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不必然是“打工人”,只有在一定的制度下,工人才會變成“打工人”。工人變成打工人,最根本的條件是“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分離”,這個分離最初是在80年代出現的。
一、城鄉資本的復活和體制外打工人的出現
(一)城鄉小生產的發展:第一批打工人的誕生
80年代初的農村改革破壞了集體經濟,這造成了兩個后果:(1)農村形成了大量自由勞動力。集體經濟時期,農民在農忙時節從事農業勞動,在農閑時期從事集體勞動(如修水利等);集體經濟破壞后,農閑時期不再從事任何集體勞動,形成大量富余勞動力。(2)分田單干造成了小農經濟,而不穩定的小農經濟必然出現分化,先富起來的一批人,在政策的支持下承包農田、魚塘、副業,并雇工經營。
1979年,在分田單干尚未大規模推行的時候,廣東農民陳志雄承包魚塘并雇工1人。陳志雄的雇工行為引起了廣泛討論,1981年人民日報發表文章《進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經濟》,文章稱陳志雄雇工也不算剝削,因為他的“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勞多得,是無可非議的”。
如果說陳志雄雇工一人還能說他收入較高主要是多勞多得,那么接下來的發展很快就突破了人民日報的論調。分田單干迅速導致貧富分化,“兩戶一體”(專業戶、重點戶和新經濟聯合體)大量出現,他們在政策支持下獲得優惠貸款,承包農田、機器,雇傭農業工人進行生產。于是,農村中第一批“打工人”出現了。
與此同時,在城市中小生產也悄然出現。1979年,為解決閑散勞動力就業(比如返城知青)問題,召開了全國工商局長會議,允許在修理、服務等行業開展個體經營。這是城市資本發展的第一步。小生產快速發展的同時,一批個體戶逐步積累資本開始雇工經營。怎么看待城市個體戶雇工經營的問題,和怎么看待農村雇工經營一樣,引起老干部廣泛討論。最終在1981年(也就是人民日報定調陳志雄雇工不屬于剝削的那一年),國務院出臺文件規定,“個體經營戶,必要時,可以請一、二個幫手,技術性較強或者有特殊技藝的,可以帶兩、三個最多不超過五個學徒。”于是,城市中也出現了第一批“打工人”。
(二)城鄉資本的發展:第二批打工人出現
社會主義條件下居然出現了資本式的雇工,這到底算不算剝削,這個問題讓很多老干部感到疑惑。為了在理論上給改革開路,有人從《資本論》中找到例證,通過篡改理論的方式論證雇工的合法性。事情是這樣的:在《資本論》第一卷的《剩余價值率和剩余價值量》這一部分中,馬克思為了說明資本增值運動必須要有最低限度的價值額,為此而舉例說,假如工作日為12小時,其中必要勞動時間8小時、剩余勞動時間4小時,那么為了使資本家的生活比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產的剩余價值一半轉化為資本,這樣他必須同時至少需要雇傭8個人。有人如獲至寶,明目張膽地篡改理論,說馬克思劃分了小業主和資本家的界限,雇傭8人以下是“介于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中間人物,成了小業主”,雇傭超過8人才是資本家。
中央以此為據,對雇工是否合法給出了一個似是而非的結論,雇工不超過8人就不是資本家。但是資本的發展異常迅猛,幾乎就在中央定調的同時,城鄉資本的雇工已經超過了8人的界限。
在農村中,變賣或承包社隊企業導致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進一步分離,這為資本快速發展創造了條件。1978年前,社隊企業是農村集體工業的重要體現,也是新中國工業反哺農業的重要措施。他們采取就近取材、因地制宜的方式,從農副加工、采礦、建筑、農具制造、農機修配、運輸等各種行業,旨在服務本地農民,反哺本地農業。但是改革以來,社隊企業的固定資產被折價變賣或承包給個人經營,社隊企業從名義上的集體企業變成了事實上的個人企業。而集體經濟被破壞后,農閑時期又富余出大量勞動力,這些勞動力需要尋找就業出路。無疑,已經事實上私有化的社隊企業成了他們就業的重要去向。他們農忙時候從事農業工作,農閑時候在社隊企業從事工業勞動,典型的特點就是“離土不離鄉”。于是,在農村開始形成了第二批“打工人”,他們受雇于名義上還是集體經濟的社隊企業(1984年改名為鄉鎮企業),成為資本增殖的工具。
