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思維方式》
——研覽儒、釋、道、耶、穆、蘇、第五項修煉……的共性、差異及其適用邊界
第十三章 兩希文明在西方的延承
今日關鍵詞:責任正義,民主的底褲,文化不改然后加誅,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神的啟示
第一節 為神申辯(下)
至此,可以把這部分的“辯護”內容作為“第二部分”。同“克己、為己、止己、止于義”這個“仁義之道”相比較,蘇格拉底是在闡述“克己”和“為己”的內在關系及其一致性,尤其是“為己”下社會屬性和本質屬性的完善和擔當。
顯然,蘇格拉底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的做的,因為他的核心角色與責任就教導人們如何“完善人類的天性、完善社會的性質”,他必須擔當起這個天賦的角色,哪怕是面對尊敬的陪審員們的死刑判決,寧可飲鴆而亡,也絕不使“自由”蒙塵:
“你們會對我說:‘蘇格拉底,這次我們不按安尼圖斯的意見辦,把你放了;但有一個條件,就是你不能再把時間花在這種探詢上了,必須停止哲理研究。如果我們再發現你仍然從事這些活動,那就一定要處死你。’假如你們以此為條件釋放我,我會回答說:‘尊敬的陪審員們,我是深受你們恩惠的忠實仆人,但我更應該聽命于神,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只要我還能活動,我就決不能終止追求哲理的實踐。我不能不勸告你們,我必須向我所遇到的每個人闡明真理。’”
“尊敬的陪審員們,不論你們是否樂于聽安尼圖斯的意見,是否準備釋放我,要知道,我是不會改變我的行為的,即使我要為此去死多少次。”
諸如不畏死亡;不屑貪生怕死以逃避保命;絕不奴顏婢膝、厚顏無恥地取悅諂媚;更不能寡廉鮮恥地乞憐、拒不違背神的旨意……在《申辯篇》中比比皆是。
——蘇格拉底猶如夸父逐日,“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相比面對死刑判決,諸如“累累若喪家之狗”之譏諷揶揄又何足道哉?所以,孔子欣然笑曰:“形狀,末也。而謂似喪家之狗,然哉!然哉!”
《申辯篇》申辯到這里,其實已經申辯完畢了。至于后面蘇格拉底還想再申辯,“我根本不會像人們所設想的那樣為自己辯護,我卻要為你們辯護,使你們免于因要錯判我而濫用神所給予的權力。”“神”是什么?就是人的心——“人類的天性”,而被扭曲、遮蔽、失真了的心,神肯定要剝奪它的權力。
下面,看看蘇格拉底是如何抨擊“濫用神所給予的權力”典型表現的:
1、“我所有的時間都用來試圖說服你們、青年人和老年人,要首先和主要去關心你們心靈的最大幸福,而不要去關心肉體享受和財產”,“財富不能帶來善,而善能帶來財富和其他一切幸福。不論對個人還是對國家都是如此”,“我試圖說服你們每個人不要更多考慮實際利益,而要更多關心心靈的安寧和道德的完善,更多地考慮國家利益和其他公眾利益”。
——“不要去關心肉體享受和財產”,“不要更多考慮實際利益”,即是阻止對具相之物的執著與妄念,為欲蔽,為物困,被物役,為物滯、為物府,以物喜,以己悲,統統是“濫用神所給予的權力”,也即“格物致知”之善,能帶來一切幸福。
有關格物,蘇格拉底式的格言還有很多——“我們的需要是越少,我們越近似上帝。”“我到處走動,沒有做別的,只是要求你們,不分老少,不要只顧你們的肉體,而要保護你們的靈魂。”“在你發怒的時候,要緊閉你的嘴,免得增加你的怒氣。”“在這個世界上,除了陽光、空氣、水和笑容,我們還需要什么呢!”
