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案的報道者陳禹山,張的孩子彤彤和林林都在美國
張的案件最后定性是用了6 年,從1968年開始,因為私下的議論國家政治問題,在下放期間,張進入了正常的組織審查程序,正是在這種程序當中,張的個人作風問題浮出了水面,這在60,70年代的中國是絕對不允許的,尤其是作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因為政治生命的終結和作風問題的暴露,張執著的進入了求死的精神偏執狀態。
重點表現為在公開場合不斷的宣揚反對黨,社和某的言論,重點是對當時的官僚的路線的擁護,必須承認在被審查期間,確實有過沖擊的行為,由于公開反對當時的政治路線,張于1969年 9月18日被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
大約在1968年前后,一個星期天,張到一個同事家里借江青“文革”時講話資料。同事說張你站到我們這一派吧, 我們派是革命的。張說,我考慮的不是這一派那一派的問題,我考慮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我覺得文化大革命好多問題我不能理解。此事立即被這個同事向她那一派組織的頭頭匯報,并寫成文字裝進檔案里。
不久,在遼寧省委宣傳部工作的張與 3萬多名機關干部一道,被送到盤錦的干校學習。在這里,張被揪出來,說她反對文化大革命,要挖她黑思想,并成立了專案組。張的很多言論最初都只是在與同事朋友之間的閑聊中無意零碎地流露出來。她從未主動地在公開的場合談過自己的思想,甚至從未對自己的愛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說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腦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組織挖掘得越來越深。
1968年2月,張志新送孩子到天津父母家的時候,曾來到北京,當晚就住在中國人民大學二姐志惠的家里。
1968年冬,張和廣大干部一樣,被派到遼寧省盤錦"五七干校"。白天,頂寒風勞動改造,晚上,在昏暗的路燈下開會、"反省"。在一次次批斗會上,張毫不隱瞞自己的政治觀點,怎么想,就怎么說。她還用書面的形式,闡明一些重大問題上自己的正確觀點。但是,以上問題當時都是觸及禁區的。
1969年 1月9日。張志新1月5日晚寫下遺書,準備自殺。
1969年 9月18日被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
12月25日筆伐監獄長。
張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認罪,根據策反方針,判幾年刑就行了。
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報告,私下說: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張志新是動口不動手的,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
軍管會認為高振忠執行不力,決定換人,換上了周××。當時普遍認為,“‘左傾’比‘右’好。‘左’是方法問題,‘右’是立場問題”。周××感到壓力很大,決心這次不能再“右傾”了,要判刑,判勞改。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級主管單位負責人意見,得到認可。但他在謄抄審判意見稿時,覺得自己還可能被軍管會認為“右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為15年。他認為,這已超過極限,他們不會再說他“右”了。
但審判送意見稿送到軍代表那里,被全改了,軍代表連寫了6個“惡毒打擊”,結論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被修改過的審判意見,給呈報到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審批。
審批會上,與會者對盤錦地區法院、沈陽市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致對張判處死刑,均表無異議。最后,遼寧省最高負責人、沈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發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于是,改判張無期徒刑,投入沈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0年8月,張被判無期徒刑,投入沈陽監獄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參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會,當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此時精神已失常的張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張因此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常委召開擴大會議,審批張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魏××、蘇××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于現行反革命犯張的案情報告》。
197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你院報省審批的張現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經省批準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遵照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
3月6日,監獄有人提出,張“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并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同志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按省委批示執行。”
4月4日,張在沈陽郊區大洼刑場被處死。
上午十點。東陵大洼刑場。布滿了崗哨,場內有一排小樹,樹枝上顯現出一層泛光的談青色,會使你感到有一股生命的汁液在皮下面流動。附近是一片開闊的莊稼地,地上是:去冬留下的一叢叢的枯黃的草。
以上就是一個被迫害的人被判處死刑的經過,其過程不可謂不縝密,其中驚動了遼寧省常委會,中央辦公廳主任等等重要官員和部門。其中割喉實在是荒唐,如果是按照現在有的資料所說,則是被處死當天專門的程序,并不是特別的殘酷的處置手段,而且這個處理程序到底有沒有存在,還沒有任何當事人的說法,比如關于其他人的,有的只是人們的謠傳,關于張的被輪奸,有的說是犯人而并不是監獄公務人員,至于被毆打,那就是扯淡了,從張的筆伐監獄長,絲毫看不到毆打的痕跡,當然的確有人格侮辱和辱罵。
至于張的瘋狂問題,現在看來完全可以判斷是裝瘋,而這種行為以前的孫臏,勾踐,華子良等等前人都做過,絲毫不出奇,也不是監獄逼迫她瘋的,而是為了求死,至于那些吃大便等,是裝瘋的具體行為而不是迫害,最終決定她命運的是她求死的意志。而監獄部門至少給了她三次機會來承認錯誤接受改造。
而且這次的處決和四人沒有任何的關系。
為什么到了美國之后陳禹山才暴料張志新的自殺和作風問題?
