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探索,毛澤東已積累了一套建設農村的方案:
農村:a、走集體經濟道路,并用“人民公社”使集體經濟制度化。人民公社是黨在農村組織與動員農民的制度工具。人民公社也來源于它的反題:兩千多年的小農經濟沒有解決中國農民的富裕問題,因此,只有走進集體經濟。b、城鄉結合
農業:a、社會化,與工業化相適應;b、機械化;c、辦工業。
農民:a、使農村中沒有了貧農,使全體農民達到中農和中農以上的生活水平;b、使農民有比較現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購買力,使全體農村人民共同富裕起來。c、教育農民。
這三個方面結合起來,就是五十年代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概念的內涵。大寨精神描述了這個方向。
(1) 大寨精神
1964年2月10日的《人民日報》社論——《用革命精神建設山區的好榜樣》第一次代表中央概括了大寨精神:遠大的革命理想和對未來堅定不移的信心;敢于藐視困難,敢于同困難作斗爭的頑強精神;實干、苦干的優良作風;自力更生、奮發圖強的優良作風,嚴格要求自己、以整體利益為重的共產主義風格。
1964年12月周恩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第一次向全國發出了學大寨的號召:“山西省昔陽縣大寨公社大寨大隊,是一個依靠人民公社集體力量,自力更生地進行農業建設,發展農業生產的先進典型。”“這個大隊,原來生產條件很差,是一個窮山惡水土地薄,全部耕地散在七溝八梁一面坡的地方。十幾年來,這個大隊在黨的領導下,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以加工改造耕地為中心,綜合運用‘八字憲法’,高速度地發展了農業生產。他們進行了大量的、艱巨的農田建設,把過去的4700塊土地連成了2900塊,并且都建成為旱澇保收,穩產高產農田。他們的糧食畝產產量,1952年為237斤,1962年增加到774斤,1963年雖然遭到很大的水災,但仍然保持在700斤以上。”“大寨大隊進行了這么多的農業建設,農業生產發展這樣快,完全是依靠集體力量,他們正確處理了集體和國家的關系,他們只向國家借過一次錢,第二年就歸還了。從1952年到1963年的11年中,這個大隊在逐步改善社員生活的同時,向國家總共交售了1758000斤糧食, 每戶每年平均交售7000斤。”
周恩來在報告中對大寨精神作了高度概括:“大寨大隊所堅持的政治掛帥,思想領先的原則;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愛國家,愛集體的共產主義風格,都是值得大大提倡的。”
(資料來源《農業學大寨始末》)
(2)、《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
這個《修正草案》于1962年9月的中共中央八屆十中全會上通過,對原草案作了八點修改和補充。一、確定生產隊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二、人民公社的規模為一鄉一社,長期不變;三、人民公社的組織結構,可以是公社和大隊兩級,也可以是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四、人民公社的各級組織,必須厲行精簡,減少對干部的補貼工分;五、公社、生產大隊在今后若干年內,一般不辦企業;六、社員的自留地一般占生產隊耕地的5—7%,歸社員家庭使用,長期不變;七、國家征收農業稅和統購糧食的數量,應在適當水平上在一定時期中穩定下來;八、國家應根據等價交換的原則,逐步地規定工農業產品的合理比價。
注意其中的兩個“長期不變”的意義。這兩個長期不變,毛澤東一直沒有改動。人民公社探索中出現的極左思潮已被清除。1971年8月12日至9月19日 國務院召開全國林業工作會議提出:從1972年起,用五年或稍長一點時間,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規定的“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只要是可能的,都要有計劃地種起樹來”的要求;用5年、10年或更多一點時間,實現“在自然條件許可和人力能夠經營的范圍內,綠化荒地荒山。”鼓勵社員在宅旁、屋前、屋后或生產隊指定的其他地方種樹,自種自有。所謂“窮過渡”、“割資本主義尾巴”的指責在這里是站不住腳的。主流精英在評價人民公社時,只講人民公社創建時出現的問題,不講《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后的公社,這顯然違反了實事求是的原則。
