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新科技 印修法控制言論
謝雯伃
隨著科技進步,民眾取得信息更為便利,印度開始面臨到言論自由的新威脅。《環球郵報》報導,近年印度發展起活躍、具批判性的媒體,以及強烈的異議文化,成為亞洲言論自由風氣最盛的國家之一。
然而,就算新科技賦予印度民眾更多力量,得以施展言論自由,印度政府卻也開始嘗試各方式阻礙民眾暢所欲言。印度政府一方面屈服極端主義份子和政治黨派的要求,開始禁止被認為具冒犯思想的書籍及電影;另一方面,印政府亦公開箝制言論自由,通過規范網絡及印刷媒體內容的新法案。
修法管制 民權受威脅
“這些法條會遭濫用的風險相當高,使民眾噤若寒蟬。”人權觀察組織南亞執行長甘古力(Meenakshi Ganguly)表示。近幾個月,印度政府草擬了新的網絡內容使用法案,內容規定任何人均可要求網站方面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移除可能會造成不快的內容。政府并列表出一系列應被移除的不宜內容。
印度政府曾以煽動反政府罪行指控,企圖讓印度知名的作家羅伊(Arundhati Roy)和行動份子沈恩(Binayak Sen)封上嘴巴。在高等法院今年4月裁定得以交保前,沈恩已坐牢兩年。
印度政府不顧內容為何,已禁止數百本書籍的出版,李勒維德(Joseph Lelyveld)具爭議性的甘地傳記也是其中之一。
網絡與社會中心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發現,今年4月在控制網絡言論的網絡科技法案公布前,印度網絡科技部就曾悄悄封鎖11個網站。
新的網絡使用法案也對YouTube、臉書和其它類似網站上的貼文進行規范,部落客和社交媒體狂熱份子擔憂,新法案將會開啟網絡使用者和政府間接連不斷的戰爭。雖然法案要求上述網站在遭抱怨后的36小時內,移除被認為“具冒犯性的內容”。但批評家表示,政府并未設置機制,讓網站及原使用者為其貼文做辯護。
法規模糊 易誤觸地雷
此外,印度政府定義具冒犯性內容為“有傷害性、威脅性、辱罵性、騷擾、辱神的、誹謗的、色情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侵犯他人隱私的、仇恨性、輕蔑的、具有種族偏見的、涉及洗錢和賭博”等言論。這個定義相當模糊,幾乎所有貼文都會違背這項禁令。“這些新法令直接違背了言論自由。”專精于網絡法的最高法院律師道格(Pavan Duggal)向《印度時報》表示。
于此同時,盡管快速勃興的電視新聞頻道、報紙和雜志都在在顯示印度的媒體自由目前處于有史以來最活躍的時刻,但批評家卻認為,確切情況越來越難分辨。
今年稍早,印度信息暨廣播部鼓勵印刷媒體多刊登一些正面的故事,甚至還提案要增修媒體及出版法,給予邦政府更多權力,對媒體所刊登的內容予以監管。增修的法條將給予地方官員權力,勒令出版業停業,并禁止所有被判恐怖行動,或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者發行報紙和雜志。
新聞業生態多方受制
此外,除了廣播部持續呼吁各媒體“自我節制”之外,還有其它力量讓媒體如火如荼地進行自我審查。許多媒體開始接受外界付費,于報刊上購買新聞字段,當中甚至包括政治報導。于此同時,經常撰寫犯罪和貪腐新聞的記者常面臨暴力攻擊。
日前印度一間媒體基金會報告,雖然印度警方6月逮捕數名殺害孟買犯罪記者的嫌犯,但多數記者遭攻擊的案件不是未被登記在案,就是罪犯未被懲罰。據基金會的新聞稿指出,可能的加害者從特定政黨、企業打手到警方本身都有。
于此同時,前英國廣播公司記者喬德瑞(Shubhranshu Choudhary)表示,從印度貧窮鄉村地區進行報導的法律和財務障礙越來越大。喬德瑞目前于查地斯加省(Chhattisgarh)經營手機新聞網。大多數的印度農村人民并沒有閱讀報紙的能力,也負擔不起購買電視的費用。不過,雖說印度政府近來已開放FM電臺和小區廣播,但所有電臺都被禁止播報新聞,唯一例外是國營印度全國廣播電臺所播報的親政府新聞。
收視率決定報導方向
大城市以外的新聞記者,靠的是拉廣告的收入抽成,而不是由媒體敘薪。所以,他們其實是由地方企業所控管,而非讀者或編輯。此外,喬德瑞表示,未來決定新聞價值的不是編輯,而是新聞在市場的受歡迎程度。他指出,電視臺日前就解聘了幾名查地斯加省地區的電視記者,因為這個地區是毛派反抗軍的所在地。印度總理辛赫和其它政治人物視毛派為印度國家安全的最大威脅。
“查地斯加省連一個收視調查中心都沒有,”喬德瑞說,“電視臺高層說得很明白:‘查地斯加省發生甚么事,我們為啥要在乎?’”
2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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