但是資本發展再次突破了這個界限。一方面,相對于集體農業解體后出現的大量閑置勞動力,鄉鎮企業的規模顯得太狹小了;另一方面,私營企業迅速發展,開始和國有企業搶奪生產資料,導致經濟出現結構性失衡。為了緩解這一矛盾,沿海開始推廣兩頭在外的外向型經濟(原料從海外來,產品往海外賣)。廉價勞動力、廉價土地、完備的工業體系、受過一定教育的勞動力以及優質的營商環境,是世界上一切其他發展中國家都無法兼備的,這使得沿海成了資本增值的天堂。80年代中后期,農民工開始向沿海轉移,出現了數千萬“離土又離鄉”的農民工,這在農村中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打工人”,他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而工資成了他們唯一的收入來源。在之后的新聞媒體中,他們被稱為“農民工”。
在城市中,一批積累了資本的小生產開始擴大規模,成為了事實上的私營企業。1979年,靠炒瓜子“發家致富”的年廣九雇工已經超過10人。1982年,“傻子瓜子”的雇工規模超過百人。1986年,傻子瓜子年終銷售更是在3個月內實現利潤100萬。于是,城市中也出現了第二批“打工人”,他們受雇于城市的私營企業,成為資本增殖的工具。
城鄉私營企業的發展是如此迅猛,到1987年,“城鄉私營企業雇工達361萬人,平均每戶雇16人,雇工30人以下的占70%-80%,雇工超過100人的接近總數的1%。”
如果說個體戶雇一兩個幫手,老干部還能說服自己這不是剝削,那么對雇工高達100人的私營企業又當如何看待呢?這些老干部,不乏在參加革命前就是雇工或長工出身,難道他們還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為平復老干部的情緒,總設計師多次開會統一思想。1983年他指出:“有個別雇工超過了國務院的規定,這沖擊不了社會主義。只要方向正確,頭腦清醒,這個問題容易解決。十年、八年以后解決也來得及,沒有什么危險。”,1984年再次指出,“前些時候那個雇工問題,相當震動呀,大家擔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見是放兩年再看。”事實上,一直到1987年之前,我國只允許有個體經濟,而不承認有私人資本。1984年文件指出,對雇工超過8人的采取“不鼓勵,不禁止”的政策,而不能按資本主義看待。
私營企業就在這樣曖昧不清的環境中野蠻生長,直到1988年修憲。而在私營企業野蠻生長的同時,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開始侵蝕國企。
二、國企改制:國企主人淪為打工人的過程
(一)1978年之前的國企
1978年前的國企工人不是“打工人”,他們是“企業的主人”。他們和打工人的區別至少有如下三個方面。
其一、工人與企業的關系。打工人只是企業的雇員,企業可以隨時解雇他們。但當時的工人并非企業的雇員,企業沒有權力開除工人。由于企業沒有權力開除工人,因此企業的干部也不敢隨意訓斥工人。干部和工人的關系相對融洽,干部不是靠權力壓服工人,而是通過模范帶頭作用引領工人。
其二、企業利潤的分配。打工人只能獲取工資,而不能享有企業的利潤。當時的工人是企業的主人,那企業的利潤自然應該由主人享有,而不是由企業的管理層霸占,這是工人和打工人的另一個重要區別。當時的企業,除了支付工資外,還通過各種福利將利潤反饋工人。比如,企業有自己的醫院、學校和修房子的住建科,職工享受免費的醫療和教育,并且享受福利分房。
其三、企業的管理。打工人僅僅是企業的雇員,因此他只有服從領導的義務,而沒有管理企業的權力。當時的工人是企業的主人,那么主人就不能僅僅有服從的義務而沒有相應的權力。《鞍鋼憲法》作為當時企業管理的原則性規定,在制度層面保障了工人對企業的管理權。《鞍鋼憲法》可概括為“兩參一改三結合”,即“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工人在勞動中不是被動的工具,不是被動的領受任務,而是主動的自覺的人,主動參與到企業計劃的制定和管理之中。
企業不能開除工人,工人能夠參與管理,因此工人也能夠最大限度監督干部。70年代末期,某個鋼鐵廠的領導公車私用,被一群工人堵在廠門口,要求他下車來解釋,這個車拿去干嘛了,為什么要占國家的便宜,廠領導乖乖下車,低頭認錯。
這個年代的工人,有福利、有待遇、有民主、有權力,他們由衷感到自己就是企業的主人,他們和打工人有著本質的區別。
對國企而言,改革改的就是這三點。
(二)國企改革在改什么
