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流氓”一詞,人們并不陌生,然而若要細究其實質卻很難道明其所以然。即使檢索一些辭書,也并不是輕易就能搞清楚的。有些辭書對此也未作收錄,有的雖已收錄,但卻釋義不詳。所以,研究流氓文化,首先必須對流氓的定義作一番認真的探究。
從有關辭典的釋義來看,對流氓所下的定義大致如下:一是指居所不定之流浪者。二是指所謂的莠民。如《中文大辭典》解釋為:“今謂擾亂社會秩序安寧、專事不良行為者,亦曰流氓,與無賴同。”(《中文大辭典》第19冊,中國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頁)僅就這兩種解釋來看,其第一義是語源的闡釋,屬廣義概念;第二義屬社會學的詮釋,當屬狹義的定義。羅竹風主編的《漢語大詞典》則對“流氓”一詞作如下解釋:一是本指無業游民,后用以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潑等行為(《漢語大詞典》第5冊,第1263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版)。
又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1)原指無業游民,后來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2)指放刁、撒賴、施展下流手段等惡劣行為的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從上述辭書中的解釋看,基本上是從兩個方面加以解釋的:一是在職業方面指“無業”;二是在行為方面指“不務正業,手段下流,為非作歹”。 圖片及文字選自《流氓的歷史》,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作者:高秀清 張立鵬
以賭為生的賭棍的大量出現,是清末民初青幫大量涌入上海之后的事。這些人有自己的松散組織,外部人稱之為“翻戲黨”。青幫勢力進入租界巡捕房并且結成黨羽后,在上海出現了托庇于捕房的專門賭博場所的賭臺,這比“翻戲黨”流動游記式的騙賭活動有了很大進展。開設賭臺的流氓,按其籍貫和賭博方式分為上海幫、廣東幫、紹興幫、寧波幫。1927年前后,廣東幫賭棍梁培指示王寶善賄通法租界當局,在公館馬路投資200萬元,開設大賭場,由于服務十分周到,頓時把本地上海幫賭臺的顧客吸引過去,引起上海幫流氓不滿。他們聯合三大亨,要求法租界當局取締這兩大賭場。正爭訟時,恰逢楊阿毛槍殺西捕案發,公共租界捕房被激怒,遂下令將各賭臺封閉,不準再開。法租界廣東幫賭臺也受其影響,被迫關閉。上海第一批賭臺吸引的對象主要是有錢人子弟,一般貧民是進不了門的,所以危害還不很大,真正危害到下層的是后來勃興的“花會”賭博。
上海的“花會”,最先由陳世昌的門徒繆阿玉創辦。“總筒”設在勞合路,后為張延生接手。1921年后,花會極盛,后改為劉良洪與鄭梅堂合伙經營,輪流掌總筒,每人兩天。依靠花會的龐大收入,這兩個巡捕出身的幫會分子更加不可一世,甚至常在軍工路上攔搶三鑫公司的鴉片,為此連杜月笙也向他低過頭,他們買賣槍支、任意殺人,血案累累,無所不為,被人稱為“花會大王”、“良洪梅堂”。
1926年前后,劉、鄭二人由于分贓不均,終于決裂。先是鄭梅堂指使門徒在公共租界將劉良洪暗殺。劉妻及其門徒得兇耗后,立即全力反擊,13天內,鄭梅堂被殺于虹口。這件“良洪梅堂互殺血案”當年轟動滬上。
二三十年代,青幫無賴逐步形成了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三個大亨集團,他們的勢力也迅速擴張。三人建立起一個以“三大亨”為首領,以租界當局為靠山,以“大、小八股黨”和幫會流氓頭目為骨干,擁有數百名職業打手,控制了上海達數萬家煙館、賭臺、妓院,勢力伸展到全上海市每一個里弄角落的超級流氓集團。這個集團依靠青幫體系維持其內部團結,擁有穩定的財源,影響所至上可改變當局的決策,下可決定普通百姓的生死。可算是空前絕后,獨一無二的畸形怪物。
以青幫為核心的三大亨集團的壯大,是同上海租界當局的扶植、縱容分不開的。
租界是近代中國殖民地化的突出表現,而上海又是中國租界最集中的地方,上海租界自建立之日起,就面臨嚴重的治安問題。外籍流氓和犯罪分子,把上海視為“冒險家的樂園”,而本地居民的犯罪也日益增多,武裝搶劫及武裝綁票案則異乎尋常地高頻率發生,令租界當局頭痛異常。租界巡捕大部分為西洋人,但他們語言不通,地形不熟,不但無法破獲黑社會有組織的犯罪,甚至被一群“鄭家木橋小癟三兒”弄得焦頭爛額。
