叛黨、背叛國家、禍國殃民的罪大惡極的大罪犯。今天參加大會的人,都是懷著憤怒的心情,代表著全省人民的意見來參加的。在大會上,我們要徹底地控訴與公正地審判劉青山、張子善的滔天罪行,使劉青山、張子善兩大貪污犯得到應得的判處,同時要顯示我們打退資產階級猖狂進攻的雄偉力量,和徹底剿滅一切貪污分子的決心與毅力。”

    隨即,劉青山、張子善被民警押進了會場,站在主席臺上,接受人民的審判。

    劉青山頭戴一頂名貴的水獺皮帽,身穿一件樣式考究的藏青色大衣,腳蹬一雙油黑發亮的皮鞋。這和他當地委書記時沒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胸前掛著一塊長2尺寬1尺、上寫“大貪污犯劉青山”字樣的布牌,顯得特別引人注目。剛上臺時,他似乎沒有失態,依舊是一副“江湖好漢”的樣子,還習慣性地看了一眼擺在主席臺上的那一排桌椅。過去在天津地委,只要他參加類似的會議,通常是會在那里就坐的,而且常常是正中的位子;今天在這里,他卻只能作為罪犯、戴著手銬站在一旁。當人們用憤怒和新奇的目光掃向他時,羞愧、恥辱壓倒了他的傲慢、驕橫,一雙不重的手銬像有千斤重一般使他不得不彎下腰,埋下自己曾經高昂的頭。他從始至終緊繃著嘴角,一言不發。

    張子善穿一身熨燙得筆挺的深藍色呢子制服,足蹬一雙新皮鞋,胸前同樣掛著寫有“大貪污犯張子善”字樣的布牌,同樣戴著手銬。他沒有劉青山那么“鎮靜”,雙腿似乎很軟,如果沒有民警在旁邊押扶著,可能根本就邁不開腳步。他一上臺,就老老實實地垂頭站在那里,目光呆滯,神情沮喪。當記者走近照相時,張子善喃喃自語:“照吧!照個相吧,最后一張了,讓后人受受教育……”
    在查處劉、張案件中領導有力的河北省委組織部長、省紀委副書記薛迅,此時已任河北省委副書記。她首先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控訴了劉、張犯罪事實。她指出:劉青山、張子善辜負了黨、國家和人民的重托,在天津地區任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干部期間,為了大量貪污,揮霍浪費,竟膽敢不顧國法黨紀,不管人民疾苦,憑借職權,狼狽為奸,大量盜竊國家資財,剝削治河民工,勾結奸商投機倒把,擾亂金融,破壞國家經濟結構,并在共產黨內公然行賄,散布資產階級毒素,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向共產黨進行破壞,使黨、國家和人民受到嚴重的難以計算的損害。劉青山、張子善已不是普通的貪污犯,而是罪大惡極、禍國殃民的大罪犯。他們雖然曾是共產黨員,在黨的培養教育下,對黨和人民有過貢獻,但他們已被資產階級的損人利己思想、作風侵襲引誘,腐化墮落到完全變為黨、國家和人民的叛徒。他們實際上已經成為反動分子在黨內的代理人。

    薛迅最后說:“同志們,我們絕不允許這樣的大罪犯繼續存在,允許了他們的存在,就是鼓勵了禍國殃民的犯罪行為。因此,我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要求河北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判處他們死刑并立即執行。我要求參加這個大會的所有同志完全贊成我們的控告!”

    “堅決要求處決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

    “堅決打退資產階級猖狂進攻!”

    會場上頓時掌聲雷動,口號震天。

    接著,天津專區寶坻縣黃莊鎮農民孫樹林,代表遭受劉、張貪污案直接危害的災民和民工,在大會上控訴了二犯的罪惡:“……劉青山、張子善二犯,為了賺錢,搞了個民工供應站,賣的都是壞東西,價錢愣貴,東折西扣,直到現在還欠俺村104個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時他們搗鬼,把好糧食高價賣掉來賺錢,把壞糧食給俺們吃,發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壞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許多人,光俺們村就病了十多個。還有……”一樁樁,一件件,孫樹林泣不成聲的控訴,劉青山、張子善的罪惡行徑,激起了與會人員極大的義憤。

    最后,孫樹林極為憤恨地大聲說:“他們這樣禍國殃民,絕不能再讓他們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眾意見,要求把這兩個大貪污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根據劉、張二犯的嚴重犯罪事實,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當場宣讀了判決書。判決書在簡述了劉、張二人的犯罪事實后,宣布:

    劉、張二犯在資產階級思想嚴重侵蝕下,為達到個人揮霍,假借經營機關生產之名,利用職權,狼狽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貪污、盜竊國家救濟糧、治河專款、干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民工糧、機場建筑款及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1億6272萬元。綜上所舉,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有資財,克扣民工災民,勾結奸商非法經營謀利,瓦解國家企業機關,貪污行賄等嚴重罪行,證據確鑿,該二犯亦已供認不諱。如此背叛國家背叛人民,實屬罪大惡極,國法難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準,判處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并沒收其本人全部財產。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宣讀判決書的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曾任原十專署專員,而張子善時任十地委書記——原專員審原地委書記。

    在公審大會前夕,宋志毅曾以雙重身分——過去的戰友、同志和今天的審判官,見了張子善一面。此時的張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過去大家的批評、抵制,甚至揭發,都是為了挽救我和維護黨紀國法,這樣做是對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過兩次監獄,過去是坐敵人的,搞###,在監獄作過絕食斗爭,是為革命,是光榮的。現在坐自己的監獄,是犯了罪,給黨和國家造成了極惡劣影響,是可恥的。現在吃不下飯,可不是絕食,是負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以我為戒”,把我當成一個敲鐘的棒,用我來敲敲吧。

    當判決書宣讀完畢時,公審大會會場立刻響起了一片口號聲。

    “擁護廉潔奉公的人民政府!”

    “擁護光榮、偉大的中國共產黨!”

    “毛主席萬歲!”

    “共產黨萬歲!”

    ……

    聽到這樣的宣判,這樣的口號,劉青山渾身一顫,下意識地挺一下脖子,抬頭看了一眼,又無力地垂下了頭。而張子善則明顯地被“死刑”二字嚇癱了,雙膝一軟,直往下出溜,若不是兩個民警扶持著,肯定會癱倒在地。

    宣判之后,劉、張二犯被捆綁起來,押赴刑場。押下主席臺時,劉青山雙腿邁動得機械而僵硬,五官如同石刻,但還能自己行動。隨后的張子善卻癱了,雙腿無法站立,在兩位民警的架拖下,才離開了會場。

    在劉、張二犯被押離會場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楊秀峰在大會上作了講話。他說:“大貪污犯對國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損失,除了他們直接貪污盜竊的數目以外,其他政治上、經濟上的損失,則更難以計量。其次,我們也清楚地看到了資產階級向革命隊伍的進攻是多么兇惡猖狂,劉青山、張子善被資產階級所引誘,不但已經被糖衣炮彈所完全打敗,而且已經馴服到向資產階級投降,并很快成為資產階級在我們內部的代理人了。”他號召全省工人、農民和各界人士緊張動員起來,把“三反”、“五反”運動堅決進行到底,在毛主席、黨中央的領導下,為爭取這一偉大斗爭的徹底勝利而奮斗。

    楊秀峰講完話后,全場起立,口號聲再次響起:

    “擁護人民政府槍決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

    “嚴辦拒不坦白交代的大貪污分子!”

    “堅決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

    大約下午1點半,公審大會結束。

    押解劉青山、張子善的刑車駛出體育場后,拐上了大街,奔向保定東關大校場。車隊的最前面是一輛開道吉普車,隨后是分別載著劉青山和張子善的兩輛敞篷吉普車,劉、張二犯的身邊各有兩名民警押解。最后是一輛大卡車,滿載著全副武裝的人民警察。

    車隊緩緩前行。沿途街道兩旁站滿了前來觀看的群眾,還有許多人,或騎自行車,或跑步,跟在刑車的后面,他們要到刑場親眼看一看這兩個大貪污犯是怎樣被處決的。

    保定東關大校場,曾是中國近代第一所軍事教育高等學府——保定軍官學校的所在地,從這里曾走出過蔣介石、葉挺、白崇禧、陳誠等許許多多的風云人物。但是,隨著歷史的變遷,到20世紀50年代初期,這里已經變成了一片荒野,并成為了保定市的刑場。
    刑車駛進大校場中央,民警將劉青山、張子善從車上押了下來。劉青山一下地,僵硬的雙腿似乎失去了知覺,雖然他想努力站穩,但還是踉踉蹌蹌差點跌倒。在民警的押解下,他自己走向土坑,跪了下來。而張子善幾乎是被民警抬下車的,兩名民警架拖著將他帶到土坑前跪下,人們看見他臉上濕乎乎的,滿是淚水。

    刑場上肅靜無聲。人們靜靜地等待著。

    “砰!”“砰!”——兩聲槍響過后,兩顆正義的子彈從背后穿過劉青山、張子善的身體,結束了他們的一生,在冬日枯黃的草地上留下了兩灘鮮血。時年,劉青山36歲,張子善38歲,正是年富力強、本可大有作為的年紀。

    在刑場,早已準備好了兩口通體紫紅的松木棺材,收殮了這兩個曾經的革命功臣,今日的人民罪人。

    共產黨說話歷來是算數的,履行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四條承諾。

    張子善無后,劉青山則有三個孩子,孩子的撫養和上學問題是他最關心的。在劉青山被處決后,中共中央、華北局、河北省委三級領導研究后作出決定:劉青山長子和次子由國家供給,每人每月15元生活費,老三由劉青山的妻子范勇撫養。當時的15元,折合150斤小米,是基本能滿足一個月生活所需要的。1954年范勇改嫁后,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一度被取消,后在省委的干預下又恢復了供給。1961年劉青山之弟向石家莊地委反映劉青山的孩子生活困難,又領到了補助款幾十元。1962年老大劉鐵騎上高中后開支加大,省委決定將其生活費提高為20元,老二劉鐵甲的生活費仍為15元,并給老三劉鐵兵補為每月15元。兄弟三人每月共50元,維持到1970年劉鐵騎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之時。“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欠發998元,1981年省紀委查明后也予以補發。

    在三個孩子中,劉鐵騎學習刻苦,成績優秀,1965年考入北京石油學院,1970年被分配到撫順石油一廠,1975年調到廊坊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供應處。劉鐵甲吃苦最大,“文革”開始時已上到了高中二年級,“文革”后期便回農村務農,曾到東北編籮筐賣錢。1976年在哥哥劉鐵騎的幫助下,成了一名石油管道工人,后在內蒙古二連輸油公司工作。劉鐵兵高中畢業后回家務農,因父親的問題未能參軍。他曾在曲陽煤礦下礦井,解決了農轉非問題,后又調回安國縣工作。

    在劉青山被處決時,老大劉鐵騎七歲,老二劉鐵甲四歲,老三劉鐵兵剛幾個月大。后來,三弟兄先后跟叔叔劉恒山在老家安國縣南章村生活、長大。劉恒山后來告訴記者:“我哥死后,那一家是爹死娘嫁人啊!我無兒無女,就把我哥的那幾個孩子接了過來,是我給帶大的。當然政府也沒忘了劉家的后代,劉青山被槍斃之后,這幾個孩子一直拿政府的撫養金,‘文革’期間由于受左的路線的干擾,孩子的撫養金一度被中斷,后來我找有關方面申訴此事,引起了有關方面重視,后來也都補發了。現在他們都在忙自己的那份工作,干得都挺好的。”

    劉青山給他的兒子們帶來過榮耀,但他留給兒子們更多的是心靈上永遠無法抹去的陰影!

    作為共和國第一反腐大案,毛澤東親批斬殺有功之臣,又要求當地政府撫慰其后代,如此決策,在新中國歷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

    在公審大會的第二天,1952年2月11日,《人民日報》、《河北日報》、《天津日報》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標題,在頭版詳細報道了公審大會的消息,《河北日報》還用整版篇幅,在二版位置刊登了12幅公審大會的紀實照片。
    當時,《人民日報》在刊發報道時還出現了一個小插曲:報社一位負責同志向中央反映說,劉青山前不久剛出席了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行的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會,并當選為常務理事,《人民日報》已經發表了消息。現在,再發表劉青山被處決的消息,恐怕在國際上會帶來不好的影響。這位同志建議,在發表劉青山被處決的報道時,是否把劉青山的“青”字加上一個三點水,寫成“劉清山”。這樣,在國際上人們可以理解為,這個被處決的“劉清山”,不是被選為常務理事的“劉青山”。毛澤東當時明確表態:不行!你這個三點水不能加。我們就是要向國內外廣泛宣布,我們槍斃的這個劉青山就是參加國際會議,并且被選為常務理事的那個劉青山,是不加三點水的劉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劉青山。

    與此同時,全國各大城市的報紙、電臺以及人民畫報社、中央廣播電臺和港澳的一些新聞媒體,也都對此案迅速作了報道。

    香港的一家右派報紙禁不住驚呼:“共產黨殺了共產黨!”

    的確,官官相護自古如此。從舊中國過來的人,早已習慣了官場的腐敗黑暗,他們擔心:共產黨執政后,會不會也像國民黨一樣很快走向腐敗?

    然而,從保定東關大校場傳出的這兩聲槍響,打消了人們心頭的疑慮——共產黨不是國民黨,毛澤東不是李自成。

    處決劉青山、張子善后,社會各界和億萬人民贊嘆不已:“共產黨真偉大!能夠公開揭露自己的錯誤,懲治貪污犯,甚至對劉、張這樣的老干部也作這樣大義凜然的處置”。

    當時一家報紙發表文章稱:“沒有想到,中國共產黨進城不久,會這樣快進行全黨、全民總動員,掀起聲勢浩大的‘三反’運動,對于危及該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腐敗現象,施以‘巨型爆破’。這在中國歷史乃至世界歷史上均屬無此前例。更沒想到,槍斃劉青山、張子善,竟是毛主席親自批準的。過去擔心共產黨勝利了也和國民黨一樣貪污腐化,現在放心了。共產黨、毛主席偉大,了不起!”

    在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第二天,《河北日報》刊登了一封署名“彥文”的讀者來信。其中寫道:劉青山、張子善二人,過去都是中國共產黨的比較高級的負責干部。從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看,從來沒有像他們這樣身居顯要地位的人,因為損害了人民的利益,而受到國法制裁的。共產黨就絕對不是那樣,而是有高度的原則,決不寬恕任何損害人民利益的行為。不管是什么人,犯了國法,就要依國法治罪。

    一個叫陳步湘的人,當時也寫信給《人民日報》編輯部。他說:劉青山、張子善被判處死刑的事實,使人更進一步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和公正。共產黨大公無私,處處以國家人民利益為重,誰要是危害國家人民的利益,誰就要受到應得的處分。任何罪犯都不會因其地位高、資格老而被寬恕。

    當時,記者曾采訪了一位河北滄州專署的干部。這位普通的干部說:“劉青山、張子善都是比較高級的干部,都對革命事業有過貢獻,但是當他們犯了嚴重的罪行之后,中國共產黨毫不姑息地開除了他們的黨籍,人民法院毫不手軟地將他們判了死刑,這充分證明了中國共產黨無比偉大,人民政府空前廉潔。全國人民對這樣的黨,這樣的政府,完全信賴,衷心擁護。”
    當時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日僑小川維熙,對中國共產黨果斷處理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十分贊賞。他說:“看到報紙發表天津的貪污案后,感到共產黨與其他政黨不同,共產黨偉大之處,是對不法分子不管他地位多高也要依法懲辦。”

    民心所向,眾望所歸。正是中國共產黨這種不徇私情、嚴懲腐敗的決心和行動,贏得了國人的衷心擁戴和世人的無限欽佩,打消了人們對中國共產黨的疑慮,極大地提高了中國共產黨的威望,增強了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政治合法性。

    同時,查處這一腐敗大案,嚴懲劉青山、張子善,在中國共產黨內也起到了警戒作用,極大地震懾了那些已經或正在走向腐化墮落的人,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黨的干部,促進了黨風和社會風氣的全面好轉。

    當時有的老干部說:“八年抗日戰爭,三年解放戰爭,我都經歷過,從死人堆里爬出來幾次,從不知道害怕。可不知為什么,當我看到黑乎乎的槍口對準了劉青山、張子善,我的腿有些發軟,腦袋嗡地一下脹得老大。過去認為自己的居功自傲思想沒什么,享受點沒什么,今天看到劉、張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才讓我大吃一驚!我們應該時時警惕自己,自覺抵制資產階級的侵襲,千萬麻痹不得呀!”