作者 想想想1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張的更深度的分析,資料我放在劍橋了,只說結論,同時我的資料采集都來自網絡的列舉,有各個角度的,但是剖開表面我們可以看到真實的歷史事實。
從一開始是張的言論絕對違反當時的社會輿論標準,這個從正面夸贊她斗爭和反面說明的都可以得到證實。
因此在干校,她遭到了組織和大部分干部的嚴厲批評,在這里沒有毆打,只有批斗,但是隨著組織的調查深入,涉及到了她的個人生活作風問題,這個導致了她的崩潰,這是68年冬天的盤錦干校的事情,到了69年,她的個人生活作風問題明朗化了,不僅是她政治生命的終結,而且使得她到了在干校中極為孤立的地步,苦悶之下,她想到和選擇了死亡,在之后的所有行動都不過是圍繞著這個目標罷了,因此自殺難以達到,只好選擇被處死,至于斗爭,反抗暴政都是瞪眼胡說八道,是典型的民運的無恥的謊言。這是69年一月的事情,而被捕是69年九月的事情。
由于自殺不被允許,于是開始了她的胡鬧,這期間的情形可想而知,就是有意無意的公開宣揚自己的觀點在組織大會上,始終不改變自己的想法,其實這個時候,她如果和你一樣不回答我的問題,沉默了,就完全可以通過了,當然,要被開除出黨,成為普通老百姓,回去忍受別人對她作風的指責,其實一旦她的作風問題在干校公布,那么在70年代的社會道德標準下她的生活也就糟糕了,一個選擇是遐想勞動改造,其實這個道路也未嘗不可,就不會有死亡。
由于不斷的公開宣揚,已經在干校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因此于九月被捕,在這個時候,她認個錯,好好改造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偏執和歇斯底里已經影響了她的思維,仍然拒絕現實,繼續的公開宣揚她的想法,尤其是在犯人大會上,就她和監獄長的所謂斗爭,能看到毆打她嗎?看不到的,很顯然只是辱罵,罵得難聽不難聽,肯定難聽到家了,但是這在生活中不是很常見嗎?那些揭密材料所提出來的筆伐監獄長的材料算什么斗爭啊,反倒是讓人看到了監獄長的仁慈,態度再好也不至于對一個總搗亂的犯人不罵吧?至于推搡等肢體沖突在監獄不是總是很正常的發生嗎?叫什么迫害呢?
搗亂的行為也包括裝瘋,這些就不說了,裝瘋也罷了,還公開宣揚違背當時的主流輿論的錯誤思想,那能不讓監獄管理部門頭疼嗎?
在大號管不了她,只好把她放到小號,單獨關押。監獄已經仁至義盡了。
“張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認罪,根據策反方針,判幾年刑就行了”
這是絕大部分民運材料也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但是很遺憾,張并不合作。
于是高振中說判個幾年,周××說判15年,然后送交軍代表,判處死刑,意見呈報到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審批。
審批會上,與會者對盤錦地區法院、沈陽市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致對張判處死刑,均表無異議。最后,遼寧省最高負責人、沈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發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于是,改判張無期徒刑,投入沈陽監獄勞動改造。這是1970年八月的事情。
因為沒有死刑,這時候張已經精神崩潰了,在73年的一次公開的犯人大會上,張又大聲喊叫起來,張因此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意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常委召開擴大會議,審批張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魏××、蘇××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于現行反革命犯張的案情報告》。
197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你院報省審批的張現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經省批準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遵照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
3月6日,監獄有人提出,張“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并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同志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按省委批示執行。”
4月4日,張在沈陽郊區大洼刑場被處死。
下面就是關于割喉的精彩描述了,當時的張的感覺都說得十分清楚,好象張又活了附身到了這個作者的身上,天下還有比這更荒誕的事情嗎?這不是瞪眼說瞎話嗎?
