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老夫攝于2014年)
北京時間2021年11月16日上午,中美兩國元首舉行了首次視頻會晤。之后,新華社權威發布了新聞通稿《習近平同美國總統拜登舉行視頻會晤》,美國中文網發表了《中美元首視頻會晤結束 白宮深夜發了這樣一份聲明》文章。老夫找到這份聲明英文原版,發現關于拜登對臺灣問題表態的表述略有不同,新華社說:“美國政府致力于奉行長期一貫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臺獨’,希望臺海地區保持和平穩定。”白宮聲明說:“美國仍堅持以《與臺灣關系法》、三個聯合公報和六項保證為指導的‘一個中國’政策,強烈反對單方面改變現狀的努力或破壞臺海和平穩定。”
《與臺灣關系法》和“六項保證”的實質,就是美國在承認“一個中國”的同時,不承認中國對臺灣的主權,美國繼續將臺灣當作“國家”對待。其原文有這樣的表述:“美國未改變關于臺灣主權的立場”,“美國未同意設定終止對臺軍售的日期”,“凡是企圖以和平以外的方式來解決臺灣問題的努力,都將會威脅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引起美國的嚴重關注。”
▉美國毫無“國家信用”可言
老夫說過一句話,對于美國的壞,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它做不到。為了打壓中國和平崛起,美國政府什么下三濫的手段都會使得出來,而且一貫玩弄兩面手法。在臺灣問題上,一方面承諾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一方面肆意踐踏“一個中國”紅線。
《與臺灣關系法》是什么時候通過的呢?1978年12月16日,中美兩國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于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中美建交公報》),197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同時美國政府宣布與臺灣當局“斷交”、終止《美臺共同防御條約》、從臺灣撤出美國軍隊。可是,就在1979年3月28日、29日,美國國會眾、參兩院就分別通過了《與臺灣關系法》。
“六項保證”是什么時候做出的?是1982年7月14日里根政府對臺灣做出的六項承諾,而1982年8月17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八一七公報》),2016年4月20日,美國國會通過了《第88號共同決議案》,重申“與臺灣關系法”和“六項保證”是“美臺關系”的基石。至此,后者與前者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從這2份法案出臺的時間點,我們就足以看出美國政府有多流氓,足以使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形同一紙空文。
中美建交40多年來,美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涉臺法案,一貫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極力阻撓兩岸統一。2021年7月28日,就在美國副國務卿謝爾曼結束天津訪問、再次承諾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不變后2天,美國眾議院又通過了一項“國務院撥款法案”,禁止美國政府制作、采購或展示任何將臺灣地區作為中國領土的地圖。同日,美國參議院外委會通過另一項“涉臺法案”,要求國務卿布林肯協助臺灣地區重獲世衛觀察員的身份。一天之內出臺兩個涉臺法案。
我們跟美國已經打了這么多年交道,不知有關職能部門有沒有看出一些門道?有沒有發現,美方口頭上表態堅持“一個中國”政策的都是代表政府行政權的白宮,而一個勁出臺涉臺法案、干涉中國內政的都是代表立法權的國會山?它們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一個口頭上逗你玩,一個行動上下狠手,玩弄于掌股之間,毫無誠信,甚至毫無道德底線。
我們有沒有思考過,在這些表面現象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在作怪?我們又應該怎么對付呢?