    從刑罰的角度說,對劉、張二人判處極刑,無疑充分發揮了刑罰的懲罰功能、威懾功能和教育功能,在當時和以后很長一個時期內,都對保持干部隊伍的廉潔產生了重要影響。

    鄧小平后來曾說過:“1952年殺了兩個人,一個劉青山,一個張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

    ###2000年1月14日在一次中紀委會議上也指出:“當年,我們黨果斷處理了劉青山、張子善案件,對黨員、干部進城后注意反腐倡廉、拒腐防變起了很大的警戒作用。”

    當年曾揭發劉青山、張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來頗有感慨地說:“殺了兩個人,管了幾十年。”他還說:“劉青山、張子善最后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至今我認為,我們黨在‘三反’、‘五反’期間,根據廣大干部群眾揭發出來的大量事實,對劉、張這樣的高級干部采取果斷措施,處以極刑,是完全必要的,處理得及時,處理得對!”

    許多老百姓都有這樣的共識: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的安定。

    是啊!半個多世紀以來,那兩聲槍響,確實起到了振聾發聵、扶正祛邪的良好效果,就像兩聲渾洪的警鐘,震蕩大地,穿越時空,搖撼著數代中國人的心。它實際上是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中國共產黨人決不會做李自成!中國共產黨人決不允許腐敗!中國共產黨人決不容許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對自己肌體的侵蝕!同時,也是再次告誡每一個領導干部,無論手中權力有多大,資格有多老,功勞有多高,都必須加強學習,加強世界觀的改造,防微杜漸,克己奉公,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否則,就會走向人民的反面,成為人民和歷史的罪人。

    對于查處劉青山、張子善貪污大案所產生的巨大影響,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劉、張案件的發生和處理,也使全黨進一步認識到了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侵蝕的危險性和加強執政黨建設的重要性,直接推動了全國性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的興起和深入發展,形成了共和國歷史上的一場反腐肅貪大風暴——“三反”運動。
    從1952年1月起,“三反”運動在全國范圍內逐漸走向高潮。在黨和國家機關、公營企業、事業、解放軍和各人民團體的“三反”斗爭中,各級黨委“首長負責,親自動手”,放手發動群眾,深入宣傳運動的意義和黨的方針政策,帶頭進行自我檢討,動員有問題的人主動坦白交待,號召廣大群眾檢舉揭發。

    北京市是率先動員群眾廣泛參加“三反”運動的地方之一。1951年12月1日,北京市第三屆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北京市如何開展“三反”運動。會上,市委書記、市長彭真要求各單位領導同志必須采取有效的辦法進行系統深入地檢查,并發動群眾自上而下地進行廣泛檢舉,使“三反”運動能夠迅速在全市展開。

    12月20日,北京市委、市協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市各人民團體聯合舉行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動員大會,彭真在會上作了動員報告。他指出,貪污浪費現象仍很嚴重,不僅一部分舊工作人員貪污惡習仍然存在,有些老干部和新參加工作的干部也受到資產階級自私自利思想的侵蝕。我們反貪污、反浪費的具體方法是首長負責,親自動手。同時,彭真還提出了開展運動的具體辦法:第一,市和各單位都成立節約檢查委員會,首先檢查本單位,然后在上下級和同級間進行互相檢查;第二,動員有貪污行為的人自動坦白、自動檢討,從領導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員,從黨員干部到非黨員干部,不得例外;第三,普遍動員全市人民,首先是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檢舉。

    12月21日,北京市節約檢查委員會宣告成立,由華北局書記處書記、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劉仁任主任,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張友漁和蔣光照、張鴻舜、傅華亭等市領導任副主任,統一領導全市的“三反”運動。

    為了充分發動群眾,12月28日,北京市又召開了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彭真再次到會動員,號召全市人民積極行動起來,檢舉揭發貪污分子。會議還通過了關于在全市進一步開展增產節約和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決議。

    為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精神,北京市成立了代表彭真市長與廣大市民群眾見面的“市長代表工作組”。這個工作組由923人組成,分為253個小組,分赴全市各區派出所管轄的警界,登門入戶進行宣傳發動工作,務使“三反”運動家喻戶曉。僅僅四天時間,“市長代表工作組”就召開群眾大會300余次,各種座談會2000多次,訪問了7000多戶家庭,直接受到宣傳的市民在30萬人次以上。工作組還收到檢舉和坦白材料10986件,經甄別,屬于“三害”范圍的有9800多件。對工作組取得的成績,彭真十分滿意,他還專門寫信向全體市民表示感謝。隨后,北京市成立了由副市長吳晗和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基平負責的處理委員會,根據有問必答的原則,處理群眾檢舉的問題。北京市的“三反”運動就這樣緊鑼密鼓、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

    黨群機關干部多、黨員多,也是最容易出現貪污、浪費、滋生官僚主義現象的地方。北京市委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把黨群機關作為開展“三反”運動的重點部門,首先確定在市委機關、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北京日報社、人民藝術劇院、市文聯、文藝處、美術工作室、市中蘇友好協會等11個單位開展運動。這11個單位有工作人員2771人,其中干部1952人,工人281人,勤雜人員440人,戰士41人,學生37人,保育員16人;黨員887人,占32.01%,共青團員473人,占17.07%,民主黨派七人,占0.26%,群眾1404人,占50.66%。
    充分發揚民主,召開群眾大會,揭露貪污分子或促使其坦白,是開展“三反”斗爭的有效方法之一。共青團北京市委所屬青年服務部的青年補習學校,帳目混亂,其負責人馬鈞拒不接受群眾的檢查,也不交待自己的問題。團市委節約檢查委員會就重點對受馬鈞指使、被迫制造假帳的會計王云霞進行說服教育,終于使她主動坦白,交待了所有問題,并在群眾大會上公開檢舉揭發了馬鈞的貪污行為,馬鈞被當場逮捕后,接著就有六七個人上臺坦白了自己的貪污問題。北京市人民藝術劇院在群眾大會上逮捕了貪污分子楊林后,立刻有人上臺控訴了貪污漏稅、壓制檢舉的藝術工廠廠長劉峴和他的妻子、廠行政科長王卓君。這種群眾性民主大會影響非常大,效果也很顯著,既動員教育了群眾,同時也給貪污腐化分子以強烈震懾,極大地推動了運動的開展。

    經過發動群眾,首長帶頭檢討,普遍開展坦白檢舉,進而檢查、調查、查帳、算帳,開斗爭會以及反復交代政策,北京市在黨群機關的11個單位中共查出貪污分子和犯有貪污錯誤者527人,這些人共貪污12億多元。在這527人中,從政治面貌上看,共產黨員74人,占14%;共青團員50人,占9.4%;民主黨派4人,占0.7%,群眾399人,占75.7%。從職務上看,局、處長以上干部四人,占0.7%;科長38人,占7.2%;一般干部360人,占68.3%;普通工作人員125人,占23.7%。群眾檢舉揭發出來的最為典型的貪污腐化分子是秦其芳和張春久。秦其芳原是北京市婦聯生產部代理副部長兼挑花廠廠長,此人早在1948年任石家莊大興紗廠合作社主任時,即假造和私立帳目,違反政策騙購棉紗賣給奸商投機倒把。1950年去四川購買生產原料時,又用重報和多報帳等方式,貪污貨款8200余萬元。張春久是原北京市總工會店員工會籌備委員會主席,他不但貪污受賄400余萬元,還幫助奸商盜竊國家資財。

    北京市黨群機關在揭發出一些貪污、浪費現象,并清出一批貪污腐化分子之后,機關中存在的嚴重官僚主義現象也充分暴露出來,主要表現為機關內部長期缺乏正常的民主生活,群眾的意見和訴求沒有通暢的渠道反饋,造成領導與群眾之間存在一些隔閡。貪污浪費問題的存在又與官僚主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更加引起群眾的憤恨。北京市委因勢利導,在深入清查貪污腐化分子的同時,在黨群機關展開了反官僚主義斗爭。

    按照市委的要求,黨群機關各單位的領導必須當眾檢討,檢討內容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鋪張浪費、不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缺乏全面觀點給國家造成財產損失的行為;二是缺乏民主及群眾觀點的工作作風問題;三是對干部的政治教育和理論業務學習領導不力的問題。

    北京市黨群機關反官僚主義的斗爭進行得比較嚴厲,領導干部幾乎是要“人人過關”。開始時,有少數單位的領導,缺乏自我批評的勇氣,躲躲閃閃不敢與群眾見面。但是,群眾反官僚主義斗爭的情緒已經被調動起來,且越來越高漲,迫于壓力,他們不得不放下架子、拋開面子,向本單位的群眾進行檢討。少數領導干部因群眾對其檢討不滿意,甚至檢討了三四次。領導主動檢討,群眾敢于批評,由此大大推動了“三反”運動向縱深發展。
    北京市還率先把運動推向了對腐蝕干部負有重大責任的工商界。北京市委在給中央的報告中寫道:“在工商界方面,主要是賄買和勾結工作人員,偷稅漏稅,偷工減料和對公家高賣低買,而最普遍的是用‘回扣’、‘送禮’等方式來勾引工作人員貪污。”“在一個多星期中,各行業開會已達3125次。……現在公務人員和公營企業員工中,已有7000余人坦白了有貪污或占公家小便宜的行為。其中貪污公款在100萬元以下者7171人,100萬至500萬元者362人,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31人,1000萬至5000萬元者33人,5000萬至1億元者三人,1億元以上者兩人。工商界已有1659戶坦白并檢舉了2923人有貪污或行賄行為。”

    北京市委還發現“斗爭的內容和規模,比運動開始時我們所想象的要復雜和大得多”。“在公務人員方面,有各種侵吞、盜竊、騙取公家財物、吃‘回扣’、吃‘底子錢’和貪占公家小便宜的行為;有私設工廠、商店、假公濟私,利用公家各種條件圖暴利的變相盜竊行為;有利用職權地位敲詐勒索,占老百姓便宜的行為;有各種接受賄賂、勾結包庇商人盜竊騙取公家財物的行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種浪費和違犯制度、化大公為小公等行為。……貪污現象最嚴重的是稅務人員(已坦白者約占總人數40%)、合作社人員(已坦白的約占總人數之17%)、貿易機關和各種采購人員。敲詐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下級員警,敲詐對象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動會道門道徒等。”

    鑒于以上情況,北京市委在報告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計劃:第一,繼續號召坦白和檢舉,最近幾天主要是號召坦白。針對工商界最怕坦白后無限制地追繳漏稅和罰款,宣布凡坦白者,除補繳1951年漏稅外,不再罰款;否則,查出后將追繳解放以來全部漏稅,并照章罰款。第二,號召全體市民和一切工作人員大量檢舉。為方便群眾檢舉,在全市設接待站和檢舉箱。第三,從嚴法辦一批貪污行賄分子,并公布一批各種類型的貪污案件,以推動坦白運動的開展。第四,繼續逮捕抗拒、破壞“三反”運動的貪污、行賄分子。第五,各區召開代表會議,并召集街道和村民大會,進行動員宣傳,使“三反”斗爭家喻戶曉,群起而檢舉。

    對于北京市的這一經驗,毛澤東當即批轉各地,要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辦理。“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系而有貪污、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沈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動這一斗爭,藉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于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爭取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此項任務。請各級黨委對此事進行嚴密的部署,將此項斗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斗爭來看待。此種部署應當是內部(各機關、學校、部隊和公營企業)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時進行,領導機關和法庭密切配合,報紙和廣播則大力宣傳,并注意組織機密消息的內部通報。”

    明確把“三反”斗爭與打擊資產階級的問題聯系起來,并且宣稱資產階級三年以來一直對中國共產黨“猖狂進攻”,而且強調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這就使得這場原本旨在清理內部貪污分子的運動,變成了一場帶有你死我活性質的階級斗爭。在這種情況下,毛澤東對形勢的估計自然會愈加嚴重,任何沒有把自己所在地區或單位的貪污問題提高到如此高度,或估計不夠嚴重的報告,都不免會受到他的嚴厲批評。用毛澤東的話來說:任何在報告中說貪污情況不甚嚴重,貪污人數少,款數不多,都是不真實的。毛澤東一再告誡各級領導干部:“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實的報告欺騙了”。凡是下級機關的反貪污斗爭比不上中央機關的,“就是那里的領導人不行,方針和辦法不對,必須立即加以檢討和改正。”
    毛澤東還以集寧軍分區和遵義軍分區的報告加以對比,批轉各地:我們“不愿意看那些好像太平無事的報告。集寧軍分區只說了浪費和生活腐化,還沒有提到貪污事件。像一個軍分區一定有大批的貪污犯,望各地嚴格注意,一切沒有切實暴露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部隊,必須從頭做過,做好了三反再做整編。三反一天沒有做好,即一天不準進行整編。”“遵義分區這個報告比剛才轉發的集寧分區的報告接近事實得多。一個分區,一個軍,一個小市,一個縣,必定有大批的貪污犯,這是決然無疑的。凡說那里只有浪費而無貪污,或貪污甚少者,必不可靠,千萬不要相信。在一陣風停止浪費之后,必須立即窮追貪污。不能自己解決貪污問題者,上級應即派遣檢查組下去督追,務將一切貪污分子追出而后止。”

    以此為標準,毛澤東再度斷言:“各單位的報告,凡屬不痛不癢敷衍塞責者,其領導人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污分子,這類報告應立即予以批判。”

    毛澤東接二連三作出的重要批示,促使“三反”運動在全國不斷升溫。

    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員會于1951年12月6日舉行第八次全體會議,專題研究如何開展增產節約和反貪污斗爭。12月15日,上海市召開二屆三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市長陳毅在開幕詞中嚴正指出:“在我們上海市進行嚴懲貪污與反對浪費特別重要,因為上海市增產節約任務重大,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貪污腐化風氣包圍著我們,如果不徹底嚴禁貪污,打破包圍,我們在思想上、行動上便站不起來,便不能完成建設新上海的任務。”陳毅堅定地表示:“我們下定決心要動員群眾以民主檢舉的方法徹底進行反貪污運動,務必使貪污分子受到法律的懲戒,不讓他逍遙法外,要保證使貪污現象不能在人民政府系統中存在。至于浪費在性質上雖然與貪污不同,但它耗費國家人民的財物,障礙國家的建設,造成鋪張奢侈的風氣,直接間接地助長了貪污腐化,故反對浪費必須與嚴懲貪污同時進行。”會議通過了《關于嚴懲貪污、反對浪費的決議》。

    12月27日,上海市政府委員會和市協商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決定成立包括人民政府、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市節約檢查委員會,作為指導和檢查此次運動的專門機構。12月29日,上海市軍管會和市政府專門設立4302號信箱,接受廣大市民的檢舉揭發。12月30日,市政府又發布《關于開展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運動的指示》,要求所屬機關、企業單位立即開展“三反”運動,并明確規定“檢查、坦白或檢舉的貪污浪費事實,均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參加工作算起。”

    在近代,上海是全國的經濟中心和金融中心。解放后,上海依然是全國的重要工業基地。由于上海大小國營、公營企業較多,“三害”現象普遍存在且表現非常嚴重,上海市委把國有企業作為運動重點開展的領域,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1952年2月4日,上海市委發出《關于在國營、公營及公私合營工廠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指示說:從半個月來上海市部分國營、公營及公私合營工廠的民主改革和“三反”試點工作來看,工廠中的貪污浪費情況十分嚴重,是貪污分子集中的地方,開展“三反”已成為廣大職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當前工廠中進行一切工作的關鍵。因此決定所有國營、公營及公私合營的工廠,只要領導條件具備的,都要無例外地開展一次深入徹底的“三反”運動。在工廠中開展“三反”運動,不僅不與民主改革和生產改革相沖突,而且可以完全結合成為推動改革的一個基本動力。
    上海市委的這個指示還明確提出要從以下八個方面,清查國有企業中存在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問題:(1)原材料采購中的貪污與運輸中的偷竊浪費;(2)工廠管理費用中的貪污浪費;(3)伙食費中的貪污浪費;(4)工會各種費用中的貪污浪費;(5)工廠基金(即廠長基金)使用中的貪污浪費;(6)工資支付中的貪污行為;(7)修建費用中的貪污浪費;(8)合作社收支中的貪污浪費。同時,還包括前述這些方面在管理上的官僚主義現象。