至于當時割喉的辦公室,處死的刑場,都好象這些作者就在旁邊,描述的栩栩如生,這不是編瞎話了,當年共產黨員的被處死旁邊有很多人,而張旁邊有誰,除了執行人?這些人有出來澄清事實的嗎?沒有,否認和揭發的都沒有,這說明這些描述是假的,尤其是大洼刑場空曠寬大,不可能除了執行人等還有其他閑雜人員,秘密處決也不可能有這些。
而至于割喉和處決只相隔兩個小時,同時根據數據來說,看來遼寧就是這么處決人犯的,第一不限于犯罪種類,這是一個正常的工作程序,并不是不讓張說話發表什么反當時主流的言論,第二從資料來看,看來文革期間10年只處死30名罪犯,或者是到1975年為止,張之前,每年三個,估計在69年前,處死的更多一些,一打三反,也就是當時處死的可能更少,而且還涉及了那么多的高級領導,甚至是遼寧省的常委會和有中央政治局委員毛參加的常委擴大會,這說明了當時處理死刑非常慎重和小心翼翼,仁至義盡。
在文革后的政治犯有幾個能有這種待遇?包括所謂三種人,而且文革后很快死刑權利下放了,而薩達姆或者那些美國的共產黨員能有這種待遇嗎?這也叫迫害?
看來30人的死刑處決方法一樣,而且處理割喉的手法專業而有效,又什么粗暴大漢,又什么鈍刀,又什么沒有麻醉,又什么不是在床上,而是按在磚頭上,都是徹底的謊言。割喉的人是法醫,技術嫻熟,處理后保持呼吸,在處決期間是被鎖在固定的器具上,在赴刑期間身上帶的是重犯的刑具,這些完全符合工作程序。
證明我的分析的各種資料請參看劍橋,不一一在這里列舉。割喉方式只限于遼寧省,下面是所謂的討論的隨意性的揭示材料,但是和長期的會議討論形成鮮明和真假的對比,看看到底是否是慎重。
張的遺書中說自己對不起孩子和家庭,是什么對不起,如果是被捕前的遺書,那么很顯然不是因為政治言論而導致的死亡后果,而是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面她在作風上的問題導致了家庭的生活狀態很糟糕,并且其愛人曾真拒絕這樣的現實而和張決裂,直到今天也不和她的子女去到美國生活。
而張也好,遇也好,林昭等等幾個被賦予人類最美好詞匯,甚至45歲的張被描寫成為青春的少年模樣,還被賦予高貴,尊嚴,純潔和圣潔,等等所有美好的詞匯更使得人感到這些描述者謊言者的心靈丑惡和卑鄙,為了政治目的什么都可以編造。
這些人配得上這些美好的詞匯嗎?