國企改革的第一步是收回工人對企業的管理權。1979年國家推行放權讓利,在國營企業建立廠長負責制,收回工人對工廠的管理權。為緩和工人的抵觸,在收回工人權力的同時,給工人增加工資和獎金。從短期看工人收入增加,從長期看工人權力喪失,最終必然導致更大的經濟利益的喪失。
國企改革的第二步是利改稅(1983年)和撥改貸(1985年)。我國企業以前所有利潤統一上繳國家,如果需要擴建廠房或者購買設備,則由國家無償撥款給企業。利改稅和撥改貸,就是用所得稅替代利潤上繳,用有息貸款替代無償撥款。先看利改稅。以大企業為例,國營大中型企業按55%的比例繳納所得稅,稅后盈余還需按一定比例上交。整體而言,企業要將大約7-8成的利潤通過利稅方式上繳國家。再看撥改貸。國家收走了企業8成的盈利,卻不再給企業的建設撥款,而是要求企業向銀行借貸。私企外企的綜合稅率只有17%-33%(本身稅就低,還有各種減免),而國企綜合稅率高達7-8成,這使得國企在極度不公平的環境下參與了市場競爭,為之后國企破產埋下伏筆。
隨著一長制的恢復,工人失去已有的民主權利,管理層逐漸失控。1982年全國職工狀況調查表明,一些領導干部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為自己的子女安排較好的工種,在提干、晉級、住房分配等涉及群眾利益方面,都給自己以及自己的子女和親屬以特殊的照顧。企業廠長由上級領導任命、委派,實行負責制,職工滿意不滿意都得接受,干好干壞群眾既不能褒,也不能貶。他們說:“工人只盡主人翁義務,沒有主人翁權利,主人擔風險(企業辦不好,領不到工資),公仆有保險(企業辦垮了照樣當官或調走了事)”。企業干群關系開始緊張,工人用消極怠工來對付干部,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1987年推行的承包制進一步降低了工人的積極性。承包制就是把國營企業的各個車間部門承包給各種廠長、書記、主任等等,這些人按承諾繳納一定的利潤,剩下的錢可以自行分配。承包制使得工人和干部的收入差距迅速擴大。這樣,通過兩權分離就創造出來“先富起來”的一批干部,工人與經營者獎金差距日益拉大。工人對工廠的變化看的非常清楚,工人中都流傳著這樣的話:“工人窮,廠長富,車間主任萬元戶,廠長掙錢沒有數。”此時的工人,已經開始逐步從主人淪為打工人。
一長制使得廠長建立了工廠里面的獨裁,承包制擴大了工人和干部的收入差距,這還沒完。廠里面的領導為了賺更多的錢,開始在外面建小廠。鋼鐵廠的領導開個焦炭廠,高價把焦炭賣給自己單位;媒礦的領導在外面開個洗煤廠,私底下利益輸送。這一切,都被工人看在眼里。就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工人和工廠的關系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曾經在毛時代積極奮戰的工人,有一些人開始變得偷奸耍滑。70年代的時候,某個鋼鐵廠的領導公車私用,被一群工人堵在廠門口,要求他下車來解釋,這個車拿去干嘛了,為什么要占國家的便宜。80年代的時候,還是那個鋼鐵廠,還是那些工人,他們開始從廠里面偷鋼偷鐵,拿一塊好點的鋼回家去打把菜刀,或者投點特殊鋼材拿去賣給私人老板。你問工人,“你為什么要這樣干啊?”他說,“領導大偷,工人小偷,這有什么問題嗎?國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部分工人開始了磨洋工。當資本制度全面建立時,曾經的主人由抱怨而憤怒、由憤怒而反抗,最初這種反抗是消極的,是以怠工或磨洋工的形式體現出來的。一種聲音出現了,他們痛斥工人偷懶,他們大呼人性本惡,他們說國企效率就是低下,國企工人就是磨洋工,他們說這一切的原因就是國企沒有清晰的產權制度,“全民所有就是全民所無”。但他們卻從來不說這一切都是什么造成的,他們也從不建立一個規章制度去限制資本占有工人的剩余價值。這些人獻言獻策,要建立一個由嚴格的規章制度和明晰的產權制度構成的現代化企業,去防范工人從廠里面拿鋼拿鐵,去防止工人“偷懶摸魚”。其本質,就是把工人從主人變成打工人。
1994年通過并于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從法律層面上明確了勞動者僅僅是企業的雇員,而不是工廠的主人,也就是說,從法律意義而言,工廠有權力開除工人了。
90年代中后期,隨著住房、醫療和教育改革的推進,國企工人享有的最后一點福利也被剝奪。
他們不再享有管理企業的權力,他們不再擁有鐵飯碗的身份,企業的利潤也不再通過各種福利反饋他們。從這個時候起,國企工人徹底淪為“打工人”。