    鑒于工廠既是一個緊張的生產機構而又是貪污分子相對集中的地方,在工廠中進行“三反”,不僅要徹底肅清貪污浪費,而且要不妨礙生產并有利于生產。為此,上海市委要求各國有企業在運動中要特別注意掌握以下幾條原則:一是正確處理工人的偷竊與“揩油”行為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辦法應當是正確教育,建立制度,不咎既往,杜絕今后。二是慎重而嚴肅地處理工會經費、福利事業與合作社中的貪污浪費問題。處理這些問題的基本原則是既要徹底弄清是非,認真向群眾交代,又不要打擊干部的積極性,傷害許多可以改造與挽救的干部。三是對有貪污行為的職員與技術人員,要采取團結爭取多數、孤立打擊少數的原則,并根據其技術高低和作用大小加以區別對待。四是工廠中的貪污現象比較普遍,必須有重點、有意識地檢查貪污和搜捕大貪污分子,防止盲目地泛泛地進行。五是在工廠進行“三反”,其內容較機關更為復雜,而干部條件又相對較差,因此要特別注意有準備有步驟地展開,不能機械地照搬機關的那一套做法,不能簡單從事、限期完成。

    在中共上海市委工業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安排和領導下,到1952年3月3日,上海市已有157個國營、公營和公私合營的工廠進行了“三反”斗爭。這些工廠共有職工135187人,包括13720名職員。貪污行為主要發生于職員和工廠管理者中,共查出貪污1000萬元以下的4596人,占職員人數的30%;貪污1000萬元以上的主要是工廠的高級技術人員、專家及留用的廠長。

    尤為觸目驚心的是,上級組織派到工廠去工作的黨員干部,包括軍代表、軍管專員、廠長、科長,甚至黨委書記、支部書記,也有相當一部分淪為貪污受賄分子和嚴重的官僚主義分子,有的甚至淪為惡霸。例如上海市國營第二印染廠軍代表陳琦,把家鄉的地主、商人、反革命分子介紹到廠內充任職員,營造私人勢力,成為工廠一霸,貪污、浪費、腐化、揮霍,為所欲為,已經完全蛻變為資產階級的代理人。公私合營的實生橡膠廠,從副廠長到廠黨支部書記等9名共產黨員,全被代表私營股東的副廠長顧方千拉下水,變成了資本家的傳聲筒。

    上海市在國有企業中開展的“三反”運動取得了巨大成功,毛澤東批示將上海市委的報告轉發各中央局及所屬各大城市黨委,要求他們“參照辦理”。

    華南分局隸屬于中共中央華中局領導。1949年7月,中共中央為了加強對廣東、廣西地區黨政軍工作的統一領導,決定組建新的中共中央華南分局。8月1日,中央任命葉劍英為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張云逸為第二書記,方方為第三書記,陶鑄為第四書記。

    中央決定開展“三反”運動后,葉劍英堅決貫徹,立即領導開展了華南分局、特別是廣東省的“三反”運動。1951年12月21日,葉劍英在廣東省和廣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聯合舉行的會議上,作了題為《在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基礎上厲行節約,增加生產》的動員報告。他說,“毛主席在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向全國人民提出增加生產、厲行節約的中心任務。這一任務在目前來說,是支持中國人民志愿軍取得抗美援朝勝利的中心環節;從長遠來說,是積累資金,進行經濟建設大業,按計劃、大規模、快速度來實現國家工業化的根本方法;從思想改造來說,是肅清舊社會余毒,避免剝削階級思想對我們干部進行腐蝕的有效辦法。應當指出:增產節約,最大的敵人是貪污浪費與官僚主義。要進行增產節約的工作,只有放在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基礎上,才能成功。”
    1952年1月2日,華南分局召開第60次常委會,葉劍英、方方、陶鑄、古大存、黃永勝、易秀湘等領導同志出席了會議。會上,葉劍英再次作了動員,他說:“一些同志進城兩年來,用度不檢點,送禮有些馬馬虎虎收下了。真正用不義之財去搞家當是很少的,但失檢點的則是不少的。”

    戎馬一生的葉劍英,把組織政治運動當作指揮作戰一樣進行,有條不紊,部署周密。“第一步,先從黨內著手,先從自查開始,這是進行政治運動的一貫做法。”“第二步,指揮作戰,這是一個關鍵。現發現貪污的很多,其中大部分是舊人員,于是有些同志安慰自己,以為共產黨員貪污的少。但我們是共產主義者,標準應比他們高。”葉劍英嚴厲警告說:“所以要注意的是我們的一些指揮員,渾水摸魚。只要自我批評,坦白出來,給以適當處分,解除精神上威脅,然后集中一切力量,一致對敵。”

    當時廣東省社會各界對“三反”運動存在著一些模糊甚至是錯誤的認識,有的民主人士認為,搞“一反”(反貪污)還可以,其他“二反”大可不必;有的機關干部則說:“想貪污沒機會,想浪費沒權力,想官僚主義沒資格”,覺得“三反”與自己毫無關系,因而對運動漠不關心;也有的機關干部認為,革命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享受一點,闊氣一下,也沒什么”;還有的認為,“貪污受賄自古有之,不是政治問題”。即使是在華南分局的常委會議上,有的領導干部只承認在華南分局浪費現象有一點,官僚主義也有一點,但貪污現象是沒有的。對于這些錯誤認識,如果不加以批判和清理,勢必影響運動的深入開展。針對這一情況,華南分局第四書記陶鑄堅決支持葉劍英的意見,他在發言時說:“分局決心大,是因為毛主席決心大。黃河之水天上來,每個人都要洗一洗澡。運動開展還不平衡,不深入,但在逐步開展。每個部門已下決心搞起來。今天是小的核心,打通思想。我想,這里不會有貪污問題,都是分局委員,而且何必貪污,開條子要就行了嘛。參座(指葉劍英)的意思是叫大家勇敢一點,講清楚了,一不殺頭,二不打官司。哪個地方沒有起來,就是哪個地方民主不夠。”

    華南分局常委易秀湘向與會者列舉了已經查出的貪污人員數目比例:省外管局15%,省進出口公司15%,海關10%,省鹽務局14%,省有色金屬管理局10%,省物資管理局10%,省商檢局15%,省海運局30%,省財委11%。易秀湘認為,實際貪污受賄人數要遠遠大于目前所掌握的數目。

    為了加強對運動的組織指導,葉劍英要求廣東省“黨、政、軍、財四大系統,可抽調一批得力干部,組織三反檢查組,上下左右,互相檢查。”把群眾動員起來,鼓勵大家檢舉揭發,“檢舉的方式無論口頭的、文字的、公開的、秘密的、直接的、間接的、完整的、片斷的,都一律歡迎。”

    在華南分局的部署組織下,廣東省各地層層動員,層層指揮,穩步推進,運動很快在全省上下開展起來。

    運動開展后不久,葉劍英收到華南分局送來的一份報告,內稱:“廣州長期在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統治之下,早已成為不法商人、貪污分子的‘溫床’,過去廣州的貪污風氣和奸商活動是全國出名的。運動初期,我們就發現了有個別合作社和銀行的兌換金銀部門工作人員100%是貪污分子,市府秘書廳經管財物的人90%以上犯貪污,一個稅務分局亦占90%犯貪污,整個財經系統62個單位中,初步發現貪污分子達46%。就夠說明貪污情況的嚴重了吧!”當時葉劍英還兼任著廣州市委第一書記,接到這份報告后,他也認為廣州的“三害”問題確實十分嚴重,便親自指導督促廣州開展“三反”斗爭。
    1951年12月4日,廣州市政府委員會舉行委員擴大會議,政府委員、各局、處領導及各人民團體代表共84人出席。會議決定成立廣州市人民政府節約檢查委員會,葉劍英親自擔任委員會主任,市長朱光和郭翹然、田坪、梁湘為副主任,統一領導全市“三反”運動。會議要求全市各單位及各區立即成立節約檢查分會,并派出70人的檢查組,分別到全市各財經單位深入檢查。

    12月29日,經葉劍英批準,廣州市委發出《關于大張旗鼓發動群眾,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指示》,要求全市黨員干部必須在思想上充分重視,各單位應在短時間內集中力量,迅速造成熱潮,形成群眾性的運動。為此,市委規定,所有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1952年的頭一個月里,每天只工作半天,半天用來學習、反省、坦白和檢查。

    1952年1月4日,廣州市委召開所屬地委級以上干部擴大會議,葉劍英在會上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刻認識到“三反”運動是一場嚴重的思想斗爭和###,必須“首長負責,親自動手”,要求各級主要負責干部要帶頭反省坦白,發揚民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這次會上,朱光、陳志芳、蕭貴昌、梁廣等市委、市政府領導帶頭進行反省,“下水洗澡”、“引火燒身”,消除廣大干部的思想顧慮,增加大膽暴露問題的勇氣。

    1月10~12日,中共廣州市第二次代表會議召開,葉劍英作了開展“三反”運動的報告,回顧了一個月來廣州市“三反”運動的進展情況。葉劍英批評廣州市的運動進展緩慢,要求各級領導大膽放手,發揚民主,立即掀起轟轟烈烈的群眾性的運動高潮。會后,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認真貫徹葉劍英提出的“逐級下水洗澡”的方針,各單位由上而下,先是局、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帶頭反省,接著是科、股長等各級干部層層“下水”,進行坦白檢討,“檢查自己,真誠悔過,檢舉他人”,全市很快就掀起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熱潮。據統計,廣州市“在參加三反的46420人中,查出有大小貪污行為的有14335人”,貪污人數占參加運動總人數的30%。

    在貪污、浪費、官僚主義“三害”中,尤以貪污現象最為突出,即使在經濟落后、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地區,鋪張浪費、貪污蛻化的現象也很嚴重。

    甘肅省處于內陸邊遠地區,長期以來,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下,生產力發展非常緩慢,經濟十分落后。人民政權從國民黨手中接收過來的是一個經濟結構單一、基礎薄弱、生產落后的爛攤子,工農業總產值僅為6.83億元(按1952年不變價格計算),其中農業總產值5.52億元,占80.8%;工業總產值僅1.31億元,占19.1%。由于入不敷出,財政赤字高達58%。當時,甘肅省的基礎工業非常薄弱,現代工業幾乎是一片空白。輕工業和手工業作坊,零星分散,設備簡陋,技術落后。長期以來,甘肅農業自然生態遭到很大破壞,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頻繁,農業生產條件很差。解放前,全省灌溉面積僅占耕地面積的9%。尤其是農業生產手段極為落后,主要靠人力和畜力,“二牛抬扛”,人背肩挑,耕作粗放,經營落后,靠天吃飯。在一些邊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甚至還是“刀耕火種”。農業只能維持簡單的生產。1949年,全省平均糧食畝產52公斤,總產20.6億公斤,人均213公斤,糧食赤字高達60%。棉花、油料、肉、蛋等產量嚴重不足。1952年1月3日,甘肅省委在給西北局的報告中,列舉了大量事實說明,在這樣一個偏遠貧困的省份,依然存在著極為嚴重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現象:
    “武都稅務局長馮俊明等領導干部七人集體貪污受賄。蘭州市稅務局309個干部中有57人貪污。天水專區稅務干部30.9%貪污。平涼市稅務局88個干部中有40人貪污。省糧食局運輸公司180個干部,81人貪污。酒泉專區糧食局八個縣的干部有25人貪污。永登縣糧食局15個干部集體貪污。……海源縣委書記、縣長、組織部長、公安局長等40個干部集體貪污反革命財產。”

    甘肅省委認為,“三害”不僅使黨、政、軍的一些干部逐漸變質,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三害”大量侵占和浪費了國家最急需的經濟建設資金,對國家的經濟恢復工作和經濟、文化建設事業都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因此,中央提出開展“三反”斗爭是非常適時、萬分必要的。

    甘肅省委在報告中還指出:一些領導干部對中央的精神領會不足,對資產階級思想侵襲警惕不夠,對“三反”運動采取冷漠的態度;中下級干部中則有一些人有很多顧慮,怕這怕那,消極觀望。為此,省委召開擴大會議,專門討論“三反”運動的領導問題。會上批評了把貪污浪費看作“生活小節”、“不是原則問題”的錯誤思想,明確指出“三反”斗爭是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必須領導親自動手,充分發揚民主,發動群眾大張旗鼓地去進行。

    毛澤東對甘肅省委的報告給予充分肯定,1月9日親筆批示:“甘肅省委對三反斗爭抓得很緊,很認真,反映了真實情況。”“甘肅省委這個報告可在黨刊發表。”

    毛澤東的肯定和表揚,對剛剛開始的甘肅“三反”運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全省的“三反”運動在學習文件、打通思想基礎上,普遍開展起來。各部門負責人帶頭揭發、檢查本單位存在的貪污、浪費現象,并以身作則,檢查自身存在的官僚主義作風,進行自我批評。同時,省委和省節約檢查委員會還向廣大干部群眾宣布,保障大家的民主權利,做到“言者無罪,告者不究,壓制民主者必辦,阻礙運動者不論職位高低,一律撤職”。廣大群眾參加運動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紛紛以口頭、書面、公開或匿名等方式,檢舉貪污分子,揭發官僚主義和浪費行為。這時,各級黨組織適時講明黨的方針政策,指出能坦白交待的,重者輕處,輕者免處;拒絕坦白交待,頑固抵抗者,從重懲處。在這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強大壓力攻擊下,不少貪污分子主動坦白交待。據統計,甘肅省、地、縣黨政機關有50010人參加了“三反”運動,其中被查出有“三害”問題并受到各種處分的有9558人,占參加運動總人數的19.1%。

    寧陜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地處秦嶺中段南麓,距西安最近距離僅72公里,是關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由于地處貧瘠的西北地區,再加上自然資源缺乏,寧陜縣建國后直到70年代末,受交通、技術、資金、人才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始終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工業,只有一些生產小型鐵器具、木制農具、火紙及編制竹制品等作坊式的小企業。“三反”運動開始后,寧陜縣的一些干部認為,在寧陜這樣一個基本靠天吃飯的貧困農業縣,哪里來的錢財去貪污、浪費?對開展“三反”運動不以為然,甚至存在著一定的抵觸情緒。為了使廣大干部充分認識到開展“三反”斗爭的重大政治意義,積極投身到運動中來,寧陜縣在運動初期采取了“重點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學習文件與坦白反省互相批評相結合,號召自覺自動坦白與大力發動群眾檢舉相結合”的辦法,層層動員,充分發揚民主,以此來推動運動在全縣逐漸展開。
    1月28日到2月13日,寧陜縣委集中16天時間進行“三反”動員和整風:動員安排一天,學習五天,自我檢查、相互檢查和交待問題七天,總結和處理問題三天。參加整風的人員包括縣級機關干部96名,區機關干部101名,鄉干部64名,土改工作隊員82名(內有留用人員四名),公安隊員60名,勤雜人員七名,共計410名;其中黨員57名,團員85名。通過動員和學習,大家普遍認識到開展“三反”運動的意義和重要性,有一部分工作人員思想上積極斗爭準備坦白自己的問題,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存在著顧慮,坦白檢舉勁頭不大,光談小的,不暴露大的,同時還發現有的領導不夠民主,有個別小集團互相包庇等現象。縣委根據這一情況,分別召集黨、團員大會,進一步做好思想動員,同時加強領導,根據各單位不同情況,劃分了10個組,縣級機關內以財政科、糧食局、稅務局、衛生院為一重點組,公安局為一重點組,縣政府、政法為一組,縣委機關為一組,六個區以區為單位共編六個組,縣委委員分派到各組,地委派來的工作隊員也抽調配備到重點組,加強對運動的組織領導,很快就使運動猛烈的開展起來。在“三反”運動中,全縣共查處貪污分子60人(黨員18人,團員21人),共貪污人民幣2387392元;挪用公款30人,共挪用1748萬元;受賄20人,共受賄217萬元。浪費比貪污更多更大,個人及機關浪費5201萬元。此外,還查擺出官僚主義在工作中的種種表現。