在學大寨運動中,人民公社進一步發揮著它的巨大作用。
人民公社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為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增長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農村人多地少,有大量勞動力剩余的情況下,僅在現有的農田資源上談不上調動農民積極性有多大的意義。農民積極性的調動主要顯現在如下幾個方向上,而這些事業最好的選擇就是依托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實現了對農民的組織與動員,把農民團結在黨強國富民的目標上,形成了生產力的巨大力量。“社會主義不僅從舊社會解放了勞動者和生產資料,也解放了舊社會所無法利用的廣大的自然界。人民群眾有無限的創造力。他們可以組織起來,向一切可以發揮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門進軍,向生產的深度和廣度進軍,替自己創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業。”(毛澤東《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按語選[1]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二月)
水利事業。實例:
1969年7月8日 歷時9年的林縣紅旗渠工程全部建成。紅旗渠分為長達140華里的總干渠和203華里的干渠及1896華里的支渠配套工程,使林縣形成了一個水利灌溉網絡,全縣水澆地面由解放前的不到1萬畝擴大到60萬畝,僅1969年的小麥產量就比1968年增加三成。
1971年10月29日 新華社報道;黃河中、上游地區的甘肅、青海、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大力開展以農田基本建設為中心的水土保持,治山、治水、治沙、治灘,十幾年來已建成保土保水的水平梯田等1000多萬畝,植樹種草3000多萬畝,在支流修建了一批大、中、小型水庫。
1972年2月20日 新華社報道:長江中下游水利建設取得重大成績。解放22年來,完成土石方180億立方米,建成500多座大、中型水庫,使長江中下游的灌溉總面積達到1.5億多畝,其中建成的旱澇保收農田1.1億畝,沿江平原可以排泄5年到10年一遇的漬澇,丘陵灌溉區可以抗御持續50天到70天或更長時間的干旱。長江經過治理疏浚,改造了航道條件,長江航運貨運量比解放初期增長約8倍。
1972年2月29日 新華社報道 治理淮河成績顯著。21年來,淮河流域開挖了11條大型骨干河道,總長達1000多公里,興建了30多座大型水庫及2000多座中小型水庫,興建了大型灌區及大量的機電排灌站,灌溉面積相當于1949年的5倍以上,目前全流域已有20多個縣、市和1萬多個生產隊糧食畝產超過《綱要》指標。
1972年5月25日 新華社報道 中國農村積極開發利用地下水,建成大批機井,擴大農田灌溉面積。
1972年9月25日 新華社報道:全國治理黃河取得巨大成績。經過20多年的努力,黃河歷史上“三年兩決口”的險惡局面已經得到扭轉,已修建成引黃涵閘60多座,虹吸工程80多處和一批大型水利樞紐及大、中、小型水力電力工程,灌溉面積達到800多萬畝。1971年全流域糧、棉產量分別比1949年增長79%和137%。
農田基本建設和開荒
機耕面積(萬公頃)灌溉面積(萬公頃)其中機電灌溉 總播種面積
1952年 13.6 1995.9 31.7 211884
1957年 263.6 2733.9 120.2 235866
1978年 4067 4496.5 2489.5 225156
農業事業機構(單位 個)
農業技術推廣站 牲畜配種站 畜牧獸醫站 種子站(公司) 國營良種場
1950年 10 143 251
1952年 232 389 1005
1957年 13669 821 2930 1390 1899
1979年 17622 1174 8495 2369 2481
1984年 14035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1989年 中國統計出版社)
人民公社在當時缺乏科技力量和化肥等生產力的支持下保證了農業的穩步發展。
當時的農業貫徹了“以糧為綱,全面發展”和“農業八字憲法”。
把“以糧為綱,全面發展”的方針解釋成只重視糧,輕視或在實際中會造成普遍的放棄全面發展是缺乏事實根據的。這個方針真實的內涵是十分清楚的。
1959年,毛澤東指出:“農、林、牧三者相互依賴,缺一不可,要把三者放在同等地位”。