“鄭家木橋小癟三兒”是本世紀初活躍在上海南市地區的一群流氓無賴。他們在租界內屢屢生事,引起巡捕房注意,派英國巡捕收拾他們,但這伙人行動迅速,聚散無常,加之熟悉地形,租界巡捕束手無策。經過一番爭論,法國租界巡捕房決定增加招收新的華人巡捕,利用他們熟悉當地社會情況的長處,整頓治安。新增加華捕當中即有后來成為青幫第一大亨的黃金榮。
黃金榮的才干受到上司重視,他的忠誠受到法租界當局的賞識。適逢法國駐滬總領事帶著妻子到太湖游玩,被湖匪綁架勒索贖買。法租界當局極為驚慌,要求黃金榮全力營救,黃金榮同杜月笙、張嘯林商量后,即派素與湖匪有聯系的手下干將高鑫寶前去“拜山”,結果湖匪首分文不取,輕而易舉地交出一對法國肥票。
又有一次,法國天主教神甫姚主教攜帶幾箱銀洋從上海乘火車去天津,準備開設新的教堂,不料車到山東,被山東督軍張宗昌所部軍隊截住火車,綁走姚主教,不知藏匿到了何處。姚主教失蹤事件,在當時轟動國內外,法國領事更是一天發了幾道命令,限捕房火速破案。黃金榮一個偶然機會得知姚某下落及關押地點,急忙一面派人攜款收買看守,一面親自率領十余名便衣偵探,化裝成張部官兵,連夜趕到山東鄉下營救,將姚某平安救回上海(胡訓珉:《上海幫會簡史》)。
黃金榮的出色表演,使他受到租界當局的充分信任和倚重。第一次世界大戰后一段時間內,法國國內經濟困難,無力繼續供給上海租界當局經費,就責令其就地籌款,自行維持。黃金榮乘起獻策,建議當局開征“花捐”、“賭捐”、“煙槍捐”和“軍士印花捐”等稅項,法租界當局一一采納,緩解一時之需,并帶來巨大收益。為了獎賞黃金榮,除準許其組織公開賣鴉片煙土外,后來還索性將“土捐”、“煙槍捐”一并交給黃征收。雙方沆瀣一氣,均從中獲益不淺。
青幫收徒儀式的演變,尤其是“社團”制度引入幫會制度中,盡管這種“社團”還不是完全的嚴格意義上的現代社團組織,但它仍然說明帶濃厚封建性的幫會組織,在現代資本主義城市生活影響下,自覺或被迫地適應環境,其組織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反映了維系幫會內部團結的仿真血緣宗法制度的松動和蛻變。另一方面,這些社團的建立,固然可以彌補青幫不重視發展橫向聯系的缺點,為青幫的發展開辟了新的天地,但同時它又嚴重削弱了青幫內部最重要的縱向聯系,得失之間孰重孰輕,一段時間內難以預料。到了三十年代,這種制度的改革所帶來的實際效果是明顯并且巨大的,它使青幫從一個下層流氓的犯罪團伙變成了一個包含所謂“上層社會”的覆蓋面極其廣泛的社會團體,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黑社會組織。
本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社會無賴出現了一類被稱為“大亨”或“社會聞人”、“海上聞人”的人物,他們被歸入“黨政要人”、“工商巨子”等上流社會一檔中,實際上不過是幫會流氓首領的代名詞。
幫會中出現超級流氓大亨是中國幫會史和流氓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意味著,幫會這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怪胎,租界內帝國主義勢力和中國反動政權的畸形兒,終于得到反動當局的認可和社會的認同。從幫會的角度來看,它既是幫會的實力和影響力增強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又是幫會改變反抗當局的傳統,從秘密轉為公開,從非法轉為合法,活動方式逐步轉變的開端。
“打行”原是明代存在于三吳一帶的流氓組織,其間的參加者都是一些職業打手。這種組織至清代仍存在。在清代流氓中,也有專事打架的“打手”。那么,清代的“打手”究竟是些什么人呢?對此,清人魏禧作如下記載:“四方行教者,技藝悉精,并諸殺法,名曰打手。”(魏禧:《兵跡》七,《華人編打手》)如康熙年間,“男子聯姻,如貧不能娶者,邀同原媒,糾集打降,徑入女家搶親。其女必婿親扶上轎,仍以鼓樂迎歸成親,次日杯酒釋歡”。民間發生訴訟,一般雙方“各有生員具呈”,到了聽審那天,雙方“又各有打降保護”。所以,“打降”又稱“打行”。打行的頭兒一般善于拳勇,他的部下都是一些少年無賴,“聞呼即至,如開行一般,謂之打行”(顧公燮:《丹午筆記·打降》)。