    在河北省西北部、太行山與燕山環抱的盆地北沿,有一座山城,這就是塞外重鎮張家口市。張家口相傳是明朝筑城堡后,因守門人姓張,抵御外敵有功而得名。據文獻記載,商、周時張家口為幽州之地,戰國時為燕國北境,秦屬上谷郡,漢歸廣寧縣。至明朝筑城堡(下堡及來遠堡),張家口就在此二城堡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發展起來。1928年,國民政府設察哈爾省,張家口為省府所在地。1945年以后,為晉察冀邊區政府所在地。建國初期,張家口成為察哈爾省會所在地(1952年“三反”運動后撤銷察哈爾省,張家口市劃歸河北省)。張家口歷來是關里與口外通商必經之地,商業比較發達,經張家口市源源不斷運往內蒙的產品有煙、茶、酒、紡織品與工業產品。而內蒙等地的農副土特產,如蘑菇、皮毛、牲畜、藥材又通過張家口集散,輸往全國各地。商業的繁榮發達,使得張家口市的“三反”運動表現出與其他地區不同的一些特點。

    “三反”運動開始后,張家口市委經初步調查發現,一些不法資本家和大商人采用向國家干部行賄等非法手段來獲得高額利潤,而且他們向干部進攻的手段,幾乎無所不用。據一些奸商自供腐蝕國家干部的手法:“一般是先招待煙茶,后準備酒席,接著打牌,最后領來女人,他就什么都說了”;“收買干部的老婆,老婆一上鉤,阻力就少了”。在他們的腐蝕下,一些共產黨員和干部經不住考驗,腐化墮落。他們與不法資本家和大商人互相勾結,大肆侵吞國家資財,成了國家建設中的蛀蟲。初步調查發現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的問題可謂觸目驚心:

    沽源縣財政局、稅務局的29名干部中,有24人將貪污的公款投入商業股份獲利,其余有放高利貸的,有倒賣牲畜的。
    張北縣銀行以副行長為首的貪污團伙,用贓款投入店鋪10余家,獲取暴利。

    張北縣百貨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先后盜賣國家經濟情報43次,獲利1.6億元;張家口物價局一名干部,兩年中盜竊經濟情報賣給資本家和不法商人,從中獲取手續費1億多元;康保縣百貨公司主任向奸商提供經濟情報18次,從中得利100多萬元。

    張北縣四區區長、區委書記、公安員和武裝部長等幾名主要區干部接受賄賂,私放罪犯潛逃。

    張家口市所轄的察南專區糧食系統208人有貪污行為,占工作人員總數的68.7%;合作社系統有513人,貪污者占總人數的55.2%。

    張家口市合成公司經理郝玉廷向市紗布公司派遣16名經濟特務,控制了企業的計劃、物價、財務、供銷等要害部門。電業局、百貨公司等六個單位也有資產階級分子派進的經濟特務67人,被拉下水的干部有165人。

    華北軍區駐張家口采購站站長穆緝雍控制了一批奸商、偽軍官,形成龐大的貪污團伙。他們在大同市(當時屬張家口轄)用公款私設瑞記皮毛棧,在北京市私設油灰廠,共投資5億多元,用上級撥款180億元搞非法經營,除購一部分皮子外,余款歸為己有。僅1950年春,穆緝雍通過奸商購布820尺、糧食16萬斤,偷稅就達1.6億多元。市自來水公司的幾名工作人員與穆緝雍合伙盜竊國家財產總值達7億多元。

    嚴重的事實表明開展大規模的“三反”運動有著現實緊迫性和長遠的重要意義。根據華北局、察哈爾省委的指示,1951年12月27日,張家口察南、察北地委、張家口市委、宣化市委分別發出《關于反貪污、反浪費和反官僚主義運動的指示》,分別做出《大張旗鼓地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計劃》,召開了地直、市直機關以及各縣委負責干部參加的“三反”斗爭動員大會。會后,層層貫徹,深入發動,從上到下先后成立了增產節約檢查委員會,具體領導“三反”運動。自此“三反”運動在張家口全面展開。

    為便于檢舉揭發,張家口市政府在主要街道設立了20個檢舉箱。1952年1月19日,市政府又發出布告,號召全市有違法行為的工商業者應據實向增產節約檢查委員會主動坦白。截止到1952年1月9日,張家口市共召開群眾大會156次,到會人員達8870多人次。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發動,廣大群眾的思想認識顯著提高。在揭發檢舉高潮中,出現了兒子檢舉父親,妻子揭發丈夫,一個人檢舉揭發40余人的貪污問題。到1月15日,張家口市檢舉揭發和坦白交待有貪污行為者1070人,貪污款額高達75283萬多元。

    為了推動“三反”斗爭深入進行,2月8日,張家口市增產節約委員會又召開了有各界群眾萬余人參加的“挽救貪污分子大會”。大會宣布被政府逮捕的12名貪污分子的罪狀,同時,為最后挽救那些還在猶豫的貪污分子,將坦白限期延長到2月15日。張家口市委為保證運動健康發展,非常注意掌握政策,及時解決運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針對貪污分子有“一怕丟臉面,二怕退贓,三怕不信任,四怕喪失威信,五怕送法院”而拒不坦白的問題,市委反復宣傳黨中央的政策,使貪污分子認清了形勢,明白了早交待與晚交待的不同后果,使大多數貪污分子主動交待了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張家口市的機關、工廠、企業、中等以上學校共有干部3919人,參加“三反”運動者3815人,其中有貪污行為者1352人,占全體干部總人數的34.5%,貪污款1025849萬元,其中貪污百萬元以下者762人,貪污公款總計19390元;貪污百萬元以上者418人,貪污公款總計1476萬元;貪污千萬元以上者156人,貪污公款總計447887萬元;貪污1億元以上者11人,貪污公款總計41100萬元。

    張家口市的“三反”運動進入1952年3月以后,除有少數單位收尾外,大多數單位轉入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從部分單位揭發出來的浪費和官僚主義現象看,其造成的損失遠遠超過貪污的數目。揭發出來的浪費案件就折款1581885萬元。另有個人鋪張浪費款8756萬元。據九個工廠不完全統計,浪費折款4億多元。察北專區在反浪費中揭發出浪費款6億多元,因官僚主義造成損失折款40多億元。

    為了促進“三反”運動向縱深發展,1952年3月16日,張家口市舉辦了“三反”展覽會。展覽實物2000余件,圖表15幅,照片200余張,歷時兩個月,參觀群眾達七萬多人。群眾看了展覽后說:“三反運動救了國家,也救了干部。”

    “三反”運動不僅在黨政群機關和工商企業界開展得如火如荼,在軍隊、公安機關和高等院校中同樣進行的有聲有色。

    全國公安機關的“三反”運動是在公安部黨組的統一部署組織下開展的,公安部長羅瑞卿則親臨一線指揮。

    羅瑞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公安部長。1949年4月,時任華北軍區政治部主任兼第19兵團政委、太原前線總前委第一副書記的羅瑞卿,與周士第一起,代替病中的徐向前指揮部隊解放了太原。5月中旬,部隊正準備揮師遠征時,毛澤東致電羅瑞卿“請來中央一敘”。6月初,羅瑞卿向繼任政委李志民交代了工作,即乘火車前往北平。到北平后,周恩來找羅瑞卿談話,要他出任即將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長。羅瑞卿感覺有些意外,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他向周恩來表示,自己更適合在軍隊工作,希望能繼續隨軍作戰,而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出任公安部長更為合適。

    周恩來拒絕了羅瑞卿的意見,對他說:“各人有各人的事,李克農有李克農的事。”并告訴他,此事中央已經決定,“今晚毛主席還要接見你,你就不要再提上前線的事了。”

    當晚,毛澤東在香山雙清別墅一見羅瑞卿就說:“聽說你不愿意干公安部長,還要去打仗?現在要建立新的國家政權了,我們都不干,都還去打仗,那行嗎?”

    毛澤東、周恩來親自點將,羅瑞卿走馬上任。黨中央決定讓羅瑞卿擔任新中國首任公安部長,不僅因為他既能征善戰,又懂政治工作,而且早在紅軍時期就擔任紅一軍團和紅一方面軍保衛局局長,長征中一路保衛黨中央,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主任時曾領導開展鋤奸偵察工作,顯示了卓越的保衛工作才干。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開始辦公,啟用印信。11月5日,羅瑞卿親自主持召開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會。到會科員以上干部300余人(全部共有干部486人)。周恩來在接見公安部主要負責干部時囑托說:“軍隊與保衛部門是政權的主要的兩個支柱。你們是國家安危,系于一半。國家安危你們擔負了一半的責任,軍隊是備而不用的,你們是天天要用的。”
    公安部一建立,羅瑞卿即開始著手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祖國,為人民所喜愛,為敵人所害怕的公安隊伍。羅瑞卿首先抓的是政治思想建設,他認為,人民警察同人民解放軍一樣,應當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宗旨。為人民服務與否是人民警察區別于舊警察的重要標志。他說:“我們必須反對侵犯人民利益、脫離群眾的國民黨作風,提倡與樹立為人民服務、忠心耿耿做人民的勤務員和警衛員的作風。”羅瑞卿經常教育公安系統的干部:“不準坐霸王車、吃霸王飯、看霸王戲!”為了加強公安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使全體工作人員保持清正廉潔,早在1949年11月羅瑞卿就主持制訂了公安隊伍的《十大紀律、八項作風的規定》,后修訂完善為《公安人員八大紀律、十項注意》。“八大紀律”的第五條明確規定“不準貪污受賄”。

    在廉潔自律方面,羅瑞卿堪稱是公安系統的楷模,他的秘書羅家禎回憶:

    羅瑞卿同志1949年6月從軍隊到中央軍委公安部任職,1950年住宅遷至南池子緞庫后巷甲1。這是一個獨門小院,羅家住樓房七間,另三間為辦公、會客、餐廳。院內的附屬房為秘書和公勤人員居住,他家人口多,一個孩子已工作,獨立生活,七個孩子上學,一個烈士子女(鄧發之女)也在上學,五個親屬,加上他們兩口子,最多時有16口人。1953年實行工薪制,他是行政四級,月薪400元。他又是公安軍司令員,大軍區級,本可拿軍隊較高薪金,但他以主要工作在公安部為由,堅持拿地方工資。他的夫人郝治平行政十二級,月薪200元,全家每月生活開支及學費、服裝和日雜開支,所剩無幾。他常穿有補丁的內衣,孩子們的衣服多是大的穿過小的穿。他從未接受過組織上的特殊照顧,也從未接收過部屬的饋贈。他喜歡戲劇,常自費到劇場觀劇。他為人熱情,常自費請熟識的同事到飯店吃飯。他有一個妹妹在四川老家,偶爾亦給些經濟支援,但對她提出安排子女工作的要求,堅決拒絕。他到外地考察工作時,關照秘書要付飯費、按標準吃,莫要特殊化。可以說,他家的生活是一般常人的生活水平。文革中,他家兩次遭紅衛兵抄家,所抄實物開有三聯單,現款和存款總計不過2000元,沒有抄到違禁和貴重物品。當時中央專案領導人問我他家有什么金銀財寶?我說他家確確實實沒有金銀財寶和古玩字畫,亦沒有豪華家具和衣物,這位領導人表示十分驚奇。

    羅瑞卿對黨中央、毛主席的指示一向堅決貫徹,不打折扣。中共中央作出開展“三反”運動的決定后,羅瑞卿立即布置在公安系統傳達貫徹。就在此時,羅瑞卿得悉當時的中南局公安部部長有嚴重腐敗行為,便親自到武漢了解情況。這位部長是公安保衛戰線的老將,是羅瑞卿的老部下,平時工作是有成績的。但是進入武漢大城市以后,喜歡跳舞玩樂,搞小金庫,公費吃喝,亂搞男女關系。羅瑞卿聽了中南局負責人的介紹,深感問題嚴重,同中南局領導研究后一致決定,對他嚴肅處理,撤職并給予黨紀處分。

    羅瑞卿的秘書羅家禎曾在這位部長領導下工作多年,對他所犯錯誤深為惋惜。在處理過程中,這位部長不好意思去見羅瑞卿,便找到羅家禎,沉痛表示悔過。羅家禎認為,他雖然錯誤嚴重,但已有認識,還作了深刻檢討,處理似可以從寬,便找到羅瑞卿,委婉地表示了自己的意見。羅瑞卿立刻嚴肅地對羅家禎說:“早在進城之前,毛澤東就一再告誡全黨要戒驕戒躁,艱苦樸素,尤其是警惕敵人的糖衣炮彈襲擊。他身為黨和政府的高級干部,不僅沒有帶個好頭,反而帶了腐敗的頭,必須從嚴處理,不能姑息。”
    從武漢回來,羅瑞卿愈加堅定了這樣一個認識:“三害”已嚴重侵蝕了一部分公安干警,“三害”不除,公安隊伍就無法保持純潔,戰斗力也將逐漸喪失。于是,羅瑞卿接連采取三項措施,推動公安部機關和全國公安系統“三反”運動的開展:一是領導以身作則,要求公安部和各級公安系統的領導干部都要在群眾大會上表示決心,作出自我檢討或反省,為群眾撐腰。二是“搬石頭”。對于自身不干凈、既不主動交代又怕發動群眾的干部,立即調職或撤職;對于壓制民主的干部,停止其工作。三是加強監督。各級公安機關都要成立節約檢查委員會,對落后單位,督促其盡快趕上來。

    在羅瑞卿的主持下,公安部機關和全國公安系統的“三反”運動迅速開展起來。1952年1月8日,公安部就開展“三反”斗爭情況給中直機關總黨委、中央總檢查委員會和毛澤東寫出報告。報告中說,一周來,公安部的“三反”斗爭已經進入貪污分子坦白和群眾性檢舉的高潮,形成了一支聲勢浩大的“三反”斗爭隊伍。運動發展的步驟,是由上而下,先內后外,即先把領導人檢查好,“脫褲子”,洗干凈,群眾滿意了,領導人進入陣地并取得運動的實際領導權,斗爭火力就立即燒到貪污分子特別是大貪污分子身上。這樣做的單位,沉重地打擊了貪污分子,揭發了他們的罪行,發動了群眾,教育了群眾,也教育了領導。

    毛澤東看了公安部的報告后非常滿意,在批示向全國轉發的同時,還寫下了這樣一段評語:

    羅瑞卿同志的這個報告很好,發給你們參考。請你們密切指導公安部門都照中央公安部的方針和辦法在全國三十萬公安人員中開展一個徹底猛烈的三反斗爭,將一切污毒洗干凈。哪一處公安機關(包括警察)的斗爭比不上中央公安部,就是那里的領導人不行,方針和辦法不對,必須立即加以檢討和改正。中央公安部的作法也是一切機關部隊所應仿效的。

    廣大干警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了,公安部機關的運動愈加廣泛深入,很快就檢舉揭發出一個大貪污分子——宋德貴。

    宋德貴,游民出身,原是國民黨軍隊中的一員,1935年被紅軍俘虜,經過教育改造,留在了革命隊伍里。他1936年入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七八處傷疤。1950年調任公安部行政處處長(當時為副廳級)。可以說,宋德貴是一名老干部、老黨員了,然而進城后他卻耽于腐化享受,犯下了貪污、盜竊國家資財達9億元的重大罪行。

