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南焦作西萬鎮拖欠環衛工人工資七八個月的消息,已經傳得沸沸揚揚。
去年總理說中國還有6億人人均月收入只有一千,沒想到這里的環衛工人一個月才只有幾百元的收入,如果分攤到全家,月收入就只有幾百元了。幾百元就幾百元吧,能拿到手,好歹也能勉強活下去。可是,僅這么一點微薄的收入竟然被拖了七八個月還沒拿到。要知道,這樣的低收入人群不可能有存款的,拿不到工資,就意味著家里揭不開鍋。
為什么會拖欠環衛工人的工資呢?難道這個地方實行的不是市場經濟?要知道,市場經濟是能夠優化資源配置的,決不會讓環衛工人餓死的。
是政府財政緊張入不敷出嗎?這要看那里的市長、局長和其他公務員的公資被拖欠沒有?如果吃皇糧的工資沒有拖欠,而且還有獎金,那為何要拖欠環衛工人的?
如果環衛公司是承包給私人的,就更不應該出現拖欠工資的事。因為私有企業才充滿活力。是什么特殊原因導致公司經營困難,發不出工資?那要問一問,公司的管理層人員的工資發沒發?他們一個月的工資是多少?如果他們的工資沒拖欠,甚至有豐厚的獎金、福利,那為何要拖欠環衛工人的?
環衛工人的工資被拖了七八個月,注意,不是七八天,當地政府的官員知道不知道?如果不知道,說明當地的官員是多余的,可以裁除冗員,那份工資可用于支付環衛工人工資;如知道而不解決問題,這官員更應該去當環衛工人。
也不必對此上綱上線,因為這畢竟還不是普遍現象。這個問題一是嚴重的官僚主義作祟,第二可能是出在承包商身上。承包商敢于拖欠環衛工人工資,可以目無國法,說明他有保護傘罩著。所以,不僅要解決環衛工人的工資被拖欠問題,還要嚴肅整頓干部隊伍。
拖欠工人工資,如果最后拖掉不給,就不是拖欠工資,而是無償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其性質和盜竊、搶劫、詐騙類同。如果因為拖欠工資導致環衛工人家庭出現災難,拖欠工資者應該負連帶責任,應追究刑事責任。政府官員不作為,也應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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