這些打手,有些被豪強豢養,成為他們的爪牙;有些本身就是游手好閑之徒,平常日子輪叉舞棍,演拳弄棍,“遍游街市,射利惑民,打降賭博,無所不至”(《大清律例大通新纂》卷二六,《刑律斗毆》上,《斗毆》);有些就自稱“槍手”,參與地方械斗,受雇在場幫毆。
搶劫,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強行搶奪財物。搶與打往往難以截然分開,也就是說,搶經常是通過“打”的手段來實現。換言之,流氓在搶劫的過程中如果遇到抵抗,就得通過打來保證財物從別人手中轉到自己手中,所以流氓取財往往是打搶同時進行。
如明朝吳中一帶,就存在著很大一批流氓,即所謂的“烏合游手無籍數百人”。他們常常先至一家,“打搶一空”。所以,在吳中地區就流傳著“假人命,真搶擄”的謠諺。(許自昌:《樗齋漫錄》卷十二)清時,杭州一帶也多有流氓搶劫事件發生,當時清人對杭州流氓的“打搶”活動曾有如下記載:“游手游食之輩,不事本業,淫酣賭博,犯上蔑倫,動輒糾集多人,背黃喊冤不已,即行搶。”(趙士麟:《武林草附刻·正風俗》)
在清末,上海的“拆梢黨”雖以敲詐為其行幫之特點,但有時由于敲詐無著也轉而干一些公開搶奪的勾當。如劉長順專靠挑京貨擔為業。有一天,在新北門口,途遇王阿桂等四個流氓,流氓上前搜身,搜出銀洋21元,就“搶攫進城而去”
更為體現流氓氣的是,這些流氓不僅搶財物,而且還以流氓手段“搶親”。這種行徑在封建社會可稱得上是一種傷風敗俗行為,這在人倫道德上也是不允許的,而這些流氓卻不顧忌這些。如在常州府,有些市井流氓無賴至貧不能娶妻,于是,這些人就事先瞄好某家有女,且長得漂亮,也不通媒妁,利用夜晚時間,乘女家不備,“率眾攫之而去”。等到女家訴之官府,官府由于事先收受流氓賄賂或畏懼流氓勢力卻遲延不審。一旦開審,這些流氓就買囑假媒人,或者偽造庚帖,此事也就搪塞過去。即使碰到一個精明強干的官吏,經過反復查究,最終將此女斷還父母,但至此時,此女既已遭污生子,生米已煮成熟飯了。(《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職方典》第七一五,《常州府部》)
在上海,有時候流氓甚至還搶劫娼家的妓女,名之曰“拔宮人”,藉此向鴇母索取“照顧錢”(趙士麟:《申報》同治癸酉十一月十一日)。
青幫作為近代以來最重要的幫會組織,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后迅速壯大并流氓化,與傳統的幫會發生裂變。二十年代前后,青幫無賴出現第一大亨黃金榮,他將收的徒眾分成兩大類,一類是“門徒”,專門招收的對象是社會下層的流氓無賴,這些人一般的要具紅帖開香堂,拜過“老頭子”后入幫。另一類,是“門生”,這一類比較高檔,專門接收有身份地位之人,他們需由介紹人搭橋,欲入幫,先投上一個紅帖,封一份贄金—比門徒高一輩,只需向黃金榮磕頭即可。門生也分檔次,低檔門生要磕頭;而高檔門生,只要通過介紹人備了紅帖,包一份更高的贄金,向坐在關帝像前的“先生”三鞠躬就算入了門。以后,門生中若有人飛黃騰達,地位、名望超過先生,先生便把過去的帖子原封退還門生,表示彼此間不再是師生,而是平輩。這種既不要磕頭禮拜,又有遮蓋門徒秘密的“招生”方式,使黃金榮和青幫搜羅了不少“高檔”人物,為日后青幫的大發展奠定了穩定的基礎。
后來,黃金榮對他的那套做法,又作了進一步的改善。他建立了“忠信社”,廢除了“站生”、“門徒”間的等級和稱呼,所有人,凡自愿投入黃門的,只要加入該社,繳納社費、辦理入社手續后,就成為門內人。此“忠信社”建立后,青幫分子紛紛仿效。這些“社”的成員一律奉“社長”(指該社的直接管理者)或“董事長”為共主,社員之間相互平等,至少在名義上是這樣的。
二三十年代,青幫無賴逐步形成了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三個大亨集團,他們的勢力也迅速擴張。三人建立起一個以“三大亨”為首領,以租界當局為靠山,以“大、小八股黨”和幫會流氓頭目為骨干,擁有數百名職業打手,控制了上海達數萬家煙館、賭臺、妓院,勢力伸展到全上海市每一個里弄角落的超級流氓集團。這個集團依靠青幫體系維持其內部團結,擁有穩定的財源,影響所至上可改變當局的決策,下可決定普通百姓的生死。可算是空前絕后,獨一無二的畸形怪物。
以青幫為核心的三大亨集團的壯大,是同上海租界當局的扶植、縱容分不開的。
租界是近代中國殖民地化的突出表現,而上海又是中國租界最集中的地方,上海租界自建立之日起,就面臨嚴重的治安問題。外籍流氓和犯罪分子,把上海視為“冒險家的樂園”,而本地居民的犯罪也日益增多,武裝搶劫及武裝綁票案則異乎尋常地高頻率發生,令租界當局頭痛異常。租界巡捕大部分為西洋人,但他們語言不通,地形不熟,不但無法破獲黑社會有組織的犯罪,甚至被一群“鄭家木橋小癟三兒”弄得焦頭爛額。