自此,也可以看出,蘇格拉底在對待人的自然屬性上的基本態度了。根據《莊子·大宗師》,“何為真人?”“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在對屬于“思無邪”的自然屬性之率真、質樸、淳厚釋放,也即“其不一也一”上,蘇格拉底關注論述的不多,重點的關注集中在“其一也一”的“人類的天性”完善上了。總體上來說,在實現“完善人類的天性”上,在蘇格拉底那里有兩大類方式,一是自覺下的無知;二是適度的格物。
2、“世界上任何正直的人,如果他反對你們或反對任何其他的民主政體,試圖堅決阻止他所屬的國家里很多錯誤行動和非法活動的發生,都難逃一死。富有正義感的人如果打算生存下去,哪怕是讓生命延續很短的時間,就必須過一種平民的生活而不從政。”
——這里的民主政體是指雅典當時的公民大會、五百人議事會、民眾法庭、十將軍委員會這些制度,現代歐美以及一些“被歐美”的國家采取的制度大都脫胎于此,流轉到現在演變為傳說中的“一人一票制”。記住,“科學、民主、自由”,這些令很多人一聽到就莫名興奮且急不可耐的詞眼,可都是起源于古希臘的。后學者千千萬萬要深刻理解這些概念的肇始者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如何定義的,不能陷入那些流變扭曲后的灌輸而不自知。
在蘇格拉底看來,那些至高無上的公民大會、公正的法律、經選舉的獨立的陪審團……會使“試圖堅決阻止他所屬的國家里很多錯誤行動和非法活動的發生”的“世界上任何正直的人”“難逃一死”,而“富有正義感的人”只能茍延殘喘。而偉大的蘇格拉底就是無所畏懼地“試圖堅決阻止他所屬的國家里很多錯誤行動和非法活動的發生”時,而死在“濫用神所給予的權力”的“民主政體”下的。如果是“寡頭政體執政時”,“他們的目的是把盡可能多的人置于他們的淫威之下。”則更為可怕。
柏拉圖在《政治家》中把現實中可能的政體分成六種,由最壞到最好分別是:沒法律的君主制,沒法律的少數人統治,沒法律的多數人統治,有法律的多數人統治,有法律的少數人統治,有法律的君主制。而實現“哲人國王”統治社會,才是柏拉圖的理想政體,但“須與所有其他形式分開,正像神要與人分開一樣”。
亞里士多德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把政體分為三大類共計六種,每類兩種,分優劣:
“政體分為三類:君主制、貴族制和富豪制,蛻化的形態也與之相等。在這里君主制是最好的。君主是自主的,專門為臣屬謀福利。暴君制是君主制的蛻化,專門給自己謀福利。貴族制蛻化為寡頭制,他們違反各得其所值的原則來分配城邦事務,把全部或大部分好東西歸于自己,長期占據著主宰地位。富豪制蛻化為民主制,凡有產者人人平等,以多數人的決議而行。在這些蛻化的形態中,民主制是壞處最少的。”
由上述一國治理之體制的設想與安排,可以看出,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是非常清楚民主憲政的弊端的,只是想不出更好的辦法權且如此罷了。而且亞里士多德明確表明“君主制是最好的”,而次優的民主制背后源于富豪制的蛻變,無論如何包裝,都是由金錢的多寡起最終作用。顯然,六種政體當中,所謂的民主制僅僅位列其一,而且,無論如何也不會名列前茅的啊?那么,如今的有些人為何熱衷“民主”?某些勢力為何動輒祭起“民主”“憲政”大旗不知羞恥地高呼“先進”“正義”?動機是啥?意欲何為?而反擊這些貌似優勢先進文化時,卻處處顯得束手無策、被動隱忍、進退失踞,全然沒了大義凌然、義正詞嚴的氣勢。至于還剩下的一個有些人配合著外部勢力更為熱衷地鼓噪喧囂所謂的“自由/平等”概念,更是“光屁股上戰場——膽大不害臊”,“棺材鋪偷工減料——坑死人”,“狗尾巴插雞毛——愣充大尾巴狼”。后面很快會提及。
即便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設想了這么多的政體方案,但兩位后生始終也沒能解決蘇格拉底所關心的兩大核心問題:
一是,如何保障“世界上任何正直的人”能夠活下來;
二是,如何能使“富有正義感的人”不至于碌碌無為。
天理昭昭,居然還有人揣著明白裝糊涂地對“民主”如此孜孜以求,何其怪哉!