    宋德貴的腐化墮落是從結識天津東華貨棧經理趙溪橋開始的,也可以說他是被不法商人拉下水的。趙溪橋是通過行政處生產科的蕭順和與宋德貴認識的,相識不久,趙溪橋就發現宋德貴“花錢大方,喜好奉承”,于是就抓住他的這一弱點,展開進攻。趙溪橋曾私下對身邊的人說:“只要我把宋處長服侍好了,這一輩子享樂就不成問題了。”宋德貴喜好喝酒,趙溪橋就每天請他下館子。為了博得宋德貴的歡心,除了請吃請喝,趙溪橋還經常給他送錢送禮。單請宋德貴吃飯一項,趙溪橋就花了1.6億元,行賄達1.3億元以上。宋德貴在北京吃遍了最好的飯館和最好的酒席。據查,宋德貴幾乎每天都要喝一兩瓶上等的白蘭地,北京許多有名的飯館都知道公安部的宋處長。宋德貴從此昏頭轉向,花錢做事與趙溪橋不分你我。
    1951年4~9月,公安部委派宋德貴負責到東北購運木材。宋德貴利用這個機會,伙同行政處副處長劉玉澤、生產科副科長王珍以及蕭順和等人,勾結趙溪橋和北京祥利木廠老板楊生祥大肆貪污、盜竊國家資財。宋德貴讓趙溪橋包運木材,照章每車皮只能裝25立方米的木材,他們卻裝了30立方米。僅此一項,趙溪橋就從中撈取7億元。

    宋德貴認為趙溪橋、楊生祥很能干,視之為“心腹”和“好軍師”,對他們言聽計從。而趙溪橋、楊生祥則認為找到了“靠山”和“搖錢樹”,對他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事實上,宋德貴已成為東華貨棧、祥利木廠的大老板之一,東華貨棧的伙計稱他為“老掌柜”。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宋德貴又以奸商拖他下水的辦法,拖別人下水。他以盜取來的國家財產,大批地購買了手表、鋼筆、收音機、自行車、人參、鹿茸、海龍、海狗腎等到處送人,有時甚至直接送現金,把一些意志薄弱的人拖下水。在他的拉攏下,公安部行政處80%的人都有貪污受賄的問題。

    宋德貴的罪行暴露后,領導反復教育,但他仍不悔悟,反而有計劃地進行對抗。他曾兩次和奸商趙溪橋及同案主犯劉玉澤、王珍秘密會面,商討怎樣混過這一關。在要他交清帳目時,他一面以有帳無錯相搪塞,另一面制造假帳。

    這樣一個貪污腐化、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又拒不坦白的墮落分子,理應受到嚴懲,被判處死刑。羅瑞卿在1952年1月16日公安部的斗爭大會上說:“我們對宋德貴、劉玉澤、趙溪橋的犯罪行為決不能容忍。”“我們內部如果有很多像宋德貴等這樣的共產黨員,還得了嗎?如果這樣,我們就有亡黨的危險。”

    羅瑞卿剛正不阿,疾惡如仇,處理罪行昭著的貪污腐化分子一點不講情面。時任羅瑞卿秘書的王仲方在一篇回憶文章中寫道:

    公安部打出一條“大老虎”叫宋德貴。此人原是公安部辦公廳的行政處長,轉業的紅軍干部,因為倒賣基建木材貪污受賄,情節嚴重被判處死刑,經國務院批準,準備開公審大會執行。大會前一天是星期天,大家經過緊張工作好多天之后,都在休息。正在這個時候,我接到公安部一位同志的電話,說他翻閱宋德貴檔案,此人在紅軍東征時負過傷有戰功,意思是判他死刑時是否考慮到了這一點。這個電話使我非常為難,已經決定即將執行的事,是不該隨便反映的,可是人命關天,不反映也是不應該的。于是,我冒著很大風險去見羅部長,這時,他正從樓上下來,我就把剛才接的電話報告給他,羅部長立刻明白是什么意思,臉色一下子變得冷若冰霜,返身上樓,并告訴我立刻通知公安部黨組的同志來開會。我沒有想到會有這種場面,趕快去打電話,因為是星期天早晨,有的同志還在睡覺就被我叫了起來。羅部長正嚴肅地等待著,氣氛頗有些緊張,大家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坐定之后,羅部長說明天要開公審大會,槍斃宋德貴,黨組同志還有什么意見?大家莫明其妙,說這個問題黨組討論過多次,一致同意并作了決定,且已經批準,怎么又提了出來?羅部長說,現在有人動搖,所以請大家來討論。大家很奇怪,誰有動搖?這時打電話來的同志也在座,他沒有出來說明,我只好硬著頭皮說有人反映說從檔案上看到宋德貴有戰功,但沒有說是誰反映的。這時,羅部長沖著我說,立過功怎么樣?劉青山、張子善的功勞比宋德貴小嗎?而且我們研究過宋德貴的歷史,其罪處死,不能寬恕。黨組同志都表示不應該有動搖,于是羅部長宣布散會。大家在下樓時都責怪我,你怎么這個時候反映這種意見呀!此時此刻我真是無地自容。這場風波是我引起的,干擾了黨組的決定,干擾了羅部長的決心,又影響了大家的休息。我心想,我這個亂子捅得不小,看來我這個政治秘書要“砸鍋”了。
    第二天,公審宋德貴的大會開得很成功。又過了兩天,羅部長同我在院子里散步。他批評我缺少政治經驗,對各種反映缺乏判斷力。槍斃宋德貴是黨組集體研究、法院按照法律判處死刑,又是經國務院批準的,你不是不知道,為什么還會聽那種反映呢?那天對你的批評可能過嚴了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我說這件事對我震動很大,我不該聽這樣的反映,更不該沒有仔細想一想就去向您報告,干擾了您,干擾了黨組,我應該檢討,接受教訓。可是我又想過,如果今后再遇到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我自己又不能判斷該不該反映的,我想還是要向您反映。反映不對,挨頓批評,再嚴厲也不要緊。萬一該反映我沒有反映造成損失,就成了大錯了。不知道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羅部長沉思了一會兒說,你講的也有道理,重要的是今后要多讀點書,加強鍛煉,使自己成熟起來。人就是在處理各種復雜的事情上逐步成熟起來的。看來羅部長是諒解我了,而我也更理解他了。這場風波就這樣過去了。

    當時,羅瑞卿還兼任北京市公安局長,也親自指導了北京市公安局“三反”斗爭的開展。

    北京市公安局“三反”運動開展的最大特點是群眾動員廣泛、深入,有的單位開會時,臨時選舉會議主席,會議記錄也要當眾宣讀通過;有的單位會議發言時,一舉手就是二十多人,非常踴躍。有的群眾說:“憋了兩年多的話,今天可以說出來了。”大家撕破情面,短兵相接,運動發展到高潮時,甚至出現了兒子檢舉父親、妻子揭發丈夫、弟弟檢舉姐姐的情況。據當時不完全統計,市公安局內部檢舉揭發出來的案件有1067件。

    從北京市公安局查辦出來的“三害”問題來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六類人員身上:一是偵緝外勤人員,主要問題是假報開支,以少報多,私拿公家財物,假公濟私。二是刑警,主要問題是勒索事主,領贓受賄,勾結小偷,坐地分贓。三是司法看守人員,主要問題是勒索和侵吞犯人財物,敲詐犯人家屬,受賄。四是派出所民警,主要問題是敲詐勒索,賒欠不還,數量雖然不多,但性質惡劣,影響廣泛。五是行政后勤人員,在汽車司機中幾乎百分之百的偷汽油、盜賣零件,采買人員“吃回扣”現象也比較普遍。六是浪費現象多發生在領導干部身上,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市公安局自1949年組建至“三反”運動開始,僅招待費一項就達5000多萬元,機關生產方面因經驗不足、管理不善,損失8億多元。

    截至1952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共清查出貪污腐化分子2552人,占參加運動人數的24%。其中,貪污百萬元以下的1884人,占交代問題總人數的74%;貪污百萬元以上千萬元以下的482人,占19%;貪污千萬元以上的186人,占7%。

    和黨政機關一樣,全軍各大軍區和志愿軍各兵團也普遍開展了“三反”運動,其重點是團以上機關和后勤機關。運動進行的方式一般是先機關后連隊,先干部后戰士。連隊以反浪費、反偷竊為主。

    “三反”運動是在抗美援朝戰爭基本結束之后開始的。抗美援朝戰爭,使剛剛結束內戰的新中國再次進入戰時狀態。面對強悍的美軍和聯合國軍,新中國必須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戰爭,這不能不給國家的財政經濟帶來沉重影響。據統計,1950年國防費用達到28億元人民幣,占當年財政總收入的42.9%。要贏得這樣一場正義戰爭的勝利,不僅需要強勁的人力資源,更需要充足的物力資源給予保障。本來就處于百廢待興、經濟困頓的新中國,怎樣才能為戰爭前線提供贏得勝利的物資保障呢?1951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擴大會議,分析研究了抗美援朝戰爭的發展趨勢及對策。會議根據毛澤東提出的“戰爭必須勝利,物價不許波動,生產仍須發展”的方針,確定在全國開展增產節約運動。作為增產節約運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決定對全軍部隊進行統一整編,全國兵員從610萬人減少至465萬。“三反”運動開始時,全軍各部隊正在進行整編。如何處理軍隊整編與“三反”運動的關系?最初,毛澤東指示“必須將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斗爭和整編工作結合進行”。很快,毛澤東就發現,有些部隊“被整編一事所吸引,生怕發動這個斗爭妨礙整編”。為了不致使被整編的人員帶著“三害”問題轉業到地方,毛澤東果斷決定“如因三反斗爭妨礙了整編工作,則寧可稍為推遲若干天(例如半個月)去完成整編”,隨后又進一步指示:“必須以全力進行三反,三反完了再整編,全軍不許有一人例外。”
    對于軍隊的“三反”運動,毛澤東始終給予高度關注。軍隊系統報送來的“三反”運動材料,他不僅逐一審閱,還擇其重要,作出批示,轉發全軍。

    1952年1月3日,華東軍區發出指示,要求軍區所屬各大單位迅速組成檢查團,按規定的分工,在1月份互相檢查,并以駐南京、上海的機關和部隊為重點。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兩項,各單位對“三反”斗爭的重視程度以及對中央和軍區黨委指示執行的情況。檢查的方法,除了聽取被檢查單位領導人的匯報,查閱討論布置“三反”工作的會議記錄與文件外,還要訪問所屬下級單位負責人、一般干部、戰士和勤雜人員,征集意見。軍區黨委還要求每個檢查團都要選擇兩三件重大的貪污浪費案件進行徹底檢查。毛澤東看了華東軍區的報告后,于1月5日作出批示:“華東軍區組織檢查團互相檢查的辦法很好,望各黨政軍區系統仿照辦理,迅速推動三反斗爭的發展和完成。”

    空軍黨委在“三反”運動一開始,從黨委常委至各部部長、處長,層層實行首長負責、親自動手、帶頭檢討的做法,從而迅速發動了群眾,使廣大指戰員打消了顧慮,敢于揭發批評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運動很快就由首長帶頭轉入到廣泛號召犯有“三害”錯誤的人自動坦白階段。同時,空軍黨委還組織調查小組到同部隊有關系的商人中去調查取證,廣泛設立意見箱,方便群眾檢舉。按照空軍黨委的要求,各黨支部均召開了坦白大會,對已經坦白的,組織專門小組繼續清查和收集材料;對尚未坦白的,繼續作思想動員,進行個別談話,打消顧慮。同時組織已經坦白者檢舉揭發,將功贖罪。根據運動發展的進程,空軍黨委還適時采取大會與小會相結合,有意識地由普遍檢舉轉入重點坦白與揭發,并且明確劃分自己主動坦白和群眾檢舉揭發的界線。為了推動“三反”斗爭深入進行,空軍黨委還調整了“三反”領導機關的成員,撤換了個別阻礙運動發展的干部,吸收了一部分群眾積極分子參加領導。對運動開展較差的單位,空軍黨委還派出負責同志進行幫助。空軍黨委的做法得到了毛澤東的肯定和表揚:“空軍黨委的方針和辦法是正確的。只要這樣做,無論什么貪污分子也能揭露出來,浪費和官僚主義均將一掃而光。”

    西康軍區針對所屬各部隊運動開展不平衡,有的單位進展遲緩的情況,發出緊急指示,作出明確規定:“(一)團以上機關必須在五天內發動起群眾,用七天時間進行民主檢查(即個人坦白、群眾檢舉和組織檢查),五天做好結束工作;連隊則三天發動起群眾,五天進行民主檢查,三天做好結束工作。(二)改變平時工作方法,大張旗鼓,雷厲風行,集中力量進行三反斗爭,整編工作一律暫緩。(三)各軍、分區、軍直、教導團等三天一次向軍區作報告。(四)三反運動是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各級組織務必大膽放手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絕不允許拖泥帶水,敷衍了事,要在1月份內做出顯著成績,徹底解決問題。”毛澤東對此大加贊賞,在西康軍區送來的報告上批示:“此件很好。真是雷厲風行,沒有拖泥帶水。發給各大軍區及志愿軍參考。”

    南京部隊學習了中央轉發的北京市的“三反”經驗后,采用限期坦白檢舉、點名批評以及停職審查有問題的領導干部等辦法,迅速推進“三反”運動的深入開展。華東軍區及時派出工作組,總結南京部隊的經驗,概括成五條:一是領導與群眾相結合。領導者自我檢討,并親自到群眾中宣傳鼓動,組織積極分子發言。二是警惕和糾正官僚主義者用會場紀律、發言秩序以及尊重領導等為由壓制民主,防止貪污浪費分子趁機漏網。三是對積極發言的人,不問動機如何,要讓其發言。四是對貪污、浪費不要忙于區別。五是運動初期重點使用幾次撤職查辦、停職審查以至逮捕等辦法是必要的。毛澤東認為這些經驗很好,值得向全軍推廣:“看了華東軍區黨委1月13日的報告,甚為高興,方針正確,勁頭很大,望全軍仿辦。以此為標準去檢查所屬各單位的報告,凡屬不痛不癢敷衍塞責者,其領導人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污分子,這類報告應立即予以批判。”
    西南軍區黨委在接到中央的指示后,立即電告各部隊,軍區首長還分赴各地督促和指導,要求各級首長親自上“前線”,以自我檢討結合動員報告,層層帶頭,普遍展開坦白檢舉,使得運動進展較快。軍區直屬機關在1952年初即已全面轉入重點反貪污的斗爭。在運動進行中,西南軍區黨委發現各單位、各部門普遍都有“小公”,即機關生產,這些“小公”絕大部分來路不正,對干部腐蝕極大,于是下令取締或收歸公有。1952年1月15日,毛澤東在西南軍區開展“三反”運動第三周簡報上批示:“西南軍區黨委1月12日報告很好,其經驗和華東軍區黨委1月13日報告所述經驗,大體相同。我們不怕貪污人數多,款數大,只怕不能發動群眾斗爭,不能把大中小各類貪污分子全部弄清楚。拿華東軍區和西南軍區這兩個報告為標準去檢查各級軍區和各軍的報告,就可以看出哪些是認真作檢討和認真發動群眾斗爭的,哪些是空話連篇,敷衍塞責的。對于這兩類報告,必須表揚前一類,批判后一類,使三反斗爭迅速開展。”

    1952年1月11日,第10軍向華北軍區黨委報告說,軍直各部門坦白檢舉已由高潮走向深入,群眾坦白檢舉有增無減,重點仍然是軍首長、各部長、處長、科長及這些人的妻子和顯著的貪污浪費分子。檢舉批評者,由一般干部至警衛員、小灶炊事員、司機、參謀、干事。許多首長不愿檢討反省的事,被赤裸裸地揭發出來。對嚴重的貪污浪費分子,已坦白者,繼續收集材料,弄清是非;對不坦白或不徹底坦白者,令其離職或撤職反省,同時尋找線索,派人外出調查。對于某些領導干部貪圖安逸享樂,生活過分特殊,不深入基層,嚴重脫離群眾等官僚主義作風,基層干部、戰士非常不滿,意見很多,軍黨委準備讓大家繼續講下去,把話說完。各師、團首長都要到本單位去,發動群眾對自己批評揭發。對主要干部及部門的檢查,必須多打幾個回合,才能徹底,嚴防一晃而過。毛澤東看了第十軍送給軍委的報告后,把第10軍樹為“標桿”單位,稱贊說:“這是我們所收各軍報告中最好的一個,特發給全軍參考。各軍師團一律要照十軍這樣做,徹底肅清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各級軍區檢查各軍三反情況時,即以十軍這個報告為標準,凡照這樣做的,就是好的;凡不照這樣做的,就是壞的。”