“鄭家木橋小癟三兒”是本世紀初活躍在上海南市地區的一群流氓無賴。他們在租界內屢屢生事,引起巡捕房注意,派英國巡捕收拾他們,但這伙人行動迅速,聚散無常,加之熟悉地形,租界巡捕束手無策。經過一番爭論,法國租界巡捕房決定增加招收新的華人巡捕,利用他們熟悉當地社會情況的長處,整頓治安。新增加華捕當中即有后來成為青幫第一大亨的黃金榮。
清末的上海,盛行一種“花鼓會”,“花鼓會”最初源自安徽,也是一種賭錢之戲,“害人至死,不可勝計”。當地人恨透了這種賭博,所以又稱之為“花燈蟲”。
除了設賭局以騙財的以外,還有以“美色”設局騙人的。在杭州,就曾有一種“美人局”,以娼優假扮姬妾,誘引少年為事,從中騙詐錢財。(泗水潛夫:《南宋市肆紀》,《說郛》卷六十)《二刻拍案驚奇》中有一則故事,所講的就是這種“美人局”。其中有一姓李的客商,在杭州發了橫財,來京都臨安走門子花錢買官銜。這個人下榻在一家旅店里,對門有個宅院,門首垂著簾子,常有位少婦站在簾后看街上熱鬧。隔簾花影,嬌聲鶯轉,引得這個正處寂莫中的暴發戶心升非非之想。有一天,李正站在店坊房門偷看對門,有個賣黃柑的小販經過。他既想吃黃柑,又舍不得掏錢買,便建議和小販以“關撲”方式做交易,且借此在意中人眼里顯露兩手。沒想到這一招不但沒有露臉,反而輸了本錢,心懷懊惱。
恰在此時,對門宅院里出來一個小童子,端一盤黃柑送給李某,說是本家主母見李輸了本錢有些不忍,特送家藏柑子給官人嘗嘗。李某見美人有關愛之心,于是春心大動,便順桿向上爬,也收拾一些禮物拜托小童回謝,于是就牽上了線。此后,少婦常使小童送些菜肴點心之類給李某,李某也常送一些禮物給美人。幾番周折之后,二人便搭上了“關系”。某晚,李某趁夜與美人幽會,不想到正欲行茍且之事時,男主人突然回家,捉個正著。李某見事不妙,便跪下請求“私了”,男主人借此派仆人將李某財物劫掠一空。次日,李某再悄悄探看對門,已是人去樓空。
以美色行騙,也是流氓行騙當中的一個慣用伎倆。平常里,流氓們總愛在妓院里混跡,喜歡玩娼弄色,并利用之行騙捉人。《尊德性齋小集》里記有一則這樣的事例。宋時,婺源人滕洙泊說某士族女因家貧母病,經娼儈轉賣進私營妓院,大生不平,把娼儈找來,表示愿以原價替她贖身。娼儈表面應允,其實準備趁機敲筆竹杠。滕洙便向官府起訴。官府還沒作出判決,娼儈又和妓院偽造了一份轉賣契約,“增其值,累數倍”,指望他“憚費而止”,沒料他“喜女得還,不復斥其偽,即謀所以酬之”。在此娼儈是又多賺了一大筆。
在以美色為騙局者之中還有以女性婚嫁行騙的。這種行騙方式,在舊時的中國南北地方均廣泛存在。對于這種行騙方式,上海把它叫做“放白鴿”。據說,是因“豢鴿而放,必裹同類歸來,獲利數倍”而名之。據葛元煦《滬游雜記》卷二《放白鴿》載:“近有以人為鴿者,如來歷不明之年輕婦女,或售賣自身,或入人室。不匝月間,非卷資遁逃,即誣控拐逃,使買主人財兩空。”北京則把這類事情稱作“放鷹”或“打虎”。夏仁虎《舊京瑣記》卷一《俗尚》曾這樣記載道:流氓常常裝飾婦女,然后“聘賣異鄉人,乘隙卷而之”。
設局行騙,花樣甚多,有的還飾男為女以此騙錢者。據《清稗類鈔》載,清時有一位紳士,前去揚州買妾,接連看了數家,都沒有中意的。時有一老婦,寄居賣女。此女年方十四五歲,豐姿姣好,又善諸藝,大悅,急花重金購回。“至夜,入衾,膚膩如脂,喜而捫其私處,則男子也。”(徐珂:《清稗類鈔》,《棍騙類·飾男為女以鬻餞》)原來,這位老婦是以美童扮美女,刻意修飾之后,“設局以欺人”。訛詐大概是流氓最為典型的一種手段了,然而由于流氓種類繁多,品行各異,所以訛詐也是五花八門,并且各個朝代特點也不盡一樣。
朱福保率乞兒吃光面可謂是訛詐中既刁鉆又滑稽一個事例。朱福保,是清末江蘇吳縣的舉人,專門靠訛詐為生,此人可稱得上是一位有文化的流氓。道光年間,他因被人控告,革去舉人功名,還被投入監獄。到咸豐元年(1851),遇上大赦,才被釋放。出獄以后,這位流氓仍然不改訛詐之惡習,依然橫行霸道。
一天,朱福保見有一家新開的面館,生意興隆,于是他就來到這家面館,上了樓,連呼跑堂的,“取光面來”。所謂“光面”,就是“無餃之面也”。店里的伙計開始不認得他,就隨口說:“本店規矩,吃大面坐樓上,吃光面坐樓下。客官吃光面,請下樓吧。”朱道:“按照你的說法,吃中面者(半餃之面即中面)將坐到樓的中間了。”店伙隨口答應。到了第二天早晨,朱福保召集乞兒若干人,每人給錢數十文,以二人為一班,分班到面館中吃中面。吃時,一律坐到樓梯的中間,一班人后,又一班來,至中午還未散去。別的客人到面館中來,看到乞兒坐在樓梯上,進門后就即刻離去。店主大窘,急忙向朱福保請罪,“且賄以金,朱乃麾乞兒去”(徐珂:《清稗類鈔》,《棍騙類·朱福保率乞兒吃光面》)。
