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消息曝出,的確讓人大吃一驚。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其海上自衛隊第四護衛隊群所屬的“涼月”號護衛艦曾進入中國浙江沿海的中國領海內航行。我看了國內的報道,是《環球時報》援引日媒報道稱,7月4日,隸屬于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涼月”號護衛艦在監視中國實彈射擊演訓時,闖入中國領海,距離浙江省沿岸僅有12海里左右。也就是說,日本至少具有兩宗罪:一是擅自闖入中國領海;二是媒體報道渲染炒作。由此可見,無論日本如何解釋,其處心積慮故意而為毫無疑問,再聽其狡辯毫無意義。
這種情況下,不外乎兩種可能:一是沒有看到日艦,其偷偷摸摸進入我領海12海里以內,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漁船肉眼都可以看得到;二是早已看到,但眼睜睜地看著日艦進入領海12海里以內,這其實就存在很大的問題,如果都是這樣,那要海防線干什么?
因此,我們在強烈抗議,堅決駁斥,并進一步采取實際行動的同時,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自檢自查,切實梳理我們積極防御的各個環節,認真看看,這種情況會不會出現在天津港口,或者青島軍港?也就是說,我們亟待制定一套從警告、撞擊、扣押甚至開火的防御程序,尤其是需要類似于“防空識別區”,建立“海防識別區”,形成多層防御體系,確保他國海上艦艇無法橫沖直闖中國領海。如果已經建立了,并沒有執行,那就是不同性質的問題了!
目前敢于闖入中國領海的,不僅是日本艦艇。大家都可以看到,美艦穿航臺灣海峽后,多次闖入我西沙領海。但像日艦這一次闖入中國領海,罕見之處至少三個方面:一是更有危險。日艦直達我浙江沿海12海(22公里)里,是繼美軍突破西沙領海之后新,日本突破我浙江沿海領海,比西沙距離我核心重要城市等戰略目標更近,因而更具危險性。二是更無顧忌。從報道情況看,當時中方向日方反復發出警告,但日方艦艇沒有回應,反而加速航行了約20分鐘后,才駛出中國領海。哪里來的這種膽量,對強大的人民海軍是徹底突破底線的挑釁。
三是更敏感。落后挨罰,現在解放軍海軍力量不落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備。這次解放軍就在實彈演訓期間,為監控中國在東海的導彈演習,日本海上自衛隊涼月號護衛艦7月4日駛入中國浙江省鄰近海域,時值中國海軍軍演,涼月號未事先通知中方,駛入時有接到中國船艦警告,竟然在距浙江沿海12海里(22公里)范圍內航行約20分鐘。
如果這次無視,下次會不會日艦直接沖到天津港口12海里以內?
從目前看,中方彬彬有禮。報道中稱,進入中國領海的“涼月”號被中方“勸離”。截至目前,關于“涼月”號護衛艦的行動目的和細節等并無更多消息曝出,該艦曾于2019年參加在青島舉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閱艦式。
現在的問題在于,我們不能單單要日方做出交代、解釋之類。外交斗爭是必須的,但最重要的,是自身主動防御體系的建立,也就是說,如何確保他國軍艦未允許不能進入中國領海,一旦闖入挑釁或者意外闖入,需要什么樣的人一套“組合拳”,確保最大限度將其驅離,或者如何判斷是否將其殲滅。要知道,日本歷史上,就是依靠這種“擦邊球”的多次上演,最后對中國發動侵略的。
87年前的7月7日晚上,日本在北京宛平城外發起了炮擊,盧溝橋事變由此發生。而日本之所以這樣做的目的,則是借口說一名士兵失蹤了。由此可見,日本挑釁乃至侵略中國一貫非常狡詐。回顧這種罪惡的歷史,直面此次7月4日借監控解放軍演習,抗戰勝利后首次闖入中國浙江沿海臨海的事實,我們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主動防御。
其一,建立預先決策機制。預先研判、預先行動、預先驅離。在建立“海防識別區”的基礎上,提前于確保無法“意外”闖入領海的區域,動用優勢力量,驅離挑釁艦船。
其二,形成實時應變能力。實時警告、實時攔截、實時撞擊。在驅離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一旦出現即將闖入我臨海的明確跡象,實時進行火力瞄準或者實彈射擊警告,并啟動實時攔截行動。尤其是惡意闖入我領海,采取撞擊驅離,包括必要時的扣押以及火力打擊。很顯然,如果沒有強制性行動,任其自覺行動,那海防就形同虛設了。
其三,做好事后評估機制。事后復盤、事后評估、事后獎罰。拒敵于千里之外。進攻是最好的防御,事后復盤、事后評估既要聚焦防御的環節,更好考量出擊的效果 ,不能一味被動。與此同時,應該建立國土防御的硬指標,尤其是非戰爭狀態,應對闖入領海的能力最接近實際戰力。應該御敵于國門之外作為硬指標,建立和平時期指戰員考核提升的明確標準。除過這類全民矚目的硬指標外,軍隊非戰爭狀態下,應該建立有效性檢測評估機制,從質量和時間兩個指標檢驗,清除“躺平”“側臥”者。尤其是在同類事項,各大單位均以按要求落實上報,個別單位千萬種理由久托不決者,就類似于“平時守不住領海線,戰時全軍覆沒”,要堅決對責任人撤換,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一句話總結:忍無可忍,無需再忍,領海線是主權的紅線和底線,勢力已經具備,關鍵在人,對于闖入者,必須采取堅決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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