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桂賢與陳永貴的三三制說起
[ 劉義忠0708 ] 轉貼整理
“到了北京當副總理,吳桂賢仍然每月只拿西北國棉一廠76元的工資。她還是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無論是在政治局開會或在國務院開會,喝茶水要交2角錢的茶葉費。吳桂賢每次都只喝白開水,不喝茶水。服務員問她:‘吳副總理,您為什么不喝茶?’她笑笑說:‘我不愛喝茶,怕睡不著覺。’每次在人民大會堂參加宴會,她都要按規定交餐費。她分管紡織部、衛生部和工青婦工作。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吳桂賢與陳永貴實行三三制,即每年三分之一時間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時間回原單位勞動,三分之一時間到各地調查研究。1975年9月,經毛主席批準,吳桂賢回到西北國棉一廠參加勞動。趙夢桃小組的姐妹們興高采烈:‘吳大姐又回來了!當了副總理還和咱工人一個樣,這才是共產黨的好干部!’”
一是官員的職務與工資:“到了北京當副總理,吳桂賢仍然每月只拿西北國棉一廠76元的工資”。而我們現在則是只要一升官,馬上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包括特權都跟著上去了。這究竟對不對呢?我無法回答。但我要把刊登在8月30日的《南方周末》的《關于建國以來黨政干部收入的問答》的一段話抄錄在這里,請大家自己回答:“我們今天需要特別反思的是,為什么早年以改變不合理的社會財富分配制度、創造一個人人均等的社會為理想的共產黨人,建國之后卻沒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呢?一個基本的原因是因為當年一切學蘇聯。蘇聯是共產黨國家中最早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并對高級干部實行特殊化待遇的。因此,中共當時也一切照搬。但問題是,1848年馬克思、恩格斯發表《共產黨宣言》的時候,就很明確地反對當時在歐洲國家中還十分盛行的等級制和官僚制,認為共產黨人必須堅持‘所有官員的薪金沒有任何差別’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級制所造成的種種流弊。馬克思后來在《法蘭西內戰》中又特別提出:一旦無產階級能夠建立自己的政權,所有公職人員應當一律實行低薪制度,只能領取相當于工人工資的報酬。從前國家的高官顯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權以及公務津貼,都應隨著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在大家沒有自己回答前,我覺得南街村的黨員和干部是按馬克思、恩格斯的教導做的。
二是公私分明和不搞公款接待:“無論是在政治局開會或在國務院開會,喝茶水要交2角錢的茶葉費”;“每次在人民大會堂參加宴會,她都要按規定交餐費”。而我們現在呢?如果誰喝茶水要交茶葉費和開會吃飯交餐費,會被認為他不是中國人。因為那時候是沒有公款接待一說的,而我們現在是堂而皇之的“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為什么會這樣呢?不就是因為財政部實行了會計制度改革嗎?在會計核算科目中增設了“接待費”,堂堂正正地實行了公款接待費的“核算”了嗎?
三是干部與工人一起勞動:“吳桂賢與陳永貴實行三三制,即每年三分之一時間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時間回原單位勞動,三分之一時間到各地調查研究。”而我們現在,我幾乎沒有看見一位領導干部與工人農民一起勞動。即使參加一些勞動,也純粹是為了作秀,更不說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勞動。官大的領導不參加勞動,或許情可原諒,還沒有達上品位的官員也不參加勞動,這究竟是什么問題呢?如,現的在一些科局級的局長們,在職時不干具體工作,從領導崗位退下后也不干具體工作。我所知道的湖南某縣審計局的一位副局長,由于該單位官多,一度他只能分管到一個兵(后來也只分到倆個)。按規定,審計工作必須要由兩人以上的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理所當然的他是審計組長。但他只掛組長的名,不做組長要做的事,整個審計工作就由那個審計員一人完成。而他整天悠悠蕩蕩,竟然能夠心安理得地享受副局長規定的一切。對于官員是否應該參加勞動,或者說應該做些具體工作,毛主席的指示是肯定的。毛主席一直主張領導干部不能只當官,不做事。對于什么事都要依靠秘書的人,格外反對。列寧則把用“多次重新登記黨員”和“用動員人們上前線和參加星期六義務勞動的辦法,來清洗黨內那些只圖‘享受’當一個執政黨黨員好處而不愿為共產主義忘我工作的人”。可見,官員勞動不勞動、做事不做事,決不是一件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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