又有一次,朱福保路過一家古董店,看見一個古瓷瓶,色澤至佳,就問店主價格多少。店主答道:“沒有銀十元不賣!”朱道:“在我看來,也就只值一元。”店主嗤之以鼻,且道:“一元錢,只能買瓶耳罷了。”這個瓷瓶旁有兩耳。朱福保默然離去。第二天,又來古董鋪,從囊中掏出銀元一元,放到柜上,在地上撿起一塊磚,敲掉瓶旁兩耳,“懷之而去”。店主害怕他的勢力,只好不與之計較,“沮喪者累日”
1.尚武
尚武,是流氓之中多數人的特點。不過,在此應當指出的是,流氓的尚武與江湖劍俠們的尚武精神還有所不同,二者雖然都具有好勇斗狠與自命兇悍的一面,但和俠客比,流氓的尚武精神完全是出于另一種目的。
一般而言,流氓的崇尚武功主要是為了憑借武功欺凌世人,以達到其流氓目的的實現,而俠客的崇尚武功,則主要是為了行俠仗義,僅從這一點上來說,俠客的崇尚武功一般是對社會有益的,而流氓的崇尚武功卻是對社會有害的。
從古到今,無論哪一朝代的流氓確實都非常崇尚武功,喜歡弄刀舞劍。這種風俗習慣,可以說也是流氓的一個傳統。在這一傳統當中,固然也有一些后來改邪歸正的人將少時練就的武功用來建功立業,報效國家,從而將以流氓為目的的尚武精神派上了正當的用場,但多數流氓的崇尚武功,還是危害了社會。
2.文身
文身,就是在身體上刺畫一種有色的花紋或圖案。文身的方法上,首先“以丹朱涂身體”,然后再取針“刻其肌,以丹青涅之”。(《禮記·王制》孔穎達疏)蔡元培先生對此也作過介紹:“文身之法,或在身體各部涂上顏色,或先用針刺然后用色。”(蔡元培:《民族學上之進化觀》)一旦文身之后,圖案色彩不會自然消失,如果不需要時可以以火“灸滅之”。
文身原本是古代荊楚、南越一帶的民俗,起源很早。《禮記》中曾這樣記載道:“東方曰夷,被發文身”;“南方曰蠻,雕題交趾”。
這種原始意義上的文身,實際上是一種民間風習,直至明清還保留著。有的是由于趨利避害而為之,這種風習本身并無什么消極的影響。
然而,這種以避害與時尚為特點的民間風習一旦演變為流氓的崇尚就改變了原有的意義,一般都沾染上了消級色彩。如唐代末年,無賴惡少普遍將文身作為一種社會階層的特殊身份標記來利用。據段成式《酉陽雜俎·鯨》載:“上都街肆惡少率髡而膚札,備眾物形狀。”這種以文身表示特定身份的行為,自唐末產生以來,經宋元明清,斷斷續續一直延續至今。
流氓一旦改變了文身的原始特定含義,不再是為了驅蛟逐龍,其圖形也就由比較單純的“像龍子”(《史記》卷四,《周本紀》裴集解引應劭語)、“像龍文” (《后漢書》卷八六《哀牢傳》)擴展到花草蟲獸、詩詞圖文,于是便發生了根本性的嬗變。這些圖案內容,除了表示惡少年的身份、作為團伙標記之外,主要還有以下幾個作用:第一,顯示勇武,以儆嚇對方。第二,作為精神寄托,乞求某種護佑。凡是以此目的文身的人,其所文之圖案一般都與宗教信仰及傳說中的行業神有關,似乎在身上刻了這些東西就能得到保佑,從而大大增強自己的意志、力量。第三,作為一種時尚追求。這種文身并無什么目的性。
1.吃講茶
各行各業都有一種行業規矩,這種規矩約束著特定行業的人按此行事,但對于流氓來說,由于其輕然諾、不講信義這種特殊品質的關系,常常會有因地盤關系,或者利益關系而產生矛盾。矛盾一但產生就要尋求一種解決的辦法,其中吃講茶就是一種解決矛盾的“文”的辦法。所謂的吃講茶主要是指上海流氓處理內部矛盾的軟處理方式。
“吃講茶”是流氓通過講理、消除矛盾、達到和解諸方式中最典型的一種。所謂“吃講茶”也叫閂人頭,具體做法是,當事雙方齊集茶店,邊喝茶,邊論說,請茶客或特邀中人加以評斷,理屈的一方償付茶資及所需費用。據胡祖德《滬諺外編·新詞典》載:“‘吃講茶’:因事爭論,雙方往茶肆中,將事由宣之于眾,孰是孰非,聽憑公論。”如果雙方唇槍舌劍后達成諒解與妥協,則當場請調解人將紅、綠兩種茶混在碗中,雙方各持一碗一飲而盡,然后喝酒碰杯,以示了結。又據黃式權《淤南夢影錄》卷一載:“失業工人及游手好閑之類,一言不合,輒群聚茶肆中,引類呼朋,紛爭不息,甚至擲碎碗盞,毀壞門窗,流血滿面扭至捕房者,謂之吃講茶,后奉憲諭禁止,犯則科罰店主。然私街小弄,不免陽奉陰違。近且有擁至煙室,易講茶為講煙者,益覺肆無忌憚矣。”徐珂在《清稗類鈔·棍騙類·上海地棍之吃講茶》中,對吃講茶也作過詳細的詮釋。該書中這樣記載道:“吃講茶者,下等社會之人每有事,輒就茶肆以判曲直也。凡肆中所有之茶,皆由負者代償其資,不僅兩造之茶錢也。然上海地棍之吃講茶,未必直者果勝,曲者果負也。而兩方面之勝負,又各視其人之多寡以為衡,甚且有以一言不合而決裂用武者,官中皆深嫉之,懸為厲禁”。