張志新案的報道者陳禹山,張的孩子彤彤和林林都在美國。
為什么到了美國之后陳禹山才再次暴料張的自殺和作風問題?在這里還得感謝他的一點真實,就是承認張從來沒有遭到過強奸等等。
但是陳禹山的暴料至少是達到這么幾個目的:
第一是繼續維持張案件的新鮮度和反對毛的目標,繼續維持張在人們心目中的所謂地位。
第二是在79年當時如果說,遺書就與所謂迫害產生了時間上的矛盾。
第三是在79年提出張的個人作風,不僅有辱張的形象,使人們對這個榜樣失去信心,不僅在文革時期,就是在79年和80年代初期,張的個人作風也足以被人們唾棄,甚至在83年嚴打中必然被處以死刑,當然是刑事案件。
第四是在90年代左右,人們對自殺和作風問題已經看的不那么嚴重,反而會增加張的人性的一方面,增加被信任的分數。
第五是在隱含的一點中還是打擊了鄧的這個榜樣的形象,從而在政治上和高層中打擊了鄧,這和國外的民運是一致的和相呼應的,因為鄧的專制也是民運們最憎恨的,他們不放過任何抹黑鄧的機會。
第六是為自己在美國的生活謀取政治利益和位置。
第七是最終抹黑共產黨和社會主義,達到削弱中國實力的目標。
哈仕噶勒:追究張志新案材料的真實性問題
對張志新案整個事件的真實性的探究,方向暫時不考慮,只追究材料的真實性。
首先是張的處置問題,在1969年已經被判了刑,但是張如果是出于反抗暴政,那么她干嗎要裝瘋?說當時的管理機構逼瘋了她,那么是哪年呢?難道紀念一個瘋子嗎?其實是誰都知道她是裝瘋,包括那些歌頌她的人們,說逼瘋只不過是強調當時四人的暴政罷了,實際上和四人一點關系都沒有。
但是如果說偏執和歇斯底里確實是可信的,可如果出監獄接受治療,是難以阻止她繼續公開散布各種反主流言論的,也難以阻止她求死的決心,從1969年直到1975年,作為監獄方面已經想盡了各種辦法,使用了足夠的耐心來進行說服教育,當然不只有紅臉,也有白臉(但是這些白臉的工作被說成是威逼利誘,也是錯誤了),但是違反監獄的紀律和規定實在使得各個方面覺得難以管理她,同時,她的瘋狂在當時是不被人認可的,人們都會懷疑,這樣一個只是有點瘋勁的女人,在監獄里面,看管理人員怎么做,是不是我也可以學她胡鬧?監獄已經是最后的管理她的地方,如果監獄都制止不了她的求死鬧法,還有什么地方可以制止她,如果她被送進精神病院,就不會成為被迫害的借口了嗎?而且她的行為已經完全違反了黨的組織原則,不是作風問題,而是在監獄里面不接受改造的行為,大喊大叫,破壞種種規矩和制度,如果她采取美國電影肖申克的行為會被判無期嗎?顯然不會。
也許這個時候她還似乎忠誠于共產主義,但是她的行為已經完全背離了,共產主義怎么也得要求人有起碼的耐心和解決問題探討問題的態度,拋開她的作風問題,僅僅就在干校期間,在監獄里面的行為就已經不是一個共產黨員所能做的,這里的風兄自稱信仰共產主義,可有具體行動?風兄尚且如此虛,那么其他反對共產主義的人的行為可想而知,而今天的陳良宇案件,擁有3億財產,25本護照,11個情婦,其他都好說,很是難以理解為什么要25本護照?只說明了一個問題,他不信任中國,不相信中國的將來,作為一個共產黨員,一個國家的一品大員,他居然都不相信中國,別人得怎么想?我們國內還有多少這樣的中國共產黨員?這叫信仰共產主義嗎?
第二點是割喉的問題,所稱“割喉”實在是荒唐,如果是按照現在有的資料所說,則是被處死當天專門的程序,并不是特別的殘酷的處置手段,而且這個處理程序到底有沒有存在,還沒有任何當事人的說法,比如關于其他人的,有的只是人們的謠傳。下面附錄的材料說:“張不是第一個,第一個是賈承厚,張是第30個”,這話說得十分巧妙,也看出了這個作者的心思,這試圖說明當時很殘忍,但是在這些事實下,我們卻看到了這樣的疑問,賈承厚是哪年被處死的,我本來得出了是文革開始的一共到張30人,但是現在看來似乎需要推翻這個結論了,感覺他的被處死應該在文革前,否則那些作者必然說是文革開始的割喉行為,或者文革創造了這種技術操作規范,但是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任何材料,而且顯然張也不是最后一個,至少要到79年的張被立為榜樣,但是,不知道當時立她為榜樣有沒有影響到83年嚴打不采取這個辦法來制止犯人的臨刑前的喊叫。關于張的被輪奸,有的說是犯人而并不是監獄公務人員,至于被毆打,那就是扯淡了,從張的筆伐監獄長,絲毫看不到毆打的痕跡,當然的確有人格侮辱和辱罵。
至于張的瘋狂問題,現在看來完全可以判斷是裝瘋,而這種行為以前的孫臏,勾踐,華子良等等前人都做過,絲毫不出奇,也不是監獄逼迫她瘋的,而是為了求死,至于那些吃大便等,是裝瘋的具體行為而不是迫害,最終決定她命運的是她求死的意志。而監獄部門至少給了她三次機會來承認錯誤接受改造。
可怕的不是謊言的產生,而是謊言一直持續30年或者更多成所謂公認的真理,而且是一批謊言,而且是編造這些謊言的人在心底嘲笑和蔑視中國人的智力,是一些人甚至連謊言也不敢面對和失去了突破的勇氣和起碼的道德感,當然,更有這些謊言給中國帶來各種的傷害和侮辱。