至于氣勢洶洶救世主似的整天價打著“民主”旗號輸出“民主”價值觀的某些國家或勢力,這不是明目張膽、明火執仗地要置“世界上任何正直的人”于死地,并迫使“富有正義感的人”陷于碌碌無為嗎?對這些寡廉鮮恥的無恥之尤,耶和華神(真主)、摩西、耶穌、穆罕默德、釋迦牟尼、孔子、蘇格拉底……一定會異口同聲:
“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這句話原本是孔子針對“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而發出的怒吼,是冉有受教為學后,非為尋找合適的角色擔當去發揮其能其知,而是典型的行“富富而不仁”之實——往客氣了說,是行錦上添花之舉;往直白了講,是行傍大依富之實。如此行為,在今天的人們看來似乎不算是什么違背原則的問題,甚至會拿“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等所謂的人之常情之語作為回敬或搪塞。可夫子卻不這么看。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從學夫子后,冉有因受教明白了夫子的仁義之道的基本思想。也即,冉有具備了相應的素質,而且又有能力去遵循正道,但卻不往正道上走。這是典型的赤裸裸的“文化不改”。夫復何言?溫敏敦厚如夫子當然要就冉有此舉行“然后加誅”之實。
夫子就冉有此行尚且如此憤怒,那么,相較之下,人類早就受了古圣先賢教導的情況下,如今的我們面對的將是失去“正直的人、富有正義感的人”?怎么辦?
無外乎要遵循兩大基本原則:怒目金剛和低眉菩薩。以此,方法一:
“在人類歷史上,凡屬將要滅亡的反動勢力,總是要向革命勢力進行最后掙扎的,而有些革命的人們也往往在一個期間內被這種外強中干的現象所迷惑,看不出敵人快要消滅,自己快要勝利的實質。”——《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轉折點》。
“我們應當在自己內部肅清一切軟弱無能的思想。一切過高地估計敵人力量和過低地估計人民力量的觀點,都是錯誤的。”——《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
“全國性的內戰不論那一天爆發,我們都要準備好。早一點,明天早上就打吧,我們也在準備著。這是第一條。現在的國際國內形勢,有可能把內戰暫時限制在局部范圍,內戰可能暫是若干地方性的戰爭。這是第二條。第一條我們準備著,第二條是早已如此。總而言之,我們要有準備。有了準備,就能恰當地應付各種復雜的局面。”——《抗日戰爭勝利后的時局和我們的方針》。
“全世界人民團結起來,打敗美國侵略者及其一切走狗!全世界人民要有勇氣,敢于戰斗,不怕困難,前赴后繼,那末,全世界就一定是人民的。一切魔鬼通通都會被消滅。”——《支持剛果(利)人民反對美國侵略的聲明》。
“我們是要和平的,但是,只要美帝國主義一天不放棄它那種橫蠻無理的要求和擴大侵略的陰謀,中國人民的決心就是只有同朝鮮人民一起,一直戰斗下去。這不是因為我們好戰,我們愿意立即停戰,剩下的問題待將來去解決。但美帝國主義不愿意這樣做,那么好罷,就打下去,美帝國主義愿意打多少年,我們也就準備跟他打多少年,一直打到美帝國主義愿意罷手的時候為止,一直打到中朝人民完全勝利的時候為止。”——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相較上述大義凌然的前赴后繼和毅然決然,方法二:
《說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攻。凡武不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誅”。——早已受教于夫子,且位列后世所稱七十二賢人的冉有同學,顯然并沒有因有了些文化高度而從事對應高度的角色擔當,且不說浪費了教育資源和投入,關鍵是如此暴殄天物,自甘墮落,如何不讓夫子怒火中燒?如何不示眾聲討他?