(三)下崗:第一批被優化的打工人
1996年一季度,在長期不公平的競爭中(至少有兩點:其一、稅收不平等。其二、私企和外企只給職工發工資,而國企除了工資,還要給職工修房子、看病、上學),在國企亂象橫生的背景下,國有工業企業首次出現全行業凈虧損。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虧損企業6599戶,虧損面達39.1%。而導致這一切的鍋,自然又是由那些“磨洋工”的國企“打工人”背了。
面對當時的局面,領導人提出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砸三鐵、甩包袱,也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出臺的。在此前后,國有企業甩賣了自己的醫院、學校,分出了自己的住建科成立房地產公司,優化了大批國企“打工人”以減少成本。
被優化的打工人生活境遇迅速下降,以三線職工為例,2005年三線被優化的職工月收入低于300元的有68%,收入的92%用于衣食和子女教育,88%的人無法養活自己而不得不依靠政府福利、親友救濟。被優化的那些人生活沒有著落,出現了各種人間悲劇。有女工為了小孩讀書,被迫去站街。有男工為了自己的小孩上學,吃了某種藥制造了一個大新聞,讓社會捐助自己的遺孤。還有一個在全國都流傳很廣的事情,某家小孩好幾個月沒吃肉了,忍不住去菜場偷肉,抓住后被痛打一頓,讓父母來領人,他父親老淚縱橫,當天晚上花了所有錢買了一只雞燉給全家吃,這鍋湯里面放了準備好的老鼠藥。
1997年劉歡的《從頭再來》就是給這些被優化的人。“昨天所有的榮譽,已變成遙遠的回憶,辛辛苦苦已度過半生,今夜重又走進風雨……心若在夢就在,天地之間還有真愛,看成敗人生豪邁,只不過是從頭再來。”工人聽了這個歌當時就直罵娘,你為什么不走進風雨,憑什么叫我們從頭再來!
黃宏的小品也是在說這個事情,里面有一句臺詞是這樣的,“工人要為國家想,我不下崗誰下崗”。筆者父親聽了當時就火冒三丈。筆者和他爭論,工人就是要為國家想啊,要有大局觀啊。他把衣服一脫摔在地上,背對著筆者說,“看見沒有,背上的這些傷,你爸爸沒有為國家想嗎!我和你媽,現在都四五十歲了,我們TMD被當包袱甩了,你懂不懂!”至今,這些人談起那些要把他們當包袱甩掉的人,簡直是咬牙切齒。
這些淪為“打工人”的曾經的主人,有數千萬人被優化掉。他們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沖擊,這迫使他們開始關注自身的權利。到2005年,全國群體上訪涉及約400萬人,其中以他們為主體的有40%。
三、新世紀以來私企打工人的生活
打工人從本質上來講就是資本的雇傭奴隸。“要理解什么是主人,就要理解什么是奴隸。主人的對立面就是奴隸,奴隸的主人是不信任奴隸的,怕他們偷懶,所以隨時都拿著皮鞭抽打他們,強迫他們工作,根本不把他們當人,只把他們當會說話的工具。”
打工人奴隸般的生活,在沿海的私人企業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一)你就是個打工的
1993年,致麗大火奪去了87個女工的生命。調查結果顯示,資方為了防止打工人偷東西,將逃生通道用拉閘門上鎖封死,將窗戶用鐵條焊死,以至于在廠區起火之后,女工只能從僅有的一個出口逃生。眾多女工涌向狹小的通道,在相互踩踏、濃煙肆虐中失去了生命。致麗大火以一種異常悲涼的方式,提醒著全國人民,資本對打工人的統治已經徹底建立起來了。
致麗大火促進了《勞動法》出臺,但《勞動法》的首要意義并不在于它規定了若干保護勞動者的條款,而在于它明確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工人不再是企業的主人,而只是企業的雇傭勞動者。也就是說,在打工人已經在城鄉各地出現十數年之后,法律終于明確了他們的身份,“對!你就是一個打工的!”。
在招商引資的大政方針之下,各地爭相優化營商環境,資本肆意蹂躪打工人。
管理方面,資方管理粗暴,動輒辱罵職工,體罰工人,更有甚至部分資方囂張跋扈,毆打職工,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工資方面,打工人工資不僅長期不漲,資方還故意拖欠發放、逼迫員工自離,花樣百出克扣工資。
打工人領著微薄的工資,自然也只能過著悲慘的生活。他們大多租住城市的犄角旮旯,80%以上是臨建房或簡易房,位置偏遠、建筑密度大、衛生條件差、安全隱患高。頻發的城中村電動車起火事件,奪去了不知多殺打工人的生命。為了打工,他們沒有時間照顧自己的小孩,數以千萬的打工人小孩成了留守兒童。