可見,通過吃講茶有時確能消除一些矛盾,解決一些存在的問題。但是應該承認,由于流氓終究是一伙歹徒,受到流氓本性的支配,所以有時單靠理喻絕不可能徹底解決問題,在這種場合下,所謂的吃講茶也可能變成一種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活動。這時甚至連吃講茶的地點都會變成大動干戈的場所,矛盾雙方舊恨未消,新仇又添,于是乎“武”的一手就將登場了。
當“吃講茶”失敗,談判講和不成,流氓雙方就退出和談,有的立即動用武力,拼個你死我活;有的則約定時間、地點、人數而決一勝負。結局當然是勝者益兇,稱霸一方;敗者為寇,讓出地盤或財產。不過,矛盾的雙方不論死傷多少、后果如何嚴重,決不能告官,若違反了這條不成文的規矩,就會被全體流氓視為“不吃硬”的敗類,在江湖社會上永遠抬不起頭來。
僅就區域性來看,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地方的流氓隱語是各有特色的。現分述如下:
①上海流氓切口。清末民初,上海流氓泛濫成災,就流氓群體的構成而言,其中又可細分為流氓、小癟三、拆白黨、拆梢黨、豆腐黨等不同的類型與層次。在這些不同的層次中,其切口也自然各有差異。
上海流氓一般切口,拳頭稱為皮鉚頭,借口敲詐稱為講斤頭,分贓稱為劈霸,吃講茶稱為閂人頭,硬借稱為擺丹老,向人取銀錢稱為挨霸,錢稱為把,帶槍搶掠稱為硬爬,專騙有錢男稱為拔人,食稱為劃,講斤頭的討價還價稱為畫花,手銬稱為金釧,打架稱為放炮,糾集團伙械斗稱為擺華容道,典當稱為高風子,帶手銬稱為帶圳邊,吃官司稱為鐵饞牢,在牢中稱為里入落,過犯稱為臭盤,敲詐或搶掠時被捉稱為任上失風,一次性騙局稱為“一槍頭”,茶會稱為蟠桃,得錢仍還人稱為嘔把,看稱為扦,入伙稱為家門,出事人稱為勃頭,尋仇稱為上腔,外出稱為開碼頭,走開稱為出松,放走稱為脫梢,看風色稱為軋苗頭,說好話稱為“幫腔”,照應稱為札繃,尋覓主顧稱為拉排頭,巡查搜捕得緊稱為風頭緊,
做圈套要人上當稱為放生意,小氣鬼稱為“小刁碼子”,衣裳稱為皮子,撕衣稱為撕皮子,衣破稱為桃園,短衫稱為貼血,褲子稱為叉兒,帽子稱為頂功,鞋子稱為鐵頭,腳稱為襪心子,入內稱為叉進去,熟悉團伙內情稱為老勃,口齒靈利稱為櫻桃尖,不善言談稱為櫻桃鈍,不必講稱為免攤或櫻桃割短,講理稱為攤櫻桃,斗嘴稱為斗櫻桃,吃茶稱為嘗孟婆,寓所稱為窯,旅館稱為客窯,住旅館稱為藏客窯,吃飯稱為賞槍,吃酒稱為紅紅面孔,門生稱為底老,不是本團伙的稱為孔子(猶如東北土匪隱語“控子”),本錢稱為底勃,銀洋稱為阿朗,角子稱為小馬立師,銅元稱為黃粱子,銅錢稱為鵝眼,當衣服稱為吃官司,押當稱為蹺腳,下雨稱為擺清,奸情敗露稱為踏脫鑊蓋,調和奸情稱為修鑊蓋,面貌稱為照會,
設賭騙人錢財稱為吃引水,獨眼稱為單照,挖人雙眼稱為借兩只棗子,沒有錢稱為戇皮,捆綁人投入河中稱為放水燈,借端敲詐勒索財物稱為拆梢,以繩索縛捆住受害人手足、將其身體倒植于淤泥之中稱為種荷花,偷雞稱為采毛桃,偷羊稱為吊白魚,店鋪初開張硬詐錢財稱為包開銷,設計敲詐稱為裝準頭,販賣兒童稱為販石子,拐賣年輕女子成婚稱為開條子,搜錢袋稱為抄把子,煙士稱為糖年糕,搶劫財物或用繩勒死他人稱為背娘舅,
搶帽子稱為拋頂宮,剝光衣物、搶盡錢財稱為剝豬玀,搶物移臟稱為打過門,贓物稱為鷂子,搶劫稱為過堂,失敗稱為走油跑馬,夜間行竊稱為黑線,白天行竊稱為白線,女子行竊稱為錦線,被人看管稱為裝柄,批頰稱為五分頭,用拳頭向其他流氓、扒手強奪硬取稱為吃橫,通風報信稱為豁令子等等。從上海流氓的行話隱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社會群體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特色與心理特征。
②天津流氓切口。天津的流氓,主要表現為“混混兒”,所以天津的流氓切口也以混混兒的切口最為典型。因此,這里所講的天津流氓切口也基本上是混混兒的切口。這一流氓組織的切口是:加入混混兒團隊為開逛;入伙后自動退伙為收逛;挨打不還手、不出聲呼痛、借此成名為賣味兒;呼朋引類、幫助為非作歹為充光棍;不能忍痛挨打、丟臉屈服為裁跟頭;從賭局拿錢為拿掛錢;擺出兵刃向對方***為鋪家伙;決斗前用抽簽法取決或預先選定幾個人準備犧牲為抽死簽;決斗時在陣后向對方投擲碎磚亂瓦的為黑旗隊;事先由一方約妥若干人預作準備為侍候過節兒;小武官為老總兒;兵丁為老架兒;不論日限見面即討利錢為見面利;父母在世借錢無法歸還、父母一死立即追索為孝帽子錢;殺人不眨眼為手黑;雙方知交的老前輩為袍帶混混兒;會餐為坐坐兒;爭斗時違反規矩、丟臉為走基;給當地腳行的費用為過肩兒錢;雙方有過人命大仇必報的為死過節兒,等等。