1966年4月12日 《人民日報》社論《重農不輕牧》:社會主義的農業經濟,不是單一的經濟,它既需要有發達的種植業,也需要有發達的畜牧業,而發達的種植業又是同發達的畜牧業互相聯系,不可分割的,毛澤東同志指出:沒有畜牧業的經濟,是一種不完全的國民經濟。
1972年4月16日《人民日報》社論《以糧為綱,全面發展》提出“糧食生產和多種經營決不是互不相容的而是相互促進的。”“至于土地,在多種經營的條件下,比單一經營更便于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有的同志劃不清正當的多種經營和資本主義傾向的界限,不敢抓多種經營,忽視抓多種經營”“決不可把黨的方針、政策所提倡的多種經營當作資本主義傾向批判。”社論還要求,在辦好集體經濟的條件下,應該允許和指導社員利用剩余時間和假日,從事適當的家庭副業;經濟作物集中產區,應該以種植經濟作物為主;牧、林、魚區,應該分別以經營牧、林、魚業為主。
從實際情況看:
全國主要農作物播種面積(萬畝)
總播種面積 糧食作物播種面積 占總播種面積%
1952年 211884 185968 87.8
1957年 235866 200450 85.0
1979年 222715 178894 80.3
1984年 216332 169326 79.3
1988年 217303 165184 76.0
糧食與多種經營的比例,最高年份為1952年87.8%,其余年份的波動都不大。
全國大牲畜頭數(萬頭)
1952年 7646
1957年 8382
1979年 9459
1984年 10839
1979年比1952年增長123.7%,1984年比1979年增長114.59%
全國肉類產量和豬羊頭數
豬牛羊肉產量(萬噸)肉豬出欄頭數(萬頭)豬年底頭數(萬頭)羊年底只數(萬只)
1952年 338.5 6545 8977 6178
1957年 398.5 7131 14590 9858
1979年 1062.4 18768 31971 18314
豬牛羊肉產量1979年比1952年增長313.86%,比1957年增長266.59%;
肉豬出欄頭數1979年比1952年增長286.75%,比1957年增長263.18%%;
豬年底頭數1979年比1952年增長356.14%,比1957年增長219.13%;
羊年底只數1979年比1952年增長296.44%,比1957年增長185.78%;
而糧食1979年比1952年增長202.61%;比1957年增長170.27%,所以,農業和畜牧業的發展還是均衡的。(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1989年 中國統計出版社)
農業八字憲法指“土、肥、水、種、密、保、管、工”等八個方面的農業增產措施,它是在實踐中提出來,最后被毛澤東概括為農業八字憲法。1958年12月10日,農業“八字憲法”被寫進了黨的正式文件:《中共中央關于一九五九年國民經濟計劃的決議》。可以說它是中國農業第一部科技大法。后來,毛澤東告訴竺可楨,他已看到竺可楨的《論我國氣候的幾個特點及其與糧食作物生產的關系》一文的摘要,因此想到"農業八字憲法“是管地沒管天”,在八字外,還應加上“光”和“氣”兩個字。八字憲法將農業發展描述為一個涉及工業、農業、科技等部門和城鄉互動的綜合系統工程,預設了農業增產必須的“人力投入”(如:興修水利、擴大種植面積)和“科技成果”(如:推廣優良品種、改良工具)兩個條件,并把現實的條件與未來進步的可能性結合起來,在事實中堅持實踐-認識循環模式,采用科技方法,精耕細作,放棄廣種薄收粗放式的經營方式。“八字憲法”提出后,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的關于農業發展問題的文件中,幾乎都有這樣的要求。各地報刊都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僅《人民日報》發表的涉及“八字憲法”的社論就有近80篇。“八字憲法”對我國大幅度提升農業的科技水平起到了加速作用。(參看2004年11月8日 合肥晚報摘自《黨史博覽》郭圣福/文)特別是在農田水利、種子、化肥等方面成效巨大。在種子研究領域,1964年,袁隆平開始了“雜交水稻”的故事。1971年10月26日 新華社報道,中國農村培育雜交高粱和雜交玉米獲得顯著成效。雜交高粱比普通高粱能增產30—40%,1971年全國已種植雜交高粱2280萬畝。雜交玉米一般可增產25——30%,1971年全國已種植6720多萬畝,占全國玉米面積的三分之一。1974年7月17日 新華社報道;中國各小麥產區大力推廣優質品種。1973年4月30日 新華社報道:中國化肥工業高速發展。目前全國小化肥廠已達1400個左右,生產的氮肥和磷肥,占全國化肥總產量的60%。據統計,1970年—1972年,全國化肥產量平均每年遞增310萬噸,比1949年到1969年的20年中平均每年的遞增數,提高了將近7倍。1972年從國外引進化肥成套設備,建成投產后每年可產化肥400萬噸。
