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稅制為基礎的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推出后,中央政府的財權大幅增強,地方政府的財權則被壓縮,且稅源零散、穩定性差;國家和地方的關系成了“財權上收,事權下放”,地方稅收有限,卻要處理大量經濟、社會事務,這使得長期積累的地方財政欠債問題更趨惡化,同時由于大規模的私有化,使得許多地方政府雖然短期獲得一筆收入,但對經濟資源和國民經濟的控制能力也受到嚴重削弱,沒有相關產業作為支撐,于是“土地財政”登上歷史舞臺,必然地成為政府收入主要來源。
1998年1月,以時任國家副總理朱某接見深圳地產商王某為標志,持續了近十年的“房改”進入了全面取消福利分房的最終階段,開始純市場化的貨幣分配制度;
5月,中國人民銀行適時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并特意安排1000億元的貸款指導性計劃,從此“貸款買房”正式走進了中國人的生活;
7月3日國務院正式宣布停止住房收入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并將"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被確定為基本方向。
這場“商業化房改”缺乏民眾、民意參與的同時,有意無意間還帶有太多的“權宜之計”,以致并沒有從制度上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標準,亦未能對政府參與地產市場的行為做出規范,這就為日后“賣地財政”、“政商勾結”埋下了伏筆。
從此財政收入一直快于GDP增長,越來越多的財富集中到政府、官員的口袋,假如財政收入仍然像2007年那樣超過GDP增長幅度近一倍的速度飆升,那么早在2016年,遲在2025年,中國GDP的50%都將被政府收入囊中。
一切近乎完美。
房屋越建越多,但一套樓盤需要支付的稅費多達數十種,占開發成本少則兩成多則近半,樓價與日俱漲,上升幅度非但超過了大部分居民收入增幅,并很快脫離了普通居民的消費能力,高企的樓價更接近從民間攫取財富的收入分配工具,呈現出極其明顯的貨幣現象。激起了民眾的不滿和憤懣。各地大肆推倒舊樓、征用農地大興土木的舉動更是嚴重惡化了本已十分激烈的社會矛盾,因地而起的群體性事件乃至惡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
中國樓市長期極度繁榮,促使各式各樣的資金進入樓市追求保值、增殖,這就令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輕工業、服務業處境更趨艱難,極大地擠壓了實體經濟,而這些企業解決的是中國80%以上的就業。如此一來,普通人購房能力更是大幅下降,對于房貸的依賴繼續上升,在間接上也將導致中國銀行業壞賬風險持續增加,甚至最終會拖垮中國的地產和金融體系。
地方政府通過“土地財政”和與銀行的“合作”,硬是將融資平臺的功能發揮到極致。導致地方銀行因此出現了大量不良資產,破壞了金融秩序并構成一定的潛在威脅。
地方能力之強,顯然超出了中央的預期。
為此,自2005年起,國家不斷推出各種名目的“調控”政策,然而面對“高聳”的樓價,這些政策毫無例外敗下陣來。
壞事應該都是底下干的!
莫名其妙的是:今年(2011)年初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從土地出讓金收入中提取10%作為農田水利建設,最近兩部委則要求從出讓金收入中再提10%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這意味著土地出讓金收入必須做大,才能有水利建設、保障性住房等資金來源的保證,那么,土地價格就要維持在高位,房價就不能大跌。
加息本是讓資產泡沫消退的最有力手段,但房地產泡沫一旦破滅,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和房屋抵押的貸款就存在抵押物價值不足的風險。就意味著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難以為繼,這會導致債務鏈的斷裂,最終導致銀行壞賬率大幅上升乃至金融危機。這就可以解釋央行面對通脹壓力,只把準備金率提至21.5%的奇高水平卻不敢加息的原因。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看出,樓價的非正常上漲,其實更像是政府、地產商和貨幣當局在有意無意中的一種“共謀”,不但反映中國社會高度不均的財富分配現狀,并且為各種各樣的強勢利益集團所放大。
泡沫化的中國地產面臨的很不是繁榮還將有多久的問題,而是泡沫何時破滅,如何破滅的命運。那么附著在泡沫之上的土地財政又將如何繼續呢?
目前土地都是通過買斷的方式使用幾十年,地方政府官員樂于寅吃卯糧、竭澤而漁,根本不考慮下一任政府官員如何解決財政收入的問題。
繼任者,將面臨怎樣的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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