③包頭梁山流氓切口。黑夜偷竊為跑紅條的;白天偷盜為跑青條的;一早一晚偷盜為打燈虎兒的;進入院內登堂入室伸手偷竊的為跳池馬的;站在房上巡風放哨的為登桿子的;偷大商店門市部的為高買;偷市場小販的為掃攤子的;偷農民旱扳車或毛驢馱子的為滾輪輪的;偷街上行人的為捏把子的;稱有勢力的人為碴兒;跟自己本家里的女人通奸為踩窮漢窩鋪;捏造事實損壞別人名譽為唾臭;活動范圍為方場;打手為把式匠;頭兒的兵符印綬為拐挺,等等。
④北京流氓切口。裝飾婦女聘賣給異鄉人、乘機拐財逃走為放鷹或打虎;代接婦女秘密賣淫為轉當局;設賭局誘騙愚懦之輩為腥賭;引誘富家子弟游蕩嫖賭騙取錢財為駕秧子,等等。
講流氓與土匪之間的差別,并不是說二者就判若天壤。在流氓與土匪之間,有時也是難以區分的,即二者有時也可以同時體現雙方的特點。也就是說,流氓可以成為土匪,土匪也可成為流氓。大致說來,很多土匪都是由流氓演變而來的。如清末張國梁,為人“喜任俠,弛不羈”。少年時“日與輕快惡少年游”。顯然,少時是一無賴流氓。后來因殺人犯法,“官捕之急,遂投某山盜藪”,做了土匪(薛福成:《庸庵筆記》卷一,《張忠武公逸事》)。有時土匪也勾結流氓,一起為非。如咸豐年間,順天府大城縣土匪李玉峰與弟李五,原來都是流氓,后來才落草成為土匪。不過,成為土匪以后,他們仍然到處勾結“棍徒”即流氓,“四鄉搶掠”(《清穆宗實錄》卷八五,同治二年十一月中丙辰)。除了這種互相勾結的特點之外,稱呼上也有許多共同之處,如明末土匪余士藻,自號“靖海大王”,其手下李肅七、李肅十及其他同黨,分稱“十二大王”、“十八羅漢”、“二十四天罡”、“三十六地煞”,“焚殺淫掠,殆無虛日”(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八,《湖公平三縣土冠》)。明代南京的流氓,也立有“四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顧起元:《客座贅語》卷四,《莠民》)。取號何其相似,兩者的關系不言而喻。
將流氓與俠客聯系起來,似乎使人感到有些奇怪。其實,流氓雖然是社會下層中反社會的不法之徒,但其中的一些人,也有時不乏存仁義之心和善良之念。這些人有時也作出一些行俠仗義的事,這時他們與人所敬仰的俠客其實并無根本區別,而且往往令人分不出其所為是“流氓”還是“俠客”。他們偷富不偷貧,偷官不偷民,對江湖中的窮哥兒們和貧困人家樂善好施等等也有時被人們所稱頌。
在我國,俠客之所以在人們的心目中留有好的印象,成為江湖道義的推崇者,原因就在于他們身上所表現出來的令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寄托著中國老百姓對自由與正義的追求和渴望!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他們愛打抱不平、見義勇為,武藝出眾,甘愿自我犧牲。
一般來說,在江湖社會上,有一些切口或隱語是帶有共性的,而有一些隱語或切口則是某一行當所特有的,但無論是那種行當,只要是江湖社會分子,其中就懂得那些共性的語言,而那些特有語言,則是特定行當才能理解的。當然,流氓這一社會群體而言,同樣也不外乎于此。
就流氓切口的發展情況而言,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共性隱語
共性隱語是江湖社會多數群體都較為常用的切口。這其中還可細分為不同方面行話。
①動作行為類。走稱做“扯”;笑稱做“咧瓢兒”;哭稱做“拋蘇”;打稱做“鞭”;罵稱做“鉆鋼”;殺稱做“青”;買稱做“肘”;賣稱做“挑”等等。(參見雪漠:《江湖內幕黑話考》)
②人物稱謂。男子稱做“孫食”;媳婦稱做“果亥”;父親稱做“老戧”;母親稱做“磨頭”;祖父稱做“戧兒的戧”;祖母稱做“戧的磨頭”;哥哥稱做“上排琴”;弟弟稱做“下排琴”等等。(參見雪漠:《江湖內幕黑話考》)
③方向天時類。天稱做“頂”;地稱做“躺”;東稱做“倒”;西稱做“切”;南稱做“陽”;北稱做“密”;刮風稱做“擺丟了”;下雨稱做“擺金”;下雪稱做“擺銀”;陰天稱做“插棚兒”;打雷稱做“鞭轟兒”;黑夜稱做“渾天”;白天稱做“青天”。
④數字類。一稱做“柳”;二稱做“月”;三稱做“汪”;四稱做“載”;五稱做“中”;六稱做“申”;七稱做“行”;八稱做“掌”;九稱做“愛”;十稱做“句”。