1970年8月25日至10月5日 國務院召開全國北方農業會議。8年來農業生產連續豐收,1969年北京、上海、浙江糧食已超過“綱要”。北方14個省、市、區糧食過“綱要”的縣有84個,公社有1251個,大隊有26613個。全國高產穩產農田總數達到4.5億畝。1974年西藏90%以上的人民公社農業大面積大幅度增產。繼1973年5個縣糧食單產上《綱要》、過“黃河”之后,又有幾個縣達到這個水平。全區32萬克(1克相當于1畝)冬小麥大部分單產過400斤。1974年糧食總產量比1973年增長15%。
文革十年,中國糧食產量從1965年19453萬噸,提升到1976年的28631萬噸,增長147.18%,平均每年增長4.72%。1976年全國人均擁有糧食319公斤/年(1952年288公斤/年,1988年362公斤/年)。(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1989年 中國統計出版社)人民公社時期的糧食增長主要來源于八字憲法中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精耕細作這些積極的人力投入。而“科技成果”最重要的部分,如:袁隆平從1964年開始的雜交水稻研究至1975年才取得成功,1978年化肥施用量也僅有884萬噸。而據專家研究,農村承包制后,糧食增長主要來源袁隆平的“雜交水稻”,化肥(1988年已達到2141.5萬噸),及其它科技成果。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征兵《科技對糧食增長的貢獻及糧食科技發展的方向》一文對此進行了敘述:“科技進步對糧食增長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一般用科學進步貢獻率來定量地測定科技對糧食增長貢獻的大小。研究結果表明,1978~1996年的18年間,糧食增產諸因素中技術進步貢獻率最大,占48%,其次為化肥貢獻率占35%,其他物質投入貢獻率占14%,勞動力貢獻率5%,而氣候條件的貢獻率為-2%(即造成2%的減產作用)。在當前我國糧食生產中,技術進步的內容是廣泛的、綜合的,但起作用最大的是優良品種、栽培技術、植保技術、低產土壤改良技術以及種植結構調整等5項。”這里所提到的“5項”都在八字憲法之中。
關鍵是,1984年全國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后,當年糧食達到40731萬噸。然而,1985年糧食就減產,僅為37911萬噸,數年之中都沒有超過1984年的產量。所以,有專家據此判斷,家庭承包責任制刺激的農民積極性在1985年就釋放完畢。前后對比,顯然農民長期的積極的人力投入與人民公社強有力的組織和動員密切相關。
人民公社成了與文化、科技結合的載體——培養新型農民
公社、大隊、甚至生產隊都辦了各種文化科技陣地,并且與城市各種支農單位及農科所(站)、大學對接,組織農民學習文化科技知識,開展科技種田,同時,也協助科研。1965年全國農業中學(職業中學)61626所,教師19.7萬人,在校學生443.3萬人 (1988年在校學生279.4萬人)。袁隆平的雜交水稻也在公社的幫助下進行,1975年冬,湖南上萬人的育種隊伍到海南,制種3.3萬多畝。1973年11月28日 《光明日報》以《一所深受貧下中農歡迎的大學》為題,發表遼寧農學院朝陽分院的教育革命調查報告,宣傳“朝陽經驗”。這所學院原名朝陽五七農業科技大學。設有農學、水利、牧醫、果林4個系,幾年來先后舉辦了50多期短訓班,為社、隊培養了近萬名各種農業技術人員。經驗是:一、學生實行“社來社去”,即學生由社、隊選送,畢業后仍回到原來社隊當農民,為社、隊培養農業科學技術骨干——社會主義的新型農民。二、從發展農業生產的需要出發組織教學,建立了教學、生產勞動和科學研究三結合的新體制,以科研促教學。根據農業生產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建立若干課題組,圍繞科研課題組織教學。三、辦學方式,實行“幾上幾下”,每年分期組織學生回到自己社隊,參加當地農業學大寨群眾運動,從而使教育超出了學校的范圍,走向了社會。“上”就是在校學習,“下”就是回隊實踐。實例:
1973年6月16日 新華社報道介紹“上海市川沙縣六里人民公社政治夜校情況調查”。這個公社有75個生產隊,從去年9月以來,分別辦起了政治夜校,參加夜校學習的有4800多人,占勞動力總數80%以上,主要學習政治、文化。