高貴,圣潔,美麗,純真這些美好的字眼都被這些罪犯占據,這不是對這些字眼詞匯的美好的玷污嗎?難道還要再繼續被世界其他的人,甚至別有用心的謊言的制造者繼續玩弄和被愚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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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作偽者關于張案的假材料:
附錄:
第二天,陳禹山做火車前往沈陽。那封如重磅炸彈的來信說的正是張志新的事情。信中說遼寧省委宣傳部一名女干部因為思考了文化大革命的一些事情被整得很慘。陳禹山例行公事地接受了采訪任務,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那一次五天五夜的遼寧之行竟然從此影響了他的人生。
稿子5天5夜,連睡覺都沒有,沒有睡過覺。流了很多眼淚,,我這個文章絕對感動大部分讀者的,另我更難受的就是好多東西不能說,沒有把完整一個張志新的案件,張志新完整的人格寫出來。或許正是為了彌補那份遺憾,寄托一份對真相的追求,對歷史的尊重,陳禹山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將他所了解的張志新案件的始末和盤托出。
陳禹山:大概就是68年的春天,有一個星期天,她是到一個姓閆的女同事家里,想向她借江青文化大革命時候講話資料。這個姓嚴的女同事說張志新你站過來吧,不要站在那一派。我們派是革命的。張志新她說,我考慮的不是這一派那一派的問題,我考慮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問題,那個我覺得文化大革命好多問題我不理解,比如說江青葉群她們過去是干什么我對她們都不了解。這個姓閆的這個同事,就馬上向當時她那一派組織的頭頭去匯報這個事情,寫成文字了,都寫進在檔案里頭。
1968年5月,遼寧省革委會成立。9月,沈陽市首批二十萬知識青年被動員上山下鄉。10月,遼寧省五大機關計三萬余名機關干部,被送進在盤錦的遼寧省“一O.五”干校。當時在省委宣傳部工作的張志新也在其中。張志新本來在私底下的言論就是在這個時候卷入了政治斗爭的激流。
陳禹山:揪出來首先一開始是弄來就開批斗會了,揪出來就說她反革命,文化大革命,反對江青統治什么之類都來了,來了以后她當時只知道這些,白天勞動,晚上審查批判,逼她必須交代,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要挖她黑思想,就不斷地逼,而且專門成立一個專案組,就413專案組。
按照陳禹山的解讀,張志新以言定罪的這些言論最初其實都只是在與同事朋友之間的閑聊之中無意零碎地流露出來。她從未主動地在公開場合談及自己的思想,甚至從未對自己的愛人提及,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待中,她被迫說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腦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組織挖掘地越來越深,直到1969年9月18日,張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獄。
被判無期徒刑的張志新關押在沈陽監獄,最一開始,她被編入第三大隊女監犯人的一個班里,實行集體關押,不過很快,張志新由于堅持自己的言論,被單獨關押,并且遭到了虐待。
陳禹山在報道張志新事件的過程中親自前往沈陽監獄。在監獄管理人員的帶領下,了解了張志新曾經住過的牢房,蹲過的小號,被割喉管的現場,他還親眼看到了張志新曾經帶過的腳鐐。有關張志新在獄中遭虐待被逼瘋的傳聞,陳禹山說,可以得到證實。
傳聞張志新在獄中還遭到強奸的厄運,對此,陳禹山說,從他所接觸的材料和受訪人群中找不到確鑿的證據。
陳禹山:張志新最初是被判無期徒刑。在獄中無數次的坦白交待過程中,她始終堅持自己的觀點,從頭至尾沒有承認錯誤。具檔案記載,1970年5月,盤錦地區革命委員會人保組以張志新“反對毛主席,反對江青同志,為劉少奇翻案”等罪名判張志新死刑。案件經一層層同意,最后報遼寧省委審批。審批會上,與會者對盤錦地區法院、瀋陽市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致同意判處張志新死刑,均表示沒有異議。最后,當時遼寧省最高負責人、軍區司令員陳錫聯發話,他說,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只這一句話,救了張志新一條命。然而,厄運并沒有因此遠離張志新,她又第二次被判處死刑。