所謂土匪,就是一批占山為王,靠搶劫、綁票為生的江湖人。在漢、唐律書中,只有“賊”、“盜”與“強盜”的稱呼,而無“土匪”一稱。在中國古代,“土匪”這個字眼可以用來咒罵一切偷盜行為:從雞鳴狗盜之徒到聚眾作亂的江洋大盜,從微不足道的行竊到政治叛亂,其結果是把所有這一切都用一個詞混為一談。
直到清朝,官方的記載當涉及土匪問題時還多用“盜”、“賊”和“寇”等詞語。但是到清朝末期,一個新字“匪”出現了。最初“匪”主要用來指與之同時代的白蓮教,隨著清朝越來越注重其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匪”字也用得日益廣泛,并常常合成為“盜匪”、“匪徒”和“土匪”。實際上,這些表達法并無太大區別。它們都是在指某些或某一群卷入純粹地方性或具有一定規模的騷亂之中的人。到20世紀,“土匪”這個幾乎很普遍的詞基本上專門用來指農村中的強盜
以上僅僅是來自部分辭書的解釋,還有其他一些文獻資料的解釋。情況大體如下:馬克思、恩格斯早年在其著作《共產黨宣言》中就對“流氓”一詞有所揭示。書中對“流氓無產階級”一詞,曾作如下解釋:“流氓無產階級是舊社會最下層中消極的腐化的部分,他們有時也被無產階級革命卷到運動里來,但是,由于他們的整個生活狀況,他們更甘心于被人收買,去干反動的勾當。”(《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頁)《共產黨宣言》還認為,在中世紀被反動派稱許的流氓的好勇斗狠,是以“懶散怠惰”作為它的相應的補充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頁)。馬、恩對這一階層的認識側重于社會地位、社會階層和行為特征等三個方面,即“舊社會最下層中”“消極的腐化的”部分和“好勇斗狠”、“懶散怠惰”等方面。這是對流氓無產者的基本品質的深刻揭示。馬、恩對“流氓無產階級”品質的揭示帶有其深刻的階級特性,并更多地著力于這個社會階層的政治特點,有其獨到之處。后來《不列顛百科全書》引入“流氓無產階級”這一概念時,就基本以《共產黨宣言》作為其解釋的依據。
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同文書院作題為《流氓與文學》的講演時,曾對“流氓”一詞作過如下界定:“流氓等于無賴子加上壯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約有兩種東西:一種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種是墨子之徒,就是俠。這兩種東西本來也很好,可是后來他們的思想一墮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轉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學報》)文中的“無賴子”、“壯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語詞匯,即無賴、流氓、痞子的意思。這里使用日語詞匯,大概與此文先期刊發于日本有關,不過,除了“三百代言”一稱外,其他如“無賴子”、“壯士”等稱,中國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
此外,完顏紹元在其所著《流氓的變遷》一書中,對“流氓”一稱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脫離了古代社會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田地,因此沒有正當的業務可恃且又愚昧無知的社會底層成員;而作為流氓之‘流’的字義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壞的方向嬗變以及放縱成弊等內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詞從詞義上界定為:特指脫離生產不務正業而在社會上游蕩,并以悖離傳統道德文化和破壞社會秩序為基本行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顏紹元:《流氓的變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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