人民公社極大地推動了醫療衛生網絡向農村延伸,形成了以“赤腳醫生”為骨干的新型醫療隊伍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1963年9月28日 新華社報道:全國2000多個縣和自治區建立起以縣醫院為中心、公社衛生院、大隊衛生保健站為輔助的農村醫療保健組織網絡。1968年9月14日 《人民日報》轉載調查報告:《從“赤腳醫生”的成長看醫學教育革命的方向》,并加了“前言”:“赤腳醫生是上海郊區貧下中農對半農半醫衛生員的親熱的稱呼。”“他們大力進行醫療、預防、宣傳工作,為改變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做出了顯著的成績。”毛澤東對赤腳醫生評價很高:“這個從城里下到農村的醫生證明,從舊學校培養的學生,多數或大多數是能夠同工農兵結合的,有些人并有所發明、創造,……這樣的知識分子工農兵是歡迎的。”為了提高赤腳醫生的醫術還建立了培訓和進修制度。1973年9月26日 新華社報道:全國農村合作醫療不斷鞏固發展,“赤腳醫生”發展到100多萬人。但是,這個“新生事物”遭到xxx反對:“赤腳醫生不能一步登天”、合作醫療“是社會主義辦了共產主義的事”。
(3)、機械化
在農村采用先進的機械進行生產作業和從事交通運輸,會引發農村根本性的變革,隨著生產方式的革命,中國綿延了2000多年的小農經濟的思想、生活、行為等樣態將會結束,農民的知識和技術水平會跟著機械的運用大幅提升,人民公社會在先進的生產工具的裝備中鞏固、完善和進一步發展,城鄉會因機械化為中介加強合作。為此,毛澤東提出:“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機械化”。1966年 2月19日 毛澤東同志看了《中共湖北省委關于逐步實現農業機械化的設想》后,給王任重復信提出農業機械化規劃問題:各省、市、自治區應當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做出一個五年、七年、十年的計劃,從少數試點,逐步擴大,用25年時間,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是年 3月12日 毛澤東致信劉少奇,提出興辦農業機械化的原則:以地方為主;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多產農林牧副魚等品類;與備戰、備荒、為人民聯系起來,國家積累不要太多,要為一部分人民至今口糧還不夠吃、衣被甚少著想。國家計委根據毛澤東的這些意見于1966年7月17日提出《關于農業機械化規劃的幾個問題》的文件:今后15年,即到1980年,基本實現農業機械化。總設想分為三個階段。一、以5年至7年為期,機耕面積由1965年的2.3億畝達到4億畝以上,灌溉面積由5億畝達到8億畝左右,基本做到農產品加工的機械化和運輸的半機械化,化肥每畝耕地施用量由13.5斤達到30斤左右。二、以10年為期,到1975年,機耕面積達到8億畝,灌溉面積達到9億至10億畝,進一步提高農產品加工運輸的機械化水平,化肥的平均每畝施用量達到50斤左右。三、以15年為期,到1980年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197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國務院召開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擬訂了《全國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草案)提出今后10年的奮斗目標是,要在1980年使中國農、林、牧、副、魚的主要作業機械化水平達到70%以上,基本實現農業機械化。全國農用拖拉機要達到80萬臺左右,排灌動力機械要達到6000萬馬力左右,平均每畝耕地施用化肥達到80市斤左右。在10年規劃的前五年,即到1975年,全國平均耕作機械化水平,由現時的占可機耕面積的25%,提高到50%左右;全國灌溉面積,由現時的6億畝增加到7.5億畝,基本上實現糧、棉、油、糖、飼料加工、脫粒的機械化和半機械化;每畝耕地施用化肥40市斤;實現農業人口平均每人1畝高產穩產田。1974年6月26日至7月12日 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農業機械會對1980年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的主要目標作了適當調整和補充:使農、林、牧、副、魚各業的機械化水平達到70%以上,全國農用拖拉機擁有量達到80萬臺左右;手扶拖拉機達到150萬臺左右,機耕面積達到9億畝左右;排灌動力由原計劃的6000萬馬力調整為7000萬馬力,灌溉面積達到8.5——9億畝;化肥年產量達到6000——6500萬噸;全國糧食總產量爭取達到8000億斤。