第二次判死刑是這樣的,張志新那個時候已經確實是瘋了。林彪事件出來了,監獄里面學習,批林批孔,在外頭請人來給犯人做報道,批判林彪,在那個大會上犯人聽了。在大會上講到林彪執行極右路線,這時候有一個犯人就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里沒有土地,他喊完以后張志新起來,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就喊了。當時人撲過去把她押出去了,那么就是按照法律來講的話,一個無期徒刑的人重新犯罪就死刑。
這一次由監獄提出的死刑報告經過審批,最后報到遼寧省委。陳禹山在檔案中看見了有關那次常委會議的紀錄。
陳禹山:一共是5個議題,第五個議題就是審議死刑犯,就是審張志新。后來毛遠新講了,判了無期徒刑,還是那么瘋狂,還是犯罪,讓他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改革,殺了算了。整個常委會,時間我沒有算,整個記錄大概60個字,不到100字就終審了,就這樣一個人的生命在短短的時間內被決定。張志新死刑的判決公布之后,沈陽監獄中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并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指出“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按批示執行。"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在沈陽大洼刑場被槍決,時年45歲。
陳禹山回憶說,張志新檔案中的刑場執行記錄,只有寥寥八個字,彈中頭部一槍擊斃。在執行槍決之前,張志新的家屬曾被詢問,是否要遺體和遺物,當時張志新的愛人曾真和兩個孩子已經離開沈陽,在農村插隊,他們表示什么也不要。數年之后,張志新平反的追悼大會上,女兒林林捧著的是一個沒有骨灰的骨灰盒。張志新的遺體到底在哪,至今還是一個謎團。
1969年1月5日晚曾真:
結婚十四年我們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沒有也無力完成自己的義務,希望你很好地撫養下一代。對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長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地愛護她。叫她不要早婚,媽媽對不起他們,春節好好照顧。過去自己修養不好,打罵過孩子,讓她別往心里去!好好學習,鍛煉身體,改正“沒有堅持精神”的缺點。讓她好好照顧小弟弟,不要傷心,要堅強。
十幾年我對你沒疼沒愛,犯過的錯誤已結束了。徹底把我忘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原來為你買東西的那筆錢,是我平時結余的,打算為父母辦理喪事用的,如能積起可交我母親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盡孝!不過不要告訴他們,這會使他們受刺激犯病(你盡可能這兩三個月每月給他們寄十五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時多注意身體!為革命多照顧自己吧!我沒給父母寫信,如果沈陽家里沒有人照看,你可寫信去和母親商量是否把孩子放津!不過我考慮,他們若身體不好,困難會大些。如若可能還請何姥來照看,工資稍少些可減輕負擔!總之擔子都是你的了。對孩子要耐心!對不起你。
十幾年辜負了黨的培養!一個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為了革命就是有意義的!
我懂得了革命,決心要為革命獻出一切!
以前千錯萬錯,如果不能饒恕,我愿接受最嚴厲的懲罰,毫無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業永遠是興旺的蒸蒸日上的。為盤錦的美好未來歡呼!再次歡呼這個勝利的前途!愿為美好的未來添點土出點力。但有沒有這種可能卻不是能由我所決定的。革命能否容納,黨和人民決定。怎么定我怎么領。中國共產黨萬歲!偉大的祖國萬歲!
張志新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第一個被割喉管的,是沈陽皇姑區克儉小學青年教師賈承厚。因為曾給校長提過意見,被校長串通學生誣告他強奸女學生,判處死刑。賈始終不服,大呼有冤,于是被割斷喉管后再槍決,死時只有20來歲。死后其家屬在獄中拿回他的遺物,發現被子中縫有一張伸冤狀,詳細敘述了冤案經過與伸冤理由,“三中全會”后終于昭雪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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