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絡上傳出一份某大廠關于不勝任改進(PIP)規則的補充。
據圖片顯示,該規則生效日期為月2022年7月1日。具體內容為:
一、不勝任規則定義
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或12個月內累計三個周期未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包括但不限于績效未達成100%/低于同崗位人員績效水平、未按時完成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等情形)
二、啟動PIP
部門啟動前,需與HRBP溝通
PIP簡述內容:績效改進計劃周期-績效改進目標設定-過程追蹤與反饋
三、PIP結果評估
如評估結果為“勝任”,則公司將繼續履行與其簽訂履行與其已簽訂的勞動合同如PIP評估結果為“不勝任”:
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降級*降職)
公司有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規則傳出后,又在職場引起了一場大恐慌!
好吧,筆者今天就再來給大家講一講關于pip方面的應對措施。
先給大家普及一下PIP。
PIP全稱是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績效改進計劃。
pip這玩意在硅谷的公司里其實很常見。當公司準備裁員,就會對員工發起pip計劃。內容就是給員工幾個月時間進行考核,至于考核結果如何,全看上面的心情。
一家企業如果啟動PIP,那就是裁員的先兆。
為何這么說?
勞動法里合法裁員的理由之一那就是員工不勝任工作。但員工不勝任工作這事,企業很難去證明;就算是員工不勝任要開除,企業為了合法,就必須先得去做培訓。所以就有了PIP這東西。(注:所謂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在這里,筆者再給大家兩點提醒:
如果領導找你簽PIP,請默認你必然會被開除,別幻想。
PIP也是行業潛規則,每年都有因為PIP被炒掉的,任何人都會被PIP。
PIP盡管號稱是幫你改進(Performance Improvement),但本質上是正式裁掉你之前的提醒。請不要天真地以為你會留下,要么立刻開始騎驢找馬;要么就扔掉臉面與公司耗到底。遇到pip,那就意味著你對企業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了,接受不接受pip那就是一個過程;
當然,如果你簽了PIP,那就等于你接受了自己不勝任工作的的事實,這誰都救不了你。
職場這玩意,永遠沒有公平道義可言,筆者唯一能夠告訴你的一句話,那就是“不要成為受害者”。
如何不成為“受害者”?
也就是你有多少被企業利用的價值,你最大的籌碼永遠是你自己。
大家在職場生存很不容易,遇到困難,壓力很大,也可能無處訴說,但是要懂得珍惜自己,It's just a job,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最后,再提醒下,即使遇到pip,又如何?
合理合法的維權,公司也是拿你沒有辦法的,pip完了,裁員還是要給賠償的啊。都是成年人了,別遇到點事就感覺天塌下來一樣!稍微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常識,也不至于像個祥林嫂一樣的,到處去叫慘!
哦,對了,截止筆者截稿前,又收到該公司員工的爆料。除了pip政策外,該公司關于項目質量,全員又提出了不少要求。
以下為具體方案:
1.每季度OKR中要包含承諾KR:無P3及以上新引入的線上問題。年度新引入線上問題超過2個不能評M及以上績效,作為 codereviewer出現>=3次線上問題不能評M以上績效。
2.后續如引入線上bug,topic負責人均需要復盤及做郵件做團隊內通報。
3.線上問題若帶來經濟損失,直接責任人、code reviewer、topic負責人視影響嚴重情況,分別給予500~2000元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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