1980年農業機械總動力1474.6億瓦特;比1965年農業機械總動力109.9億瓦特,增長1341.7%;農用大中型拖拉機(混合臺)83.7萬臺,比1965年農用大中型拖拉機(混合臺)7.2599萬臺,增長1152.9%;農用小型及手扶式拖拉機187.4萬臺,是農用小型及手扶式拖拉機0.003956萬臺的47371倍;大中型機引農具136.9萬部,比1965年大中型機引農具25.8萬部,增長530.6%;農用排灌動力機械563萬臺540億瓦特,比1965年農用排灌動力機械55.8萬臺66.7億瓦特,分別增長1009%、809.6%;聯合收割機23028臺,比1965年聯合收割機6704臺,增長343.5%;農用載重汽車97105輛,比1965年農用載重汽車11063輛,增長877.5%;機耕面積4099.0萬公頃,比1965年機耕面積1557.9萬公頃,增長263.1%;機電灌溉面積2531.5萬公頃,比1965年機電灌溉面積809.3萬公頃,增長312.8%;機電灌溉面積占灌溉面積比重56.4 %;(1965年機電灌溉面積占灌溉面積比重24.5%);化肥施用量1269.4萬噸,比1965年化肥施用量194.2萬噸,增長653.7%;農村用電量320.8億千瓦小時比1965年農村用電量37.1億千瓦小時,增長864.7%。(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1989年 中國統計出版社)
(4)、城市和工業支援農業——城鄉結合
1966年1月13日 國家計委擬定《1966年工業交通企業支援農業的10條措施》。基本精神是:一、為支援農業辦好事;二、積極支持地方“五小”企業的建設;三、地方工業的生產應把為農業服務放在第一位;四、繼續執行亦工亦農的勞動制度和廠社結合、廠社掛鉤的辦法,實行工農結合;五、大力協助地方工廠進行技術改造,增強地方工業支農能力;六、組織“三結合”的技術服務隊下鄉開展技術服務;七、有獨立能力的,要把多余的水、電,支援當地的農業生產;八、清理多占的土地退還社隊耕種,清理有害農業的工業污染;九、降低工業支援農業的費用;十、加強領導。“五小企業”是城市建立的支援農村的工業體系。1969年全國小鋼鐵廠的年鋼產量將達到180萬噸,生鐵達到330萬噸。全國90%左右的縣有了農機修造廠。到1970年12月,全國近300個縣、市辦起了小鋼鐵廠,有20多個省、市、自治區建起了手扶拖拉機、小型動力機械廠和各種小型農機具、配件廠。地方小鋼鐵廠的煉鐵能力比1969年增長1.5倍,生鐵產量增長1.8倍;小化肥廠生產的氮肥和合成氨,增長60——70%,各地小化肥廠,小水泥廠的產量已占全國水泥、化肥總產量的40%。1970年河南省縣縣都有了小農機廠,并已普及到公社一級。黑龍江省上半年縣社隊辦了5200多個小企業。城市以技術為中介聯結農村:
農業技術推廣站 牲畜配種站 畜牧獸醫站 種子站(公司) 國營良種場
1950年 10 143 251
1952年 232 389 1005
1957年 13669 821 2930 1390 1899
1979年 17622 1174 8495 2369 2481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1989年 中國統計出版社)
(5)、亦工亦農亦商
公社主要靠自己的積累,根據所生產的農產品優勢興辦農產品加工工業,并依托供銷社建立供銷商業網絡。1971年,國務院專門召開的農業機械化會議后,“各地人民公社陸續辦起了一些農機修理,修配廠站,許多大隊辦起了農機修理點,隨后又在這些廠,站基礎上發展了一批機械加工企業,從而使社隊企業有了較快的發展.尤其是長江三角洲地區的一些社隊企業,靠近上海等大城市,利用有一定技術的退休退職回鄉的工人較多,……開辦了一批社隊企業。江蘇無錫縣……1971年社隊工業積累達1261萬元,1972年達到1649萬元。”(羅平漢《農村人民公社史》P369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河北省棗鹿縣31個公社,……辦起了……70多個輕工業小廠及柳編、瓦盆、槐膠、制皮等多種副業,生產上百種產品,一年收入200多萬元。……湖南省醴陵縣所有的公社和90%的大隊在1975年都辦有企業,共達1780個,社隊企業的總產值達2700多萬元,占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經濟總收入的23%。”(羅平漢《農村人民公社史》P370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報》文章《偉大的光明燦爛的希望——河南鞏縣回郭鎮公社圍繞農業辦工業、辦好工業促農業的調查》。認為社隊工業有四個方面的巨大作用。1、進一步鞏固了人民公社集體經濟。2、改進了農業生產條件,加快了實現農業水利化、機械化、電氣化、化學化的速度。3、進一步發揮了協作的力量,公社利用自己的經濟力量幫助窮隊發展生產,幫助受災隊進行生產自救,使一些較窮的生產隊能夠趕上較富的生產隊。4、人民公社三級關系的新變化,對生產力的發展和人們社會主義覺悟的提高,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公社必須辦工業,公社能夠辦工業。” “到1976年底,全國社隊企業發展到111.5萬個,總收入達272.2億元,占人民公社三級總收入的23.3%。其中工業總產值為243.5億元,比上年增長43.7%。”(羅平漢《農村人民公社史》P371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公社還采取亦工亦農勞動制度,組織社員農閑到工廠做工,增加了社隊的生產資金,也增加了社員收入。