    處于抗美援朝前線的中國人民志愿軍各部隊,也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的指示,在部隊中開展了“三反”運動。1951年12月27日,志愿軍第20兵團黨委向志愿軍總部、軍委總政治部報告了運動初步開展的情況。報告說,因處在戰爭環境,領發、采購物資較多,管理不嚴,致使貪污分子趁機渾水摸魚,浪費和物資的損失遠較貪污為甚和普遍。為此,兵團黨委決定自上而下,從黨內到黨外,從干部到戰士,進行普遍的無例外的大檢查,并根據機關和部隊的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重點。然后,根據檢查結果制定出“三反”的具體計劃和節約公約,健全制度,并反復深入地進行教育,求得切實貫徹執行。毛澤東對志愿軍第20兵團的做法極表贊同,批示:“很好,望即轉發各軍師,并在黨刊上發表。”

    在毛澤東的親自把握和指導下,全軍“三反”運動順利進行。全軍各部隊經過“三反”運動洗禮,徹底粉碎了資產階級對軍隊的腐蝕,貪污浪費、官僚主義、軍閥主義、自由主義現象受到嚴重打擊,全軍指戰員都受到一次極其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軍中由此樹立起新的道德風尚。
    “三反”運動既是一場大張旗鼓、雷厲風行的群眾性斗爭,又是一項要深入調查、注重證據的工作。由于當時采取由上而下地下達“打虎”指標,而且層層加碼,不可避免地導致運動出現偏差,主要是“未能掌握實事求是的精神,并且很多地方發生過‘逼供信’偏向,有些地方逼供、誘供情況還比較嚴重”,“有的地方甚至使用了殘酷的肉刑”,致使運動有擴大化趨勢,打出了一些“假老虎”,造成了一批冤假錯案。

    人民大學的“三反”運動和全國一樣,很快就由反官僚主義、反浪費進入反貪污、打“老虎”階段。為此,人民大學成立了兩個“打虎”隊,分別由研究部副部長兼中國歷史教研室主任尹達和馬列教研室主任云光擔任隊長。云光在解放前擔任過縣公安局局長,是從華北革命大學調到人民大學的,他有參加政治運動和公安工作的經驗,擔任“打虎”隊長被認為是順理成章,不足為怪。令人感到驚奇和不解的是,作為著名歷史學家和考古學家的尹達,怎么也會被任命為“打虎”隊長。尹達曾數次參加過殷墟的科學發掘,抗戰期間來到延安,進入馬列學院,與李先念、鄧拓等人同班學習,后分配到陜北公學任教。早在延安時期,尹達就出版了專著《中國原始社會》,通過大量可靠的考古材料,具體論述了我國原始社會各階段的社會結構和生產生活狀況,闡述了原始社會發生、發展和逐漸崩潰的過程,開創了研究中國古代史的新途徑。夏鼐先生指出:“郭沫若是結合古文學和古銘刻學的資料運用馬克思主義來研究中國古代史的第一人,尹達是結合考古實物資料運用馬克思主義來研究中國古代史的第一人。”這樣一位知名學者,卻被委以“打虎”隊長的重任,讓人感到莫名其妙。后來的事實也證明,這項工作非尹達所擅長。

    為了推動人民大學的“打虎”斗爭,###黨組書記錢俊瑞應范長江之請,專門在校黨委擴大會上作了一次報告。他說:人民大學因為修房子和學生都是帶薪學習等原因,花了全國高教經費的五分之三(實際上,人民大學只花費了###直屬的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清華大學和人民大學這4所大學經費的五分之三,而非全國高教經費的五分之三,錢俊瑞搞混了),這是多么大的一筆錢呀!但大部分在修建中被貪污了!所以說,人民大學是“山深林密,虎情嚴重”。這里的“老虎”又多又大,同志們要像武松和李逵那樣,用勁地打。要把“老虎”通通趕出來,打得干干凈凈。聽了錢俊瑞的動員,人民大學的兩個“打虎”隊都集中起來,到校修建處去打“老虎”。

    人民大學是中共中央創辦的一所新型大學,曾聘請了大批蘇聯專家,目的是要培養專業技術干部。當時人們習慣把中央黨校和人民大學相提并論,說人民大學是共產黨的高級業務黨校,它當時在全國高等學校中的地位很高,可以說是首屈一指。開辦人民大學,為了不擠占北京原有各大學的校舍,只得另行修建。建國之初,經費困難,負責人民大學籌建工作的劉少奇指示,先修建西柏坡那樣的土房子,等財政情況好了,再重新修建樓房。修平房需要的土地面積大,而且為了避免拆遷,所以決定把校址設在西郊。
    為了修建新校舍,人民大學專門在校行政事務部下面設立了一個修建處,由副部長劉一心負責。因為過去沒有大規模修建的經驗,所以人民大學又從私營的建筑公司請來了一位姓白的總工程師。當時###撥款給人民大學修建校舍時曾給予特別照顧,劉少奇說建筑西柏坡那樣的土房子,1平米只需20萬就夠了,但###撥款卻是1平米50萬元左右。劉一心與白總工程師等技術人員研究后決定:校部各處辦公地方一律修建20萬左右1平米的簡易平房;學生宿舍一部分修簡易平房,一部分修稍好的二層樓房(每平米在40萬元以下);另外把財力集中起來,在面對校門的廣場后面,修建一座永久性的教學大樓。這樣的設計,使初建的新校舍,門面還是壯觀的。而且以后改建,先拆簡易平房,再拆二層樓房,使政府撥款,可以分批分期,不致引起大的困難。應該說,劉一心和工程師們既是為學校盡心盡力,又是為國家充分考慮了的。

    修建校舍,必然大興土木,說修建處“山深林密,虎情嚴重”,幾乎無人不信。要修建,就得購買大批建筑材料。要購買建材,就得和私商打交道。為了從東北買木材和從南方買金屬材料,修建處和全國各地私商都有關系。“三反”運動一來,再加上“五反”運動開始,各地私商被發動起來檢舉。于是,人民大學修建處的貪污材料愈積愈多,貪污數額也愈來愈大,負責這項工作的劉一心和白總工程師就成為“大老虎”的重點懷疑對象,遭到“打虎”隊的圍攻。

    很快,“打虎”隊又在校醫院打到了一只大“老虎”,這個大老虎是誰?原來就是從小參加革命的院長張敬發。抗戰開始,張敬發不過十五六歲就參加了八路軍,入了黨。他從白求恩醫校畢業后,一直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勤勤懇懇,踏踏實實,根本不知道貪污為何事。新中國成立后當上了校醫院院長,為了購買醫療器材和醫療用品,不能不與私商打交道。他雖然力求節約,但在買貨中因為缺少經驗而上當受騙是可能有的,然而要說貪污則是絕不會有的。可是“打虎”隊看中了他,把他列為“大老虎”。

    “打虎”隊對張敬發和劉一心、白總工程師一樣,首先從他們下面的人突破。修建處和校醫院的一般工作人員,大都是建國后新參加工作的,沒有經歷過政治運動,哪里經得住“打虎”隊的突襲,于是一個個主動“坦白”交待了。白總工程師等私營公司的職員更是頂不住“勸說”者的輪番轟炸,在壓力和誘騙之下,紛紛交待了“貪污罪行”,而且越交待越多,越交代數額越大。盡管張敬發、劉一心堅決不承認,但最后還是被打成了“大老虎”。

    “打虎”隊對劉一心和張敬發,都召開了幾千人的群眾大會來斗爭。斗爭張敬發的大會是在勞動人民文化宮開的,會后立刻將他上了手銬,送進了北京監獄。監獄把張敬發收下后,不得不調查他的“罪行”。長期調查的結果,證明張敬發根本沒有貪污。張敬發獲得無罪釋放后,擔任了北京中醫院的院長。劉一心挨了無數次的斗爭,他究竟是不是“大老虎”,始終查無實據,無法落實,只是把他當成“老虎”,擺在那里,成為懸案。在“三反”運動后期,經過甄別,證明劉一心是清白的,白總工程師也是無辜的。
    據李新回憶:“人民大學的三反運動在無限凄涼的境況下結束。學生們對運動早已沒有熱情,大多數學生埋怨耽誤了功課,有的工農干部是脫產來學習的,現在因為功課格外緊,他們趕不上,成天在那里罵娘。‘大老虎’如張敬發被關進監獄里去了,劉一心挨了無數次的斗爭,他和白總工程師究竟是不是‘大老虎’也無法落實。許多被當成‘老虎’挨打的也都擺在那里,成為懸案。打虎隊的威風沒有了,過去神氣十足的打虎隊員現在在人群中很孤立、很狼狽。”

    人民日報社是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中央系統“三反”運動重點部門之一。中央所屬部委一般不經管錢物,號稱“清水衙門”,沒有多大“油水”。但人民日報社不同,購買印刷器材,收入報費廣告費,進出數額不小。不知從哪里來了一股空氣,說是“深山密林,必有大虎”。有人還算了賬:每年出入的款項,如果被貪污1%,就得出幾個“大老虎”和多少“小老虎”。實際上,報社往來的錢款,大部分是經銀行轉賬的,報社的同志根本看不到錢。

    按照中央的規定,“三反”運動開始后,人民日報社也成立了節約檢查委員會,領導“三反”運動,由副社長兼總編輯鄧拓任主任。“三反”開始時,人民日報社有工作人員710多人,不少同志是初次參加政治運動,所以全社氣氛相當緊張。開始各部門都以反貪污為重點,編輯部人員不接觸錢物,當時又沒有“以稿謀私”一類的事情,只能勉強檢查,不外乎是張三用公家信封寫了家信,李四用公家稿紙寫了外稿一類不僅不算貪污甚至難說是浪費的蠅頭小事。但是經理部門的反貪污搞得比較熱鬧,印刷廠第二廠長蔡善卿勾結私商,受賄4000多萬元,很快就查實了,按照當時的標準,屬于“中老虎”。另有幾十人交代了貪污行為。

    由于一直沒有發現“大老虎”,難以向上交帳,報社就反復動員,尋找線索,很快就發現了“大老虎”的線索。被懷疑為“大老虎”的是報社分管行政、經理工作的副秘書長王友唐。揭發王友唐的是他手下的一個科長,他先是承認自己貪污了幾億元,還說有一部分贓款送給了王友唐。于是,王友唐就被當成了“大老虎”。王友唐對此十分坦然,始終態度明朗:歡迎組織審查,并向組織保證,“貪污,說一個也沒有,說一千也沒有,說一萬也沒有。”王友唐被指責為態度惡劣,報社宣布對他進行隔離審查。

    王友唐被隔離審查,令全社人員都感到震驚。王友唐抗日戰爭開始參加革命,長期擔任行政、經理負責工作,耿直公正,廉潔奉公。報社編委會成員李莊與王友唐交誼多年,相知甚深,根本就不相信王友唐會是大貪污犯,他以黨籍作擔保,多次向鄧拓進言:群眾有懷疑,可以審查,但是隔離太傷感情。鄧拓有些為難地說,這只是群眾性的防范措施,沒有接受李莊的意見。

    2月1日,北京舉行公審大貪污犯大會,王友唐作為“大老虎”嫌疑被“伴同”去參加了這個大會。會場內外,王友唐安詳從容,談笑自若,引起“伴同”同志的注意。有的認為此人大概沒有什么大事,因為這個樣子是不容易裝出來的;有的說不一定,可能真沒有事,也可能有嚇人的大事,看看再說。

    經過幾十個人幾個月的內查外調,王友唐的宿舍,他在河南的老家,他的妻子在河北的老家都查過了,證明王友唐確實耿介清白,一塵不染。報社那位承認貪污幾億元、把一部分錢送給王友唐的科長,最后也被證明毫無貪污行為,他本人只是迫于壓力,隨口搪塞,犯了經不起考驗、違心假坦白的錯誤。真相大白,王友唐的懷疑被解除,鄧拓在報社全體工作人員大會上當場向王友唐賠禮道歉。
    客觀地說,人民日報社的“三反”運動進行得比較謹慎,最終查出大中小貪污分子和有貪污行為的共93人,占全社工作人員的13%;其中貪污4千萬元以上的二人,1千萬元以上的11人,沒有發現一只“大老虎”。

    胡蘭畦是四川成都人,早年畢業于黃埔軍校第六期女生隊,參加過北伐戰爭,后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1930年,胡蘭畦在德國國立政治大學留學期間,因從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反法西斯斗爭被捕入獄,后經魯迅、宋慶齡等人在上海向德國領事館抗議方才獲釋。全面抗戰爆發后,胡蘭畦被任命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戰地黨政委員會少將指導員,成為國民黨軍中第一位女將軍。她組織勞動婦女戰地服務團上前線慰問,為黨做了許多有益的工作。建國后,胡蘭畦調到北京工學院,任圖書館副館長、總務處處長。由于胡蘭畦主要辦理學生伙食,“三反”運動一開始,她便成為主要懷疑對象。胡蘭畦在回憶錄中曾談到自己在“三反”運動中被冤屈的經歷——

    一九五一年底,全國開展“三反”、“五反”運動。一天,學校通知處以上的干部到懷仁堂去聽周總理的報告。中途休息時,我趁機到主席臺上去見了周總理。他很高興,問我在學院工作得怎樣?我說很好,我很想見鄧大姐,他說要我打電話與鄧大姐約定。本想多談談,但因馬上要繼續作報告,他說:另約時間再談。

    回校后,學校又進行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動員。動員會后,院黨委和學生會來人找我談話,要我談經濟問題,我不驚不詫,有啥說啥。我想,我參加革命既不是為了當官,也不是為了發財。從來經手財務,都是廉潔奉公,兩袖清風,沒有占過公家便宜,心中坦蕩,光明磊落。至于有沒有浪費和官僚主義,歡迎大家揭發,但我自己心中有桿秤,認為不是特別嚴重的。因此,顯得神態自然。誰知有的領導不以為然,說我“大而化之,態度不端正”。甚至說我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我“坦白交待問題”,而且有人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貪污分子睜開眼,兩條道路由你選”,我這才明白,他們把我劃入了“重點懷疑對象”。我說:“怪了,我革命幾十年,還會貪污學生的伙食費嗎?”但有些人認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腳”的。按照這個邏輯,認為我既管錢管物,沒有不貪污的,從而對我說的話很不滿意,認為我是抗拒檢查,想蒙混過關。于是,天天對我批斗。

    元宵節那天,兩個學生突然跑來喊我,說:“走,帶鋪蓋卷。”他們把我帶到中華大學舊址的一個教室里禁閉起來,每天派幾個人輪流看著我,把我的一舉一動都記錄下來。我想“身正不怕影子斜”,黨歷來講實事求是,遲早會弄清楚的,因此,我不在乎暫時委屈。接著,又開小組會,要我寫交代材料。我有什么問題需要交代?沒有貪污,怎能亂寫?于是我便寫自己的認識和經歷。他們看后,說我態度不好,要我寫“貪污罪行和反革命行為”。這莫須有的事,我確實無法寫出來。他們就一會兒大會轟,一會兒小會逼,勢頭越來越厲害,今天弄到這兒批,明天又弄到那兒斗。走路時,他們還用帽子把我的眼睛遮起來,不準我看路、看人。有時深更半夜抓我起來斗,幾十人參加,拍桌子,打板凳,兇神惡煞的。有時我疲倦極了,實在支撐不住,打起瞌睡來,就被他們罵得狗血淋頭。由于他們拿不出我的任何“罪行材料”,運用大喊大叫,氣勢洶洶對我也逼不出什么東西來。有人竟把我的牙刷、牙膏、肥皂都沒收了,只給我留下一條毛巾和一個杯子,想從生活上折磨我,進一步逼我“認罪投降”。在這次運動中,楊夢游、史爾工也被列為重點審查對象。三月十八日,我們被弄到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開大會。我見會場坐得滿滿的,各個高等院校的“重點對象”大概都到了。嚴重的則被拉到臺上交待問題,我沒被拉上去,算是寬待了。會上,宣布了某某交待了貪污問題,某某交待了受賄罪行。其中也提到我們學院的孔科長交待了貪污問題,楊夢游因拒不交待,問題嚴重,當場被捕了。這次大會,號召有問題的人要趕快交待。
    對楊夢游的處理,出我意外。我知道他做過農業銀行總經理,家資富裕。在我所接觸中,他辦事謹慎,從未發現他在經濟上有什么含糊的地方。記得有一次我曾向他借10元錢,他清根清底地詢問,不肯借出,似乎生怕情況不明,手續不清。這種人會與下屬勾結起來貪污嗎?但他的下屬斗他時說:“楊夢游,你不交待是不行的。我們都交待了,你的秘密保不住啦!”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感到困惑,不知該相信誰的話。

    隨著運動的發展,我被逼得無可奈何。我曾產生一個怪念頭,后悔我沒去貪污,要是果真貪污了什么,就好交待過關了。不過,又一轉念,既然管這么多錢和物,又與工商業人士打交道,別人怎么不懷疑?古今中外受委屈的人有的是,我受點委屈算得什么!