他們為資本增殖貢獻了自己最寶貴的青春,但在資方眼中他們只是創造財富的工具。資方會愛護機器,因為機器是資方花錢買的,壞了還要花錢修,但資方不會愛護打工人,因為打工人傷了把他開了就是。《廣州日報》2005年有一篇報道稱,廣東省有1300多萬農民工,珠三角企業每年發生斷指事故個案至少有3萬宗,被機器切斷的手指頭超過4萬只。珠三角的工業輝煌,民工們“貢獻”的手指頭已經幾十萬計。
(二)抗爭、《勞動合同法》和996
這一切都引發了打工人自發的抗爭。根據勞動部專家的分析,我國從1990~1994年五年中參加集體停工的人數分別為:24.3萬人、28.9萬人、26.8萬人、31.0萬人、49.6萬人。到1999年,全國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2萬件,其中集體爭議涉及的私企和外資勞動者占21.9萬人。排第一位的爭議原因就是欠薪。
2003年沿海地區出現季節性缺工后,工人同老板的談判能力提高,行動越來越多,掀起了一股延續數年的小浪潮。
據《中國統計年鑒》:2002年以前不到1萬起,每年集體勞動爭議工人數頂多30萬;到2004-2005年每年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就達近2萬起,每年集體勞動爭議工人數40-50萬;到2008年,集體勞動爭議案件達到2.2萬起,集體勞動爭議工人數超過50萬。
這構成了2008年《勞動合同法》出臺的大背景。
如果把勞動與資本的對抗看做一場戰爭,勞動合同法這種法律出臺,一定程度上又可看做兩軍在重新制定停戰協議書。
以前體力無產者需要在每一個場合通過個別斗爭來爭取合法權益,但有了勞動法律之后,他們很大程度上不必如此。即使在某些場合,體力無產者的力量明顯不足以爭取到這些權益,資方也可能出于“守法”的考慮而主動妥協。從這個角度來說,法律這個階級之間的停戰協議,保證了被壓迫階級在某些力量較小的個別場合,也能獲得相應的權利。
對體力無產者而言,5天8小時工作制、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法關于加班費的條款,這三者必須連起來理解。通過限制最低工資,迫使體力無產者自愿加班,通過加班費條款,使得體力無產者在6天12小時工作制的時候能夠養家糊口。對統治階級而言,這才是加班費條款的真實意義,即,通過這個條款調節體力無產者的收入,使其在6天12小時工作制下能夠完成勞動力再生產。
至于腦力無產者的加班費,并不在考慮范圍之內。從統治階級整體利益看來,這種996剝削方式能更好地壓迫勞動者群體,而暫時還不至于引發實質性反抗,因此根本不必改變。
當然,法律作為兩個階級之間的停戰協議,自然也應該適用于階級中的任何一個群體。比如,加班要給加班費這個規定,就應該既適用于體力無產者群體,也適用于腦力無產者群體。但是腦力無產者的這種適用,與體力無產者的這種適用截然不同。腦力無產者還必須通過在單個場合的個別斗爭,才能去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在資本快速發展的時候,腦力無產者似乎還有一些階層躍升的希望,因此他們寧愿忍受沒有加班費的996,而不愿和公司鬧翻去要加班費。
2015年后,隨著經濟下滑,勞資的力量對比發生了變化,資本的壓迫更重了。以前,996雖然殘暴,但還有些念想,年終獎畢竟還比較客觀,房價也沒有那么夸張,就算被公司優化,找工作也并不困難。現在,996更加殘暴,年終獎沒啥指望,房價早已上天,35歲以上的人工作都朝不保夕。不得不感慨,好日子似乎到頭了。
近些年來,熟練掌握互聯網的腦力無產者抱怨越來越多。他們用各種黑話表達不滿,用各種梗冷嘲熱諷。而官媒總希望勞動者閉上抱怨的嘴吧,和他們一起謳歌盛世。前段時間某官媒微博發文,鼓勵年輕人頂住壓力追求夢想,微博下面一片罵聲,有說房價的,有說工資的,有說996的,官媒被打臉后不得不關閉評論。有人截圖后寫了一句話,才一千條評論就頂不住了,你還讓年輕人頂住壓力。
腦力無產者玩打工人梗的風波,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發生的。
這樣的行為,從現象層面看是玩梗,是自嘲,從本質層面看,卻標志著腦力無產者自發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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