▉“三權分立”尿不到一壺
美國屬于“三權分立”政體,這一政體決定了國家政權的權力分散,不像集權制國家,最高領導人一聲令下,舉國絕對服從,甚至法律也可能成為執行命令的工具。
老夫理解,“三權分立”是一個完整的權力制衡系統,它以“人性本惡”理論為基礎,通過科學的機構設計和制度安排,使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權力體系各歸其位,互相牽制,互相監督,從而從根本上鏟除權力腐敗的土壤。
然而,在實際運行中已經遠離其初心,三權分立已經淪為一個事實上的“黨爭”工具,在多黨制環境下,各黨派互相爭權奪利,甚至“大打出手”,互相監督演變成了互掐,互相制約演變成了互相拆臺,形成嚴重內耗,導致政府決策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政效率低下,給國家長遠建設和人民福祉造成不利影響。
事實上,美國總統的行政權力是有限的,國會可以通過立法制約總統權力,聯邦法院法官又可以宣判立法違憲。
我們已經切身體會到了“三權分立”在臺灣問題上給我們制造的大麻煩。一方面是白宮與我們簽署“三個聯合公報”,一方面是國會出臺《與臺灣關系法》和“六項保證”(2016年正式入法),而且后兩者更具法律效應,總統也必須遵守,所以美國總統或白宮就臺灣問題作出任何政策表態時,一個也不能拉下,而且還得把《與臺灣關系法》排在最前面,以示對法律的敬畏。
我們還可以看到“三權分立”給美國總統行政權力制造的小麻煩。2021年11月15日,拜登在白宮南草坪舉行儀式,簽署了一項價值1萬億元的基建法案,并慶祝重大立法勝利。要知道,最初拜登提出的是一個3.5萬億元的龐大開支計劃,“經過幾個月的艱難和深思熟慮的談判”,才通過了這么個已經大幅縮水的單項法案。這個過程有多艱難,只有拜登老爺子知道,他跑國會做工作不知多少趟,還找那些準備投反對票的議員個別談話,甚至臨時調整10月28日飛往歐洲出席G20峰會的行程,與眾議院民主黨人私下促膝談心,懇請他們投贊成票,并警告他們,自己的總統生涯和民主黨議員們的政治未來都系于能否通過他的巨額開支法案,真可謂“命懸一線”。甚至就在眾議院舉行投票的前幾小時,拜登還在辦公室“繼續打電話,敦促國會議員就兩個法案(開支案和基建案)投下贊成票”,結果還只通過了一個法案,而且其中一部分原本屬于每年正常預算案,真正新增的部分只有0.55萬億美元,居然還被稱為“拜登巨大勝利”,讓拜登老爺子高興得屁顛屁顛的。
一個堂堂的總統,如此低三下四求人,只差下跪了,要是放在一個集權國家,簡直就是一個笑話。
“三權分立”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既有其優勢,也有其缺陷,最大的特點就是任何一名國會議員都可以提出法案,而且一旦獲得通過,就成為美國法律,總統也得遵照執行。法國作家托克維爾在他的《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指出:“由于美國人對變化的喜愛已經在民主的驅動下演變為熱忱,美國立法因此變化多端。”美國憲法之父、第四任總統麥迪遜也說:“對我國政府損害最嚴重的疾病,應該就是立法便捷,缺乏控制。”
這次導致拜登3.5萬億開支法案大幅縮水的主要推手,就是國會參議員西內瑪(Kyrsten Sinema),她是亞利桑那州的中間派民主黨人,她提出一項法案,反對增加一些稅收,迫使拜登和國會民主黨人縮減了另一項開支立法——1.75萬億元的“更好重建”社會安全網法案。
▉需要“對癥下藥”做工作
針對美國政權權力分散的情況,我們在與美國打交道時,不能只把眼睛盯著白宮,還得盯著國會山,甚至聯邦法院。
我們大可以針對美國“立法便捷,缺乏控制”的制度弱點做文章,一方面要極力阻止不利于中國的法案出臺,一方面要積極推動有利于中國的法案出臺。
今年年初,中國政府宣布對特朗普政府的28名官員實施制裁。制裁是作為事后懲罰的一種手段,而中國中醫智慧是“上醫治未病”。要找準關鍵人物,有的放矢做工作,特別要把工作做在前頭,防患于未然。
針對當前在美華人一盤散沙的局面,我們需要加強他們的團結,鼓勵他們積極參政,爭取更多話語權,既可以更多地維護他們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為祖國民族復興大業做貢獻。
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向以色列學習,他們通過在美猶太人政治捐款、參加選舉投票或直接參選、組織游說團體游說等三種方式維護美以同盟、確保美國對以色列的保護,他們的經驗值得借鑒。
雖然猶太人占美國總人口的比例僅為2%,但他們的力量很強大,一旦發現某個議員準備提出對以色列不利的法案,美國猶太人就會立即把工作做到家,讓他趁早打消這個念頭;美國猶太人不僅會捐款支持某一個候選人,也會籌集資金將反對以色列的政治人物趕下臺,比如伊利諾伊州有一位國會眾議員芬得利,曾公開批評以色列,對阿拉伯世界表示同情,美國猶太人團體便籌集近70萬美元打擊芬得利,直至將其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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