反觀現如今的高級人才如博士就業難,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典型如大學生不如農民工之局面形成,那么,相關產業導向和整體布局有巨大漏洞和偏執是不容置喙的,畢竟簡單重復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本來也不需要那么多高層次人才。而低端、高耗、污染、重復集中的后果很多學者以及業界早已洞若觀火,剩下的就是需要為政主政者(目前已不僅限于一方治理的行政公共層面,也包括任何組織的管理決策層面)要有勇有謀地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完善。
在這里之所以強調為政主政者的責任,主要基于兩大點:
一是,為政者特別是主政者本來就被賦予了更大范圍、高度和力度的角色擔待,其引導把握整體全局、協同發展本就是其所居高端社會角色分內應該做的事情,也應該做好的事情。在其位,謀其政,這于為政主政者而言是其最重大最根本的“為己”內容和社會屬性,是需要義不容辭更是義無反顧地要擔待起來的,如此“大德/小德、大作用大擔當/小作用小擔當、干/群、國/家”之間的信任默契才能建立并流暢起來,也才是真“和諧”。
孔子回答齊景公之問政時所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一針見血的,非謂客氣,否則齊景公就不會發出“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的感慨。因此,一方治理的任何細節,不論是治理理念、制度安排還是輿論傳播導向,甚至小至為政從政者某些行為舉止可能引起的導向作用,為政主政者都不能置身事外、脫了自己的干系,指望民眾自己提高素質自覺性或刻意營造形勢一片大好而使治理井然,甚至污蔑治下為刁民甚至暴民,實是自身先行了虐政甚至暴政。如此,被指摘為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或“官僚主義”也著實不冤呢。此種局面一天不改變,和諧就僅僅是一空想,更不會自動到來。總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二是,中國的市場經濟相比早已發展了上百年且其運作機制早已成熟、且其政商軍頗有默契的歐美日而言,根本就不在一個層次上,更何況人家還占著規則、標準、平臺、話語權。這時,尚弱小且停留在各自單打獨斗的國內組織團體個體,其單獨的行為更無法擔當起重任,倒是在外來強勢的誘惑或規則下其同流合污或被招安的可能性更大,要么就顯得悲壯堅守而尋求突破,但往往被不明就里之徒污蔑為不識時務了。這時候,絕不能被有些刻意的導向或看似美妙動聽的理論誤導而蔽于一曲去進行所謂的“國際接軌”,如此“接軌”只能撞鬼。如此,何以“為政以德”?最好“一以貫之”,“庸言庸行”,才能更好的“君子無所不用其極”地擔當起并發揮好為政之德。否則,一定會寢食難安,“雖有粟,吾得而食諸!”
《文選·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
《文選·補之詩》“文化內輯,武功外悠。”
其實,上述兩種方法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如此,本來被冠以“入世”的儒家,其經典中對“為政”的論述可是字字珠璣呢。另外,子曰:“雍也,可使南面。”需要提醒的是,這個仲弓同學可是毛病不少,更是一介書生,估計無論如何也不會滿足柏拉圖哲人國王的理想要求。恭請讀者分析一下各自為什么會出現如此大的差異,以及這些差異產生的根本原因。更翔實的“為政”陳述,恭請回顧本書第六章“孔子思維方式的再細化”。
3、“你們可以看到,我的一生在履行社會職責和個人交往方面都一貫如此,我從不鼓勵任何人的不正義的行為,包括被別有用心的人稱之為我的學生的人,我也不鼓勵他們的不正義行為。”
“一個人所能做的最高尚的事就是討論善的問題和其他我所談論過并以此檢驗過我自己和其他人的題目;不討論這些,就是虛度時光,不以這些來檢驗生活,生活就沒有價值。”
——必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否則,就是“虛度時光”,“生活就沒有價值”,同樣是“濫用神所給予的權力”。
4、“更重要的是,我愿在那里也像在這里一樣,把時間花在考察和研究人的心靈上,找出他們之中誰真正聰明,誰只是自以為聰明。”
“我只請求他們應允一件事:當我的兒子長大時,尊敬的陪審員們,如果你們認為他們把錢財或其他東西放在首位而不把善放在首位,你們就像我譴責你們那樣去譴責他們;如果他們毫無理由地自以為了不起,你們就要像我責罵你們那樣去責罵他們。因為他們忘記了潛心向善,自以為于事有益而實際于事無益。如果你們這樣做了,我和我的兒子就算在你們手下得到了公正的待遇。”
——“誰只是自以為聰明”,“毫無理由地自以為了不起”……實在是愚昧的無知無明,同樣是“濫用神所給予的權力”。對此濫用的于事無益之行為而實施“譴責、責罵”是促使他們真正聰明的公正待遇,實施時最好像我“譴責、責罵”你們那樣去“譴責、責罵”他們。
總之,自知無知,角色擔當,格物幸福,宣揚正義,生命不息追求不止……是蘇格拉底最后一再要為大家“申辯”清楚的內容,也是“神的啟示”,否則就是違背“神諭”。
是謂《申辯篇》全部內容的核心邏輯,也是蘇格拉底連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之哲學面向一般受眾所要表達的一般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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