    有天夜里,星月無光,黑沉沉的,遠處傳來批斗別人的吼聲。我被帶到院黨委書記的客廳里,領導黑著臉要我寫交待材料,否則不讓我睡覺。看這架勢,非要把我斗倒不可了。我想,再頂下去,身體會拖垮的。于是,我只得瞎編材料,說我去租房子的那家房東沒有現金給我,給了一些盤尼西林之類的貴重藥品。管菜園的弟弟,給了我300萬元,等等。領導看了這材料,問我:“能不能對質?”我想,這本是瞎編的,對質怎么對得上?便說:“不能。”領導聽了很生氣,一推桌子說:“算了,算了,我們陪你熬更守夜,你竟跟我們開玩笑,寫假交待,這樣頑抗下去沒有好下場。”

    此后對我管制更嚴,把我關押起來。我一打瞌睡,他們便吼叫;我要洗臉,也不給水;要刷牙,沒有牙刷;要上廁所,有人守著,還不讓洗手。我手上積的污垢,好久才洗掉。那時我才知道叫化子為什么身上那么黑!當然,這些折磨人的手段,是某些作風不純的人干的,并不代表黨的政策。這一點,我心中有數。

    六月份,我被押到原輔仁大學舊址的一間屋子里。大概見我囚首垢面,有礙觀瞻。去的前一天,他們叫人給我理了發,我穿了件干部服。進小屋后,見里面地下冒水,進出得在水里趟。有兩張床,早有個婦女住在那里。她不知我與她同樣是“重點對象”,誤認為我是什么干部,見我進屋趕快站起來,對我說:“我有三個孩子在家里呀!我還要關好久?”我雖同情她,但既不了解她的案情,也無力解答她的問題,“同是天涯淪落人”,我也自身難保呢。后來才知道,她是師范學院的出納員,因為有次去吃早餐,碰到為學校修理家具的老板,硬要請她吃了油餅,這件小事恰巧被別人看見,這人便懷疑她與老板有經濟問題,在運動中要她交待。她被逼急了,便說貪污了一億多元,其實師范學院修理家具總共才用了300多萬元,憑常識,也可判斷這是假交待。

    住在這兒的共有十幾個人,還有郵電學院、輔仁大學、北京大學等單位受審查的,編成一個小組。在接觸中,我才知道同屋住的婦女叫馬曼慶,我逐漸發現她是個老實人,因為出納是管錢的,她也就成為“重點審查對象”。

    又過一段時間,估計是上級發現運動有些擴大化,有不實事求是的作法,進行了干預和糾正,這樣,對我們的管制便松了些,待遇也有所改善。我們在一起時,也可以互相聊上幾句。一個多月后,又在這里開辦了個“忠誠老實交待問題”的學習班。審查結果,證明我沒有什么“罪行”,才獲得自由,可以上街。
    當我回學院去領每月30元的生活費時,發現關節很痛,上下樓很困難,坐也坐不下去。我坐三輪車去醫院,下不了車,是三輪車工人扶我進醫院的。醫生照片、查血后,問我:“能不能住院?”我點點頭。醫院用擔架抬我進病房。我才知道,在被關押在什剎海輔仁大學期間,因住在積水的房間里,成天在水里趟來趟去,門又不遮風,造成風濕性關節炎。我從七、八月份入醫院,住到過年時才回家養息。又過了半年,才能邁步走路。

    著名漫畫家沈同衡先生在“三反”中的經歷,也頗具代表性。

    沈同衡三四十年代即活躍在上海、重慶、香港等地,是我國著名的漫畫家。解放后,沈同衡被分配到上海市文聯工作,任中國美術家協會上海分會副主席兼秘書長。

    “三反”運動開始后,剛剛成立不久的上海市文聯,雖屬于所謂的“清水衙門”,但也不能例外,同樣按照上級的部署,成立了運動領導小組。上海市文聯開展運動的步驟同其他單位一樣,照例是領導帶頭、逐步深入。上海市文聯首屆黨組書記和主席由夏衍兼任,實際負責日常工作的是秘書長陳白塵和副秘書長劉北汜、張白山。運動一開始,文聯機關內部就有人提出:文聯工作整天忙于紅白喜事、迎來送往和觀摩演出,不干正經工作,存在著嚴重的鋪張浪費和官僚主義問題。有人為此還私下編了一句順口溜:文聯的工作是不三(張白山)不四(劉北汜)不成(陳白塵)”。此時,陳白塵已奉命上調北京擔任中國文聯秘書長。但是,上海市文聯群眾反映強烈,在當時的形勢下,政治運動高于一切。所以陳白塵馬上被召回上海,參加上海市文聯的“三反”運動,并在機關全體人員大會上作檢查。

    陳白塵在檢查時,誠懇地回顧了自己在舊社會、尤其是在抗日戰爭艱難歲月所經歷的苦難。他特意提到一件事,抗戰勝利時身在重慶,急于想回上海,但是苦于沒有錢買飛機票,不能成行,只好改乘輪船,可當時窮困到身上只剩下夠買到武漢的船票錢,到了武漢只好暫時住在朋友家中。幸好這時上海正在演出他的話劇《升官圖》,他寫信到上海要求劇團把《升官圖》的演出費寄到武漢,才得以回來。陳白塵由此聯系到解放后自己主持文聯工作時,在日常辦公經費的使用和迎來送往的招待中所犯的官僚主義和鋪張浪費錯誤,深感自己忘了本。

    陳白塵態度真摯,檢討深刻,一下子就把大家的情緒調動起來,上海市文聯的“三反”斗爭順利展開,很快就進入“打虎”階段。群眾熱情高漲,被人們視為“清水衙門”的文聯機關,也打出不少大小“老虎”。實際上,這些大小“老虎”都是通過日以繼夜的小會批、大會斗,被“擠牙膏”般擠出來的。有些人為了“過關”,就信口開河地為自己加碼,把自己的所謂“貪污”數字“坦白”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沈同衡就是這樣被“揪”出來的,而且他是“態度最好的一個”。雖然他出任美協秘書長還不到一年,但他所“坦白交待”的貪污數額,足以使自己成為上海市文聯最大的一只“老虎”。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沈同衡所交代的“貪污”金額,竟遠遠超過當年上海市美協年度經費的總額。這當然不可信,于是,“打虎”隊反復核查,尋找材料和線索,終究沒有查到沈同衡有貪污問題。但是,這只“大老虎”已作為戰果上報,現在“打虎”隊可謂“騎虎難下”,怎么辦?這時,不知是別人檢舉還是通過其他途徑,文聯“打虎”隊意外地掌握了沈同衡抗戰時期發表在重慶某報紙上的一幅漫畫,畫的是一座七層寶塔,塔中有個人一層層往上爬。標題是《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有人認為這是一張反動漫畫,是歌頌國民黨的。事實上情況卻與此相反。1945年4月到6月,中國共產黨在延安舉行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毛澤東在會上作了《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沈同衡當時畫這幅畫,正是歌頌黨的“七大”的。但是,沈同衡作為懷疑對象,此時已是百口莫辯。他也就從“經濟老虎”變成了“政治老虎”,先是停職反省,繼而隔離審查,最后終于受到莫須有的處理,被調離上海市文聯。
    其實,在“打虎”運動初期,就已經出現了斗爭手段逐漸升級的現象,有些顯然已經超出了法律的許可范圍。1952年1月,北京市委的一份報告說:“單純采用斗爭大會來強攻硬打,結果發生了偏差,如546工廠(原70兵工廠)在一些群眾會上提出21個老虎對象,一天即私自扣捕六人;有的單位并曾發生打、罵、罰跪、脫了衣服挨凍等錯誤辦法。”而據華東局1月23日的報告:截止1月21日,“貪污分子自殺身死者四人,自殺未死者六人,神經失常者二人”。1月29日,中南軍區黨委的一個指示,明確表示“不準打人、捆人,不得有辱罵及侮辱人格的行為”。這說明,當時“逼、供、信”和偷用私刑等問題已相當嚴重。

    由于上級組織一再施壓,各地的“打虎”活動高潮迭起。急于求成,只重數字,不重證據,使得對一些“老虎”的定案,近乎兒戲。在廣東省,人們白天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明查暗訪,尋找“虎蹤”;晚上挑燈夜戰,分析“虎情”,確定“虎案”。一時四方云擾,殆無虛日。華南分局在一份報告中指出,由于證據不足,定案匆忙,使得運動出現偏差。“如東江區的運輸公司,二天內定了老虎47只,其方法是一人提意見,全體舉手通過。這些情況,各地委多已糾正。其次,計算貪污的時間、方法、界線亦有偏差,如興梅地委三反辦公室認為,有一個機關原有40多人,解散時領了如數的聚餐費,當時分配到各機關去的有30多人,留下的僅10人。他們把這筆款大吃大喝三天,是屬浮報名額,主管人應作貪污論處。西江地委把解放前銀行的舊人員,利用國民黨規例名義,領取‘遣散費’、‘年終獎金’、‘借薪’,作為集團貪污案處理(已去電糾正)。”

    但這只是九牛一毛。據廣東省3月初統計,全省有90%的“老虎”沒有定案,翻供的很多。財經、政法、文教系統和各區的1505只“老虎”中,有306人翻案。自殺人數也在直線激增,至3月7日,全省已發生69起,死了39人。另據統計,僅廣州市委系統,就有33人自殺,省府直屬機關7人,華南財委直屬機關2人,華南軍區各部隊14人,華南分局直屬機關3人,“自殺原因,畏罪35人,牽涉政治問題12人,偽裝自殺4人,被眾人恐嚇或被逼供2人”。

    江蘇省進入“打虎”高潮后,為了完成任務,各地已不是一只一只地打,而是一窩一窩地打。一些地方還結合實際,總結研究出許多“打虎”戰術和策略,如“敲山震虎”、“尋找虎蹤”、“聯合作戰”、“內外兜剿”、“調虎離山”、“以虎制虎”、“專案專人”、“包捉包打”等等。有的地方組織輪流斗爭,不讓審查對象休息,打出了一批假“老虎”。如皋縣一合作社,用“以虎制虎”的辦法,在全單位113人中打出了53只“老虎”。太倉縣稅務局一下子打出了30多只“老虎”,逼死了3人。一些“打虎”隊員認為:“追贓沒有打虎痛快”,“越追贓,翻供越厲害,還是交給我們繼續打,看他翻供不翻供?”

    截止到1952年3月31日,整個蘇南區共打出“老虎”5181人,但后來定案的“大老虎”只有90人,尚未定案的“大老虎”卻達939人之多;中小“老虎”中,定案的486人,未定案則更多,達3668人。蘇北區也出現了把小量貪污打成“小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的情況,據估計“大致占老虎總數的20%至30%”。鎮江市揭發出貪污億元以上的“大老虎”39人,后來僅1人定案。自殺、逃跑事件各縣都有發生。據蘇北區委1952年6月統計,“打虎”追贓中自殺死亡39人,逃跑33人。
    在揚州市,“火藥味較濃烈,一些單位的打虎隊,采取車輪戰術,對貪污或懷疑對象,施以罰站、罰跪、刮鼻子、加手銬、甚至坐‘老虎凳’,勒令坦白認罪。”

    在南京市,“一時戴高帽子、掛牌、亂打亂綁亂罰跪、生追硬逼成為普遍現象。如下關銀行辦事處‘輪番轟炸’八晝夜,迫使審查對象‘承認’貪污60億巨款。”截止到1952年2月19日,南京市自殺者26人,其中12人自殺未遂,還有八人的家屬自殺。

    由于“老虎”的數字來自上級的估算,甚至是相互攀比層層加碼的結果,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會嚴重脫離實際。同中國歷次群眾性政治運動都會出現的情況一樣,此舉更是給那些奸佞小人打擊報復、誣陷栽贓自己的仇家開了方便之門。甚至有些人因響應上級號召,檢舉有貪污嫌疑者,自己反倒被打成貪污分子,蒙受冤屈。而把諸多不是“老虎”打成“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更是不能不訴諸于“逼、供、信”。

    以華北軍區某軍“打虎”戰役為例。該軍因為要在“打虎”斗爭中爭榮譽,下達“打虎”指標時特別強調各團之間要相互比賽,看誰打出“老虎”最多。于是,有的團號召黨員互相懷疑,帶頭坦白,結果一些沒有貪污的黨員,為了響應團黨委的號召,主動“坦白”說自己貪污了幾百萬元,以示黨員“示范作用”。有的團對被懷疑對象打、罵、捆、凍進行逼供,只要貪污數字,不管有無證據。有的團更是使用車輪戰,甚至非法使用肉刑,兩天就搞出貪污1000萬元以上的貪污分子20多人。

    察哈爾省天鎮縣以區為單位,為找“大老虎”嫌疑,把干部們集中在一個院子里吃飯睡覺,緊閉大門,一律不許出入,嚴禁信件往來、打電話和會客。街上還布置了警衛隊巡查,一碰上區干部便端槍逼問,搞得區干部們人人緊張,噤若寒蟬。

    山西富農灘煤礦為“打虎”,創造出“軟硬兼施”戰術,其中“硬”的辦法就有17種之多,包括“(1)一律不準出門;(2)戴布條(藍布條可自由行動,紅布條在院內活動,白布條不準出門。據80人統計,戴藍條的僅25人,戴紅條和白條的有55人);(3)大會斗爭;(4)不準睡覺(反省);(5)用棍頂下顎(迫其不能低頭);(6)罰蹲(一直到腿酸也不準動);(7)通宵罰站;(8)坐反椅;(9)跪板凳;(10)頭抵墻;(11)頭頂碗;(12)兩手舉木棍;(13)不坦白不叫上廁所;(14)變相的打(扳指頭、扭耳朵);(15)上‘臨時法庭’(設一二審判員,由總支或保衛科長擔任;三四個武裝隊員,曾審訊過6個人,這6個人都在‘法庭’上被捆過);(16)捆;(17)手銬加木塞。”

    一般情況下,出現“逼、供、信”問題的主要在縣以下的基層,但中直機關、大區、省、地市等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相同的問題。如華南分局財經委員會就有使用肉刑或變相肉刑的現象,據報“由于老虎頑固不化,拒不坦白或再三反供,群眾激憤,對貪污分子施以打罵。如物管局斗爭走私老虎方兆輝時,竟至打傷其面部,領導阻止不了。有色局平時常罰老虎跪地,在斗爭頑固到底之黃敬文時,個別群眾把他綁起。商檢局斗爭破壞商檢政策之簡建賢時,要他跪凳跪木條,手上還要舉木凳。”
    如此“打虎”的結果可想而知。運動高潮之時,“老虎”的數字扶搖直上,到處報捷。同時,眾多被冤打者,亦痛苦難耐,不少自尋短見。等到運動轉向定案和結束時,則大批“老虎”翻供,很多材料無法核實。比較典型者如西北軍政委員會貿易部在“打虎”高潮時,因“打虎”隊手法簡單急躁,濫用肉刑甚至用火筷烙手,以致有九人自殺,“其中上吊者五人,刀割者三人,跳樓一人,已死者三人,未死者六人。”