(6)、上山下鄉:培養一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生力量。
中國社會進步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占中國人口絕大對數的農民被農耕思想約束,沒有現代的知識和技術,所以,毛澤東說“關鍵的問題是教育農民”,并設想用一種直接“輸入”現代思想價值觀念,現代知識和技術的辦法加速對農民的改造。五十年代中期他提出:“一切可以到農村中去工作的這樣的知識分子,應當高興地到那里去。農村是一個廣闊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為的。”(《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按語選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二月)城市知青 響應了這個號召。1965年9月23日全國有100萬城市知識青年下鄉,到1973年8月4日已達到800多萬。毛澤東提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先是“號召”一種自愿的行為加入到新農村建設,推動知識與農村的結合,到了六十年代中期,隨著知識青年大批到農村安家落戶,“號召”就成了安置不能就業的城市知識青年的政策,并正式提出要把這批知青培養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生力量。1973年6月22日至8月8日的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六條統籌解決辦法。一、各級黨委要嚴格檢查上山下鄉工作,成立領導小組,由一名書記主管;二切實解決知青在口糧、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困難,給予補助,增加經費;三、加強對知青的培養教育;四、堅決剎住“走后門”的不正之風;五、對破壞上山下鄉的犯罪活動要作堅決的斗爭,懲辦一批迫害知識青年、強奸女青年的犯罪分子;六、全面規劃,主要采取4種形式:1插隊;2、建立青年隊;3、建立知識青年農場;4到生產建設兵團。會議起草了《關于知識青年上山下鄉若干問題試行規定的草案》和《1973年到1980年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初步規劃草案》。1974年10月 國務院成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陳永貴任組長。上山下鄉使大批城市知識青年到農村安家落戶,客觀上用“知識”和“城市青年”把城鄉緊密聯結起來,建立和增強了城鄉合理交往的情感紐帶,淡化了觀念上的一些城鄉界限,加快了用現代科技改造農村、農業、農民的進程。“一些下鄉知青,或者本人出于改變農村貧困落后面貌的意愿,或者家長為改善知青所在社、隊的關系,改變知青所在地的落后環境,主動為社、隊與相關單位牽線搭橋,為社隊企業提供項目、技術、設備和其他物資,推動了企業的發展。一些地方為了使知青扎根農村,也投資辦起了一些知青工廠。”(羅平漢《農村人民公社史》P368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知青在農業戰線上發揮著突出的作用,涌現出了金訓華、刑燕子等先進典型,到1973年在800多萬知青中,有5.9萬人入了黨,83萬多人入了團,24萬多人被選入各級領導班子。
以上六個方面提供了思想價值觀念、組織與動員制度、工農互動、知識與科技下鄉的政策機制所構成的價值合理性工具和技術合理性工具的有效系統,描述了毛澤東建設“鄉村型的城市”話語。按照這個模式發展,就能逐步消除城市與農村的差別,實現毛澤東解決農村、農業、農民問題的宏偉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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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