    上海及華東在滬一些單位因“逼、供、信”,僅3月13日至23日的10天時間里,就造成60人自殺。

    四川江津地區“打虎”期間使用吊打和肉刑逼供,造成58人自殺。

    最為引人注目的是青島市的“打虎”戰役,由于大搞“逼、供、信”,“據全市不完全統計,打死與自殺已死者達172人。”僅青島紡管分局、四方鐵路機車廠、港務局、對外貿易局、衛生局等五單位就有54人被打死或自殺,另有50人自殺未遂,還有26人被打致殘。“在這104起案件中,大多數既無貪污又無政治問題,而工人及其家屬和警衛人員則達66名。”后來,中央與山東省委聯合派出調查組赴青島調查,雖然僅調查了幾個部門,但結果卻是觸目驚心。據查,僅紡管分局一個部門被打錯者即有470人,港務局打錯的54人,四方鐵路機車廠打錯的34人,青島國棉六、七、八廠三個廠還有184人被打錯,兩項加起來被打錯者就已經達到800人之多了。僅由上述六個單位的數字簡單推算一下,青島市在“三反”中被冤打成貪污分子的,恐怕不下數千人。

    烏魯木齊公安局“打虎”中由于使用“逼、供、信”的辦法,把一些沒有貪污的打成了貪污分子,把小貪污分子打成了“大老虎”。事后對其中43起案件加以甄別,結果全部不能成立,12人被打錯,31人被打冒。

    陜西省軍區“三反”復審定案時發現,“全軍區原共打虎1231只,其中1億元以上的14只。第一次甄別定案,(只能)定虎276只,其中1億元以上的三只。經過復審以后,現肯定貪污在1000萬元以上的227人,1億元以上二人。原打為虎,現下降千萬元以下500萬元以上者205人;降至5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者535人;降至100萬元以下者213人;確定查明無貪污者24人。”另外像“安康軍區原打虎112只,第一次定虎33只。經復查后,真正貪污千萬元以上的只有11人,占原虎數的11%。”

    蘇南地委因為“打虎”戰役中普遍發生逼供現象,不少“老虎”打冒,甚至打假了,最后發現“原反出來的貪污千萬元以上的老虎有5471人,經定案后,結案的占16.4%;銷案的占76.2%”。

    造成“三反”運動、特別是“打虎”階段出現偏差和過激行為的原因,一是“反右傾”思想所致。當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決定發動“三反”斗爭時,有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對“三害”問題的嚴重性估計不足,思想上麻痹右傾,動作遲緩,致使“三反”運動遲遲開展不起來。在中央的一再嚴辭督責下,領導帶頭,逐級“下水洗澡”,右傾麻痹思想遭到嚴厲批判,“三反”運動遂得以迅速展開。反右傾成為“三反”運動中一種主導性傾向,在反右傾的慣力作用下,一些領導干部產生了“寧左勿右”的心理,急于完成“打虎”任務,甚至以超額完成“打虎”指標來表明自己“左”的立場,使得群眾性的“打虎”戰役失去了應有的控制。
    二是群眾運動本身固有的弊端所致。“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發動群眾”,這是共產黨的一貫主張,也是共產黨奪取勝利的一條成功經驗。“三反”運動之所以采取群眾運動方式進行,即由當時的歷史條件和共產黨的領導經驗所決定的。狂風暴雨般的群眾運動在猛烈沖擊腐敗現象的同時,也顯露出其本身的弊端:由于新中國剛剛建立,各種法律法規尚未建立健全,本身就缺乏種種制約,再加上群眾的斗爭熱情被最大限度地調動起來后,當貪污分子拒不坦白、狡猾抵賴時,往往會激起群眾的憤怒而使他們走向極端。運動的群眾或群眾的運動這時已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也不可能在嚴格遵守政策和法律界限上自覺停下來,因而在“打虎”高潮時,許多地方和單位都出現了程度不同的“逼、供、信”和體罰、私刑等現象。

    三是信息失實所致。“由于運動開展得迅速、猛烈,各地在反右傾之后的一個短時間內未能掌握實事求是的精神”,致使“打虎”的預算數字不斷攀升,甚至被查出的“老虎”就是過火行為的結果。各地把這樣的“打虎”預算或查出的“老虎”數字信息匯報給中央,不能不引起中央對全國“三害”問題嚴重性的判斷。而中央根據這些失實的信息作為決策的基礎,采取大膽懷疑、分配任務、追加指標、施加壓力等做法,迫使各地各單位不得不緊跟中央步驟,緊跟“打虎”形勢,甚至演變成為完成任務而“打虎”,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斗爭過火和“左”的偏向。

    實際上,早在2月下旬,中共中央就已經注意到了“打虎”運動中出現的一些過激行為。毛澤東一發現這個問題,就立即提出:必須嚴禁“逼、供、信”,糾正錯誤。運動到了高潮時期,必須喚起同志們注意這一點。

    2月9日,毛澤東在致東北局第一書記高崗等人的電報中再次指出:個別單位“已出現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結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糾正)。各地如出現此種情況請予迅速糾正。”

    2月22日,毛澤東在轉發華東軍區“打虎”報告上批示:全軍“打虎”戰斗已達高潮,“目前第一要注意打盡老虎,不要松勁;第二要注意調查研究,算大帳,算細帳,清查老虎真假,嚴禁迫(逼)供信。注意這兩條,就可獲得全勝。”

    2月26日,毛澤東在轉發中直總黨委“打虎”報告的批語中,再一次強調:要材料,要證據,嚴禁“逼、供、信”,指出這“是目前打虎作戰是否能取得完全勝利的關鍵的所在。”

    2月29日,毛澤東特別批轉了東北貿易部關于“打虎”要嚴格規定紀律,禁止打人和變相打人的經驗。

    3月4日,毛澤東又進一步批轉總政治部副主任肖華關于軍委直屬部隊防止與糾正“左”的偏向的經驗,強調對待貪污分子“必須靠黨的政策去征服他們。提高打虎戰術,著重靠調查、算細帳。領導上不要急躁,不要沖動”,并特別規定了兩條紀律:“禁止打、罵、捆等人格侮辱和變相肉刑”,“不得采用‘疲勞戰術’和‘車輪戰術’”。

    由毛澤東接二連三的批示中不難看出,此時各地各單位用打人或變相打人的辦法來“打虎”已漸成燎原之勢,毛澤東非出面阻止不可了。

    在嚴令禁止“逼、供、信”和打罵、體罰的同時,毛澤東尤其關注對人的處理。早在瑞金中央蘇區時期,毛澤東曾是黨內“左”傾路線推行的“殘酷斗爭,無情打擊”政治運動的受害者,深知其害。因此,在后來黨內的###中,無論是同張國濤、王明的斗爭,還是延安整風運動,毛澤東始終強調要注意政策,對犯錯誤的同志“批評從嚴,處理從寬”。“三反”運動進入審案、定案階段后,必然要涉及到對人的處理,從“三反”運動初期急于“捉盡老虎”的急迫心情中平靜下來的毛澤東,開始審慎地考慮和研究如何處理貪污分子。
    鑒于貪污在1千萬元以下的中小貪污分子占全體貪污人數的95%至97%,中央曾規定,對其中情節不嚴重者,一般應免予刑事處分,有的還可以免予行政處分。這樣,大約85%以上的中小貪污分子可以免予刑事處分。毛澤東認為,這個規定便于爭取團結和教育改造這一批人,以利開展“三反”斗爭和建設工作。同時,他覺得對很多的小貪污分子的行政處分還可更寬一些,在中央已規定的撤職、降級、調職、記過這四項外,再加一項最輕的處分——警告。毛澤東解釋說,這樣,很多小貪污分子(約占全體貪污人數的70%上下),只須給以警告就可以了,“使大多數小貪污分子減輕對抗情緒,利于團結改造”。

    不久,毛澤東在給陳毅的一份電報中又提出:“中央正考慮不單是50萬以下而且是100萬以下的所謂貪污分子,一般不算作貪污而算作占小便宜或公私不分,以便解脫更多的人,便于教育”。同日,毛澤東告訴周恩來,百萬元以下的人大部予以解脫,發一指示。3月1日,李富春送給毛澤東一份報告,是關于起草處理貪污分子和追贓的規定。毛澤東當即批示周恩來酌處,并說“還要寬一點,富春說得還太嚴了。”

    按照毛澤東的指示,中節委起草了《中央關于三反中處理科學家、學者的問題的指示》,其中提出:“三反斗爭中對于這類有用的專門科學家和學者的處理,應該以思想改造為主,對于解放以前有貪污行為者,均作為思想問題來解決。對于解放以后有貪污行為者的處理的方法,必須事先經市委批準,以免造成偏向。”此稿送毛澤東審閱時,毛澤東在“必須事先經市委批準”后面又加上了一句:“有些人須經省委或中央局批準。”

    處理人一定要審慎,必須克服和避免濫捕亂抓,這是“三反”運動后期毛澤東一再強調和堅持的。3月29日,毛澤東親筆批示向全國轉發上海市委在“三反”中嚴格執行各項紀律的經驗。上海市委的經驗主要是:(1)本市各機關團體,如欲逮捕“三反”中有關人犯,必須經市委批準,交市公安局與區委聯系后依法執行。中央及華東各地在滬各單位,則須經華東局批準后,與市委接洽辦理;華東以外各大行政區所屬各單位,除經當地最高機關之批準外,并須來市委接洽辦理。(2)無論本市外埠任何機關團體,如因“三反”須傳訊本市有關人員,須經市委批準,再與區委聯系后,由公安分局以傳票傳至公安分局訊問,對被傳之人,未經補辦扣留手續,不得扣留過夜。(3)關于“三反”中退贓、追贓問題,華東局已有指示,其中所示退贓、追贓方式是完全正確的。但上海目前正處在“五反”時期,不宜由各單位徑自進行追贓,無論本市外埠任何機關團體,凡須在本市追贓時,必須攜帶材料來市增產節約委員會聯系與接洽,由其斟酌情形,分別先后,予以查明核實,再將結果復告有關單位,至于被追出之贓款、贓物,則該處統一交存人民銀行,對收贓、存贓等有關“三反”人員之調查訊問,亦應即日停止。(4)凡因“三反”追贓而須將私人資財加以凍結、扣押,或對私人產業加以查封、沒收時,一律必須經市增產節約委員會批準后,由軍管會軍法處或市人民法院依法執行。
    “三反”進入追贓、起贓階段后,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一些偏差,主要表現為:無根據起贓,如在鞍山鋼鐵公司,有的單位沒有確鑿證據就去起贓,結果引起爭吵,被人家罵了出來。逼贓,迫使家屬承認。一些單位為了完成追贓指標,逼家屬變賣田產;蘇南一鐵路機關在追贓時,工作人員從貪污分子家屬手上、耳朵上拿去金戒指和耳環,引起在場群眾的極大不滿。有的單位起贓時,事實上已沒有原物,而非要原物不可;有的單位沒有金子也非要起出金子;有的甚至將私營工廠機器上的馬達作為贓物拆下來,導致工廠停工停產。在北京市,有的單位接收的“贓物”有破鋼筆、舊手表、甚至破爛衣物等,既無經濟價值,又造成了不良影響。還有的地方和單位把嫌疑人家中的馬、牛、羊、豬、雞等牲畜捉來,趕到市場上拍賣還贓款,等等。

    上述這些現象,同樣引起了毛澤東的注意,他在批示轉發了上海市委在“三反”中嚴格執行紀律的經驗后,很快又批轉了武陟縣的經驗。武陟縣在“三反”運動進入追退贓物階段后,及時發布了《關于追退贓物的幾項政策規定》,要求各單位在追贓退贓時,一定要注意掌握以下幾條原則:“現存贓款、贓物,立即交出;不便于立即交出者(如投資尚未結賬等),可先交證件;原物已消耗者可登記,開清單,確實揮霍掉者,本人申請,群眾評議,聽候領導處理。追贓中不準損傷他人(如親屬)財產,更不準封門,停業,不準逼供等。”毛澤東在武陟縣的報告上寫下批語:“此件很好,請各級黨委一律照辦。”

    5月4日,中南局向中央報告,許昌專區向農民干部出身的貪污分子實行追贓時,直接派人到農村強迫家屬拆房賣地償還贓款,影響極壞,有損無益。為防止再發生這類錯誤事情,中南局對追贓做了三項規定:(1)要先定案后追贓,絕不能盲目要錢而不問案情之真假大小。贓款可以證明貪污,但有錢不一定就是贓證。(2)不準直接派人到貪污分子家庭特別是勞動人民家屬那里去逼贓。案情確實者,令本人自取;在遠地者,通知當地政府協助調查,并說服自送;家屬堅決不承認者,即應重新審查案情,不再追贓,待取得確切證據后,訴之于當地法院,實行法律判處。家屬成分系工農,承認得贓但無力償還者,可以減免,不許拆房子、拉耕牛、拿農具。(3)貪污分子供稱贓款存投于商店而又無證件、“五反”中商人又堅不承認者,同樣應采取慎重懷疑態度,不應草率肯定,硬追硬逼,引起不良后果。這樣做的結果,“老虎”數字要大降一批,對此不必害怕。該降的讓它降下來,這就是實事求是。死守原數,一個不準降低,堅持“逼、供、信”錯誤,對黨危害更大。

    毛澤東充分肯定中南局的做法,當即批示“各中央局分局并轉省市區黨委仿照辦理”。隨后,毛澤東再次嚴厲強調:“必須將一切真正的貪污犯,貪污嫌疑分子和弄錯了的人按照中央歷次指示和政府法令認真地如實地加以判處和審查清楚,不得放縱一個壞人,不得冤枉一個好人。對贓款凡能追出者必須一律堅決追出,惟不得累及無辜家屬,不得派人到農村追贓款(除個別確有大贓存在農村社會輿論認為應追者外),不得硬追那些本來追不出的部分。”

    為了使各地能夠準確領會中央的意圖,正確把握政策界限,3月6日,毛澤東批準發布《關于處理貪污、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規定》,第一次對貪污問題提出了統一的政策性標準。這一規定明確指出:“凡貪污未滿100萬元者,只要其情節不嚴重惡劣,徹底承認錯誤,保證不再犯,一律不以貪污分子看待”。“凡貪污超過100萬元,未滿1000萬元之貪污分子,只要其情節不嚴重惡劣,徹底承認錯誤,保證不再犯,一律不予刑事處分……如系年歲較輕或偶一失足而能自動坦白者,或系發覺后積極參加三反工作并業已立功自贖者,得免以貪污分子論處,不予行政處分”。“凡貪污超過1000萬元,未滿1億元之貪污分子,可依其情節輕重、坦白認罪程度、退贓和檢舉立功等情況,分別給以適當的刑事處分,或免刑而只予行政處分”。“凡貪污超過1億元之貪污分子,一般均應按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的刑事處分,追繳貪污款物,但自動坦白、真誠悔過,退出贓物,在反貪污斗爭中檢舉立功者,亦可免予刑事處分,改給以適當的行政處分。”而計算貪污違法時間,則“一般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即1949年10月1日算起……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解放的地方,應自解放之日算起。惟起義部隊一律自該部隊建立革命政治工作制度之日算起。”

    一方面,對一般的貪污分子,盡可能地從寬處理,甚至不劃為貪污分子,把絕大多數人盡快解脫出來,以利于團結和教育更多的人;另一方面,對于重大貪污分子,強調要依法嚴懲,絕不姑息,這是毛澤東在“三反”運動后期的一個指導思想。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當我們回顧毛澤東果斷處理劉青山、張子善一案,斷然發動“三反”運動時,總會感慨萬千。它使人們清楚地看到:中國共產黨懲治腐敗決不容情,中國共產黨人決不做李自成,決不會背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不讓千千萬萬先烈的鮮血白流。當年在毛澤東直接領導下工作的薄一波深有感觸地說:“我覺得三反斗爭經驗中最可貴的一條,就是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對清除黨的肌體上發生的腐敗現象,表現了高度的自覺性和巨大的決心與魄力,真正做到了從高級干部抓起,敢于碰硬,從嚴治黨。”“后來,我們黨也多次下決心懲治黨內存在的腐敗現象,但往往失之過寬,未能收到應有的效果。這就更加證明了,在清除腐敗現象的斗爭中,必須堅持這一條寶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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